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埃及文明的起源
除了上面那些问题以外,有关格尔塞时期的情况,在埃及学家之间,还有一些问题是有争论的。其中之一是当时埃及文明是起源于南方还是北方。鲍姆加特认为,埃及文明起源于南部埃及,然后逐渐向北扩展。她认为:“红冠总是被视为最古的和最高贵的,它被当作女神来崇拜。它优先于白冠。关于最古的王冠和第1王朝前各君主的传说保留在帕勒摩石碑上。在该石碑上,记有其名字的前王朝诸王是戴着红冠的。知道他们的名字,必定是由口头传说保存下来。当国王戴上了红冠的时候,他们被看成是下埃及王国的国王,因为在更晚一些的时候红冠常常与下埃及有关。就所知道的这个时期来说,我们看不到埃及在阿西尤特以北有定居的居民……”[33]
与这种观点相反的一些学者认为,北方文化不仅比南方文化发展得更早,而且也更先进。例如,罗伯特就认为:“到大约公元前4000年代中叶的某个时候,有关新的和决定性的影响出现了,而这来自北方,来自三角洲。一个或几个同亚洲有亲属关系的民族进入了上埃及,同其他地区,特别是同美索不达米亚的贸易和接触的迹象也有所增加。狩猎和临时的农耕为更加集约化的农业让了路;在艺术方面,浅浮雕出现了,它在埃及后来的传统中是十分重要的,铜制品变得更大量了。成为未来基本上是二重的政治结构的也是这个时期。同时,在公元前4000年代,两个王国形成了: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一个是下埃及,一个是上埃及。大约也是在这时,文字记录开始了。因为文字在埃及历史的开端时早已有了,并且因为它的使用不仅是为了行政和经济的方便,而且也是为了记录事件于文物和遗物上,企图使之成为永久性的、它的文明的更加完善的历史的说明。”[34]
霍夫曼在《法老前的埃及》一书中,批评了自希罗多德以来就存在的那种认为三角洲实际上是一个不能居住的沼泽地的观点。[35]他认为,北方的梅里姆达和法雍文化A与巴达里是同一时代的文化;而奥马里A(?)与阿姆拉特时期是同时代的,奥马里B(?)与早期格尔塞时期大致相当,马阿迪与晚期格尔塞相当。[36]苏联学者列捷尔认为,在三角洲,新石器时代(公元前5000年纪)就已经有人定居了。那里的农业、捕渔业、养猪业很发达,居民的定居比上埃及还要早。[37]
波斯托夫斯卡娅在评论鲍姆加特的《史前埃及文化》一书时指出,鲍姆加特提出的北部法雍和梅里姆达文化的年代是非常可疑的。她认为鲍姆加特关于法雍和梅里姆达制作的燧石工具同涅伽达文化Ⅱ的类似工具相同的论断,只是建立在她自己对旧的博物馆资料的研究基础之上,并且结论是难以验证的。波斯托夫斯卡娅认为,关于法雍和梅里姆达文化起源的问题,容克尔和阿尔克尔等人都与鲍姆加特的意见不同。[38]
从考古资料看,新石器时代以后,埃及南部与北部都有居民定居,他们创造了埃及的新石器文化,并大致在差不多的时间里进入了金石并用时代。在一些方面北方可能先进些,而在另一些方面南方又可能先进些,可以说各有所长,但发展总是不平衡的。由于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关系,北方的文化遗存保存得比较少,或被发掘得比较少,而南方的文化遗存保存得比较多,发掘得也比较多。有人说北方的文化是南方文化移植的结果,或说北方在格尔塞时期之前是不适于人类居住的地区,是一片沼泽,并没有什么事实根据,这只是为了论证自己的论点而做出的假设,是为格尔塞文化的创造者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由红海经瓦迪-哈马马特而达于尼罗河谷)的假说服务的。
二、埃及文明的创造者
涅伽达文化Ⅱ时期的文化是由什么人创造的?是埃及本土的居民还是外来人?埃及学家对此有3种观点。
第1种观点是,创造格尔塞文化的居民来自美索不达米亚。例如,鲍姆加特说:
在这个时期(涅伽达文化Ⅰ时期)之末,同涅伽达Ⅰ有商业关系的亚洲人侵入了尼罗河河谷。他们是涅伽达文化Ⅱ的建立者。这些人在知识方面远远高于涅伽达文化Ⅰ的人。他们同后者一道,开始向建设有史时期的埃及国家和文化的方向发展。他们在语言和心理习惯上同涅伽达Ⅰ人没有太大差别。他们说塞姆语,与涅伽达Ⅰ居民的哈姆语方言十分接近,最后就与之同化了。
他们基本上不同的燧石工业,使他们同涅伽达Ⅰ人明显地分了开来,与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们是石刀制造者。
他们的陶器,在材料和制造方法上水平都比涅伽达文化Ⅰ的人要高,绘图风格也不一样。
他们在金属制造工艺方面非常高明,并拥有更充分的铜资源。他们引进了银。
我们不知道他们的祖籍在何处。但同红海的联系对他们来说十分重要,似乎他们是经由瓦迪-哈马马特进入埃及的。他们的文化观点不能说明他们来自三角洲,近来的发掘也未提供他们早期在那里的证据。
他们似乎曾先将瓦迪-哈马马特和科普托斯变成了兴旺的帕拉斯公社和纳伯特公社。在那里立足之后,他们发展出一种新型的我们称之为涅伽达文化Ⅱ的文明,并向下埃及殖民……
涅伽达文化Ⅱ居民把文字引进了埃及……[39]
不仅如此,鲍姆加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外来论者。她认为巴达里文化和涅伽达文化Ⅰ的创造者也是外来的。
第2种观点也认为前王朝晚期的文化是外来人创造的,而且也是来自西亚。并认为不是来自南方,而是来自北方的人,他们将西亚的文化经由叙利亚、巴勒斯坦传入埃及的三角洲。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北方,即三角洲、下埃及文化高于南方(上埃及)。例如,罗伯茨就持这种观点。[40]
相当多的学者不同意鲍姆加特的意见,并且针锋相对。他们形成了第3种意见,如柴尔德、波斯托夫斯卡娅等。
柴尔德仔细考察了埃及同苏美尔在远古的联系后,得出结论说:“从北方来的人种因素可能在格尔塞和晚期格尔塞时期渗透到尼罗河流域,他们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埃及统一,但决不能认为,他们带来了比本地前王朝文化水平更高的某种现成的文化。”他还推测说,古代埃及人和苏美尔人之间不仅存在经济的,而且存在文化的联系。然而他认为,“在这里不存在扩散现象,而只有独立的发展”。他充分地研究和阐明了每一历史时期的考古学上的问题,充分地研究和阐明了在文化上相近的古代东方各民族发展的类似和联系问题,坚决反对片面地考察这种问题的企图,反对用“移民”来解释一切现象。他一方面指出了格尔塞时期在文化上同苏美尔地区之间的许多相似之处,另一方面又坚决认为:“绝不能确有把握地说,所有这些共同的特征起源于苏美尔。实际上,无论是苏美尔的文字,还是埃及的文字,都在图画文字中找到了自己的起源。但在符号本身上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唯一具体地类似在于利用某些具体的图画文字作为标音文字。……也不可能说,埃及是比较落后的国家,而文明是从更发达的苏美尔渗透到那里去的。而是相反,埃及文明比苏美尔地区更早、更富有。”[41]
在《评鲍姆加特所著〈史前埃及文化〉》一文中,波斯托夫斯卡娅对鲍姆加特提出的涅伽达文化Ⅱ居民外来说进行了猛烈的批评。她指出:“总体来说,鲍姆加特著作中个别有积极意义的观点被为数众多的未经验证的假设所掩蔽。根据鲍姆加特的观点,整个原始时代的埃及史乃是一个外族不断入侵的链条。”由于鲍姆加特坚信移民论,因此,在提出有关社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变化的原因时,研究就陷入了死胡同。在企图回答这些问题时,鲍姆加特就诉诸外来推动力的理论,诉诸从各方面带来新的文化因素的理论,用“推动力”来解释涅伽达文化Ⅰ向涅伽达文化Ⅱ的过渡。埃及头两个王朝时期文明发展的速度也被用“推动力”来说明。鲍姆加特到处寻找移民运动,并将其看作历史过程的唯一动力,原始时代埃及发展中的每一个新阶段和技术方面的一切变化,都企图用新的居民集团的入侵来解释,鲍姆加特完全没有考虑到侵入尼罗河河谷的那些部落是从哪里取得新的技术成就的——这样一个自然会被提出的问题。
波斯托夫斯卡娅说:“在不否定原始时代部落移民的事实的可能性的同时,毕竟应当极力强调指出,历史过程的动力,自然不是移民运动,而是生产力的发展。”她还对鲍姆加特的一些具体论点进行了批评。她认为,鲍姆加特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乏野外考古的实践,而只是根据博物馆的死材料来研究问题;二是方法论上的极端简单化、现代化。[42]
1977年出版的《考古插图百科全书》(The Illustrated Encyclopedia of Archaeology)对涅伽达文化Ⅱ的问题这样写道:“没有任何证据说在涅伽达文化Ⅰ的末期有一个亚洲民族侵入了埃及。涅伽达文化Ⅱ的一切新的特征均可用直接进口和同近东其他人,而特别是同美索不达米亚的与日俱增的文化接触来解释。”[43]
伽丁内尔也对鲍姆加特用移民运动来解释涅伽达文化Ⅰ向涅伽达文化Ⅱ的过渡的观点不以为然。[44]
三、埃及文明出现时的国家规模
在关于格尔塞时期国家形成的问题中,还有2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是当时形成的是大国还是小国?二是当时形成的国家的统治形式是共和国还是君主专制?
关于第一个问题,列宁在《论国家》中曾经说过,最初出现的社会和国家比现在小得多,交通极不发达,没有现代的交通工具。当时的山河海洋所造成的障碍比现在大得多,所以国家是在比现在狭小得多的地理范围内形成的。技术薄弱的国家机构只能为一个版图较小、活动范围较小的国家服务。古代世界的许多地区在最初时期形成的国家都是小国寡民式的:两河流域、印度、希腊都是如此,古代埃及刚形成的国家也是如此。
摩赖在《尼罗河与埃及文明》一书中说,当时埃及形成的小国,“大率长可十五哩至二十哩,其广袤则视尼罗河流域之宽狭而定:狭者地跨两岸,河广之处,仅踞一岸,以河水中心为界”[45]。
古代埃及人称这种小国家为斯帕特,其象形文字为一块被纵横交错的河渠分隔开的土地。它们一般都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若干农业地区。国内的一些学者称这种国家为诺姆国家或将其译为州。我不太赞成这种叫法或译法,因为诺姆是人们对古代希腊的国家内的一个地区的叫法,而不是将刚形成的小国叫作诺姆;而州是我们中国对一个国家里面的一个地区的叫法,也不是将最初形成的小国家叫作州。因此,哪种叫法和译法都不准确,我认为最好是叫作斯帕特。据萨维里耶娃说,在古王国时期,上埃及有22个斯帕特,下埃及有14个斯帕特(而据刘文鹏的《古代埃及史》说,古王国时期,上埃及有16个,下埃及有10个)[46]。在新王国时期的资料中,上埃及有22个斯帕特,下埃及有20个斯帕特。不过,统一以后,这种斯帕特就成了统一国家中的一个地方行政单位,而一旦中央政权瓦解,斯帕特就又成了一个个的独立王国。
德国著名学者塞特在1930年曾以假定的方式提出,埃及在前王朝时期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不过他又指出,他所创造的这个远古埃及历史的公式(关于前王朝统一的公式)只是“根据个人的观点而提出的图画”。[47]但许多西方学者却接受了这一公式,即认为前王朝时期埃及就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大国了。
但在鲍姆加特的书中有一个积极的观点,即认为最初形成的国家是小国寡民式的,而且还驳斥了那种前王朝就是一个统一国家的观点。她指出,所谓前王朝统一的理论只是建立在纯粹臆测的体系之上的,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坚实的证据性的事实的支持。波斯托夫斯卡娅肯定了鲍姆加特批评“前王朝埃及统一论”的观点,认为这是她这本书唯一有价值的地方。但从《“蝎王”及其时代》一文看来,波斯托夫斯卡娅似乎并不认为前王朝时期埃及没有统一,因为她认为,蝎王不仅是统治了上埃及的国王(他头戴白冠),而且也统治了下埃及的一部分,统治了古王国法老所占有的整个地区。她写道:“对于把‘蝎子’只看作一个上埃及的统治者,没有足够重要的根据。相反,有根据认为,他是‘两个国家的统治者’。”[48]
苏联1979年出版的《古代东方史》也指出:“古代埃及地区的最初的国家是在不大的地区范围内产生的(诺姆),它包括了在城市中心周围的几个居民点,领袖的宅邸和崇拜的主神的神坛也在这里。”[49]
四、埃及文明出现时国家的性质
在埃及,刚形成的国家是共和国还是王国,从现在掌握的资料看,古代埃及没有存在过共和国,相反,倒有关于存在王国的资料:蝎王权标头上的蝎王、红冠与白冠、王衔符号的存在等都可说明。虽然当时王权可能不很强大,还没有达到后来专制君主的程度,可能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贵族们的约束。有学者认为,在当时存在“老人政治”,即贵族会议。
但关于老人政治的情况并不清楚,没有直接的资料说明。在第一中间期里的聂菲尔列胡预言中说到“京城议会”的议员,但那是否是贵族会议,我们无法肯定。也没有任何资料表明当时存在过公民会议。虽然从希腊和罗马的情况看,氏族制度末期到国家形成初期,贵族会议和公民会议是可能存在的,但没有任何具体的材料。
显然,和希腊罗马的早期国家相比,古代埃及在国家形成时期有某些自己的特点。在希腊和罗马,国家形成时期经过王权和贵族、平民之间的斗争,否定了王权,从而形成了共和国。在希腊的雅典又经过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否定了贵族的特权,从而形成了民主共和国;而罗马,虽然也经过了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却没能否定贵族的特权,相反,贵族会议(罗马的元老院)却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在罗马形成了贵族共和国。但在埃及,国家形成时我们却既未见到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也未见到平民、贵族和王权之间的斗争,王权不仅没有被否定,相反却保存了下来,而且还由于种种原因得到了加强,最后形成了君主专制。从格尔塞时期的蝎王权标头上的浮雕,人们推测,当时蝎王可能不仅拥有行政权,而且还身兼军事首领,领兵打仗,又可能是祭司长,掌管宗教。但是他的权力可能在一定时期里会受到贵族们的约束。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分析了国家形成的3种方式,即雅典式、罗马式和日耳曼式。那么,埃及属于什么形式?按照鲍姆加特的观点,埃及应当是日耳曼式,即外族入侵形成国家的形式:一些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的来自西亚的部落侵入了尼罗河流域(经过瓦迪-哈马马特达到尼罗河河谷)。一方面军事民主制解体,氏族制解体;另一方面为了对被移住地居民进行统治而形成国家,首先在埃及南部,而后逐渐向北殖民,形成若干小国。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从前面关于埃及前王朝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在那时,埃及社会已经发展到氏族制度解体的阶段,由于内部平民与贵族的分化,奴隶制的形成,从而导致了氏族制度的解体。完全不必用一个外部的推动力来自解释埃及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因此,埃及国家的形成是雅典式的而不是日耳曼式的,埃及没有形成民主共和国,而是形成了王国。
五、城市的出现,早期埃及城市的性质和作用
从理论上说,城市是文明时代的象征之一。许多学者认为,埃及在前王朝时期晚期的格尔塞时期即已进入文明时代,形成了阶级、等级和国家。所以,也应当承认,在那时也出现了城市。萨维里耶娃认为,早在公元前5000年纪,埃及已经存在“城市类型的设防居民点”。[50]摩赖说,埃及前王朝时代的每一个诺姆都有首邑(当时小国家斯帕特的首都),并认为,当时用以表示城市的象形文字符号已经出现。[51]霍夫曼也说,古代埃及表示城市的象形文字几乎确定是起源于晚期史前时代。[52]考古发掘资料表明,在格尔塞时代,埃及确实已经出现了城市,或城市类型的设防居民点,或原始城市。[53]
那么,当时或稍后,例如,直至古王国时期,这类城市的性质和作用如何?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古代埃及早期的城市是作为防御工事、要塞堡垒而出现的,这有若干事实可以说明。例如,古代埃及表示“城市”、“城镇”的象形文字符号,不管它是在巴达里的陶片上,还是在狄奥斯波里·帕尔伏、涅伽达和希拉康波里的文物上的这类符号[54],表示的都是被围起来的城市或居民点。城市是用什么围起来的呢?既可能是城墙,也可能是护城河或壕沟。为什么要用城墙之类的东西围起来呢?显然是因为战争给人们带来了危险,居民需要用围墙、壕沟之类的东西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在稍晚的第1王朝时期的文物上,城市、居民点用围墙等保护起来的情况更为明显,不过,其形状大都不是圆形的,而是椭圆形或带锯齿状的长方形和正方形。例如,在纳尔迈调色板的正面最下一栏,两个正在逃跑的人的头上,有一个带锯齿状的长方形表示城市的符号,而在该调色板的背面的最下一栏中,一头公牛正用角破坏一个半椭圆形的带锯齿状的城墙。在利比亚贡赋调色板上,表示城市的则是一些带锯齿状的长方形的围墙。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有雉堞围绕的城市的出现,是危险增加和防卫需要增加的标志,因为战争及进行战争的组织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55]虽然恩格斯的这本书主要是根据希腊、罗马和日耳曼人的资料,而不是根据埃及的资料进行的概括,但显然具有普遍性,符合古代埃及的情况。早期埃及的城市是作为防御工事、要塞而出现的,是用有雉堞的围墙等围起来的。所以,表示城市的象形文字符号,将其主要特征表现了出来。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狄奥斯波里·帕尔伏出土的一段城墙模型所表达的意思,据专家断言,在这段城墙模型上,有两个像是执行警戒任务的哨兵模样的人,正趴在城墙上警惕地注视着城外。[56]这个模型非常生动形象地表明了最初出现的城市的防御的、要塞堡垒的性质,它确切地说明那时各部落、部落联盟之间、各小国家之间存在着频繁的战争。霍夫曼认为,不理解战争,就不可能理解埃及文明的起源,格尔塞时期晚期和第1王朝时期的很多著名的文物和雕刻都是颂扬统一者的军功的。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一些绘画和浮雕也确实明显地反映了战争的存在。在阿拉克出土的一把石刀,用河马牙做柄,刀柄上的浮雕内容是水陆战斗的场面;在希拉康波里出土的象牙板上雕刻了被捆绑着双手的战俘,在这里发掘的画墓中,有一幅画也是水陆战图。著名的战场调色板(鹰狮击敌调色板)上,雕刻有鹰和狮子凶猛地攻击敌人,吞噬敌人的图像。纳尔迈调色板上,公牛践踏敌人,攻击有围墙的城市,纳尔迈征服三角洲地区,抓获6000俘虏,将其斩首,进行庆祝仪式。利比亚贡赋调色板上,一些战胜者用锄头挖掘敌人城墙。公牛击敌调色板上,公牛撞毁敌人的城墙,践踏敌人。这些都生动形象地反映了那时的战争情况。
表示城市的象形文字符号是有围墙的城市存在的客观反映。埃及早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城市遗址也表明,这时确实建有城墙,如涅伽达的南城就发现了用砖建筑的防御工事和城墙的残迹。在希拉康波里,人们发现了一座第2王朝末叶哈谢海姆威国王统治时期的建筑,该建筑有内墙和外墙两道围墙,其内墙厚4.87米,外墙厚2.34米,两墙相距2.23米,外墙低于内墙,围墙西南部分高达8~9米。当初,克拉克曾经称之为“要塞堡垒”的建筑,现在许多学者认为它只是一座神庙。[57]但不管它是堡垒还是神庙,它的两道城墙显然不仅是用于防止盗贼偷窃的,也是防止战争侵袭的,是起安全防御作用的。
第二,古代埃及最早的城市,多半是作为行政中心,作为小国家(斯帕特)的首都而兴起的。
在格尔塞时期,埃及形成了数以十计的小国家,它们以城市为中心,包括附近若干农业地区,这些城市中有国王的王宫和政府机关。摩赖说:“每一诺姆,有土地,有首邑,有防御工事。居其地者,有农民,有牧人,有猎户,有商贾,有官吏。所谓官吏者,即同一职业之人,聚居一处而已。所谓城邑者(Nut),建于道路交叉处,观其标记,则知其圆形防御物也。城内则为茅屋,以供行人夜间息居及防身之用,又有仓廪市场,城隍庙宇宿舍等。至酋长或国王之署舍(Per),则大于寻常屋宇(Hert),且内部建筑亦较为复杂。”[58]
摩赖说,这种城市是诺姆“首邑”,有“国王之署舍”,我认为是正确的。事实上,在纳尔迈调色板和利比亚贡赋调色板上有雉堞围墙的城市,都不是表示一般的城市或设防居民点,而是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即首都。在当时那种小国寡民的时代,未必还有首都以外的城市存在。所以,在两国交战中,城市的失守,也就意味着国家的战败和灭亡。在利比亚贡赋调色板上,一些象征着战胜者的国家的动物(如老鹰、狮子和蝎子等)正拿着锄头破坏战败城市的城墙(实际上也就是战败国家的象征),在雉堞围墙中的动物或植物(如猫头鹰等)则是战败国的崇拜对象和标志。这可以说明,埃及早期城市多半是作为行政中心而出现的,还有一个稍晚的例子,就是孟菲斯的建立。古代埃及历史学家曼涅托和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都说,这座城市是由埃及的第一个国王美尼斯(希罗多德称他为米恩)建立的,目的是作为一个要塞。[59]但《剑桥古代史》的作者的论断或许更为正确些,他在谈到孟菲斯城的建立的目的时说:“关于它建立的目的,美尼斯很可能打算将它作为一个堡垒,可以保护上埃及不受来自三角洲居民的进攻。另一方面,由于位于两块土地的连接点上,它在管理新统一的王国事务方面占有最突出的位置,因而可能从一开始就是想将它作为首都和国王所在的地方。”[60]该书作者进一步指出,在《帕勒摩石碑》和《开罗年代记》中发现了支持这一观点的某些证据。据这两个文献记载,早王朝时代国王举行加冕礼时的两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庆祝两块土地的联合和绕墙游行,而这二者无疑都是在白城(孟菲斯)进行的,并且目的在于纪念美尼斯的两项杰出的功绩,即君主专制的统一和白城的建立。如果白城只是作为一个要塞而不是作为首都,那么对它的建立的纪念未必会在加冕礼时如此重要,或者加冕礼未必会在它的境内举行。虽然曼涅托把第1王朝和第2王朝同毗邻阿卑多斯的提尼斯连在一起[61],但这一论断可以解释为他们是提尼斯的世袭,然而提尼斯并非是政府所在地。20世纪30—50年代,艾麦里在孟菲斯附近的尼罗河西岸的萨卡拉地方,发掘出若干第1王朝的王墓和第1王朝登王的掌玺官海马卡的大墓,这也许可以说明,孟菲斯确实是从第1王朝时起的首都,曼涅托的某些记载也可以作为这一论断的旁证。他说,第1王朝的第2个国王阿托提斯统治时期,在孟菲斯建立了一个王宫,第4个国王瓦文涅菲斯在科科麦(人们认为它是萨卡拉)建造了一座金字塔。1937—1938年,艾麦里确实在萨卡拉的第1王朝墓地中发现了一座砖造的层级金字塔结构的建筑物,而墓主人的名字不是瓦文涅菲斯,是涅别特卡。
第三,古代埃及早期城市是作为神庙所在地,作为祭祀中心出现的。
格尔塞时期乃至以后很长时期,埃及都是多神崇拜的国家,盛行自然崇拜、图腾崇拜。许多动物、植物和自然现象都被神化。因此,埃及人崇拜为神的对象很多,而每个神自然会有自己的神庙或神坛、神龛,每个神都有自己的祭祀中心。例如,希拉康波里是奥吐姆神崇拜的中心,登德拉最初是崇拜鳄鱼神索别克的,而后又崇拜哈托尔女神,科普托斯是闵神(Min)崇拜的中心,舍易斯被称为公牛之城,即崇拜公牛神,等等。
这各式各样的神,最初可能是氏族部落神,后来则转化为国神,国王的保护神。每个斯帕特(诺姆)除有自己崇拜的主神以外,还可能有其他的神祇崇拜,而首都自然是这些神崇拜的中心和神庙所在地。各国所崇拜的主神自然而然便成了该国的象征和标记,出现在文物上。这在蝎王权标头、纳尔迈调色板、利比亚贡赋调色板、战场调色板等文物上很明显地表现了出来。摩赖在《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一书中列举了很多诺姆的标记,它们大多是动物、植物和自然现象。[62]《孟菲斯神学》关于普塔赫神的活动说道:“他完成了每一件事及神圣的法规以后,普塔赫因此而满意。他塑造了众神,他建造了城市,他创造了各个诺姆,他把众神安置在它们的神殿中,规定了它们的祭品,统治建立了它们的神殿。”[63]可见,建立神庙在古代埃及人心目中是多么重要。事实上,不仅在当时,就是在以后很长时期里,神庙都是埃及城市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希罗多德说,米恩(美尼斯)在建立孟菲斯城的同时,也在孟菲斯建立了一座神庙,“他在那里修建了一个最值得一记的伟大的海帕伊斯托斯神殿”。[64]第18王朝时期的埃赫那吞在修建新的首都埃赫塔吞时,也修建了他崇拜的阿吞神的神庙,可以说,早期埃及的城市,首先是神的城市,是神庙所在地和祭祀中心。
第四,埃及学家对古代埃及早期城市的作用和性质问题是有争论的,争论的焦点是其职能问题,即那时埃及的城市是否是经济中心,是否是工商业中心的问题。
摩赖说,那时诺姆的首邑中有“商贾”、“仓廪市场”,其根据是什么却不清楚。至少,他没有举出例证,而只有结论,不像他说有“城隍庙宇”、“酋长或国王之署舍”那样举出了例证。在萨维里耶娃提出埃及早在公元前5000年即已存在城市类型的设防居民点时,并没有提及这些设防居民点的经济职能,也未见报道这时的早王朝时期城市是否是经济中心,却一下子就转到了古王国时期,她认为,“在古王国时期,孟菲斯和一些诺姆的首府就已是国内巨大的行政、宗教、经济和文化中心”。并且,“由此也可以看出,埃及也经历了其他近东国家所走过的城市国家的发展阶段”。由于只有叙述,未见她的全面论证,因此不知道她有哪些根据。按从叙述的情况看,她最后的这一结论似乎是根据古王国时期的资料得出的,而不是根据前王朝时期的资料得出的。
那么,早期埃及城市的经济职能究竟如何?城市是否已经成为工商业中心、经济中心?
众所周知,古代埃及是一个以农业为经济命脉的国家,是世界农业文化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而且主要是灌溉农业。发达的农业是其较早进入文化时代的主要原因。埃及的手工业发展也比较早,手工业比较发达,手工业门类也不少,如酿酒、采矿、冶金、建筑、造船、制陶和艺术手工业等。
农业和手工业在前王朝时代可能已经有了分工,但不一定所有手工业都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如酿酒、纺织和一些艺术手工业就未必已完全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且分离出来的手工业者是独立的,还是成了王室、神庙经济中的劳动者,不得而知。所以,他们可能仍然未和市场发生什么关系,依然不能促进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当然会促进运输业的发展:运输农副产品、矿产和使用产品等,尤其是采矿业的发展必然会要求运输业有较大的发展。当时作为运输工具的有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船只,此外还有陆上的运输工具——驴。从理论上来说,农业、手工业和运输业的发展,为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不能否定当时埃及存在商品交换,尤其是南北埃及之间通过尼罗河进行的商品交换。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前王朝时期埃及国内(包括诺姆内部和各诺姆之间)的商品交换的资料,而只有埃及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一些零星的资料。例如,在巴达里发现了来自西奈或努比亚的孔雀石、蓝宝石和红海的贝壳,在法雍发现的用贝壳制作的装饰品,还发现了非本地出产的天河石。在格尔塞时期,尼罗河河谷地区与红海之间的联系可能越来越紧密了,在尼罗河通往红海之间的交通要道瓦迪-哈马马特通道上发现了几处属于这个时期的居住地,有的学者认为它们可能是队商的驿站。在属于前王朝时期的涅伽达遗址中,发现了不是埃及出产的黑曜石,它们可能来自爱琴海的一些岛屿或外高加索、南阿拉伯和埃塞俄比亚等地。埃及从黎巴嫩进口雪松的时间有可能始于前王朝时期。[65]
这些事实必然会使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这时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是否会使刚刚形成的城市本身成为工商业中心、经济中心?而且,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作为要塞堡垒、行政、宗教中心的城市,难道不需要一大批手工业者、商人为其服务,从而自然而然地使城市成为经济中心、商品交换中心吗?难道可以只有城而无市吗?
理论上说,既然有商品交换,就应当有市场,不应当只有城而无市。但推论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这需要资料来证明。
就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而言,在萨卡拉地方发现的属于古王国第5王朝时期的一座贵族墓,墓墙上有一幅反映市场情景的画,这是我们知道的最早的有关古代埃及市场情况的资料。就这幅画中所反映的情况看,一直到古王国时期后期,埃及商品交换的水平还是很低的,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得还是很有限:没有职业商人,全是生产者自己交换自己的产品;没有货币或货币的等价物,只是物物交换;作为交换的商品种类和数量也很有限,有鱼、陶器、筐、金属钩子、亚麻布、芦苇、粮食等。
有关早期埃及(古王国时期以前)国内商品交换的文献资料,如果不算《梅腾自传》中用酬金获得200斯塔特土地的记录,就我们所知,最早的是古王国时期后期的一份买卖房屋的契约。[66]契约写明双方当事人、买卖物品及价钱外,还有誓约(保证物品让买者满意),以及证人,双方都在契约上盖了印。支付给房屋主人的不是货币,而是实物:亚麻布、寝床。从这份契约的格式看,商品交换的实践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已经形成了比较正规的契约格式,但即使是房屋买卖这类大型的交换活动几乎还是实物交换,这表明了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水平还是很低的。从古王国时期支付给手工业者的工资的情况看,当时的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水平也是很低的,都是实物:面包、蔬菜、油、衣服以及铜(在这里,铜和其他物品一样不是作为货币)。[67]
从格尔塞时期起直到古王国末期止,埃及已经经历了13个多世纪,我们却一直没有见到一个商人的资料,这是为什么?一种可能是这方面的资料因为时间太过久远而湮没了,或者没有发现。但更为可能的是,直到古王国末期,由于王室、神庙和官僚贵族的经济在埃及占了支配的地位,而他们的经济又是包罗万象的,既包括了农业,又包括了手工业、园艺业、畜牧业和捕鱼业等,当时,埃及城市经济是封闭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他们不需要到市场上去卖出商品,一般来说也不到市场上去买什么,即基本不和市场发生关系。对外的交往也基本上控制在王室和神庙手中,没有私商活动的空间。所以,早期埃及城市的经济职能非常有限,未必能起到经济中心的作用。
所以早期埃及的城市实际上是有城而无市,至少市不能和城平起平坐,而且市的作用完全不能和城市的其他职能相平衡。
[1] [美]劳伦斯·高文:《大英视觉艺术百科全书》第1卷,中文版,台北:台湾大英百科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广西出版总社、广西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37页。
[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67~168页。
[3] 《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8页。
[4] 霍夫曼指出:“像我们早已注意到的……在上埃及的巴达里和阿姆拉特遗址中就已知道了铜制工具(约公元前5500—前3600),但总体说来,这些工具是小的和简单的(打孔器、针、钻和有孔的小珠)。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它们与其说是用矿石熔炼而成的,不如说是用天然的铜打制而成的。而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包括斧头、匕首和手斧在内的真正的铜工具,首先是在埃及南部的格尔塞遗址和三角洲顶端的马阿迪出现的。”参见其《法老前的埃及》,第207页。
[5] [英]柴尔德:《上古东方新证》,第96~97页;[苏联]金克:《法老前的埃及》,1964年版,第170页。
[6] [英]A.H.伽丁内尔:《古代埃及词源学》第1卷,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7年版,第100~108页。
[7] 《世界上古史纲》编写组:《世界上古史纲》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8页。
[8] [英]柴尔德:《上古东方新证》,第113~114页。
[9]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载《古史通报》1952年第1期。
[10]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11] 该亚麻布残片现藏都灵埃及博物馆,文物编号:INV.NR.S.17138。
[12] 《古史通报》1980年第2期,第215页。
[13] [美]M.A.霍夫曼:《法老前的埃及》,第148页。
[14] [美]M.A.霍夫曼:《法老前的埃及》,第148页;[德]E.J.鲍姆加特:《史前埃及文化》第1卷,第60页上的图。
[15] 刘文鹏:《古代埃及的早期国家及其统一》,见《埃及学文集》,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1~97页。
[16]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17] 刘文鹏:《古代埃及史》,第65~72页。
[18] 刘文鹏:《古代埃及史》,第66~67页。
[19] 周启迪:《古代埃及史》,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0~52页。
[20] [英]A.H.伽丁内尔,《法老埃及》,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见其中王表。
[21] [德]E.J.鲍姆加特:《略论早王朝王衔的起源》,载《世界历史译丛》1980年第2期。
[22] [英]柴尔德:《上古东方新证》,第135页。
[23] [美]J.H.布利斯特德:《古代埃及文献》,厄巴纳-香槟:伊利诺伊香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英]W.M.F.彼特里:《埃及史》第1卷,伦敦:Adamant Media Corporation,2001年版,第4~5页。另[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阿卑多斯墓里出土的有关卡王的符号见[英]W.M.F.彼特里:《阿卑多斯》第1卷,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图版XLVⅡ、XLVⅢ中的1632、1642、1722、1732、2087、2092、244y、248y6、257T、264x、265Q、270u等,以及在赫尔旺出土的铭文,[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24] [古希腊]曼涅托:《埃及史》,残篇m6,见[英]W.G沃德尔编译:《曼涅托》,洛布古典丛书,伦敦,1948年版。
[25] [英]魁别尔:《希拉康波里》,安德斯特出版社,2017年版,图版。
[26] [英]魁别尔:《希拉康波里》,图版ⅩⅩⅤic、ⅩⅩⅤ、Ⅻ2、ⅩⅦ、ⅩⅧ、ⅪⅩ、ⅩⅩⅩⅣ等。例如,在图拉出土的若干文物,[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27]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69页。
[28]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29] [德]E.J.鲍姆加特:《史前埃及文化》第1卷,第51页。
[30] 刘文鹏:《论埃及文明的起源》,见《埃及学文集》,第36~62页。刘文鹏:《古代埃及的早期国家及其统一》,见《埃及学文集》,第81~97页。
[31]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32]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近年来考古发掘中的第1王朝统治时期的埃及》,载《古史通报》1948年第1期。
[33] [德]E.J.鲍姆加特:《略论早王朝王衔的起源》。
[34] [英]J.M.罗伯特:《世界史——到1500年》,纽约:克诺夫出版社,1976年版,第52页。
[35] [美]M.A.霍夫曼:《法老前的埃及》,第27页。
[36] [美]M.A.霍夫曼:《法老前的埃及》,第16页上的列表。
[37] [苏联]列捷尔:《古代埃及》,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1960年版,第172~180页。
[38] 见波斯托夫斯卡娅在1950年第3期《古史通报》上发表的评鲍姆加特的《史前埃及文化》一书的文章。
[39] [德]E.J.鲍姆加特:《史前埃及文化》第1卷,第一部分结论。
[40] [英]J.M.罗伯茨:《世界史——到1500年》。
[41] [英]柴尔德:《上古东方新证》,第159~160页。
[42]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评鲍姆加特所著〈史前埃及文化〉》,载《古史通报》1950年第3期。
[43] 《考古插图百科全书》,纽约:科罗威尔出版社,1977年版,第150页。
[44] [英]A.H.伽丁内尔:《法老埃及》,第397~798页。
[45] [法]A.摩赖:《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刘麟生译,长沙:商务印书馆,1941年版,第25页。哩即英里,1英里约合1.609千米。
[46] 刘文鹏:《古代埃及史》,第66页。
[47]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评鲍姆加特所著〈史前埃及文化〉》,载《古史通报》。
[48] [苏联]H.M.波斯托夫斯卡娅:《“蝎王”及其时代》。
[49] [苏联]阿甫基耶夫:《古代东方史》,王以铸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26页。
[50] 《古史通报》1980年第2期,第215页。
[51] [法]A.摩赖:《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刘麟生译,第24~25页。
[52] [美]M.A.霍夫曼:《法老前的埃及》,第148页。
[53] 刘文鹏:《古埃及的早期城市》,载《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63~175页。
[54] [德]E.J.鲍姆加特:《史前埃及文化》第1卷,第66页上的插图。
[55]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4~25页。
[56] [法]A.摩赖:《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刘麟生译,第162页。
[57] [英]魏吉尔:《上埃及(从阿卑多斯至苏丹要塞)古代指南》,爱丁堡、伦敦:布莱丁尼-汉森出版社,第314~315页。
[58] [法]A.摩赖:《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刘麟生译,第24~25页。译文有改动。
[59] [古埃及]曼涅托:《埃及史》,第29页;[古希腊]希罗多德:《历史》上册,王以铸译,第151页。
[60] 《剑桥古代史》第1卷第2分册,第16页。
[61] [古埃及]曼涅托:《埃及史》,第29页。
[62] [法]A.摩赖:《尼罗河与埃及之文明》,刘麟生译,第25页。
[63] [美]J.B.普利查德:《古代近东文献》,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9年版,第5页。
[64] [古希腊]希罗多德:《历史》上册,王以铸译,第151页。
[65] [苏联]金克:《法老前的埃及》,第116~117页。
[66] [苏联]司徒卢威、[苏联]列德尔:《古代东方史文选》,莫斯科,1963年版,第28~29页。
[67] [苏联]别列别尔金:《远古埃及的货币》,见《古代埃及》文集,1960年版,第162~1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