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邦的形成
城邦形成的社会基础 荷马时代中后期,希腊的社会经济开始恢复和发展。原先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和利用,原先互相隔离、联系不多的居民点之间的联系开始日益密切起来,城邦产生的社会基础已经形成。亚里士多德说:城邦是若干村落的结合体[1]。这个过程被称为“塞诺西辛”。
但是塞诺西辛只是城邦产生的一个方面,更主要的原因是社会内部矛盾的激化。贫富分化在荷马时代就已经开始,而且已经引起人们的不满。特尔希特斯在特洛伊前线就抱怨:你的营帐里装满了青铜,还有许多妇女,那是阿卡亚人攻下敌城时我们首先赠你的战利品[2]。阿喀琉斯也抱怨:“同敌人不断作战,得不到应有的酬谢,那待在家里的人也分得同等的一份。胆怯的人和勇敢的人荣誉同等,死亡对不勤劳的人和非常勤劳的人一视同仁。我心里遭受很大的痛苦,舍命作战,对我却没有一点好处,有如一只鸟给羽毛未丰的小雏衔来它能弄到的一切,自己却遭受不幸。”[3]这种社会不公在古风时期更为严重,富人们相信“力量就是正义”,“劳动乃是耻辱”,他们不是勤劳致富,而是崇尚暴力,贪污贿赂,欺骗撒谎,巧取豪夺。富人就像暴戾的鹰隼肆意欺凌柔弱的夜莺——普通劳动者。生活在当时的农民诗人赫西俄德称这是历史上最糟糕的时代——黑铁时代。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需要一种社会机制来保护各阶层的利益,下层居民期望它来践行正义,保护自己不受贵族的欺凌,而贵族则希望借助这一组织镇压人们的反抗,维护自己的利益。国家因此应运而生。古风时期的希腊国家被西方学者称为城邦。
城邦问题是国际古典学界激烈讨论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涉及历史学、政治学、人类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对城邦问题的研究,可以从物质、制度、文化等多层面展开。学者们对城邦物质层面特征的看法,没有太多的分歧。一般认为,城邦以一个或几个城市为中心,结合周围的乡村组成,具有小国寡民的特点。但从历史、政治制度的层面研究城邦,则存在较多的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城邦是国家产生的初级形式,原生态的国家都具有小国寡民的特征。有的学者不同意这一种观点。他们认为,过于强调城邦小国寡民的特点,岂不是可以把中古后期意大利的城市国家甚至当代的新加坡,都视为城邦?还有的学者认为城邦是所有地区的国家尤其是原生态的国家产生的普遍形式。对此观点,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指出只有希腊才形成了城邦。这一观点主要依据对城邦本质特征的界定。对于城邦的本质特征,大多数学者认为,城邦是公民自治、自主的政治团体。不过,城邦作为一种国家同样是由country、nation、state,即领土、国民和制度三部分组成的。过于强调“公民自治”的特性就会削弱国土的政治意义,也会影响对制度的认识。领土、国民是城邦的物质基础,没有领土、没有国民就没有城邦,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城邦体制。总之,城邦的定义仍是学界有争议的问题。
早期的城邦领土主要通过联合形成。斯特拉波提到,伯罗奔尼撒的曼提尼亚通过5个部落的联合而成为一个城邦,提该亚(Tegea)起源于9个村落,赫拉亚(Heraea)也是如此,由9个村落联合而成,埃吉翁(Aegion)起源于7或8个村落[4],帕特莱(Patrae)由7个村落联合而成,厄利斯(Elis)则在希波战争结束之后才走向联合。
城邦领土的联合,有的是通过自愿联合,如雅典。传说阿提卡居民原先居住分散,很难聚集在一起处理有关政务,甚至彼此之间还时常发生矛盾和斗殴。提修斯(Theseus)逐个走访所有的村镇,劝说他们接受他的计划,终于取消了各个村镇里不同种类的地方政府、议事会和行政机构,在雅典卫城建立了统一的政府和议会。有的则是通过强制方式吞并土地。如公元前4世纪建立的麦伽勒波利斯(Megalopolis),就是由底比斯强行剥夺了斯巴达北部的部分领土和阿卡迪亚的部分地区而组建的一个新的城邦。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马其顿的佩狄卡斯二世(Perdiccas Ⅱ)劝说查尔西迪斯(Chalcidice)半岛的居民离开他们的沿海城镇,到奥林托斯城定居,以逃离雅典的霸权[5]。强制组建城邦往往因为当地居民的反对而宣告失败,如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密提林人想把所有的累斯博斯人驱赶到他们的城市中,泰涅多斯人和麦塞姆那人反对,最终受到雅典的干预而失败[6]。
城邦的领土,除了联合之外还有通过征服方式而形成的,主要的形式是殖民。一些志同道合的或有着共同命运的人组织起来,到其他地区寻找新的居住地。这种殖民,是先有公民群体,后才有城邦领土,再后建立政治制度。这类城邦在希腊的城邦中占大多数。以斯巴达为例,传说赫拉克勒斯的子裔在赫拉克勒斯死后被迫流亡,寄居在多利亚,在这里得到多利亚王子的支持,他们一起南下,试图收复宙斯允诺赐予赫拉克勒斯的土地,经过五代人的努力,最终获得胜利。在这个故事中,显然先有了后来的斯巴达群体,这个群体包括许罗斯(Hylleis)、迪马尼斯(Dymanes)和巴姆菲洛斯(Pamphyloi)。斯巴达殖民地塔林顿则是由斯巴达妇女与黑劳士所生的子女,即处女之子赴海外殖民的结果,传说这些殖民者先到了非洲,建立了昔兰尼,但后来遭到当地的驱逐,转而来到意大利。
城邦的政体 从整个古代希腊的历史来看,城邦是古希腊政治发展史的重要环节。在古风时期之前,希腊已经经历过克里特文明、迈锡尼文明和荷马时代。克利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时期实行君主制度,国王是国家政治的中心。荷马时代,以前的政治体制被推翻,曾经的地方贵族和地方性官员巴赛勒斯成为实际的统治者。他们一方面继承了以前政治文化的传统,另一方面自身不具有王的权威,所以不得不与其他的贵族和官僚分享政治权力。另外,迈锡尼晚期南下的多利亚人在入侵之前还处于原始社会后期,其政治结构与王政瓦解之后的希腊本土政治文化基本相似。因此,城邦形成之后的政治制度的发展既是希腊政治史的逻辑的发展,也是多利亚民族原始社会解体、国家产生的历史跨越。这双重历史元素决定了古风时期希腊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的复杂多样性。
古代希腊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政治模式。柏拉图把这些模式分为荣誉政治、民主政治、贵族政治、僭主政治四种。亚里士多德则进一步按执政宗旨分为正宗和非正宗两大类,即为执政者个人、集团或全体公民;再按最高执政者人数多寡分为六大种,即一人执政的王政和僭主政治、少数人执政的贵族政治和寡头政治、大多数人执政的共和政治和平民政治(亦称民主政治);每一种政体又分为若干亚种,总数达18种。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早期的城邦政治大致上也经过了权力集中的过程,建立了贵族政治和僭主政治。贵族政治从荷马时代而来,僭主政治则是权力的集中。但是城邦政治的独特之处在于僭主政治尽管在许多城邦产生过,但始终没有发展为覆盖整个希腊世界的普遍的专制独裁。僭主制在希腊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很长,但在个别的城邦存在的时间却很短。城邦政治的特殊之处在于权力集中还没有发展到专制的程度时就开始了权力的分散,部分城邦建立了民主政治。
城邦的特征 古希腊城邦呈现出小国寡民的特点。最大的城邦是斯巴达,它在兼并美塞尼亚之后面积大约8400平方千米,人口约40万人。第二大城邦是雅典,国土面积只有2550平方千米,人口最多时(公元前5世纪中期)约30万人。其他的城邦更小,大量的城邦面积不足100平方千米,人口只有几千人,甚至数百人。如优俾亚岛面积为3770平方千米,分为6个城邦,每邦人口不过几万人;中希腊的弗西斯地区面积只有1650平方千米,却有22个城邦,平均每个城邦面积不到100平方千米,人口不到万人。小国寡民的形成既与希腊特殊的地理环境有关,也与希腊自身的历史发展有关。从地理环境看,希腊半岛以山地为主,耕地狭小,不适合大政治团体的存在。从历史发展看,希腊传统的复杂国家机器毁灭,新出现的国家发展还很落后。
大多数城邦都有独立的政治地位,或者都珍视政治独立。在小国林立的情况下,某些版图较为辽阔、人口较多的城邦凭借实力控制一些弱小的城邦,被控制的城邦失去部分独立的地位。但它们失去的也主要是外交权力,承担提供军队,缴纳贡赋等义务,其内部管理仍然保留了大量的自治权。即使那些不得不屈从于强大城邦的小邦也无不怀着追求独立的梦想,它们时常举行暴动或起义。
从城邦治权理论来看,政治权力掌握在公民集体的手中。一个城邦无论实行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一般都建立有公民大会、贵族会议等集体性的权力机构。大多数官职都是集体职务,且多是一年一任。这种制度设置使得公民有机会参加公民大会、担任国家官职。但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公民的集体治权大小不同。一般来说,民主制之下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构,有关国家的重大问题如战争、媾和等一般均由公民大会投票表决;而寡头制之下政治权力主要掌握在贵族会议手中,真正享有政治权力的公民集体的规模相对于民主政治要小得多;僭主制下政治权力主要掌握在僭主一人手中,其他集体性的权力机构虽然存在但没有实际作用。
城邦公民是相对封闭的群体,公民必须符合基本的要求,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必须具有本邦血统;公民必须是合法婚姻所生,否则一般不能成为公民;公民要达到一定年龄,通常是20岁;公民必须是男性。没有本邦血统的人以及有本邦血统的妇女、儿童等都没有公民权,不属于公民。在不同的城邦、不同的国家,公民资格的基本条件也有所变化。如雅典在伯里克利时期曾经改变父母一方是雅典公民即可获得公民身份的规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是公民;雅典男性18岁就可以成为公民,而斯巴达男性到30岁才成为真正的公民。公民要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尤其是土地,以确保其有能力为国家履行义务。但不同的城邦具体规定也不相同,如在斯巴达公民一旦失去土地,不能足额纳税就失去公民权,而雅典早在梭伦改革时期就规定不得以人身作抵押借贷,使得经济状况与公民身份联系不那么紧密。公民必须为国家承担一定的义务,主要是自备武装为国从军,缴纳赋税或捐助财务,参与国家政治活动,如参加公民大会、民众法庭、担任国家公职等。没有实力或拒绝履行义务的人,以及违背国家法律的人,有可能失去公民身份。
城邦的社会阶层 对城邦居民的划分有多种标准,这些标准有助于充分认识城邦的特征。第一种常用的标准是奴隶和自由民。奴隶往往是俘虏或购买的人,他们是主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自由权力,没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少量的动产也不是完全私有,可以被主人随时剥夺。自由民的最大特征是具有自由身份,可以拥有私有财产,可以参加公共活动,付清债务之后可以自由迁徙。在自由民和奴隶之间还有一个中间阶层,色萨利的佩勒斯太(Penestae)、克里特的庇里阿西人(Perioeci)、斯巴达的黑劳士是其代表[7],他们有自己的家庭、有私有财产,可以长期使用土地,但不能随意迁徙,必须向主人或国家缴纳赋税,必须服兵役。
第二种常用的标准是公民、非公民。公民首先必须是自由民,即享有自由身份,但不同于一般自由民之处是他必须具有本邦血统,享有政治权利,可以参与本邦的政治活动,担任国家官职,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担任官职是公民的主要标准。非公民在理论上应该包括除了公民之外的所有的国家居民。被释放奴隶,或因为各种原因失去政治权利的公民严格来说不属于公民,尽管他们或被称为“新公民”,或被称为“下等公民”。
第三种标准是平民与贵族。平民与贵族同属于公民阶层。贵族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他们往往依靠世袭而拥有较多、较肥沃的土地,有的则拥有矿山、手工工场等其他产业。他们拥有奴隶和雇佣劳动者,靠剥削生活。他们还拥有较多的政治权利,甚至世代担任高级官职,这类官职虽然不是世袭的,但是他们可以凭借经济实力和政治实力去影响选民,甚至通过收买选民、发起暴动来窃取高位。贵族常常通过联姻等形式互相勾结,形成一个封闭的群体,垄断国家政权。而平民一般只拥有少量贫瘠的土地,这些土地的出产只能供应家庭的日常生活,有些家庭还无法满足日常需要,家庭成员必须外出打工以补充家用。他们必须自己亲自参加劳动,他们中的一部分拥有少量奴隶,但无论是否拥有奴隶,他们必须参加劳动。
第四种标准是富人与穷人。这主要是从财产的角度划分的,也可以分为“极贫、极富和中间阶层”三个等级。城邦初期,内部贫富分化加剧,如在雅典,有人年收入在500麦斗以上,有人则不到200麦斗,有人可以靠地租不劳而获,有人则不得不靠为别人打工为生。公元前6世纪的诗人提奥格尼斯(Theognis)说:“财富对任何人都不嫌多,已有巨额财富的人还想使自己的财富翻倍。”[8]“贫穷的人既没有权力谈论任何事,也没有能力做成任何事,他的舌头被牢牢地束缚住了。”[9]“对穷人来说与其生活在可悲的贫困中,不如死亡。”[10]富人群体中包含了贵族、部分公民和自由人,而中间阶层则以平民、普通公民和自由民为主,穷人则是那些贫困化的公民、自由民和奴隶。
在贫富分化浪潮的冲击下,首当其冲的是平民阶层。贫富分化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经济的贫困化还有政治地位的下降,因此他们对贵族的盘剥、社会的变化感受更为深切。如果仅就某一方面来说,矛盾似乎并不激烈,如雅典的“六一汉”(Hektemor??i)只需交纳收成的六分之一,但是陷入债务就意味着失去公民权,就意味着可能沦为奴隶,这些加剧了平民的不满,从而引发了雅典社会的德拉古改革、基伦暴动和梭伦改革等社会运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往往采用立法、改革、移民等手段解决。城邦早期,希腊世界出现了一轮立法**,涌现了扎琉科斯(Zacleucus)、卡荣达(Charondas)、腓洛劳斯(Philolaus)、斐冬(Pheidon)、奥诺玛克里托斯(Onomacritus)、来库古(Lycurgus)、梭伦等人的立法活动[11]。这些立法大多有利于贵族,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平民的要求,但这些改革并没有彻底解决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
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很少演变成暴动起义,但这种矛盾往往为贵族利用。一些贵族常常以平民代表自居,争取平民的支持,与自己的政敌进行斗争,这些人被称为平民领袖,他们和他们的同党则被称为平民派或民主派。如克里斯提尼、伯里克利都出身于贵族。他们当初都热衷于夺权斗争,在形势不利时才成为平民领袖。这些贵族在掌权之后,往往会采取一些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措施。在某些城邦,失败的一方会寻找国外力量支持,从而引发暴力冲突,甚至大规模的战争。如公元前435年的科西拉事件就是因为国内的平民派和贵族派的斗争而引起的。
城邦的殖民扩张 在城邦产生的同时,希腊人开始了大规模的扩张活动。这场活动集经商和征服于一体,或以经商为主,或以占地为主,经商的同时伴以设置商业据点,也带有占领土地的性质。因此,学者们常常称之为“殖民活动”。这场活动的**在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之间。
在西亚、北非地区发达文明的推动下,地中海世界的商业活动很早就活跃起来。但公元前14世纪,埃及与赫梯在东地中海沿岸进行的争霸战争,使商业一度遭到破坏。公元前13世纪埃及、赫梯衰落后,巴勒斯坦、以色列等地区先后独立,生活在这里的腓尼基人发挥自己的特长,展开了范围广阔的海上贸易活动,其足迹遍布地中海东岸、南岸,向西直至意大利、西班牙地区。希腊神话称宙斯诱拐了欧罗巴,将她藏在克里特,欧罗巴的哥哥卡德摩斯寻找妹妹不得,无法回家,于是在底比斯建城。这个神话故事表明,腓尼基人可能也曾经来到希腊。
希腊人积极参与了海上商业活动。在公元前9至前8世纪前夕,希腊人在叙利亚、巴勒斯坦、西里西亚地区建立了商业据点。希腊人开辟了自己的商业路线,如他们曾经沿着土耳其和叙利亚之间的奥隆特斯河向上游开展商业活动。公元前800年左右,来自优俾亚的希腊人在奥隆特斯河河口修建了阿尔明那城。此后的三百年中,这里成为希腊与东方开展贸易的重要港口城市。这里有整齐的街道,有专业化的生产贸易区,有仓库、商店、办公场所。希腊人、腓尼基人、塞浦路斯人聚集在这里从事商业活动。优俾亚岛在黑暗时代仍然保持了社会发展的延续性,是黑暗时代希腊世界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较早开始了海外商业冒险活动。除了在东方修建阿尔明那城外,他们还向西扩张。公元前753年,他们在意大利的庇达库斯岛殖民,后迁到意大利本土的库麦。这时希腊人的海外活动主要是经商牟利,而不是为了占领土地。
希腊由经商向殖民的转变可能与公元前8世纪中后期亚洲和希腊本土政治形势的改变密切相关。公元前10世纪,亚述帝国再次崛起,开始了对外扩张。亚述初期的扩张主要以掠夺财物为主。公元前9世纪,亚述国王改变策略,着手建立帝国,开始了开疆拓土的征服战争。此后历代国王在300年的时间内几乎没有停止过战争的步伐。公元前8世纪中期,亚述国王提格拉特帕拉萨尔三世(公元前745—前727年)即位,开始更大规模的征服战争。亚述帝国将希腊、腓尼基的商业势力逐出了亚洲,希腊人不得不将商队开往西部地中海。商业形势的恶化导致了希腊世界内部矛盾的加剧。约在公元前750年(一说公元前710年),希腊最富裕地区优俾亚岛上的两个主要城邦卡尔西斯和厄立特里亚为了争夺肥沃的拉兰丁平原发生战争,史称“拉兰丁战争”。这场战争将许多希腊城邦卷入其中,萨摩斯、色萨利、科林斯、斯巴达支持前者,而米利都、开俄斯、麦加拉则支持后者。战争导致许多人流离失所,不得不迁居海外,寻找新的生活空间。公元前734年,优俾亚人在西西里岛建立了纳克索斯;公元前729年,在这里建立了莱翁提尼(Leontine)、卡塔纳(Catana);公元前712年,在意大利南部靠近西西里的地区建立了勒基乌姆(Rhegium)。
与此同时,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多利亚各城邦也向西部扩张。他们扩张的主要动力可能是内部的土地之争,这在斯巴达的“处女之子”事件中表现得较为明显。“处女之子”一说是斯巴达人与黑劳士妇女所生之子,一说是斯巴达妇女在战争的情况下与黑劳士男子所生之子,总之是斯巴达人阶层的不合法婚姻所生子女。他们要求平等分得土地,并秘密组织暴动。于是斯巴达政府出面,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组织他们外出殖民。他们先到非洲殖民,但遭到当地居民的抵制,殖民一度遭受挫折,企图回国,但被国人拒绝,转而到意大利南部殖民。公元前712年,他们在这里建立了塔林顿。此外,阿卡亚人在意大利中部的锡巴里斯(Sybaris)和克罗顿(Croton)建立殖民地。科林斯是伯罗奔尼撒地区对外殖民最为成功的城邦。科林斯的商业较为发达,公元前8世纪末率先制造出具有东方文化元素的陶器。可能也受到亚洲政治变化的影响,他们全力向西部扩张,在亚得里亚海南部建立的科西拉、在西西里岛建立的叙拉古都是希腊世界重要的城邦。科西拉的海军在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世界属于第三大海军。而叙拉古则是地中海地区最强大的城邦之一,曾与迦太基、罗马鼎足而立。
古希腊人对西部地中海的殖民不仅仅限于意大利和西西里,部分居民走得更远。小亚的佛凯亚人在西班牙、高卢南部建立了殖民地。公元前600年,他们在罗恩河口建立了马赛,并以此为据点,在尼凯亚(Nicae)和安提波利斯(Antipolis)以及西班牙北部的安普瑞亚斯(Ampurias)地区广泛殖民。
锡拉人在非洲北部建立了昔兰尼。锡拉人的殖民有更多的文献材料记载,这些文献表明这次殖民属于希腊殖民扩张的另一种类型。据说,锡拉岛经历长期干旱,食物匮乏,于是政府出面,采用抽签制,从多子女的家庭选出一名成员出海殖民。国家为他们配备船只、食物,任何拒绝接受抽签结果参加殖民,或隐匿已中签的公民、间接破坏殖民活动的人都将被处死。锡拉人先在靠近非洲的普拉提亚岛殖民,但普拉提亚岛的自然条件恶劣,他们迁居到非洲大陆北部、利比亚地区的阿奇里斯。后来,在利比亚人的劝说下,他们离开阿奇里斯来到昔兰尼。他们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之后,大批的锡拉人和希腊人也来到这里,导致了殖民者与土著之间的土地之争。利比亚人投靠埃及,借助于埃及军队对殖民者发动战争,但是遭到失败[12]。昔兰尼殖民地的建立过程表明,殖民活动不仅仅是商人的冒险活动,也是国家组织的政治行为。殖民者的殖民活动伴随着与当地土著之间的复杂矛盾。
公元前6世纪,中部地中海南岸的腓尼基的殖民地——迦太基强大起来,与意大利北部的伊达拉里亚人联合,排挤腓尼基和希腊人的势力。希腊在西部的殖民进入尾声,重点转向希腊东北部和黑海。希腊对黑海沿岸的殖民实际上很早就开始了,奥尔科莫诺斯的王子逃亡科尔基斯、伊阿宋到科尔基斯盗取金羊毛的故事反映了希腊人到黑海地区殖民的故事。在这里殖民的主要是米利都、麦加拉。米利都人共建立了70多个殖民据点。早在公元前8世纪上半期,米利都就在黑海南岸建立了锡诺普,公元前756年又建立了特拉佩佐斯,公元前680年建立了阿比多斯,公元前675年建立了库齐库斯(Cyzicus)。但对北部希腊和黑海地区大规模的殖民则始于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600年前后,他们在克里米亚半岛建立了潘提卡彭,公元前550年前后他们在现在的乌克兰地区建立了奥尔比亚。麦加拉也在这里进行了大规模的殖民,他们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两岸建立了卡尔西冬(Calchedon,公元前685年)和拜占庭(公元前668年),公元前560年,他们又在小亚细亚建立了赫拉克希亚。
公元前6世纪之后,大规模的殖民活动趋于停止。不过,特殊情况下的殖民活动还在零零星星地发生。如公元前435年,亚得里亚海的爱皮丹努斯与科西拉发生冲突,他们向科林斯求援。科林斯决定在当地建立一个殖民地,凡自愿前往的人都可以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凡不准备马上前往的只要缴纳50德拉克马就可以在殖民地享有一份权利,而自己不必前往。规定一出,许多人响应。随后,科林斯政府请求各邦提供帮助,或提供船只,或提供金钱,最后有8个城邦提供了40多艘船只,3个城邦提供数量不详的金钱[13]。
古希腊的殖民活动实际是城邦的复制和分裂。殖民地相对于母邦是子邦,但在政治上是独立的、平等的。与近代从属于宗主国的殖民地不一样,古希腊的殖民地只是在道义上或礼节上尊重母邦而已,而母邦对子邦也没有政治控制的要求,有时候,母邦和子邦之间为了政治、经济利益还会兵戎相见。公元前435年的爱皮丹努斯事件就是由子邦和母邦之间的复杂矛盾引起的。爱皮丹努斯是科西拉的殖民地,科西拉是科林斯的殖民地。爱皮丹努斯内部发生党派之争,贵族派被驱逐,他们祈求母邦科西拉的帮助遭到拒绝,转而祈求科林斯的帮助。科林斯此时则因为科西拉在公共节日上不尊重科林斯,决定插手爱皮丹努斯的内政。最终,科林斯与科西拉之间发生公开的军事冲突。
殖民扩张对希腊历史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殖民扩张是希腊城邦内部矛盾的调节器。在城邦早期发展中,自然灾害、土地分配不公、贫富分化、权力之争等因素导致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势必会引起社会的动**。通过殖民扩张,冲突双方找到了一种化解矛盾的方法,避免了社会的剧烈动**和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
殖民扩张还是希腊社会经济的助推器。通过殖民扩张,希腊人的活动空间大为增加,原先的希腊人局限在爱琴海地区和希腊本土,现在希腊人的足迹遍及黑海沿岸、西部地中海等地区,这为希腊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希腊的陶器、葡萄酒、橄榄油销往更遥远的地区,而地中海世界各地的商品,如谷物、兽皮、金属、奴隶等输入希腊,希腊人还通过从事区域间的转手贸易获取利润。这些都刺激了希腊世界的经济发展。
殖民扩张是不同文化交流的加速器,一方面将希腊的宗教神话及其他文化成果输往地中海各地,如希罗多德就说,色雷斯地区崇拜的扎尔摩西斯神实际上最初是萨摩斯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奴隶,他回国后宣传灵魂不灭的思想[14]。与此同时,其他地区的文化也输入希腊本土,大大促进了希腊本土的文化发展,如腓尼基的文字、埃及的建筑、吕底亚的音乐纷纷传入希腊,希腊艺术中出现了大量的东方社会的元素,被学者称为“东方化革命”。希腊本土之外各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比较频繁,如毕达哥拉斯本是萨摩斯人,但他曾经到过埃及,最后来到意大利的克罗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