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数字图书馆标准化建设(1 / 1)

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对数字资源生产、组织、保存以及发布服务的生命周期进行全流程管理,使图书馆拥有更为丰富的角色定位。图书馆不再仅仅处于传统被动接受图书的地位,现在数字图书馆资源全流程管理可以实现对优质馆藏资源的数字化加工,使图书馆从被动的资源收集者成为主动的资源生产者;对数字资源进行有序组织,使图书馆成为标准化数字资源的管理者;对数字资源进行长期安全保存,使图书馆成为文明传承的守护者;对数字资源进行发布从而进行服务,使图书馆成为数字资源的服务者。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快推进数字图书馆的发展。1996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立项启动“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深圳图书馆、广东中山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广西桂林图书馆参与了本项试验计划。该项建设于1997年正式启动,2001年通过验收,创建了多馆合作的网络内容资源建设和共享体系,为我国进行大规模数字图书馆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实践经验。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出“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这是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后,启动的又一个重要的数字文化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将建设分布式公共文化资源库群,搭建以各级数字图书馆为节点的数字图书馆虚拟网,建设优秀中华文化集中展示平台、开放式信息服务平台和国际文化交流平台,最终实现数字图书馆的服务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图书馆在文化建设中引导社会、教育人民和推动发展的功能。

从长远来看,数字图书馆建设标准规范的长期框架将包括: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发展战略,并形成可靠的跟踪发展机制;建立、完善标准规范框架体系,并形成可靠的跟踪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和跟踪发展数字资源的创建加工、描述、组织、服务、保存整个生命周期的标准规范,以及数字资源及其服务的互操作、知识化组织、开放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与其他领域合作,建立或采用、完善和跟踪发展与数字资源利用和管理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支付、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发展机制。

二、国家数字图书馆标准体系

由科技部牵头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定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标准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制定标准规范,形成了包括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总体框架与发展战略、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开放建设机制、数字资源加工标准与操作指南、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应用规范、基本数字对象描述元数据规范、专门数字资源描述元数据规范和元数据标准规范开放登记系统七大方面,涵盖实施指南、建设规范、加工规范、标识规范、基本元数据、专门元数据、检索规范、资源集合元数据、集成和管理规范、元数据登记规范等数十项子规范的庞大的规范体系。国家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在采纳参照现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事实标准的同时,制定了三十余项标准规范(见表7-1)。

表7-1 国家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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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图书馆评估定级的数字化要求

1994年以来,文化部对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了5次评估定级。评估定级工作对推动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全国公共图书馆的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省级、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为依据,文化部将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图书馆命名为一级、二级、三级图书馆。考虑到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国家级数字图书馆、行业性数字图书馆和各区域数字图书馆组成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与服务体系,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对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服务标准做了进一步的规定(详见表7-2、表7-3)。

表7-2 市级图书馆评估标准中涉及数字图书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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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 县级图书馆评估标准中涉及数字图书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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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已经成为现代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各地陆续制定了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规范,在这些规范里,都涉及数字化的标准,如《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于2013年9月颁布实施,其中对图书馆的数字化服务标准做了具体规定,例如:

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节选)

第八条 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设备供读者使用,通过有线、无线网络等技术手段向读者提供信息服务。省、地市两级公共图书馆应实现馆内无线网络全覆盖,县(区、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实现有线宽带接入,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 图书馆应通过流动站、流动车等形式,将基本服务项目向社区、村镇延伸;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和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网络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图书馆应设有专门网站或网页,向读者提供书目检索、信息查询、参考咨询等网上服务项目。

第二十一条 图书馆对馆藏纸质、电子、缩微等不同载体的各类馆藏文献书目数据应予以数字化,通过计算机与书目检索系统向读者提供题名、著者、主题等基本检索途径,方便读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