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逐步提高,从政策上、措施上、资源上、创新上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入大发展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个方面逐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程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地位大幅提升
在中央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应当履行的公共服务基本职能之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我国文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中央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划和具体政策。2006年9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200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及工作要求。2012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再次提出:“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根据国家的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跟进,纷纷出台了实施意见和规划。据不完全统计,2007-2008年,大约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文化发展规划,11个省市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江苏(2007年)、山东(2008年)、深圳(2007年)是较早出台实施意见的省市。[1]此外,随着2010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启动,很多城市更是纷纷推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公共文化服务在文化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大大提升。
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重大项目进行规划建设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亮点。国家级专项规划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部、财政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国家广电总局)、“农家书屋工程”(新闻出版总署)、基层文化建设工程(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各地还推出了地方文化服务工程和项目规划,例如,杭州市在出台《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之后又制定《杭州市城区文化设施三年实施规划行动计划》(2008)。深圳市提出建设“图书馆之城”,从2003年起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建设“图书馆之城”三年规划(2003-2005)》、《深圳市建设“图书馆之城”(2006-2010)五年规划》。[2]
二、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稳步增长、设施网络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经费保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为关键的保障因素,特别是在现阶段,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往往决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十一五”时期,全国文化事业费(不含基本建设投资和文化管理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总计1 220.4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46倍;年均增长19.3%,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2010年和2005年相比,城市文化建设投入增长110.24%,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增长140.98%,均实现了投入总量五年“翻一番”。人均文化事业费2005年为10.23元,2010年增加到24.11元,同比增长135.7%,同样实现了五年翻番。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92.62亿元,与2007年的198.96亿元相比,增幅达97.34%。人均文化事业费从2007年的15.06元增加到2011年的29.14元,增幅为93.49%。[3]
延伸阅读10-1
近几年我国文化投入情况
图10-1 近几年我国文化投入
资料来源:文化部财务司,《近几年我国文化投入情况及对策建议》,见http://www.ccnt.gov.cn/sjzznew2011/cws/whti-cws/201111/t20111128_153324.html,2011-08-23.
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也保持了良好态势。例如,浙江省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八年居全国第一。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该省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总额(不包含对基本建设的投入)分别为17.26亿元、21.9亿元、26.14亿元、32.28亿元,年均递增速度为23.2%,高于同期财政预算总支出年递增速度1.33个百分点,人均文化投入从“十五”期末的30.38元上升到了2009年的62.32元,位居全国前列。2006-2009年,浙江省农村文化事业费为22.44亿元,年均递增速度22.76%。[4]
延伸阅读10-2
2008年全国各地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
2008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248.04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62 427亿元)的比重为0.40%。分地区看,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最高的省份为浙江,达到0.86%,最低的为河北,为0.28%。从分省情况看,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超过0.5%的省份有:浙江(0.86%)、北京(0.76%)、宁夏(0.72%)、海南(0.63%)、天津(0.61%)、福建(0.60%)、山西(0.56%)、云南(0.54%)、广东(0.54%)、上海(0.52%)。与教育、卫生、科技事业费相比,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然较低。2008年,教育、卫生、科技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4.32%、4.36%、3.38%。
资料来源:《全国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分析》,见http://www.mcprc.gov.cn.
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据统计,2007-2011年,全国共竣工公共文化设施27 366个,其中公共图书馆584个,文化馆622个,艺术表演场馆96个,文化站26 064个。全国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设施面积由2007年的56.1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73.8平方米,每万人拥有文化馆(站)面积由2007年的126.2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221.2平方米。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显著改善了基层文化设施的整体面貌。财政部2008-2011年安排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亿元,为中西部22个省(区、市)已建成且达标的17 227个乡镇文化站配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和开展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器材。2009-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5.8亿元,对全国面积不达标的447个公共图书馆、1 147个文化馆进行修缮。[5]
服务网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是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服务、进行文化创作的平台。在城市,公共文化网络建设主要集中在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演剧院、文化馆、美术馆以及“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设施上。在农村和基层,文化设施主要是“四个一”:一个图书馆(室)、一个文化活动中心(室)、一个户外文化广场(文化广场、体育健身、露天电影放映场地)、一个文化长廊。截至2011年,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公共图书馆2 952个,文化馆(含群艺馆)3 28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0 390个,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6]
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经基本建立。如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居委(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具规模;2007年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323万平方米,新建小区文化活动中心达100个。苏州市已建成文化馆1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96个,大小文化广场近百个,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近70.58万平方米,人均面积达到0.12平方米,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为文化中心枢纽,联结各市(县)、辐射广袤乡村的布局合理、配套健全、起点较高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体系。
三、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标准日益完善
标准化是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具体就是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2005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文化部等部委联合先后出台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8)、《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2008)、《文化馆建设标准》(2010)。2009年,文化部印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设配置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12年5月,《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公共文化机构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服务运作日益规范。
延伸阅读10-3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节选
第一条 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 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设上也有所作为。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试行)》(2007)。上海市2004年推出《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2007年又根据需要进行了修订;2006年制定《上海市公共文化设施资格认定标准(草案)》,2009年5月又颁布《上海市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试行)》。山西省于2008年开始实施《文化系统公共文化体系服务标准(试行)》,包含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农村公益电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节日活动五大类。浙江于2010年在全国推出首个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涵盖了政府投入、设施建设、队伍规模、公共服务、社会参与和文化惠民创新等6个方面23个指标。
延伸阅读10-4
《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节选
第三十三条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包括:演出排练、电影放映、图书阅览、展览展示、文化信息共享、文艺创作、文化技能培训、校外活动、学生自习和娱乐健身等基本服务,满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街道乡镇文化设施应弥补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的功能不足,提升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设综合性小型剧场。
第三十四条各文化服务机构每月开展的重点文艺活动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24次;每月开展的文化、科技、教育等各类讲座不小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应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及时增加相应的文化活动频次。工作人员要做好每次文化活动的登记备案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每月要定期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总结,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满意度。
第三十五条各文化设施应当不断完善,丰富更新所藏图书和文献信息资源,每年应对藏书量的30%进行流转、补充或更新。街道乡镇级文化设施图书阅览坐席不少于30席,藏书量不低于5 000册,报纸杂志不少于50种。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藏书量不低于2 000册,报纸杂志不少于30种……
资料来源: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参见http://www.bjwh.gov.cn.
四、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实现免费开放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的基本要求。2008年,财政部与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启动实施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三年累计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60亿元。2011年年初,财政部、文化部发布《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国各级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中央财政按照地级馆每馆50万元、县级馆每馆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馆5万元的基本服务经费补贴标准,西部地区补助80%,中部地区补助50%,东部地区以奖代补,当年共支付补助经费18.22亿元。2011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2 115座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国2 952个公共图书馆、3 285个文化馆、34 13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此外,文化部还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
《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下发以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迅速行动,加快推进免费开放工作:一是制定免费开放时间表。陕西省5家美术馆、112家公共图书馆、120家文化馆、1 611家乡镇文化站从2011年7月1日起全部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广东省于2011年7月1日前实现省级和副省级市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10月1日前扩大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年底前推广到全省其他地区。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江苏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实行免费开放后,各级图书馆、文化馆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应不少于10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不少于6项。重庆市分级分类提出免费开放的设施场地要求和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数量。三是加强免费开放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安徽省明确省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所需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分别承担50%;县级(含县改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所需经费,在中央财政按标准负担50%的基础上,省、县级财政分别负担25%。湖南、山东、福建、内蒙古等地明确要求限期收回出租或挪作他用的公共文化设施场地。[7]
延伸阅读10-5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节选[8]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资料来源:http://www.mcprc.gov.cn.
五、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实施成果显著
重大文化工程主要是指国家有关部委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关乎民生的重大文化项目,包括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全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动共享数字文化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满足基层公共文化需求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解决农民看书报难的“农家书屋”、主要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还有适应科技发展需要的国家数字文化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从1998年启动,2005年结束第一轮工程,2006年起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基本实现所有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解决大约4 200万人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截至2008年全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5.9%,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6.9%,无线电视综合覆盖率91.5%,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163 979 442户。[9]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2年启动。2007-2010年间,中央财政计划投入24.76亿元,并对列入规划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截至2011年年底,已建成1个国家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2 840个县级支中心、28 59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60.2万个村基层服务点。北京、天津、上海、宁夏完成100%县级支中心建设任务;浙江、宁夏完成乡镇基层服务点100%建设任务;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贵州完成100%村基层服务点的建设任务。
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从2007年开始加快建设。2007年,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共同制定《“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要求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截至2009年,国家共安排了11亿元中央投资,支持了中西部地区6 65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10]
从2007年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牵头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农家书屋9.2万余个,2011年年底前将建成24万~30万个,覆盖全国40%~50%的行政村。[11]
六、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形成
农村文化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随后,四川、青岛(2006年),海南、浙江、杭州(2007年),云南(2009年)等20多个省市相继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在中央和各地的重视和努力下,农村文化、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农村文化投入加大。2008年全国农村文化投入66.59亿元,自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14.51%。[12]浙江省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计划每年安排1.0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并逐年增加,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13]成都市出台政策规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常年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从2009年起,按区(市)县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10元的标准,纳入区(市)县财政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步增长。对远郊市县,市财政按其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转移支付,纳入市级财政一般性财力补助范围。
农村文化服务产品越来越多样化。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覆盖全国61.2万个行政村的99%。送书下乡工程2003-2008年累计安排资金1.2亿元,配送图书1 060万册,从2005-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为基层剧团和文化机构配置流动舞台车1 000多台。[14]各省也都有专门针对农村的文化服务项目,例如广东省建立了“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网”三大流动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农村和基层的文化资源不足问题。
城乡一体化进展顺利,公共文化服务向均衡、均等方向发展。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对文化体育均等化有明确要求。[15]成都作为国务院确定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力推动城乡文化的统筹发展、一体化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1年,要基本建立起与成都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构建起基层文化阵地全覆盖,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同保障共发展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6]
延伸阅读10-6
霸州市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霸州在总投资23亿元的精品文化设施建设中,政府财政投入达到20.7亿元,占总投入的90%以上。按照“小题大做、无中生有”的创新理念,建设了十大文化工程,包括李少春纪念馆、中国自行车博物馆、华夏民间收藏馆、中华戏曲大观园等一批精品文化设施落户霸州,实现了“创国家级品牌、造国际性影响”的文化名城建设主旨。面向基层的文化设施建设更是百花齐放,已建成15个乡镇文化站、18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350个农村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村村有,广播电视户户通,初步形成了文化设施遍布城乡、基础工程争相辉映的可喜局面。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出了一系列享誉全国的文化品牌:一是以“文化艺术节”为载体,打造开放兼容的霸州文化。2006年以来,围绕“戏曲之乡、翰墨之乡、辞赋之乡、温泉之乡和胜芳古镇”四乡一镇文化品牌建设,每两年举办一届主题鲜明的文化艺术节,充分展示霸州的文化魅力。二是以“月月唱大戏”、“周末小剧场”、“天天办展览”等品牌活动为载体,叫响异彩纷呈的霸州文化。
资料来源:《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见http://www.mcprc.gov.cn.
七、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各地文化部门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群体为对象,采取政府采购、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措施,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特殊群体倾斜,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
为保障全国2.42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2011年,文化部联合国务院农民工办、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农民工文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常住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切实提高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能力,使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文化单位要根据农民工文化需求的特点,为农民工提供素质教育、信息服务、文艺鉴赏等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以实施重大农民工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提高对农民工群体的覆盖程度和服务能力。继续大力推进“两看一上”(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工程,着力解决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2011年和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部连续两年在北京组织了慰问农民工晚会。2012年5月,文化部在浙江省东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对下一阶段农民工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7]
实施“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2011年7月至11月,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重庆、青岛和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组成了13个文化志愿团,招募了800多名文化志愿者,分期分批赴内蒙古、黑龙江、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个边疆民族省(区)开展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深入边疆民族地区城乡基层,组织文艺演出和讲座100多场次、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文化干部20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500多课时,举办文化展览20多场次,累计展出180多天。此外,还邀请西藏、宁夏、新疆的基层文化工作者300多人赴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青岛、重庆等地参加“大舞台”演出和“大讲堂”培训活动。
八、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成果
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高的重要动力。各地公共文化部门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推出了大量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和公共产品。文化部为鼓励文化创新,专门设立了国家文化创新奖鼓励公共文体机制和产品的创新,先后评选了四届文化创新奖,首届文化部创新奖13个获奖项目中与公共文化服务直接关联的包括“城市教室”上海图书馆市民讲座、农村“文化科技屋”、21世纪新型现代化图书馆的建设与服务和中国试验型数字图书馆等,由此推动了各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公共图书馆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最大的成果就是总分馆模式得到推广。出现了上海中心图书馆模式、嘉兴模式、深圳模式、东莞模式等不同类型的总分馆制实践模式。尽管这些模式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内容上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建设理念:努力实现图书馆布点区域平衡,各个图书馆之间资源共享,协调管理与联合行动。除了一定区域内垂直型的总分馆制外,还出现了跨系统的“辽宁模式”和跨区域的杭(州)-嘉(兴)-宁(波)的图书馆延伸服务,将公共图书馆服务延伸到了教育、科技等领域,实现城际之间的服务对接,极大地拓展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也进一步增强了共建共享实力。
创设文化活动与文化品牌。江苏吴江的区域文化联动、浙江的“文化走亲”带动了区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丰富了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河北邯郸的“欢乐乡村农村文化工程”、浙江萧山的“十大金色文化工程”、贵州遵义的“四在农家”活动,内容不同,形式各异,但都是具有明显体系化特征的群众文化活动形态。北京的“周末百姓舞台”、国家图书馆的“国图讲座”、深圳的“市民文化大讲堂”、“美丽星期天”等很多活动实现了“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朝着经常化、制度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创新阅读公共文化服务。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一些城市纷纷设立范围广大、时间跨度长的“读书节”。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了属于本地区的读书活动,约有400多个城市自发开展了读书节、读书月等活动,影响较大的有上海读书节、深圳读书月、成都全民读书活动、重庆读书月、北京青少年读书节等。深圳读书月已成功举办十三届,是全国诸多读书节中举办较早、规模大、运作规范的全民读书活动品牌。[18]
延伸阅读10-7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菜单”化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让群众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习惯有选择地从事文化活动,因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公众选择之间就需要一个沟通机制,很多城市选择了“菜单式”服务模式,即政府整合资源,统一调配,群众可以根据文化部门提供的文化菜单进行选择性消费。上海组建东方宣教中心,依托上海图书馆、上海群艺馆这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整合全市可利用和调配的文化资源(包括文艺演出资源、讲座资源、展览资源、教育资源、辅导人才资源等)形成资源库,制定菜单式目录,然后向市民征求文化消费项目,再根据市民的需求,利用全市统一的资源配送系统定期将资源送到基层服务点。目前,东方宣教中心在全市164个社区设立“东方文体资源连锁配送服务点”,东方讲坛举办点总数已达334个,2008年全年共向基层配送书籍、报刊、DVD等物化类宣教产品约52万余件(套),各类大中小型文艺演出1 516场,演出的直接受众约35万人次;举办各类讲座1 769场,直接受众约147万人次。
资料来源:陈威主编:《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43页,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0.
九、公共文化服务的科技应用取得新的突破
随着高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运用,一些新型的文化服务载体不断涌现。深圳图书馆成功开发“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通过自助服务机可以实现办证、借还书、预借图书、书目查询、网络阅读等功能,被称为第三代图书馆,获得文化部2009年文化创新奖并被列入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目前,深圳已经在全市布设200台自助图书馆,形成一个既具备传统图书馆功能,又更加人性化、便捷化的图书馆服务网络。依托新技术新媒体,手机图书馆、移动新闻阅读器等开始在发达城市图书馆推广应用。[19]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文化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要通过技术创新,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公共电子阅览室推广计划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力度。截至2010年,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已近700TB,市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超过200TB,国家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保有量到2011年已达560TB。各级公共图书馆拥有计算机近15万台,普遍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的远程检索、阅览、参考咨询、资源推送等服务方式和手段走向普及。全面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年底,9个试点省(市)各级经费投入近2.7亿元,参加试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数量达6 200个,资源总量达386GB,服务人次近1 700万。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达2.76亿元。另外手机图书馆、移动阅读器在许多图书馆进入主流业务范畴。[20]
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与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全面推进
2011年1月2日,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标志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正式展开。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东、中、西部创建一批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创建工作主要以地级市为单位,计划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在全国创建90个左右的示范区,覆盖、带动全国1/3以上的市县,并以此为抓手,整体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引起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普遍关注。第一批示范区(项目)评审阶段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推荐的全国56个地级市(区)创建示范区申报材料和100个地级市(区)创建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经过评审,共有31个申报地级市(区)获得创建示范区资格,47个申报项目获得创建示范项目资格。[21]
2012年3月至4月,文化部、财政部组织16支督导组,赴各地督导示范区创建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各示范区创建城市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抓手、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人才保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推进,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尤其是江苏省苏州市、北京市朝阳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东省东莞市、湖南省长沙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北省秦皇岛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渝中区、云南省保山市等创建示范区工作推进力度较大,取得了较好的创建成效,初步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粗略估算,首批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31个示范区创建城市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00亿元,湖南省长沙市创建期间仅区(县)级财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达20亿元,北京市朝阳区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投入财政资金达4亿元。许多示范区创建城市将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并加快施工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了大提速。例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西省赣州市、云南省保山市、贵州省遵义市、陕西省宝鸡市等示范区创建城市上马了一些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不少示范区创建城市按照创建指标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固强补弱”的措施,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提高设施体系化水平。例如,北京市朝阳区打破依行政体制设置公共文化设施的格局,形成区级-地区级-街乡级-社区(村)级四级服务网络,推动了文化设施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河南省郑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广西来宾市等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2]
延伸阅读10-8
赣州市探索中部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模式
赣州市探索中部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模式,覆盖面广,惠及人数多,更具推广意义和代表性。一是着力构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网络。赣州市图书馆新馆、投资2亿元的赣州市历史文化与城市展览博物馆、投资1个多亿元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市本级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先后建成并对外开放,大型群众文化广场(黄金广场)投入使用;郁孤台、八境台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整治维修;目前,全市共建有公共图书馆18个,其中市级公共图书馆1个,县级17个;博物馆、纪念馆15个,文物管理所5个,其中市级博物馆1个,县级博物馆、纪念馆14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164个,其中市级群众艺术馆1个,县级文化馆18个;影剧院(演出场所)24个。全市共有287个乡镇、3 475个行政村,文化站145个,农家书屋1 094个,社区文体活动中心2 638个,业余文艺表演队362个,电影放映队37个,全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2 026个。二是着力提供面向基层和农村的公共文化产品。组织创作生产了《山歌情》、《快乐标兵》、《赣南之恋》、《红色摇篮》、《红小鬼》、《兴国,兴国!》、《粤赣湘边纵队》、《人民共和国摇篮丛书》、《市情教育读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等一批富有时代气息、彰显赣州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国家水准的精品力作。三是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精心举办了全民读书月、欢乐赣州广场文化、民间民俗展演、《欢乐中国行·魅力赣州》大型综艺晚会等高规格、高水准的重大节庆文化活动。2010年,全市送戏下乡演出1 345场次,观众74万人次;开展乡镇文体活动1 458场,观众参与人数68万人次,放映电影54 258场次,观众298万人次;组织开展农民歌咏大赛、业余文艺展、才艺展、书画摄影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2 026场次,观众和参与人数756万人次,群众受众率为84%,参与率为91%,送图书下乡123 932册、建村级文体活动室1 498个,培训农村文化骨干7 152人,均达到了本省的先进水平。
资料来源:《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见http://www.mcprc.gov.cn.
2010年3月,文化部启动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制度设计课题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规划“十二五”工作思路,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同时,通过制度设计研究,吸纳一流专家,建立一支由政府公共文化机构、专家学者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理论研究队伍,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专家委员会则作为决策咨询的智库,主要负责协助文化部统筹安排制度设计研究工作,进行课题体系设计,推进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指导地方文化厅(局)制度设计研究,组织制度设计课题的申报、验收等工作。
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由专家委员会专家、各省文化厅(局)为申报主体申报承担,因课题完成与否是示范区创建验收的前置条件,因而受到各课题承担机构,尤其是示范区创建城市的高度重视。课题分为一级课题和二级课题。当前最为突出的“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五个问题被列为2010年重点研究课题,委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等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全国陆续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厅(局)申报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目前,制度设计工作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紧密互动,正陆续推出研究成果,成果有望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进提供较好的理论指导与智力支持。[23]
[1] 陈威主编:《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M],27页,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0.
[2] 同上书.
[3] 《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巡礼》,参见http://www.mcprc.gov.cn.
[4] 陈威主编:《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M],29页,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0.
[5] 陈威主编:《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M],29页,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0.
[6] 《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巡礼》,参见http://www.mcprc.gov.cn.
[7] 《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巡礼》,参见http://www.mcprc.gov.cn.
[8] 参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http://www.mcprc.gov.cn.
[9] 《国家广电总局统计信息2008》,参见http://gdtj.chinasarft.gov.cn/.
[10] 《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巡礼》,参见http://www.mcprc.gov.cn.
[11] 《新闻出版总署统计信息》,参见http://www.gapp.gov.cn.
[12] 《全国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分析》,参见http://www.mcprc.gov.cn.
[13] 相关资料数据参见:http://www.taizhou.com.cn/.
[14] 《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巡礼》,参见http://www.mcprc.gov.cn.
[15] 相关资料数据参见:http://www.gdwh.com.cn.
[16] 《基层文化建设的“成都模式》,参见http://www.ccdy.com.cn.
[17] 参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http://www.mcprc.gov.cn.
[18] 参见:http://www.szsky.com.
[19] 陈威主编:《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183~190页,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0.
[20] 《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成就巡礼》,参见http://www.mcprc.gov.cn.
[21] 《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参见http://www.mcprc.gov.cn.
[22] 《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参见http://www.mcprc.gov.cn.
[23] 白雪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概述》,见于群、李国新主编:《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12)》[M],225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