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罗多德的著作《历史》给人的印象是,似乎除了货币税以外,只有少数几个省在缴纳货币税以后,还要缴纳实物税。他说:
至于那些不纳税而奉献礼物的人民,则他们首先就是冈比西斯在向长寿的埃塞俄比亚人进军时所征服的、离埃及最近的埃塞俄比亚人;此外还有居住在圣地尼撒周边并举行狄奥尼索斯祭的那些人……这些人过去和现在都是每到第二年献纳下列的一些礼物:两科伊尼库斯的非精炼的金、200块乌木、5个埃西欧匹亚的男孩和20根大象牙。奉献礼物的还有科尔启斯人和他们那直到高加索山脉的邻人(波斯人的统治便到这里为止,高加索山脉以北的地区便不臣服于波斯人了),他们每4年便奉献少男少女各百名,过去这样。而直到我的这个时代还是这样。阿拉伯人每年奉献1000塔兰特的乳香。这便是在租税之外,这些民族献给国王的礼物。[9]
至于那些缴纳货币税的行省,则只说到其中的几个要缴纳实物税:
……埃及、与埃及接壤的利比亚、库列涅及巴尔卡(以上均属于埃及区)是为第六地区。这一区要缴纳700塔兰特,还不把莫伊利斯湖生产的鱼而得到的银子计算在内。实际上,也就是在鱼产的白银收入以及一定数量的谷物之外,还要交纳700塔兰特。原来,对居住在孟菲斯的“白城”的波斯人和他们的佣兵要配给12万美狄诺姆斯的谷物。[10]
……奇里启亚人是第四地区,他们每年要缴纳360匹白马,即每日一匹,此外每年还要缴纳500塔兰特的白银。在这些银子当中,140塔兰特支出到守卫奇里启亚骑兵的项下,其他的360塔兰特直接交给大流士。[11]
可能正是基于希罗多德的上述记载,所以,苏联科学院编写的十卷集《世界通史》在讲到波斯帝国的赋税时,实际上只讲了货币税,而没有讲到其他的税。书中说:
每个郡都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塔兰特的白银作为税金,只有……印度一郡,不用白银而用黄金。[12]
阿甫基耶夫的《古代东方史》也说:“大流士已规定了个别地区根据本身经济发展的情况而应缴入国库的租税数额。”[13]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波斯帝国,在大流士改革后,实物税是不是一个普遍征收的税种,各个行省在缴纳货币税的同时是否还必须缴纳实物税。资料表明,波斯帝国除了征收货币税以外,实物税也是一种普遍征收的税。
丹达马耶夫认为,波斯帝国时代不仅征收了货币税,而且征收了实物税,实物税是一种普遍征收的税,而不仅仅是在几个行省中征收过。其主要例证如下:
在帕赛波里斯的雕刻中,阿拉伯人带着纺织品,并牵着单峰驼;埃塞俄比亚人则带着象牙,牵着长颈鹿。与他们一起的利比亚人带着矛和两匹马拉的四轮车、羚羊;弗拉吉亚人牵着马。与他们一起的马其顿人带着矛、盾并牵着马。爱奥尼亚人带着一种大杯和一捆羊毛衣服。吕底亚人手执花瓶、大杯、手镯,马拉着轮车。卡帕多细亚人带着斗篷(无袖男外套)、高头大马。奇里启亚人带着器皿、毛皮、衣服,并牵着牡羊。萨塔吉地亚、坎大哈和阿拉霍西亚地方的领袖人物带着杯子,牵着骆驼。坎大哈人带来矛和犀牛。埃兰进贡者则带着匕首和弓箭,领着狮子。巴比伦人带着织成的衣服、花瓶和各种器皿,牵着耕牛。米底人带来大杯、高脚杯、米底剑和衣服。巴克特里亚人带着器皿和双峰驼。亚美尼亚人则牵着马并带着大杯。德兰吉安那人牵着公牛。撒加尔提亚人带着衣服和马。沙克人牵着马,还带着衣服。帕提亚人带着大杯并牵着双峰驼。霍列吉姆人带着剑、手镯和马等。[14]
当然,如果仅仅根据丹达马耶夫上面提供的这些事实还不能说明波斯帝国是征收实物税的,人们可以说那些东西不过是被征服地区交给波斯国王的赠礼。但他提供的下列例证却可以说是实物税的内容:据斯特拉波所记,爱奥尼亚的阿什地方,为波斯国王的餐桌提供了精选的小麦[15];卡帕多细亚每年要向波斯国王进贡1500匹马、2000匹骡子和5万只羊[16];大马士革的哈利布地方要供给波斯国王以特种酒[17];据阿里安,卡帕多细亚行省的阿什伦德城的居民要给波斯国王养马。据希罗多德,埃及人每年要送12万美狄姆诺斯(按:1美狄姆诺斯=52~53升)粮食,以供养驻扎在埃及的波斯卫戍部队。[18]巴比伦人也必须供养波斯驻防军,并供应波斯王宫以粮食[19];在埃及有一个名叫安提拉的城市,要向波斯的王后提供靴鞋[20];巴比伦有四个村子的居民要供应波斯驻巴比伦尼亚总督特里坦塔伊克所养的众多印度犬的食物,他们为此而被免去了一切贡税等[21]。
我们在下面提供的一些资料可以进一步证实,波斯帝国时期确实是征收过实物税的。这些资料是波斯帝国时期的一些契约,它们涉及波斯帝国的税收问题:
例子一,据An or Ⅸ,10:
自阿达努月第5日起至尼桑努月第15日止,沙马什-利巴之子阿尔迪亚将在……之子沙马什-艾提尔-纳普沙提处服务,1个月1舍克勒白银作为报酬。他负有养大并喂肥给国王的税收的3头公牛之责。他已得到自己受雇的工资1舍克勒白银。
也就是说,阿尔迪亚所养的公牛是为向国王交税的。
例子二,据穆拉树商家档案资料BEX,50,在尼普尔附近的波斯帝国的军事殖民者因拥有服役份地(弓的份地)而要缴纳货币和实物两种税:
1/2明那白银、1潘又4苏特面粉、1桶优质啤酒,是全国之王大流士(即大流士二世统治第1年),从下述这些田地上(征收)的捐税。这些田地是:位于库图河渠岸上的比特扎宾地方的属于阿什帕达斯之子巴伽米尔和德布拉之子贝尔-苏罗,以及所有归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租佃的弓的份地的共同占有者的长有树木和块根植物收成的份地。以及在卡尼努尔塔地方的撒巴吐河渠附近的田地。
例子三,据PBS 2/1 63,公元前421年,穆拉树商家为他人交税的内容是5明那白银、2桶啤酒、2只羊和1库尔面粉。
例子四,据TUM2-3 183,公元前420年,穆拉树商家应他人之请,代缴税收,其内容是50舍克勒白银、120千克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