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领域内的几种定量评价(1 / 1)

一、文化竞争力的定量评价

随着文化竞争时代的来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状况对该国或地区长期的经济发展、公众的参与以及国民或市民的生活质量都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文化指标不再仅仅局限于评估某项文化政策的实施情况,更与国家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竞争能力的提升息息相关。目前,文化竞争力的定量评价体系在城市之间的较量中运用得更为广泛、成熟。因此,本节将在城市竞争力评价体系范围内探讨文化竞争力指标的选取问题。

城市竞争力的内涵复杂多元,且处在不断发展中。近年来,关于城市竞争力的比较内容已不仅仅是基础硬件设施,更包括文化软实力。以往研究者往往将重点放在社会、经济层面讨论竞争优势,在测量指标方面也以经济发展及生活品质内容为主,较缺乏文化层面对城市竞争力的讨论,然而城市在文化软实力上的提升,已普遍被认为是全球化和全球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因素。最近几年一些国际大都市相继提出关于建设和巩固国际文化中心或与此相类似的口号,并在某个特定领域的地位乃至城市吸引力和软实力等方面开展的大型调研及国际比较中,均凸显文化指标,这充分显示出占领文化制高点已经成为全球各大城市新一轮竞争的首要举措。

纵观世界范围内文化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实践,各指标体系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所设计采用的文化指标也各不相同,大体上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综合性较强,主要强调城市文化环境蕴含的丰富人文内涵;另一类主要从经济角度出发,更为体现文化所带来的强烈的经济价值。事实上,在文化指标体系构建时,两种内容均有交叉,但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

综合性的文化指标包含文化创造的人力资源要求、文化生产的制度环境要求、传承文化遗产的积累要求,以及传播国际影响的效果要求等。[1]文化指标考核点主要集中在文化硬件设施、文化产出、文化参与及消费等方面。其中硬件设施指标,指地区内拥有的文化设施如剧院、音乐厅、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等的人均占有量及其政府投资数额。文化产出指标,主要是指文化产业的产值及其创造的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例、文化产业就业人数等,它直接体现文化产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文化参与及消费指标,许多国家开展定期的文化参与状况调查,收集本地区家庭用于文化、娱乐、体育支出占家庭预算额的比例,每千人购买杂志数,文化演出参与情况,人均每日观看电视的时间以及资讯获取的便捷情况等。总之,力图通过数据变化掌握文化产业规模、文化设施运作状况及民众文化需求等的变化。此外,不同的指标体系通常都会设计一些特色指标,通过考察文化活力、文化开放度与宽容度等来反映城市的制度环境及城市文化辐射力等。

延伸阅读9-2

伦敦——文化审计报告(2008)

该指标体系选取了十大文化指标,包括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及产出、视觉艺术与表演艺术基础设施及产出、影院基础设施及产出、书店、文化活力与多样性基础设施及产出、文化活动占用时间、文化遗产消费情况、剧院消费情况、视听产品及服务的消费情况、文化活力与文化多样性来评估伦敦与世界其他主要城市在文化竞争力方面的优势与差距,利用数据呈现出一个地区是否具备良好的文化环境氛围,为伦敦未来文化发展指明方向。这套文化指标主要从文化的供给(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产出)和文化消费两个角度来考察城市发展所依赖的隐藏力量——文化环境,特别强调了各类文化设施的使用。

表9-3 伦敦2008年文化审计报告

续表

经济性的文化指标,则主要考察创意经济的外部文化环境,包括基础设施、文化制度、价值观念、产业政策及创意氛围等。近年来,随着“创意”作为全球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日益被各城市的战略发展所采纳。2005年,“香港民政事务局”委托研究机构所开展的《香港创意指数研究》,其目的即用于评估及监测我国香港地区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力,并期望能够用这套指标比较香港与邻近地区其他亚洲城市的创造活力。这套指标除了要度量城市的创意成果、结构/制度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外,特别强调了文化资本这一指数。其实前四个评估维度中均涉及一定的文化指标。譬如,“创意成果”中有包含文化生产情况;“结构/制度资本”中有包含文化基础设施及文化制度情况;“人力资本”中有包含市民的资历情况;“社会资本”更是含有大量的文化价值观念及传统等情况。这套指标中文化资本主要强调的是文化艺术的文化价值与实践对提升创意经济的价值。其理论假设为:参与文化活动能产生新思维和表达,从而增加整体的创意。因此,“文化资本”建立的是市民关于艺术和文化活动参与习惯及价值的指数,用于评估社会环境和政府在文化及创意方面的引导作用。具体指标包括:政府对文化艺术发展的投入、家庭在文化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文化标准和价值、文化事务的参与和消费等。[2]

中国社会科学院倪鹏飞主持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是目前国内较具权威性的城市竞争力比较研究项目之一。该项目的框架吸纳了文化竞争力的概念,并把文化竞争力界定为:城市所特有的市民社会意识、道德观念、城市文化氛围和风俗习惯。在指标考察时,课题组主要从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精神风貌两方面,选择了六个指标集中表现城市文化竞争力的状况。课题组选取部分国内城市样本指标数据,利用主成分分析和模糊曲线分析方法,构造城市竞争力与文化竞争力指数,对理论假说进行了初步检验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竞争力是城市竞争力的第二重要构成或影响力量。[3]但是该项目城市文化竞争力指标体系中所选取的几个指标均属于主观指标,外部效度较差,而且一个城市的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很难每年均有明显变化,其变迁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年度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测评指标难免不够公允。

延伸阅读9-3

中国城市文化竞争力指标体系

表9-4 中国城市文化竞争力指标

二、文化福利的定量评价

文化福利指标(Cultural Wellbeing Indicator),在西方语境中,它主要侧重于文化艺术对个体发展所起到的精神转化作用。它之所以被提上议事日程,与人们对福利概念理解的演变有关。早期的福利指标,多倾向于关注社会福利中的物质层面,这与传统政府制定的政策及统计工作是相对应的。譬如,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及收入等,“经济增长率”就成为评价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准。此时,很少关注个人发展以及主观的安乐(如文化福利和生活满意度),还有一些更为复杂的政治维度,如民主和社会凝聚力也少有涉及。[4]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许多国家开始以福利指标作为推动社区发展的政策工具,反省仅使用GDP来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限性。例如,在最近时期法国就建议改变衡量社会进步的方式,提出除了传统的经济标准之外,也应把人们的幸福和福祉纳入经济指标。法国专家建议,政策制定者根据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进步的方式需要改变,因为国内生产总值GDP所衡量的只是一个国家制造的产品和服务,新的指标还需要包括非物质性财富。[5]类似的呼吁很多,总之,人们期待寻求到更全面、更科学地反映公众生活水平的测量框架。它将不仅考虑经济产出,还应关注其他与人类进步及福祉有关的重要维度,如社会、环境、文化和民主,这些与公民及社区更密切相关。[6]而推进更为完善的福利测量方法也发展成为全球及多层次社会运动,包括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城镇乃至社区都积极介入其中。

目前主要存在两种理解和测量方法:一种是根据个人所体验到的需求满意程度来定义社会福利。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不是生活质量的客观方面,而是用满意度、幸福感等来测量的个人主观感受。代表国家为美国。另一种则将社会福利理解为满足客观需求,即个人拥有对资源的支配权,能够控制资源并且有意识地将其直接用于提高生活水平。代表国家为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挪威、瑞典、丹麦等。它们倾向于不把个人对社会环境的主观感受作为制定社会政策的最佳依据,而更注重客观的定量分析。[7]这两种方法及角度同样也体现在文化福利的测量上,现阶段主导性的研究方向是力图把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结合在一起。

从整个研究领域来看,运用于福利框架以及政府规划中的文化指标还不完善。尽管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许多国家已开始将文化指标用于政策的制定、规划,并评估项目是否符合政策目标。但学者们普遍认识到在测量文化福利时,仍缺乏合适的数据正确反映关键目标及产出。这是因为文化艺术最有意义的功能就是对个体能力的转换作用,但是个体和精神的转化是难以进行定量测量的。因此,在指标框架设计中,虽然文化项目的某些维度易于测量,如设施的使用率、参与人数等数据也相对容易收集,但对于大型社区的艺术参与或文化项目的实际效果却很难度量。更不用说从宏观来看更为复杂的问题,如文化参与、文化需求,具体文化活动外的文化艺术项目的作用,文化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等等。

文化福利指标的选取与西方国家的文化政策、社会政策,乃至国家战略的政策目标是基本吻合的。以欧盟国家为例,为了推进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提出要提高成员国的“社会质量”。所谓社会质量,即为:“公民在提高其福利和个人潜力的条件下能够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程度。”[8]在文化领域,政策目标之一也是十分强调要增进公民的文化参与,因为文化是整合社会、促成集体认同与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力量。所以,在文化福利指标选取中有关文化参与的指标尤为突出。事实上,强调文化参与的原则,不仅对“欧洲文化”的建立十分重要,而且放在美国移民社会也是适用的。它对促进多元民族的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发挥着潜在作用。从更为广泛的国际社会来看,文化参与已被视为文化权利的基本组成部分,被更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所认可。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指出: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参与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联合国《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强调,在日益走向多样化的当今社会中,必须确保属于多元的、不同的和发展的文化特性的个人和群体的和睦关系及和睦共处。所有公民融入和参与文化的政策是增强社会凝聚力、增强民间社会活力及维护和平的可靠保障。每个人都应当能够参加其选择的文化生活和从事自己所特有的文化活动。由此可见,某些文化福利指标是具备一定地区普适性的。

受国家政体、管理体制、社会发展程度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影响,各国或地区对文化福利的理解及采取的政策措施不尽相同。西方国家对文化福利定量评价的研究,对我国的相关研究有一定的启示,但具体到政策目标和指标框架设计则与我国国情的适应性仍存在一定距离。在中国语境中,文化福利所涉及的公共文化政策目标是: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以及公共文化资源的再分配(均衡分配),而落实到政策措施即是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很快,但存在发展不平衡现象,文化发展相对滞后。这种情况使得中国现阶段谈文化福利主要的关注点还是个人对公共文化资源的使用。政府在制定文化发展战略时,首要考虑的仍是为国民的文化生活提供充分的物质资源,并以此为载体来保证(公共领域内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9]因此,当前政策研究的属性主要以客观指标为主要范围,一些沿海发展较快地区可以依据社会发展程度以及物质资源的丰富程度,在一定阶段建立主客观指标合理配置的文化福利指标体系。

正因为现阶段文化福利还多局限在公共文化资源的物质层面考量上,极少涉及个人的满意度等主观精神感受,故通常人们把文化福利狭义地理解为:国家和社会为满足人们的文化精神需求而兴办的公共文化设施和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中心、文化馆等场馆设施及其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及产品等;同时也包括一些与民众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准公共文化服务及产品,如出版及广播电视传媒事业。这类公共文化设施及服务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1)国家或集体兴办和实施管理,并给予资金支付(对于一些准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财政予以资助或补贴);

(2)为满足社会大众的精神需要而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3)实行免费或低偿的服务;

(4)向社会开放,广大群众能普遍、平等地享用。

文化福利定量评价对我国公共文化政策的推进和政策效果的评估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它有助于政策执行者按步骤、按进度推动政策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有助于政策管理者在不同层面上——从微观层面到宏观层面,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检讨。充分发挥文化福利定量评价的积极作用,需要寻求一套合法性概念作为理论支撑,研究过程既要关注经典理论与方法,同时也要关注文化福利不断发展变化的内容和领域。

延伸阅读9-4

我国地方政府负责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及种类

表9-5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续表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水平的定量评价

国外理论界及公共文化行政管理内容中,没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提法。在中国语境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与国外政府文化服务职能的内容大体相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缺乏对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水平加以测评的科学指标。部分指标也往往只是评估“投入”的“绩”,而没有“产出”的“效”的指标和数据,因此缺乏有效数据转化为信息,进而无法提供客观证据作为政策依据。譬如,公共资金分配后,往往很少有办法科学地检验资金使用的效果是不是和预期的目标一致。导致政策实施后,因为没有系统的数据整理和分析,几乎不知道哪些项目实施得成功,带来了多少有益结果;而那些不成功的,也几乎不知道其不成功的原因何在。[10]

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水平进行定量测评有助于建立各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工作指南,同时通过常年相关统计数据的积累,也可以成为反映该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绩的测量工具。在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水平测量过程中,结合国际经验,文化指标的选取应遵守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其一,简单通用原则。全面系统的指标适合各个机构、项目具体运作情况的考察。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指标体系时,刚开始时,不应全面,要结合各地发展实际情况,聚焦于某些重点领域。指标选取越简单越有力,过多的指标不仅会模糊关注的焦点,而且还会给指标的诠释与使用带来不便。此外,指标选取的数据搜集成本应降低,尽可能利用现有统计资料;有通用性,浅显易懂,不太复杂,可适用于与其他地区的比较,在测量时有统计依据或容易从现有统计口径中进行转换使用。

其二,客观有效。选取的每一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含义比较明确,能反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主要方面的基本情况,真实地测算出政府文化部门所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总量与质量,客观有效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分享文化发展成果方面的真实状况,为政府文化部门总结、检讨和改进相关文化工作及区域未来的文化发展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

其三,切实可行。这一原则一是要求指标有针对性,能反映区域特色。各地区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存在不同的标准,因此在指标设置时既要反映和体现一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律,也要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制定具体的指标及其标准,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求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设置指标,使指标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防止指标设定过高或过低。三是要求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具体说来就是按有利于实施现有的统计报表制度来设置指标,能实现分区、分项进行核算,并能通过一定的统计设计、统计调查方式获得可靠、真实的数据。

其四,综合集成。指标选取需要突破传统文化事业发展观中的基建项目业绩的一元中心论观点,强调文化设施的有效利用率,强调公民文化发展的多元化,既要考虑公民获取知识进行再教育的基本性发展需要,也要考虑到全球信息社会公民对信息知识和自身发展技能的需求,还要考虑到公民提高传统文化素养、艺术修养以及文化多样性创意思维的诉求,集成多个因素,从更全面的视角测度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水平测度可以从政府投入、发展规模、产品及服务、社会参与、人才队伍及公众满意度等维度来考虑指标体系的设定。

政府投入: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模式,现阶段政府资金仍是最主要的来源,因此须从最基本的政府财政投入,描述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规模及政府的支持力度。可供选取采纳的指标包括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人均文化事业费等。

发展规模: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主要文化设施的基本建设标准、布局和拥有的资源,直接反映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平性原则、基本性原则,以及公共文化参与的便利性原则。可供选取采纳的指标包括公共图书馆数量、千人阅览座位数、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数、每百万人(可根据当地人口总量作单位调整)拥有的公共博物馆(包括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数量、每千人(可根据当地人口总量作单位调整)拥有的艺术表演场馆座位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机构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平均服务半径、人均占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等。

产品及服务: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政府或政府资助的公益性机构,免费或优惠提供给全体公民,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保证公民享有必要的精神文化生活。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种类、层次及特色等,反映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多样性原则;公民公共文化参与度,反映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参与性原则。可供选取采纳的指标包括书刊文献外借册次、公共博物馆(包括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的参观人次、全年专业表演艺术节目数量、表演艺术场馆观演人次、全年公共场馆(空间)展览数、全年基层文化活动举办数量、大型常设性文化节庆数、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互联网上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全年出版报纸种类、全年出版期刊种类、全年出版图书种类等。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公共文化项目的社会联动机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些指标如社会文化团体数量、社会捐助资金占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总收入的比例、文化义工数量等,可以用来衡量社会力量及个人是否在活动参与中具有主体地位。

人才队伍:人力资源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保障,人才队伍的总量及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描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才总量及结构是否合理。可供选取采纳的指标包括每万人口拥有文化事业从业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在岗文化事业从业人员比例等。

公众满意度: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高低、体系是否完善,最直接、最客观的反映即为公众满意度,它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一个基本维度。测量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是评价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体现。测评方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投诉统计等,或对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调查。

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水平测度的目的是监测和评估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项目执行需要具备四个程序:第一,指标监测,即指标数据应作年度统计,对公共文化政策的制定具有指导或决策参考的意义,当然其过程中应与地区既定目标(即各类区域规划或地方文化战略发展规划中对公共文化发展的要求)挂钩。第二,数据公开,每年定期公布指标数据值,为每项指标确定责任机构,依据城市人口、财政预算等方面变化,及时修正阶段性目标值,同时需要对每年的数据结果作跨年度的比较,分析相关发展趋势。第三,项目审核,可邀请第三方作审核,以确保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第四,修改程序,项目需要不断完善更新,任何新建立起来的指标体系都应视为初步指标。随着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政府职能的转变等,指标也将获得进一步发展,这就需要定期对各项指标提出修改意见,作某种程度上的修正。指标体系的建立始终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是一个完成的状态,应根据文化政策的调整作适当修改完善。

[1] 花建:《文化竞争力的多元视角和评估指标》,载《中国文化报》,2005-07-26.

[2] 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香港民政事务局”:《创意指数研究》,2005.

[3] 倪鹏飞:《中国:城市竞争力与文化观念》,载《开放导报》,2002(9).

[4] Adj.prof.Mike Salvaris:Cultrual Wellbeing Indicators in Programs and Policy Making-Report on a Workshop for Cultural Development Workers in Government and the Community,p.5.

[5] 《萨科齐要向G20领导人推销“国民幸福总值”》,载《东方早报》,2009-09-17.

[6] Adj.prof.Mike Salvaris:Cultrual Wellbeing Indicators in Programs and Policy Making-Report on a Workshop for Cultural Development Workers in Government and the Community,p.3.

[7] 周长城等著:《全面小康:生活质量与测量——国际视野下的生活质量指标》[M],7~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8] 同上书,30页.

[9] 而个人生活层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则依靠文化市场提供的文化产品及服务予以补充满足.

[10] 吴福平:《文化管理的视阈:效用与价值》[M],255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