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王国时期经济的发展
一、手工业和农业的发展
新王国时期埃及的生产力获得重大发展。这时金属的冶炼已经用脚踏风箱来提高炉温。[1]卢卡斯认为,埃及只是在第18王朝时期才采用了这项技术。[2]从文物资料上可以看到,当时一个人可以同时踩两只风箱。脚踏风箱的使用,大大提高了炉温,对于需要更高炉温才能冶炼的青铜乃至铁器,这是十分必要的。
制作铜制品的方法也有改进。以前基本上是用锻造,新王国时期使用了新的方式——铸造法,这要求更高的工艺水平。在列赫米留墓中讲到的给卡尔纳克阿蒙神庙制作金属门的过程,就是用的铸造法。[3]
在新王国时期,青铜器得到了广泛应用是确定无疑的。它不仅用于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具和武器,而且用作支付手段,虽然它不是唯一的支付手段。
铜器这时并未因青铜的广泛应用而丧失其重要性:1922年发掘的轰动一时的图坦卡蒙墓中,铜器的数量多于青铜器的数量就是一个证明。[4]
新王国时期开始使用一种新的金属——铁,在图坦卡蒙墓中发现有一把保存完好的铁剑,还有其他一些铁制品。铁的使用无疑会对生产和战争带来巨大的影响。但一般学者认为,新王国时期的铁来自小亚细亚的赫梯,可能是赠送的。据说有埃及向赫梯请求赠送铁的书信。彼特里认为,埃及使用铁矿砂冶铁的最早证据是在公元前4世纪时,在三角洲西北部的瑙克拉梯斯,那里发现有冶铁遗址。[5]
新王国时期,建筑业仍是一项重要的手工业。这时建筑业方面最重要的成就是卡尔纳克神庙和卢克索神庙的修建(虽然它们既不是从此时开始,也不是完全在此时建成,但主要的建筑多半是在这时进行的)。这些建筑都以石头为原料。它们的特点都是有高大的石柱,特别是卡尔纳克神庙的圆柱大厅,十分雄伟。新王国时期不仅在首都底比斯有许多大规模的建筑,在埃赫那吞改革时,迅速建成了一座新的首都——阿马尔那(Amarna);在第19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时,又在三角洲东部很快建造了一座新都——培尔-拉美西斯。这些新的首都不仅有王宫、官邸及一般的居民住宅,还有神庙建筑。而且建筑的时间都很短,这不仅说明了手工工匠的技术水平很高,而且表明手工业者(特别是建筑工人)的规模庞大。据考古发掘的资料表明,底比斯西部墓地的手工业者住地曾有过几次大规模的搬迁,显然与这些新的首都的建造有关。在第18王朝中叶以前,埃及的建筑大概基本上是用石灰石作为原料;在第18王朝中叶以后,开始利用砂石作为原料。砂石的开采比石灰石要难得多,因而砂石用作建筑材料,说明在采矿技术方面有了新的进步。据说,这时修建的卡尔纳克神庙、卢克索神庙,以及在麦迪涅特-阿布、戴尔-艾勒-麦迪涅、登德拉、伊斯纳、艾德弗、库姆温布、菲勒等地的神庙都是用砂石建造的。哈特舍普苏特在戴尔-艾勒-巴哈利的埋葬神庙则是用石灰石建造的。除用石头作建筑材料外,这时也还用未经焙烧的砖坯作材料。第19王朝时曾有少量建筑是用熟砖建造的。卢卡斯认为,埃及用熟砖作建筑材料,主要是在罗马人统治的时代。[6]
新王国时期,艺术手工业也有很大发展,有非常多的精美文物保存下来,如收藏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哈特舍普苏特的狮身人面像,象牙雕刻的小羚羊,收藏在柏林博物馆的紫水晶项链和石罐,收藏在开罗埃及博物馆的黄金手镯,收藏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圣甲虫戒指。
图8.1 哈特舍普苏特的狮身人面像。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图8.2 小羚羊。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图8.3 紫水晶项链。柏林博物馆藏
图8.4 戒指形印章。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新王国时期,第18王朝时,玻璃的制作已很广泛,生产技术已达到很高水平。[7]在底比斯,人们发现了几个属于第18王朝时期的制造玻璃的工场,其中最早的属于阿蒙霍特普三世时期,还有三四个属于埃赫那吞时期。[8]这时埃及已能生产紫水晶玻璃,黑、蓝、绿、红、白、黄玻璃,以及无色透明玻璃等许多品种。这时主要是生产不透明玻璃,但偶尔也有透明的玻璃制品传世,如属于新王国时期的发圈。
图8.5 玻璃发圈。伦敦彼特里博物馆藏
新王国时期,人们还用不透明的玻璃制作瓶子,制作的护身符等。在古代埃及,人们从很早的时候起就使用一种名叫faience的原料来制作物品,如第二王朝时期用faience制作的项链(图8.8)。古王国时期用faience制作了瓷砖,它是用来装饰乔赛尔的层级金字塔的。中王国时期,埃及人用faience制作了河马和刺猬塑像。新王国时期,使用faience来制作的东西更多了,如用它制作瓶子、沙瓦布提(侍者)甬。这时的很多贵族墓里,包括国王图坦卡蒙墓里都发掘出来一些faience制作的沙瓦布提甬。这时用faience生产各类制品的作坊或工场可能规模很大。
图8.6 玻璃瓶。波士顿博物馆藏
图8.7 玻璃护身符。伦敦彼特里博物馆藏
图8.8 用faience制作的项链。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图8.9 埃及瓷砖
图8.10 刺猬。牛津阿什莫林博物馆藏
图8.11 用faience制作的瓶子。纽约布鲁克林博物馆藏
在新王国时期埃及已有比较发达的用亚麻和羊毛作原料的纺织业。在图特摩斯四世墓和图坦卡蒙墓中发现的一些亚麻制品残片,表明当时纺织技术有了很高的水平。新王国时期,纺织机械方面也有革新,这就是用垂直织布机代替了过去的卧式织布机。这种垂直织布机只需一人操作即可,不像卧式织布机需要两人操作。而且垂直式织布机可织出比卧式织布机更宽幅的布。
轮车的出现和使用使陆上运输也大为发展。虽然最初轮车只限于军用,但逐渐地用于民用运输。这比肩挑及用牲口驮运要进步很多。
这时期埃及在农业方面进步也很大,特别是给高地灌溉用的工具沙杜夫的使用,为高地的开垦创造了条件,等等。
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生产力的普遍增长,对外战争中大批财富流入埃及,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对外经济联系的加强和发展,使得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比过去有了更大的发展。这表现在许多方面:金属(包括金、银、铜、青铜等及其制品)作为支付手段的发展,借贷关系的发展,雇佣关系的发展,奴隶制受到影响(奴隶的买卖、出租),商品货币关系深入农村,加剧农村的阶级分化和土地流转,真正商人的出现,等等。
新王国时期,用金属作为流通手段的情况增多了。这与金属生产数量的增加,国外贸易的增加,对外战争的掠夺和属地贡物的流入等有关,也与商品货币关系的总体发展,从而使金属作为交换媒介的作用明显增大有关。不过这时还没有铸币活动。
黄金的产地,一是埃及东部的沙漠地区,二是努比亚。黄金作为财产的一种形式出现得很早,很可能在前王朝时期就已存在,而到早王朝时期就已有了文献的记载,在《帕勒摩石碑》上有清查黄金的记载。
人们用银作为交换媒介和价格尺度的情况比较多,如《麦西档案》(《摩塞档案》)中租用女奴、购买土地时,虽然给的是实物,但是都用银作价格尺度来折算。第19王朝的一份象形文字纸草上记载的购买女奴的契约中,银也作为价格尺度。阿蒙霍特普四世时一个木板上的铭文中,讲到雇佣奴隶时,是用银来支付的。在这里银成了交换媒介。用铜器和青铜作交换媒介的情况在新王国时期就更多了。
苏联科学院编《世界通史》第1卷指出:
但是,货币流通还没有多大发展。在第18王朝时代,虽然也使用金,然而,作为主要价值尺度的则是银。到新王国后半期,“银”这个字的意思就是“钱”。在第19~20王朝时代,铜和银竞争。尽管从叙利亚、巴勒斯坦和邻近各国都有银的流入,但是在第18王朝中期银和金的比价还是5∶3;银和铜的比价在第19王朝时代是100∶1,在第25王朝末期是60∶1。铸币还未出现,起着铸币作用的是下述金、银、铜的重量单位。第18王朝时代的重量单位是德本(等于91克)和沙特(德本的1/2,约等于7.5克);第19~20王朝时代的重量单位是德本和开德特(计算较为方便,为德本的1/10等于9.1克)。人们有时用货币支付,但是甚至到第20王朝时代,取得一袋谷物和取得一德本银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人们习惯于古老的方式以物易物,不过预先用货币来估价物品……[9]
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借贷关系的发展,借债要立字据,保证偿还,有证人签字。例如,第19王朝时期的一份象形文字铭文(在戴尔·艾勒-麦迪拉发现,编号第61号的一个残件),是一份债务草稿,讲的是一个名叫萨乌哲特的人,借给一个弓箭手长官(其名字已失)1.5沙特。此弓箭手长官保证将此1.5沙特还给萨乌哲特,并说,如果在期满之前(1个月)不还的话,甘愿加倍偿还。在同一地方发现的另一个象形文字铭文(编号第56号,也是一份借据)中,一个名叫伊耶尔努特弗的人起誓到期一定偿还给涅菲尔斯姆恩的借款。由于借贷关系的发展,有关借贷的诉讼也时有发生,如在戴尔·艾勒-麦迪拉发现的属于第20王朝拉美西斯三世统治第31年的象形文字铭文(编号第51号)中,讲到一个名叫彭塔乌尔的人起誓说,他在托特神庆典之前已偿还了他所借的手工业者队伍长官助手哈伊的债,但可能是哈伊说他还未偿还,因此彭塔乌尔说:“如果我没有付给属于他的钱的话(下面的文字已失)。”现藏杜林博物馆的一份第20王朝时期的象形文字纸草文献中也讲到因借二粒小麦而引起的诉讼。遗憾的是,这些资料中很少谈到利息的多少,因而很难弄清当时高利贷的残酷程度,及其对农村侵蚀的程度。
但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必然侵蚀农村,加剧农村的阶级分化,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土地买卖的存在。一些人因此而丧失了生产资料,另一些人则将生产资料集中到自己手中。《麦西档案》中的一份资料讲到王家牧人涅布麦西将自己的3斯塔特耕地卖给有角畜的主人麦西,其价值是0.5德本的银,但不是交纳的银,而是实物——一头乳牛,显然这场交易有贱买贱卖的性质。侵蚀农村的另一种形式则是债务奴隶制的存在(卢佛尔博物馆收藏的第3230号纸草上记载的女奴可能就是一个债奴)。
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也对奴隶制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这除了反映在债务奴隶的存在上,即反映在奴隶的来源上之外,又反映在奴隶的买卖和出租上。《麦西档案》的资料表明,王家牧人涅布麦西多次将自己的女奴出租给有角畜的主人麦西。第19王朝时的一份纸草上记载了一件因购买女奴而引起的诉讼案。[10]
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也可能影响地租的形式,即可能出现货币形式的地租。一份资料中讲到一些涅木虎经营国王的土地,他们缴纳地租可能不是缴纳实物,而是缴纳黄金。[11]
真正的商人的出现,是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不可置疑的反映。苏联科学院编《世界通史》指出:
“商人”这个词是从新王国时才被证实的。新王国时期经济还继续停留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但在第18王朝时代,内部交换毕竟十分活跃。流传到现在的一本很有趣的商业日记尤其证明了这一点。这本日记记载着某一神庙农庄每天把公牛的头、脊骨、腿、肉块,以及酒、饼干、粮食、馅饼交给商人。……货物交换价格是用银或金来表示的。可见当时有很大一批购买食物的人,对剩余品(显然是神庙祭品)安排了销路。在第20王朝时期的学校抄本中有着商人沿河流下行、上行和把一个城市的“货物”运到另一个城市的记述。[12]
第18王朝时期的《波拉克纸草》No.11记载,商人明-纳克赫特和舍利布思得到肉、葡萄酒和糕点。明-纳克赫特在40天内至少在10种不同情况下收到这些供应品,收受的金额常常是不小的,这样就容易为一些很小的店主所处置,甚至让小贩带着他的商品挨门挨户叫卖。出售商品(肉、葡萄酒和糕点)时他暗示,商品是出售给居民中较为富有的阶层的——无论如何不会卖给最穷的人。
这些事实说明,在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是很明显的、普遍的,特别是同古王国时期相比较,前进了一大步。但尽管有这样的进步,应当说,在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仍是很不充分的。例如,在交换中物物交换的情况(这是商品交换最原始的形式)还很普遍,衣物、亚麻布、牛、谷物等仍可作为等价物,作为交换媒介而存在。在经济生活中,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全尼罗河流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市场。商人虽已出现,但作为一个阶层,其力量很小,人数很少。这是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埃及社会经济中王室、神庙及官僚贵族奴隶主经济的自给自足成分过重,金属主要控制在奴隶主手中,不是作为流通手段,而是作为制作奢侈品的原料,给手工业者、官吏的报酬和薪金都是实物,对外贸易控制在国家手中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