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流动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1 / 1)

一、流动文化服务的管理机构

流动文化服务的管理机构应包括组织机构、协调机构和执行机构。

1.组织机构

政府部门可建立相应的流动文化服务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流动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领导机构可以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文广新局。可以由体育局、旅游局、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协调机构

各地文广新局负责本区域内流动文化服务项目的计划、实施、协调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

3.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可以由文化馆担任,或成立流动文化服务中心。执行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制订全市流动文化服务活动规划以及计划;

②开展本级的流动文化服务;

③负责本区域文化走亲,文化联动,规定最低场次;

④协调、引导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⑤建设流动文化服务网络平台;

⑥建立流动文化服务项目库;

⑦对流动文化服务人员开展培训;

⑧每年度统计本区域内流动文化活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

⑨组织优秀流动文化服务团队和个人评定,并开展表彰活动;

⑩对全区域流动文化服务点统一标识;

⑾负责市本级流动文化服务点建设和管理;

⑿负责流动文化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

另外,上一级部门还应指导下一级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二、流动文化服务的管理

1.组织

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做好年度活动计划和方案,方案内容包含活动项目、时间、地点、场地设置、人员要求、安全及应急预案等。

2.培训

流动文化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培训,包括服务基本理念、专业服务知识、相关技能、安全知识等内容培训;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大型流动文化服务活动开展前,组织者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培训。

3.实施

流动文化服务活动前相关接洽人员应勘察场地,综合考虑活动聚集承受、设施安全、交通疏散、天气情况等因素。大型流动文化活动方案应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流动文化服务活动应有统一标识,如徽章、服装、旗子、横幅等;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总结与评价。

4.台账

实施单位应及时收集流动文化服务的方案、计划、照片和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

三、流动文化服务的场所、设施与设备

1.流动文化服务场所

流动文化服务提供需有固定的场所,流动大篷车服务场所道路能方便车辆进出,有场地可供舞台车展开(面积90平方米以上),并可容纳200人以上观看演出;流动图书馆服务面积需要30平方米以上。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各类场所应符合相应的场地面积、安全等要求。

2.流动文化服务设施与设备

包括基本服务设施和特定服务设施和设备。

(1)基本服务设施。包括:电源、引导标牌、消防安全标识等信息、安全服务设施。

(2)特定服务设施。包括:

①流动大篷车展开后可搭建成90平方米以上的舞台,并配有灯光、音响等成套设备,以此为流动舞台开展巡回演出;

②流动图书馆车厢内应配备必要的书柜、柜台,装有照明、通风设备等,配有装有图书馆管理软件的手提电脑,配备图书打包工具;

③流动文化馆车应配备音响等相关设备,用于开展现场培训辅导;

④流动电影院应购置现代化流动电影放映车,随车配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dMs)、服务器存储、播放、投影仪以及音箱等设备。

(3)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四、流动文化服务的人员配备

1.人员配置。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并配备数量适宜的服务人员;流动文化服务点应明确一名联络人员。

2.岗位要求

(1)服务负责人。负责制订流动文化服务的年度计划,根据收集的群众需求,统筹安排服务的项目、时间和地点;负责对工作人员和文化联络员的管理;负责处理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等;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整改工作。

(2)工作人员。应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3)文化联络员。应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主动与流动文化服务管理人员开展协调、沟通工作。

3.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①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岗位规范;

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③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法;

④会讲普通话;

⑤态度热情,耐心,礼貌待人;

⑥着装整洁,佩戴统一的徽章或服务证;

⑦不得索要或接收礼品和有价礼卡、礼券,不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与内容

1.流动大篷车

以流动舞台车为载体,以文艺小分队的形式开展巡回演出,免费为农民群众提供送戏下乡服务。建立“流动剧院”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供农民群众挑选自己喜爱的表演节目。

2.流动电影院

以流动电影放映车为载体,组建电影服务小分队,定制“电影大棚”,利用固定设施和室内场所,配合开展政策法规、精神文明建设等主题教育公益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巡回放映影片,丰富基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合理调整放映结构,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3.流动文化馆

组织、策划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开展数字文化服务和农民工文化服务,建立“数字文化馆”网站,发展文化俱乐部。根据群众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平均每年为每个乡镇(街道)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5场以上。

4.流动图书馆

设立流动点、现场临时借阅点以及送书上门等服务并开展公益性讲座与咨询活动。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每年组织送书下乡不少于1万册次;县级公共图书馆对乡镇图书分馆每年流通不少于4次。

5.流动博物馆

以“图文展示+媒体播放+讲解员同步讲解”为形式展示馆藏珍贵文化艺术作品藏品,开展博物馆网络信息化服务和历史文化知识的传播和交流。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不少于6次。

六、流动文化服务的流程

流动文化服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流程:

①文化联络员根据网上的活动安排每月调查和收集群众需求两次并上报负责人;

②文化站主要负责人根据联络员收集到的信息统筹制订和实施年度计划,并提前发布信息;

③文化联络员根据群众需求预约相关文化活动,管理人员对接服务需求,研究制订服务方案,将活动的时间、地点以及内容及时反馈给文化联络员;

④活动安排落实到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协助活动开展;

⑤联络员做好活动记录登记;

⑥总结归档。

七、流动文化服务的管理要求

1.制度要求

(1)人员绩效考评。应建立完善的岗位制度,对服务人员的出勤、工作态度进行全面考核,对表现优秀者实行奖励,对违反有关纪律者按规定给予处理。

(2)服务资源收集、采购和保管。流动文化服务所需资源的收集、采购和保管应建立相应制度,保证流动文化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3)设施、设备管理。流动文化服务的相关设备设施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日常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应醒目、无遮拦,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应保持通畅;公共区域的外窗不应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

(5)监督检查。流动文化服务中心设置人员负责受理意见或建议,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要求服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服务单位应于接收意见或建议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并回复。流动文化服务中心还应做好检查台账工作。

(6)责任追究。对各岗位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决议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工作,以致影响到工作和服务进程甚至造成人身财产安全损害情况,设置责任追究制度。

(7)其他要求。各市县文化责任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2.安全与应急

(1)应符合GA 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等要求。

(2)固定场所应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救护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应急设施;流动文化服务点应有应急措施,配有显著、醒目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应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 标志》的规定。

(3)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配备消防安全管理员,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灯光、电线等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4)针对活动制定公共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执行和监督机制。

3.卫生要求

服务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通风等卫生要求应符合GB 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设施、设备的运营应保障不污染周边的环境和卫生。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和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4.档案管理

建立流动文化服务档案,每次服务都要有完整的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除做好实物保存资料外,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服务平台。

八、流动文化服务的监督与考核

1.机构及其职责。各流动文化服务管理机构应明确以下职责

①负责流动文化服务质量的监管;

②负责处理各类意见、建议、投诉;

③负责督查、考核等工作。

2.考核

(1)考核时间。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流动文化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

①群众满意度;

②开展服务频率及覆盖率。

(3)考核方式。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查看以及查阅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各服务单位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九、流动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的构建

1.流动文化服务流程职责标准化建设

(1)流动文化服务流程建设:

①流动服务职能的分类建设包括各类流动文化服务的主要形式,如流动大篷车、流动图书馆、流动文化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电影院等服务内容标准建设;

②流动服务运行的过程建设包括各类服务形式运行过程管理,如,流动图书馆的图书采编、分类、打包、装卸、运输、推介、借阅、返回、入库等过程环节管理的标准建设;

③流动服务方式的信息建设包括各类流动服务方式、程序等信息的公示、公开、及时、准确、明了等标准建设。

(2)流动文化服务岗位建设:

①流动服务岗位的配置建设;

②流动服务岗位的职责建设;

③流动服务岗位的规范建设,包括服务岗位的举止行为、文明用语、仪表着装等标准建设。

(3)流动文化服务资源建设:

①流动服务资源的采集采购建设包括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等采集采购管理的标准建设;

②流动服务资源的创作整理建设包括文献资料、课题等整理管理的标准建设;

③流动服务资源的整合协调建设包括服务资源的整合、协调、借调、管理等标准建设。

2.流动文化服务内容标准化建设

(1)流动文艺演出建设:

①服务对象建设包括服务人群、单位的选择与确定等标准建设;

②节目编排建设包括节目的针对性、专题性选择与确定等标准建设;

③现场管理建设包括场所选择、设施配置、现场协调等标准建设。

(2)流动电影放映建设。

①服务对象建设包括服务人群、单位的选择与确定等标准建设;

②影片选择建设包括内容的针对性、专题性选择与确定等标准建设;

③现场管理建设包括场所选择、设施配置、现场协调等标准建设。

(3)流动展览展示建设:

①服务对象建设包括服务人群、单位的选择与确定等标准建设;

②展览展示等内容建设包括展览展示等专题文化服务内容的选择与确定等标准建设;

③现场管理建设包括场所选择、设施配置、现场协调等标准建设。

3.流动文化服务环境设施标准化建设

(1)流动文化服务点建设:

①确定流动服务点的标准包括服务人口数、流动服务半径和服务点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的位置标准;

②流动服务点的日常维护管理标准包括服务点的检查、水电维修、人员管理等标准建设。

(2)流动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建设:

①流动服务基本设施设备配置和管理的标准建设包括直接用于流动服务工作的各类工具、器材、设备等配置与管理的标准建设;

②流动服务设施设备配置和管理的标准建设包括水电系统、空调系统、座椅、应急用品、残障人士服务设施设备等配置与管理的标准建设;

③安全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管理的标准建设。

(3)流动文化服务标识系统建设:

①流动服务载体基本标识系统建设包括单位品牌标志、指示标识系统等标准建设;

②流动服务信息宣传系统建设包括宣传专栏、流动服务网站管理等标准建设;

③流动服务安全警示系统建设包括各类安全提示、应急疏散引导等标准建设。

4.流动文化服务质量监管标准化建设

(1)监管组织建设:

①单位领导职责建设包括流动服务单位领导参与组织、协调服务质量监管的职责标准建设;

②单位职能机构建设包括流动服务单位质量监管职能机构、岗位的配置标准建设;

③职能机构职责建设包括流动服务单位质量监管职能机构、岗位的职责标准建设。

(2)监管机制建设:

①督察检查制度建设包括单位质量监管职能机构、岗位履行日常督察检查和各级各类服务岗位互相监督制约的标准建设;

②投诉接访制度建设包括网络、信件、电话、现场等接访机制的标准建设;

③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包括对日常检查、投诉中发现问题的查证落实机制与岗位管理考核责任追究机制的标准建设。

(3)流动服务效能建设:

①意见与建议采集机制建设包括通过网络、信件、问卷等意见建议采集机制的标准建设;

②调研与反馈管理机制建设包括对意见建议的研判分析机制和反馈机制的标准建设;

③考核与完善整改机制建设包括对岗位履职的考核机制和对问题调研分析的整改机制等标准建设。

十、流动文化服务标准化的作用

(1)对影响流动文化服务的相关因素制定相应的标准加以控制,优化流程,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2)使政府和部门能够按标准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并使服务获得最佳效益。

(3)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无缝衔接,有利于政府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