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场文化活动的相关概念
1.广场文化活动场地
广场文化活动场地是指具备室外适用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的场地,包括城乡商业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社会组织、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用于免费开放、公益服务的室外空地、边角空地。
2.广场活动文化团队
广场活动文化团队是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在广场上,每年活动天数不少于100天,团队固定人数不少于8人,有团队负责人,开展排舞、有氧健身操、搏击操、啦啦操、健身腰鼓、健身秧歌等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
3.广场舞
广场舞是指在公共场所由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以自娱性与表演性为一体,以热情欢快的表演内容、以集体舞为主体来表演的舞蹈形式,包括排舞、有氧健身操、搏击操、啦啦操、健身腰鼓、健身秧歌等样式。广场舞具有以下特点。
(1)特殊性:广场舞的舞台和观众是一体的,这是广场舞蹈特有的性质。
(2)集体性:表演方式都以集体舞出现,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
(3)自娱性:自广场舞蹈产生以来,自娱性是广场舞蹈的主要特征。
(4)自发性:很多群众自发地组织跳广场舞活动,为了集体的健康和娱乐活动,他们不计报酬,尤其是负责带音响设备的几乎不会缺席。
4.广场文化活动协管员
广场文化活动协管员是指本着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宗旨,由相关部门选聘,在广场舞活动过程中从事现场秩序维护、安全协调、文化活动组织管理的兼职人员。
二、广场舞活动的发展
广场舞是我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外来文化共同作用的产物,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每个时期广场舞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的是霹雳舞、交谊舞,以及后来的街舞等。广场舞的发展与人们的健身、娱乐要求相适应,现代舞蹈呈现国际化趋势,如近年来国外的瑜伽、普拉提、印度舞、肚皮舞等越来越受到大众尤其是女性的青睐,广场舞也不同程度地融入了这些时尚的舞蹈元素。与此同时,中国传统的武术、杂技,以及各个地区的民族舞蹈也逐渐被引用到广场舞中,广场舞呈现出多元舞种交融的趋势。
广场舞蹈源于社会生活,产生在人民群众之中。现代广场舞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多元舞种交融和贴近时尚潮流两个方面。现代广场舞的编排既适应各个年龄段人群的特征,又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现代广场舞音乐的选择不再是传统的音乐风格,它广泛融合了各种音乐曲风,如爵士、民族、通俗、英伦、DJ舞曲、摇滚、电子等,既有舒缓轻柔的曲调,也有动感激越的风格。在舞蹈动作的编排上既有传统秧歌的套路,也越来越多地融入了各种时尚舞蹈元素。必须承认,广场舞作为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殊舞蹈文化形态,具有其特殊意义,它既是集健康、娱乐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又是确保社会和谐的有效形式。
从各地开展的广场舞实践来看,广场舞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现状:一是群众需求特别旺盛,基础广泛,人数众多。从参加的人群来看,以老年人为主,这也可以看出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二是矛盾突出,原因在于城镇化程度高,土地紧缺,群众喜爱室外活动胜过室内活动,但户外公共文化空间缺乏,所以会出现温州松台山高音炮对峙事件。三是各级政府开始重视治理。比如文化部等四部门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各地出台的广场舞文明公约,绍兴等地制定的广场舞管理和服务规范等。
三、广场舞活动的功能
广场舞作为一种极具特色的广场文化,在新时代不断发展的今天,其文化内涵不断丰富,对群众文化的建设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1.健身功能
广场舞相对于其他传统的跑步等体育健身项目,动作简单易学,容易为普通大众接受。它可随兴而舞,随心而跳,不受空间、时间、主题、节奏所限制。广场舞可以使中老年人全身心地投入自然状态之中,改善心肺功能,加速新陈代谢,促进消化,消除大脑疲劳,陶冶心灵,提高协调能力,从而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延缓衰老和提高人体活动能力等作用。随着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和实施,越来越多的上班族也走出办公室,也参与到了广场舞健身中。
2.精神愉悦功能
舞蹈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形式,其本身是一种区别于语言文字的人体动态文化,其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属性,使得舞蹈可以突破语言文字的障碍,更便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让人们在跳舞过程中,拉近彼此的距离。群众在广场上健身,在身体得到锻炼的同时,还能与同一片区的居民有更多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彼此的感情,使他们的精神生活得到极大的丰富。广场舞本身所具有的欢快的节奏、通俗的配乐和简洁的舞蹈动作,都受到了广大中老年人的喜爱,而街舞等青春型的舞蹈又受到了广大青年朋友的青睐,吸引大量人们参与到广场舞中,因而很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人们对多元化文化的需求。
3.社会交往功能
文化是一个空间的精神内涵所在,对于生活于都市的现代人来说,构筑一定的具有舒适性、愉悦性、文化性、生态性、可达性的公共空间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在某种意义上,广场舞承载了文化交流的社会重任,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交流的文化平台,是群众提升精神境界、积累审美经验的理想场地。这个文化平台自由度高,能接纳任何人的登台和亮相,集群效应高,因此,群众的热情、艺术思维、创造能力都能在这个平台上得以展现。广场舞活动不仅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有效地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精神生活,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社会认同感和城市归属感。
4.审美功能
广场舞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形式,集节奏韵律感和艺术美感为一体。参与练习的群众需要用心感受音乐的意境,把舞蹈动作与音乐节拍高度融合,塑造出不同节奏的不同舞姿。表演的群众在受到身体锻炼和艺术熏陶的同时,也呈现给观众高度的意境美和形态美,这也是广场舞自娱性、健身性和表演性特点的体现。
四、广场舞活动存在的问题
1.缺少城市公共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只讲规模不讲质量、城镇化水平低、规划不合理、城市公共空间少、人均绿地面积小等问题。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群众健身锻炼的需要,城市居民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越来越多,对活动健身场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我国的城市发展中没有合理的规划,没有预留出足够的城市公共空间。广场舞的场地没有明确规划,所以随意占地和争抢“地盘”的现象时有发生。
2.管理职责不明确
广场舞扰民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原因是管理职责不明确,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由于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执法主体,管理职责不明确,执行难度大,而且管理的对象大多是中老年人群,确实存在“不服管”的情况。所以,谁都不愿意出面解决。广场舞的音乐很可能成为噪声,严重干扰他人休息和学习。一些群众在无法寻求解决途径的前提下,会自己寻求极端的解决方法,进而激化了健身与扰民的矛盾。
3.缺乏管理制度
良好的管理制度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可以规范、影响人们的行为,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准则和依据。目前,相关部门对群众开展广场健身的时间、地点、音响的音量及审批程序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广场舞地段的人流、车流量比较大,给跳舞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安全隐患;广场设施配电接电存在安全问题;装备配置不足,如在城市主城区LED屏幕,社区固定音箱和拉杆式音箱不足;缺少人员参与管理,包括发动志愿者服务。以上问题均需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解决。
4.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
广场舞扰民问题难以解决在于双方之间没有沟通的平台,缺少有效的沟通,缺乏相互理解。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缺乏沟通对话的中间人,相互不能有效地沟通,就容易导致冷战甚至是过激行为。
广场舞活动是满足现阶段中国广大百姓健身和精神需求的有效载体,我们应该满足群众的这一需求,让广场舞发挥它的最大社会价值。这项工作需要政府、社区、群众的共同努力。
图8-1 “万人同跳一支舞,共创排舞吉尼斯世界纪录”活动在杭州举行
五、广场舞活动的多元治理
首先,政府应该起到良好的组织、协调、规划作用,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为群众广场舞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同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使群众体育的开展范围、开展方向等有据可依。政府应该在社会公共资源配置上充分考虑群众体育的需求,为群众广场舞活动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资源。在对待社区上,政府应该充分引导扶持社区的发展,以便让社区在群众广场舞活动开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社区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媒介,应充分发挥一定的监管、协调、规划作用。在以广场舞为代表的参与性强、参与人数多的群众体育中,社区更应该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协助政府宏观性指导实施工作的完成。具体到广场舞,社区应该在当中积极地协调,以平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需求与矛盾,最终达到整个社区的和谐发展和群众体育的健康开展。另一方面,群众在积极地参与广场舞活动时,应该具有高度的公民自觉性,从自身条件及周围环境出发,充分地遵循社区与政府的指导与要求,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正当权益。
最后,要充分依靠公众的自我管理去解决。群众自发娱乐健身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依靠群众的自组织管理去解决。解决的方式不是冷冰冰的管控,更不是简单的一罚了之,而是提供交流的平台和机会,促使双方在行使自己自由的同时也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以整治广场舞为例,管理部门、广场舞参考者、周边居民等各方都可以表达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并达成平衡和共识。这显然比简单的规范管理来得更有效,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群体自身与社会大众的同步和协调。政府、社区、群众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才能使政府在广场文化活动的发展中提供良好、高效的公共服务。
扩展阅读
温州市鹿城区的广场舞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广场舞文明秩序的管理,温州市鹿城区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入手,逐步建起一套管理监督体系。2014年8月,鹿城区出台《户外文体活动噪声扰民专项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规定噪声扰民处罚流程,强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的监管,实行广场舞投诉统一受理派单制度,并对不作为、不履职行为进行问责,从原先的道德自律提升到制度规章的约束。同时成立了广场文化活动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将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分局、城管与执法局、环保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公园管理处等纳入成员单位,明确职能分工。如宣传部牵头部门协调与宣传引导,公安部门受理投诉并牵头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取证,城管部门配合日常管理等。并下设道德宣传组和联合执法组,在培养公德意识的同时加强巡查处罚力度,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予以坚决取缔,进一步强化教育和监督。现在,市民遇到噪声扰民问题,拨通投诉电话,来自公安、城管与执法、环保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就会上门,对其反映的噪声音量进行监测。如果监测数据超标,工作人员将寻找噪声污染源,并对责任人员或单位进行劝导,情况严重还将对其处罚。为让市民投诉有“门”,表达诉求意见建议,鹿城区还拓展多种渠道和平台,启动广场治噪网络总动员,公开征集网民观察员,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并深化“三微”平台功能,对民意反映的问题予以督导解决。
总之,广场舞作为基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内容,政府应该通过积极引导、扶持、规范,为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通过“管放结合”的形式让管理“软着陆”,对广场舞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广场舞的健康发展需要文化、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动,多方合力。文化部门要加大公共文化活动场地的投入,发挥好文化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服务作用,组织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广场舞活动的组织工作。公安部门应维护好治安,为广场舞创造良好的环境,减少不安全因素,保障公共安全;环保部门则需要合理规划公共场所的用地空间,并对广场舞音乐的音量及活动时间进行合理限定,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噪声污染。此外,学校、企事业单位可以充分协调内部公共空间,为广场舞活动提供场所,增加公共空间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