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文化服务的人才队伍供给(1 / 1)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1]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特别是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政府在人力资源投入、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内容。

一、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组成、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组成和现状

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主要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从业人员,主要由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人员、公益性文化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基层业余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志愿者等组成。其中,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人员是指各级文化部门及公益文化机构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决策、管理职能的人员,是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决策者和文化政策实施的组织者。公共文化服务人员是指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文化服务人员,特别是基层文化服务人员。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他们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发挥专业技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狭义界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根据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又可分为以下七类:

1.公共图书从业人员

指各级公共图书馆的从业人员,主要从事图书情报的搜集、采编、借阅、阅读推广、专业研究资料整理提供等服务。图书馆服务社会需求量大,图书情报服务专业性强,学科建设完备,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各国均有庞大的公共图书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充分体现了公共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2.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从业人员

主要是指各级文化馆的从业人员。由于文化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功能丰富多样,因而文化馆从业人员往往由不同专业,如文学、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戏剧)、视觉艺术、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乃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的专业人士组成。在基层文化馆(站),具有多种文化专业素养的综合性文化人才的作用往往十分突出,深受欢迎。文化馆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地位重要,我国也拥有数量众多的文化馆(站)从业人员队伍。

3.美术展览从业人员

是指各类美术机构从事美术展览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开展美术馆管理、策展、展览、研究、教育、艺术普及等公共服务人员。

4.文物博物从业人员

是指博物馆、纪念馆等机构的从业人员,主要提供文物博物的研究整理、文物展陈等公共服务。

5.演艺从业人员

是指各类演艺机构从事演艺服务的工作人员,主要提供文化娱乐演出服务。由于演艺业属于“准公共产品”,其提供的部分为公益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部分则为市场营利服务,因此,演艺从业人员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

6.广播影视从业人员

是指广播影视机构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

7.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

是指从事新闻出版行业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

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利用文化艺术方面的技能为公众提供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人力资本。如果说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基础的话,那么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则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力量。公共文化投入、设施、队伍共同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人、财、物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化事业单位的建立和人才编制的配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基本建立,并形成了公共财政支付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成本的政府供给人才的基本模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人才工作的重视及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快速增长,尤其是1986年后,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也开始如同科技领域一样,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制度,调动了广大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高级人才不断涌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人才效能明显提高,党管文化人才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政府供给特征

就我国国办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构成及使用情况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形成了四大特征,即:

(1)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

(2)由财政供养(财政按人头划拨经费,支付人员工资);

(3)国家统一确定级别待遇(职称制度,并按职称聘用情况获得相应薪酬);

(4)党管文化人才工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领导岗位人员任免,晋升提拔)。

无疑,上述特征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供给中的责任主体地位。

表6-2 全国图书馆、群众文化服务机构、博物馆从业人员情况表

(三)我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整体数量不足

全国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主要文化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只有437 750人(2009年),与数目庞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及其日益繁多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种状况往往导致需要临聘人员,带来其他问题。

2.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

我国高素质文化人才多集中在大中城市,且年龄老化的现象严重。中西部地区人员缺乏,特别是一些农村基层文化站无专职人员(全国乡镇文化站平均只有约2名工作人员)。

3.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

虽然经过了多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但是,总体来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体制依然僵化,激励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用人机制有待创新,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

4.人员总体素质偏低,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不够

文化人才的素质直接影响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特别是随着公众文化需求多元化、高端化发展,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现有人才队伍总体缺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技能不够高。

此外,还存在从业人员中临时人员比例大,待遇差、流动性大,人员缺乏培训,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慢等情况,这在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更为明显。上述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2010年8月,文化部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全国文化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文化人才规划》)。《文化人才规划》是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编制的文化领域人才发展规划,是全国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实施“人才兴文”战略、推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是文化系统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发展的统领性文件,作为文化系统第一个人才发展规划,规划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根据《文化人才规划》,我国文化人才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文化从业人员总量从现在的195.6万人增加到280万人,增长43%左右。文化人才总量占全社会总人口比例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占全国人才资源总量的比例预计达到2%左右。各类人才的思想素质、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到2020年,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到60%,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达到60%左右。[2]

就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文化人才规划》还提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新形势下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能力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培养长效机制。计划在文化部直属单位和东、中、西部若干省份,建立10个左右的全国性培训基地,并积极发展省、市、县各级文化队伍培训网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基层服务人员总量将达到71万人,同时素质和能力都有较大提高。此外,《文化人才规划》还提出实施9项重大人才工程,其中,涉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有“文化党政干部能力建设培训工程”和“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前者着眼于提高文化党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计划每年定期举办文化部机关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文化厅(局)、地(市)文化局、县(市)文化局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示范班,乡镇文化站长培训班,文化干部民族团结培训班等。后者着眼于提高基层文化人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在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区域培训基地,编纂培训教材,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专家库,计划到2020年,对县、乡、村24万专职文化工作者和391万业余文化工作者进行轮训。

2010年10月,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0]33号),正式启动了“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十二五”期间,用5年时间,对全国现有的24.27万名县乡专职文化队伍和366.85万名的业余文化队伍进行系统培训,包括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艺术表演团体和乡镇文化站(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以及这些基层文化单位指导的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中心户、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等业余文化工作者和社区文化志愿者等。[3]此外,文化部正在抓紧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从业人员管理条例。

根据国家文化人才规划,各地政府应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落实相关机构编制政策,保障公共文化服务队伍配置齐全

要积极适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切实加强国办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队伍建设,落实相关机构编制政策,配齐配好县、乡镇、村和街道、社区文化工作人员,切实保障乡镇、社区等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动员和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基层公共文化事业,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监管有力、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合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步伐,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扩大和落实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强调以用为本,不断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各项工作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科学、开放、灵活、高效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文化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智慧,真正实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

3.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快,公众文化素质日益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文化队伍素质不高是当前基层文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文化人才引进力度,制定文化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以“名家引进”“英才培养”等方式,引进高级人才,优化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人员结构。要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一方面是重视与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互动合作;另一方面,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4.积极引导,建立并用好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

作为志愿者服务的一部分,文化志愿者(文化义工)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多年的历史,他们在从事文化艺术辅助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文化志愿者主要参与的服务范围包括协助图书馆采编室作业、图书上架、自修室秩序维持及公物维护,演艺厅表演秩序及场地清洁维护,美术馆展览看展,博物馆导览、观众咨询等,几乎涵盖了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各个领域。通过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带动和影响更多人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其一可弥补公共服务机构专职人员不足的矛盾;其二可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本土文化能人;其三还能发挥社会人士积极性,让公共文化服务的公众参与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各地可借鉴文化志愿者服务经验,积极引导,建立并用好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已有很多地方成功尝试建立文化义工、文化协管员、文化志愿者协助公共文化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延伸阅读6-6

文化协管员

设立村级文化协管员,是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旨在扎实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开创性举措。从2006年开始,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近1.5万个建制村建立村级文化协管员制度,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方式选聘村级文化协管员。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村级文化协管员给予每人每年600元(2008年起提高到1 200元)的服务性津贴。5年多来,福建省文化厅以培训提高为抓手,全面加强村级文化协管员的队伍建设,至2009年年底(首批聘用期间)基本完成村级文化协管员第一轮的轮训工作,共组织省级培训班31期,培训4 860人次;县级以上培训班618期,培训42 064人次。第二轮轮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2011年组织省级培训班10期,培训1 762人次;县级以上培训班208期,培训15 798人次。村级文化协管员是最基层的文化工作者,这支队伍直接面对广大农村群众,熟悉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是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力量。

资料来源:“国家公共文化网”,福建福州市等: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http://www.cpcss.org/_d274171526.htm.

三、建立文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所谓职业资格是对将要从事某一职业的劳动者所需具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等资质的要求。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则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相关管理等制度。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人事劳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起源早,发展完善,社会认同度高,覆盖面广,一些专业化水平很高的资格认证机构,如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英国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NCVQ)、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司等,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国际上就业、任职的一个重要标准和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

在文化领域,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起步较晚,2002年,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成立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函》(劳社部函[2002]3号)的精神,文化部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始开展文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关省市也成立了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组织实施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包括文化类职业学校或培训班毕(结)业生、列入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范围的从业人员、改变工种(职业)、调换新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必须经过技能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可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文化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求职、任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首批文化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确定了文化艺术工作人员、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和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等三大类32个工种。其中,舞蹈编导、各类演员、图书资料业务人员、文物鉴定和保管人员、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等均属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

延伸阅读6-7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亦称“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1996年1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为文化部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主要职责为:

开展文化行业人才社会化服务、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承担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咨询工作;承办人才交流、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人才评价工作;开展人才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建立人才信息库;承办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水平考评、职称考试的日常工作;组织人才成果开发、利用、展览、演示等工作;开展人才输出、引进和猎头服务工作;开展出国(境)留学、劳务输出和境外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存及管理工作;承办直属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主办中国京剧杂志社、中国文化人才网(http://www.ccatmc.com.cn/)。

资料来源:http://www.ccnt.gov.cn/xxfb/jgsz/zsdw/ysrczx/,2012年12月.

研究表明,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有利于相关行业的职业准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轨道;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本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专业地位;有利于激发从业人员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有利于职业专业人才管理制度与国际接轨。[4]为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力资源供给,保障服务水平的稳定、规范,有必要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不同种类和服务的特性,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并充分发挥其对于提高公共文化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建立规范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可探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社会化和合同化管理,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人力资源政府购买、合理流动,形成“养事不养人”的用人新格局。

以上,我们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范围、目标、标准以及公共文化投入、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供给进行了介绍。当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社会文化组织的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如同其他公共服务一样,将由以政府组织为主,向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以及公民个体等多元主体共同供给逐步转型,社会化供给将在未来公共文化服务中扮演重要角色。

【思考题】

1.公共文化投入的原则是什么?

2.公共文化投入的效益如何提高?

3.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规范主要有哪些?体现了怎样的建设理念?

4.您对改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有何建议?

【推荐阅读】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黄恒学:《分类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

3.赵立波:《事业单位社会化与民间组织发展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

4.陆学艺、顾秀林:《中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1]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见http://www.gov.cn/jrzg/2010-06/06/content_1621777.htm.

[2] 文化部:《全国文化系统首部人才发展规划出台》,参见:http://www.ccnt.gov.cn/xxfb/xwzx/whxw/201009/t20100906_82145.html.

[3] 王珊珊:《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概述》,见于群、李国新主编:《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12)》[M],236页.

[4] 孔令玉:《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研究综述》[J],载《四川图书馆学报》,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