第三节 礼的繁荣与僭越(1 / 1)

春秋时期王权式微,列国兴起,霸政成了时代的主题。西周时期,礼是用来调整血缘等级关系的,同时也是分封制下调整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的政治关系的。进入春秋时期,礼的基本性质没有改变,但调整列国之间关系的作用更加凸显出来。从史实上看,礼不但没有消沉,反而更加活跃起来,可实质上,礼制的僭越也成了突出的历史现象。

一、调整列国关系

古代中国的礼起源于祭祀。礼原来写作“禮”。其中,“示”为神主,表示祭祀对象;“豆”乃祭器;“曲”乃两串玉的象形,即盛在祭器中的祭品。可见,礼的本义是指祭祀。参加祭祀活动的人们又要按身份地位来进行,身份地位则按血缘亲疏来决定。所以,礼便与血缘关系联系起来了。

传说周朝建立之初周公便制礼作乐。礼乐文化的核心是“德”。什么是“德”呢?周人以为,“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12]。可见,德是从姓来的。古人因生而得姓,也就是说,作为伦理道德核心的德,是是生而具备的血缘禀赋。内含着德的周礼,就是规范调整统治者宗族成员地位及关系的伦理规则。

周代实行宗法制和分封制,血亲和政治是一体的。天子、诸侯、大夫、士等的关系,其实就是父子、兄弟、祖孙、叔侄、甥舅等的关系。因此,在周代,上下级关系、天下与国、国与国、国与家、家与家、采邑与采邑等的关系,无非就是父子、兄弟、祖孙、子侄、甥舅关系。由此看来,一部宗族家法就够用了,可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分封以后,国与家都是政治性的权力机构,都有一定的地域性质。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它们渐渐地增加了宗族家法以外的利益和权限,单靠宗族家法即带有血缘关系的礼是无法规范得了的。周初,这种情况还能勉强应付,越是到了后来,问题就越严重。

春秋时期,天子式微,诸侯力政,天子对诸侯,诸侯对大夫、大夫对士(特别是作陪臣的)越来越失去了控制力,礼对各级贵族的规范作用也不断减弱。不过,霸政兴起,在霸主的主持和推动下,为了维护旧时的天下格局不被打破,礼的有些内容便不得不突出出来,有些内容也进行了调整和变通。这样,春秋时期的礼便具备了以下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礼规范国与国相互间行为和交往准则的作用凸显出来。公元前550年,晋平公的舅父杞孝公去世。当时有“为邻国阙”[13]之礼,意思是邻国公室有丧,诸侯不举乐。况且晋国与杞孝公还有甥舅关系,按理更应该这样做。可是晋平公却并没有撤乐,结果被斥责为“非礼”。公元前480年,陈国使臣到吴国慰问,进入吴国境内时突然去世,吴国拒绝其灵柩入城,当然也不进行殡殓。陈国副使据理力争,说:“臣听说:‘对待死者有如对待生者,这就是礼啊。因此才有朝聘中途而死便奉尸而完成使命的礼节;还有朝聘而遇到被访问国有丧事便返回的礼节。如果不同意我们奉尸完成使命,那就违背了遭丧之礼啊。这大概不可以吧。’”[14]吴人理屈,不得已,只得依礼接纳了陈国使团。

其次,在规范父子、兄弟、叔侄、甥舅等血缘等级关系的基本原则下,礼调整大国与小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功能凸显出来。《左传》记载:“邢迁于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15]这说的是齐桓公称霸时,联合诸侯,迁徙邢国之事。齐桓公在夷仪这个地方建设城垣,安顿邢国,目的是为了救患。这个行为被认为是合乎礼的。春秋后期,郑国的游吉说:“礼呀,说的就是小国事奉大国,大国孳养小国的道理。事奉大国在于随时听从大国的命令;孳养小国在于救济小国所无。”[16]可见,齐桓公救邢的行为就属于“大国孳养小国”的礼。当时人认为,如果盟主不这样做,就是非礼或背弃礼,就会遇到“非礼,何以主盟”[17]或“背弃礼,何以为诸侯主”[18]之类的质疑。

小国也有许多用礼捍卫尊严的故事。卫国的北宫文子说:“郑有礼,其数世之福也,其无大国之讨乎!《诗》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19]礼就是救热的凉水。郑国以礼拯救国家,免遭灭顶之灾,就像冷水救热一样。公元前597年,楚庄王围困郑国3个月后攻入郑国都城。郑襄公依战败而降的古礼,“肉袒牵羊”,迎接楚庄王,以恰当的辞令使楚国后退30里,两国媾和。公元前529年,晋国在平丘与诸侯会盟,商讨贡献等级时,郑国使臣子产据理力争,晋人最后答应,使郑国避免了负担的加重。孔子评论道:“合诸侯,艺贡事,礼也。”孔子认为子产以礼防止霸主贪求无厌,子产的行为“足以为国基矣”[20]。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顾炎武说过:“春秋时犹尊礼重信。”[21]据说,把礼仪放在重要位置是春秋时期列国政治与交往的主流。

春秋时期,礼仍是普遍重视的道德规范和精神原则,具有现实的物质力量。鲁国以保有周礼而受到齐国的尊重。庄公、闵公时期屡有内乱,齐桓公想乘隙有所企图,但齐国使臣湫仲孙考察鲁国后,认为鲁国秉持周礼,不可轻举妄动。齐桓公这才作罢,与鲁国保持良好的关系。有礼还是无礼,是当时评价列国的一个重要原则。列国间征战讨伐,最常用的借口就是对方的“无礼”。可见礼在调整列国间关系上的重要意义。

二、战争礼仪

春秋时期战争频繁,仅《左传》记载,200多年里大小战事就有将近500起。与此同时,战争的礼仪也比较突出,与战国以后把战争作为诡道的观念明显不同,表现了鲜明的时代精神。

第一,当时的人们认为战争或军事行动要符合礼的精神,既要符合周代血缘等级关系,也要符合春秋时期大国蓄养小国、小国服事大国的列国交往规矩。是否发动战争,既要看有没有必须惩罚的无礼行为,还要看自己的军队是否有礼。“齐师灭谭,谭无礼也。”[22]“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23]“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24]这是以对方非礼来发动战争的例证。“治兵于庙,礼也。”[25]“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26]“夫礼、乐、慈、爱,战所蓄也。”[27]“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28]这是己方是否有礼、是否可以发动战争的例证。“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礼也。”[29]这个例证认为为救助盟国而出兵是合乎礼的。

第二,战争中还有必须遵守的符合人道精神的规范,这也是礼。两国交战时,一国君主逝世,无论战争处于何种情况,另一国则应主动休战,或者撤退,以示哀悼。“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30]“晋士丐侵齐,及谷,闻丧而还,礼也。”[31]“公会吴子、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32]吴子的做法是否合乎礼,不好说,但却充分表现了礼所具有的人道精神。

第三,还有一些关乎交战双方士卒的体现人道精神的具体规定:“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中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33]军中年老的、幼弱的、孤儿、残疾者以及兄弟二人中的一人,皆命回家。如此体恤,晋军士卒十分感动,全力拼杀,结果“楚师宵溃”,晋军反败为胜。这是对己方士兵的人道规定。再如,“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34],敌方已经受伤者不再攻击,上了年纪的军士也不予俘虏;“无及寡”[35],不攻击零星士卒。这些关乎敌方士卒的规定都体现了人道精神。当然,在实际的历史过程中,这样的规定已经受到时人的质疑,是否真的执行,是令人怀疑的。

第四,从授兵出征到行军作战、班师善后,都有一套烦琐的礼仪规则。出师前国君要在宗庙向先君神灵问卜,或者占筮,以祈求胜利,保佑平安。国君还举行授甲授兵仪式,以示鼓励。国君还要举行祭祀仪式,有的祭灶,有的祭祀名山大川。交战前举行誓师礼,临阵时对敌方则进行视师,即观察敌军虚实;接着是请战,然后就是致师礼,即挑战的仪式,以各种方式向对方挑战。这是春秋时期战场上最为激动人心的仪式。晋楚邲之战,楚国的许伯、乐伯和摄叔共乘一车,其中许伯居中驾车,乐伯居左主射,摄叔为车右武士,3人单车向晋师挑战。许伯说:“我听说致师礼,驾车的要挥舞旌旗,靠近敌方营垒而还。”乐伯说:“我听说致师礼,车左要用最好的箭——菆射击敌人,替驾车的执辔,驾车的下车,整理马匹和绳套,然后返回。”摄叔说:“我听说致师礼,车右进入敌方营垒,斩获敌方首级并执俘而还。”结果,3人都按各自理解的致师礼完成使命而返回。齐晋靡笄战役中,齐国的高固进入晋师,担石以投人,擒获敌人而乘其车,将至齐军营垒,用桑树系车而驰,向齐军营垒示威,并大声喊道:“想获得勇气的来买我剩余的勇气!”这些英勇的武士个个生龙活虎,好不威风!

还有一些礼仪,对交战各方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进行战事做了规定,类似今日体育比赛的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原则。“不以阻碍”是说不能凭险与敌交战。“不鼓不成列”[36]指不能趁敌军尚未列成阵势便发动进攻。这样的规定,大概是考虑到公平和均等原则。不过,这样的规定似乎已经过时,宋襄公在与楚国交战中执意这样做,就曾遭到下属的质疑。

俘获敌方人员,也有礼节,如果是敌方君长,礼节更是隆重,不会有半点含糊和差池。齐晋鞌之战,晋将韩厥追上齐顷公的战车,双方见面,韩厥手执绊马索来到齐君面前,行最隆重的再拜稽首礼,伏身下拜,头顶触地,献上觞(饮酒器)和璧(玉)以示敬意,说:“敝国寡君命群臣援助鲁、卫,(晋君)说:‘不要让车队进入君(齐国君)的领地。’下臣我不幸,恰巧也在行列中,无法逃避。而且也怕自己的逃避给两国君主带来羞辱。下臣我与贵军戎士作战实在有辱他们,斗胆敢告,以我的不才,请求随君同行(返回晋营,委婉地说明要俘虏齐君)。”[37]晋军捉住了敌方君长,说辞居然如此的美妙动人,礼节竟是如此的细致周到,毕恭毕敬,没有半丝骄人的意味,后人读到这里,真的有点怀疑,这究竟是血腥杀戮的战场,还是优雅周旋的酒会?这样的礼节,目的大概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君长的尊严和体面,表现了礼所内含的亲亲尊尊的时代精神。

战争总有胜负,战胜国进入战败国,战败国投降,都要按礼进行。战胜班师,还有一系列礼节。“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38],这个过程中,还免不了有献俘、授馘、大赏等繁文缛节。

春秋时期的战争礼仪,有许多内容与传说的史前时代或一些原始部落的战争礼仪相似,可见历史比较悠久。但总的来说,这些礼仪体现了当时的以尊王攘夷为核心的德治思想,表现了春秋时期贵族阶级的精神风貌。

三、礼与仪

春秋后期,公元前537年,鲁昭公到晋国朝聘,从郊劳到赠贿等的揖让周旋都很合乎礼数。晋平公对女叔齐说:“鲁侯很懂礼数吧?”言语中流露出由衷的钦羡。谁知女叔齐却回答说:“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39]公元前517年,黄父之会,晋国的赵简子曾向郑国的游吉请教揖让周旋之礼,游吉说:“是仪也,非礼也。”他引用子产的话说:“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40]这两个故事都说明,当时有人把礼与仪区分开来,认为仪是揖让周旋的仪式,似乎属于个人举止的细枝末节;而礼则是关乎国家兴衰荣辱的根本大法。

把礼作为治理国家的大经大法,在当时的确是比较流行的一派观点。例如:“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41]突出礼的政治效果。曹刿说:“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42]礼是君主用来治理民的工具。此外,像“政以礼成,民是以息”。[43]“礼,政之舆也。”[44]“夫礼,国之干也。”[45]“礼以体政,政以正民。”“夫礼,王之大经也。”“夫礼,国之纪也。”[46]“礼以纪政,国之常也。”[47]“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48]“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49]这些都是把礼作为治理国家的大经大法来看待的。

不过,把礼看得这样高,未必就要贬低仪的价值。礼的政治价值也要靠仪来实现。事实上,礼不能脱离仪式而凭空存在,仪式也不能没有礼而独立发挥作用。礼从来就表现为仪式,仪式也从来包含着礼的精神。礼和仪是统一的。春秋时期礼仪一直受到贵族们的重视,举凡宴饮、婚娶、丧葬、祭祀、馈赠、会盟、巡守、征伐等事,都有各种仪节,是必须遵守的,也是必须学习的。由于礼文烦琐,一般人不易掌握,所以社会上流行着一些礼书,后世的《仪礼》、《礼记》等就保留了这样的记载。贵族们以学习和掌握礼仪为荣耀,以不懂为耻。公元前649年,周襄王派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圭,晋惠公“执玉卑,拜不稽首”[50],不符合礼仪。内史过断言晋惠公将绝后。公元前526年,郑定公为晋国卿韩起举行享礼,郑国大夫孔张在典礼上站立的位置不对,受到客人的耻笑,郑国大夫子产甚感羞辱,认为孔张“在位数世,世守其业,而忘其所”[51],实在太不应该。到了春秋末年,儒家甚至把演习礼仪作为日常功课。鲁国大夫孟僖子认识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52],常以不知礼仪为遗憾,临终时嘱咐自己的儿子到孔子那里学习礼仪。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区别礼和仪也不是没有一定道理的。

根据以上所述,礼几乎成了衡量一切的根本原则,春秋时期因此可以认为是礼的繁荣时期了。可是,对于这样一个时期,竟然有人认为是“礼坏乐崩”,这又是为什么呢?原来,所谓礼坏乐崩,是针对礼仪下移或权力僭越而言的。孔子曾尖锐地指出:“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53]这是礼的根本的精神实质。人们区别礼和仪,所谓的礼就是指的这个基本精神。可当时的情况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甚至“陪臣执国命”,孔子把这种情况称作“天下无道”。孔子这样看不是没有根据的。鲁国的执政者季氏“八佾舞于庭”,季氏在自己的家里使用了只有周天子才有权利使用的8排64人乐舞;季孙、叔孙和孟孙这3家大夫都“以《雍》彻”[54]。这些行为当然是对礼的重视,不过,这种重视显然太过了,是僭越礼制的行为。在孔子看来,春秋时期尽管礼乐繁荣,但原来的天子、诸侯、大夫、士的秩序遭到了破坏。这是“无道”的表现。诸侯比天子还重视礼,可却忘了,天子的礼是不该由诸侯来使用的。忘记了礼的这个精神实质,那还是礼吗?没有礼的精神实质,剩下的可不就只有仪了吗?春秋时期礼乐繁荣指的是礼的仪式的那一面,而崩坏的则是礼的精神实质的另一面。

这种情况与霸政的时代精神是一致的。所谓霸政就是打着尊王的旗号,行僭越的实质。不论是尊王还是僭越,都需要重视礼乐。春秋时期诸侯大夫都是重视礼的。鲁昭公政治上没有什么建树,但却“屑屑焉习仪以亟”[55],对于礼仪竟是毫不含糊的。公元前538年,楚灵王会盟诸侯,询问会盟之礼的仪节,宋国的向戌“献公合诸侯之礼六”,郑国子产“献伯子男会公之礼六”。会盟时,楚灵王“使椒举伺于后以规过”[56],大夫陪臣积极贡献各级诸侯相见的礼节,君主则唯恐在典礼上有所闪失。公元前651年,葵丘之盟,齐桓公主盟称霸,周襄王命宰孔赐胙,因齐桓公年老,特命免去“下拜”,即走到阶下行再拜稽首礼。齐桓公起初不想下拜,正准备接受天子的恩赐,但经管仲提醒,便郑重其事地宣布:“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随即“下,拜,登,受”。[57]不顾年老体衰,完成了整套礼仪。结果,赚足了诸侯的信任。城濮之战后,晋文公向周襄王行献俘礼,周襄王举行享礼策命晋文公为侯伯,“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觐”。[58]可见对于朝觐之仪,晋文公是十分娴熟的。可是此后不久,诸侯在温会盟时,晋文公却召周天子赴会,孔子读到这段历史时评论说:“以臣召君,不可以训。”[59]这说明,循规守礼(仪)与僭越非礼两种现象的确是并存的。诸侯对于周天子,其守礼往往是做表面文章,也就是只注意某些仪节,而实质上却感兴趣于僭越,即阉割礼的精神内涵。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要区分礼和仪的原因了。刘毓璜先生曾说过,春秋时期的礼曾有“仪度化”的趋势,是有道理的。

一方面是礼的异常繁荣;另一方面又是礼的肆意僭越。这就是春秋时期礼的基本特点,也是当时霸政精神的生动表现。

[1] (春秋)左丘明:《左传》闵公二年。

[2]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39《晋世家》。

[3] (战国)韩非:《韩非子》卷6《喻老》。

[4]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5]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三年。

[6]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三年。

[7]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三年。

[8]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9]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三十年。

[10]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三十年。

[11] (西汉)司马迁:《史记》卷36《陈杞世家》。

[12] 《国语·晋语》。

[13]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14] 译自(春秋)左丘明:《左传》哀公十五年。

[15]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元年。

[16] 译自(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三十年。

[17]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九年。

[18] (春秋)左丘明:《左传》哀公十五年。

[19]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0]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十三年。

[21]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13。

[22] (春秋)左丘明:《左传》庄公十年。

[23] (春秋)左丘明:《左传》庄公十六年。

[24]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三十年。

[25] (春秋)左丘明:《左传》庄公八年。

[26]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7] (春秋)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28] (春秋)左丘明:《左传》宣公四年。

[29]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30]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四年。

[31]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十九年。

[32] (春秋)左丘明:《左传》哀公十年。

[33]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34]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35] (春秋)左丘明:《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36]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37] 译自(春秋)左丘明:《左传》成公二年。

[38] (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二年。

[39]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五年。

[40]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41] (春秋)左丘明:《左传》隐公十一年。

[42] (春秋)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43] (春秋)左丘明:《左传》成公十二年。

[44]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45] (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三十年。

[46] 《国语·晋语》。

[47] 《国语·晋语》。

[48] (汉)戴德:《礼记》卷2《曲礼上》。

[49] (汉)戴德:《礼记》卷50《仲尼燕居》。

[50] 《国语·周语》。

[51]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十六年。

[52]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七年。

[53] 《论语》卷8《季氏》。

[54] 《论语》卷2《八佾》。

[55]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五年。

[56] (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四年。

[57]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九年。

[58]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9] (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