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的、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的基本文化产品与服务提供、制度和系统建设的统称。它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实现途径和保障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是各级政府向全体公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建立提供的保障机制,也需要建立公众接受和参与的保障与促进机制,还需要建立提供能力和服务效果的监督评价机制,所有这些就构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政府通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来实现和完成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任务;公众依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的设施和资源,以及建立的制度和机制,实现自身的基本文化权益。
一个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大子系统:
(一)设施网络体系
设施网络体系包括由单体设施建设到设施形成网络的全过程。单体设施建设需要解决网点布局、建设标准的问题,要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率;设施形成网络,需要建立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半径、覆盖面积指标,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覆盖率。设施体系不等于服务体系,但服务体系一定是以设施体系为基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就没有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今天,设施网络体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指固定设施。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载体形式,既包括固定设施体系,也包括流动服务设体系和数字传播体系。三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固定设施体系,现行政策强调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县、乡(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设施体系的整体效益得以充分发挥。流动服务体系是目前设施网络体系建设的“短板”,十七届六中全会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数字传播具有跨越时空、无所不在的特点,但数字传播也需要节点,需要设施设备,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党员远程教育基层点、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共同构成了数字传播设施网络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是未来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产品生产供给体系
该体系的基本内容是建立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反馈机制,以及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明确并落实公共文化资源生产供给主体、方式、渠道。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实行经常性开放和免费提供基本服务,有针对性地设立和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重点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建立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体系,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文化的政府主导,意味着政府是公共文化产品、资源提供的责任主体,至于产品和资源的生产与供给,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采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多种政策措施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这是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供给体系的方向和路径。公共文化产品和资源的生产途径多元化,供给方式由文化系统的“内循环”转变为市场化的“大循环”,公共文化就会成为文化产业培育与发展的阵地,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最终形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和营利性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
(三)人才、技术、资金保障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人才保障,需要打造三支队伍:高层次的领军人物;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领军人物队伍建设,目前需要重点解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馆长、站长遴选与任命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问题,造就一批堪称事业发展中坚的职业化的领军人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聘任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专业人才的成长和才华施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形成一种共识:现代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离开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支撑,公共文化服务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重视选好、配齐专职人员;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文化志愿活动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托公益性文化设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重要节日和纪念日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帮扶活动,开展多彩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信息时代的公共文化服务对技术的要求和依赖越来越强。技术应用改变了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也改变了人们享用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公共文化服务要建立现代传播体系、现代服务体系,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手段开展服务和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让所有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都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远程服务能力。
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已经确立了明确的方针。第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第二,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第三,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第四,中央、省、市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发展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第五,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的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总的要求是,建立与健全同国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保障投入,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四)组织支撑体系
组织支撑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
领导体制首先要加强和改进党委和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领导。《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负担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把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目标是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的同时,文化领域各部门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的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独立事业法人,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细胞。细胞的活力决定着体系的活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内部机制改革,遵循“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进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方向是,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组织指导与行业自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实行法人治理的结构模式,在这一过程中,特别需要建立和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与公众参与制度。
(五)评估体系
评估体系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的办法。指标体系是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保障标准、服务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形成量化标准,有了服务的指标体系,考核服务绩效才有依据。建立以服务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是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益所必需的。绩效考核办法要向多元、立体的方向发展,上级考核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体制内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服务提供者评价与服务受众评价相结合,历时性评价与共时性评价相结合,尤其要着力建立独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公众满意度指数,形成政府、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受众共同参与的科学、高效的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