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原则标准的“信达雅”(1 / 1)

1898年,严复为自己翻译出版的《天演论》写了一篇千余字的《译例言》。《译例言》共有七段文字,其中头三段这样写道:

一、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海通以来,象寄之才,随地多有;而任取一书,责其能与于斯二者,则已寡矣!其故在浅尝,一也;偏至,二也;辨之者少,三也。今是书所言,本五十年来西人新得之学,又为作者晚出之书。译文取明深义,故词句之间,时有所颠倒附益,不斤斤于字比句次,而意义则不倍原文。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什法师有云:“学我者病。”来者方多,幸勿以是书为口实也!

一、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随举随释,如中文之旁支,后乃遥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数十百言。假令仿此为译,则恐必不可通。而删削取径,又恐意义有漏。此在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则下笔抒词,自善互备。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一、《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往往抑义就词,毫厘千里,审择于斯二者之间,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岂钓奇哉!不佞此译,颇贻艰深文陋之讥,实则刻意求显,不过如是。……[1]

由于严复的“信达雅”只是有感而发,并未做现代意义上的严格全面的科学界定,后来的人们或解释,或阐发,或引申,或赞赏,或质疑,各抒己见,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但在基本含义的理解上,分歧不大,因为严复在上述文字中对“信达雅”含义的表述还是比较清楚明白的。

首先,严复认为,翻译要做到“信达雅”是很困难的事情。其中,“信”是最重要的,也是翻译中最困难的(“求其信已大难矣”),在确保“信”的前提下,又须求“达”,而求“达”正是为了确保“信”,不“达”也就谈不上“信”(“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为达即所以为信也”)。为了做到“达”,就采取“达旨”的翻译方法,即要考虑到中文西文字法句法的不同,不是逐字翻译,而是把原文意义吃透之后“下笔抒词”,而这样做并不偏离原文的意义(“意义不倍原文”)。在做到了“信”和“达”之后,还须求“雅”(“信达之外,求其尔雅”)。因此,“信达雅”三者虽有前后主次之分,又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整体。其中,严复所说的“雅”,是指桐城派的先秦笔韵。对传统的士大夫阶层而言,“汉以前字法句法”才算“雅”。他提倡“雅”,其目的是使中国的传统士大夫阶层能阅读译本,理解接受西方学术理论,以实现翻译的目的。

其次,严复认为他的“达旨”的翻译方法“实非正法”,不足使后来者效法,“学我者病”。但他又明显地暗示“信达雅”应该作为“译事楷模”,即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他引经据典,说明“信达雅”的要求是自古有之。他引《易经》中的“修辞立诚”一句,显然是要说明“诚”字与“信”字同义,“诚”就是他所说的“信”;引《论语》中的“辞达而已”,是说明孔子早就提出了“达”,又引《论语》中“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一句,是要说明译文也要有“文”、“文采”,也就是他所说的“雅”。这样一来,“信达雅”三字皆是先贤古训,其来有自,三者是写文章的正轨,也应该成为翻译的基本原则标准(“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

严复以那个时代特有的非常洗练的语言,阐明了“信达雅”的内涵和相互关系。“信达雅”三字以中国传统的概念表述方式,即用三个单字修辞格“信”、“达”、“雅”,言简意赅,微言大义,洗练精辟,上口易记,既可意会,又可言传,体现了中国传统语言文化特有的简单中的精微、朴素中的丰富。同时,作为一个对西学有很深造诣的学者,严复吸收了西方学术概念中的清晰明确的特色,避免了中国传统概念的暧昧含糊,从而对“信达雅”做了较为严密的说明和界定。作为翻译工作的基本的准则,“信达雅”可谓言简意赅,字字珠玑,对翻译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所以一经提出,很快得到了翻译界的广泛呼应、推崇和共鸣。一百多年来,凡从事翻译工作的人,相信没有人不知道严复的“信达雅”,并直接间接、有意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他的洗礼和影响。“信达雅”成为中国翻译理论中最具中国特色、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主张,真正成为中国翻译的“三字经”。一百年来没有第二个人或第二种主张在生命力和影响力上堪与“信达雅”相比。虽然也不断有一些人对此提出质疑甚至诘难,并试图用其他的词句取而代之,但都没有削弱“信达雅”说的影响,也没有动摇它作为“译事楷模”的地位。

“信达雅”翻译的原则标准,不是具体的翻译标准,而是一个总体原则和总的标准,因而它适用于包括文学翻译在内的一切翻译。严复当年翻译的《天演论》是学术著作,而且严复没有翻译过文学作品,但他总结的“信达雅”对文学翻译来说,也是一个基本的准则。在中国翻译文学史上,绝大多数文学翻译家都认为“信达雅”是翻译及翻译文学的原则标准。例如,20年代郁达夫在《语及翻译》一文中说:“我国翻译的标准,也就是翻译界的金科玉律,当然是严几道先生提出的‘信、达、雅’三个条件……这三个翻译标准,当然在现代也一样可以通用。”周作人说:“信达雅三者为译书不刊的典则,至今悬之国门无人能损益一字,其权威是已经确定了的。”[2]郭沫若在《关于翻译的标准》(1955)一文中认为,“信达雅”尤其适用于文学翻译,他写道:“原则上说,严复的‘信达雅’说,确实是必备的条件……如果是文学作品……三条件不仅缺一不可,而且是在信达之外,愈雅愈好。”文学翻译家叶君健甚至认为“信达雅”可以作为世界性的普遍标准,他说:“……‘信’‘达’‘雅’,仍不失为我们从事这种工作的一个较切合实际的标准。实际上,这应该也是世界各国从事翻译工作的人的一个准绳,有普遍意义,可以适用于任何文字的翻译。”[3]文学翻译家许渊冲认为“信达雅”是古今通用的,他说:“我认为,忠实于原文的内容,通顺的译文形式,发扬译文的语言优势,可以当作文学翻译的标准。如果要古为今用,概括一下,就可以说是‘信、达、雅’。”[4]正是因为如此,有不少翻译家和译学理论家们都指出“信达雅”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至今没有过时。斯立仁说:“半个多世纪以来,严复的‘三难’说……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存在价值,我国广大翻译工作者仍把它作为自己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指南和衡量译文成败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信、达、雅’三字标准在相当程度上正确地概括和反映了翻译工作的某些主要特点和规律。”[5]沈苏儒认为,谈起翻译标准,还是信、达、雅好。“历史已经证明,‘信达雅’理论八十年来一直对我国的翻译工作起着指导作用,至今还有它的生命力。许多学者先后提出过各种不同的翻译原则(标准),但看来没有一种能够完全取代它。”[6]陈福康说:“‘信、达、雅’三字理论的提出,继往开来,言简意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一些人的反对,但始终不倒,仍然屹立着,一直指导着中国的翻译工作者和译学研究者,即使不喜欢这三个字的人,也无法否认这一事实。这是很值得人们深思的。”[7]

另一方面,也不断有人反对将“信达雅”作为翻译标准。反对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认为严复的提法不够科学,如认为“信”字指的就是严复的“达旨”的翻译方法,如今已经过时;认为“雅”字对文学翻译是有害的——如果原文不“雅”,怎么能翻译成“雅”的?第二,认为翻译不应该有一个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固定标准,而应有多重标准。第三,一百多年来一直沿用严复的那一套作标准,表明了我国翻译界的保守僵化。笔者认为,这反对的三个理由并不充分,也不有力。反对“信”字的人,将“信”与“达旨”混为一谈,实际上“达旨”只是严复求“信”的一种途径和方法,并不是“信”的标准本身。反对“雅”字的人,要么对严复的“雅”字作僵化的、静止的理解,或将“雅”视同秦汉古文(如瞿秋白),要么将“雅”理解为现代汉语中的词句的“庄重文雅”(如陈西滢),似乎都没有抓住“雅”字含义的实质。至于说翻译的原则标准不应只有一种,恐怕更不妥当。翻译,按其文体的类别、读者需要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具体标准”,但“原则标准”只能有一个。“原则标准”犹如“宪法”,而“具体标准”就犹如“专门法律”;宪法只能有一个,而专门法律需要有多种。至于说长期坚持“信达雅”的原则标准是否就是“保守僵化”,结论不会是那么简单。有些“保守”是必要的,“旧”的未必就是过时的和无价值的,对人文科学某些成果而言尤其如此。

关于“信达雅”在中国翻译史及翻译文学史上的影响与争论的情况,沈苏儒先生在《论信达雅——严复翻译理论研究》[8]中作了较系统全面的总结。他引述了各家观点,并做出了一个统计,表明一百多年来赞成将“信达雅”作为翻译标准的超过了三分之二,由此也可见翻译界的主流倾向。从百年翻译史上看,无论是否赞成“信达雅”的提法,只要他思考和谈论翻译的原则和标准,就无法忽视“信达雅”的存在,就无法绕过“信达雅”。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另一些译者和学者不赞成或反对“信达雅”,实际上也是受到了“信达雅”说的影响,因为从比较文学的角度看,“反影响”也是一种“影响”。对他们来说,“信达雅”是他们否定的一个起点,也是重新思考的契机。

“信达雅”能够成为中国翻译文学的基本原则和标准,能够在中国翻译史及翻译文学史上有如此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并非严复的主观愿望,更没有非学术因素的人为推动,它成为中国翻译及翻译文学的基本原则标准,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源。“信达雅”既是严复自己的翻译经验的精辟概括和总结,也是他对中外传统语言文学理论精华的继承、吸收和借鉴。因而“信达雅”作为普遍适用的翻译原则和标准,不同于那些个性化的出于一己独断的概念。它吸收了中国传统翻译史中的历史经验,凝聚了中国传统的语言学理论和文艺理论的精华,同时也借鉴了西方近代翻译理论,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含蕴性,这是“信达雅”成为中国翻译及翻译文学原则与标准的不刊之论的根本原因。在中国传统的继承与吸收方面,除了严复自己在《译例言》中所提到的《论语》和《易经》以外,还有另外的中国传统译论的渊源。1931年鲁迅在与瞿秋白《关于翻译的通信》一文中曾指出严复“信达雅”取法于中国古代六朝的佛经翻译,他说:“他(严复)的翻译,实在是汉唐译经历史的缩图。中国之译佛经,汉末质直,他没有取法。六朝真是‘达’而‘雅’了,他的《天演论》的模范就在此。唐则以‘信’为主,粗粗一看,简直是不能懂的,这就仿佛他后来的译书。”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中曾引三世纪佛经翻译家支谦关于翻译的一段话,说明“信达雅”在古代就有人提出过。钱先生写道:

支谦《法句经序》:“仆初嫌为词不雅。维祗难曰:‘佛言依其意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座中咸曰‘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今传梵意,实宜径达。’是以自偈受译人口,因顺本意,不加文饰。”按“严”即“庄严”之“严”,与“饰”变文同义。严复译《天演论》弁例所标:“译事三难:‘信、达、雅’,三字皆已见此。”[9]

范存忠先生在《漫谈翻译》(1978)中则指出,早在严复之前,《马氏文通》的作者马建中在1894年写的《拟设翻译书院议》中就提出了关于翻译原则的很好的看法。严复的“所谓‘信’,就是马氏所谓‘译成之文适如其所译’;所谓‘达’,就是马氏所谓‘行文可免壅滞艰涩之弊’;所谓‘雅’,也就是马氏所谓‘雅训’”。

严复的“信达雅”也很可能吸收借鉴了外国的翻译理论。英国翻译理论家泰特勒(1747—1814)在18世纪末出版的《论翻译的原则》中提出了翻译三原则:一,译文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二,译文的风格与笔调应与原作具有相同的特性;三,译文应和原作同样流畅自然。显然,这三个原则与严复的“信达雅”看上去的确很相似。严复曾在英国留学,这就使人不由得推测他很有可能读过泰特勒的书并受其影响。最早提出这一看法的是近代翻译家伍光建先生。据其子伍蠡甫先生在《伍光建的翻译》一文说,伍光建认为信达雅说“来自西方,并非严复所创”。[10]钱锺书在致罗新璋函中,也提到50至60年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周越然所编英语读本已早讲到严复三字诀本于泰特勒。[11]

上述研究表明,严复的“信达雅”既与中国古代译论有渊源关系,也可能受到了外国译论的影响。但这种渊源关系和影响关系并不能说明“信达雅”只是学古人之舌,或拾西人之牙慧。在中外学术史上,任何一个有价值和有影响的概念、范畴和命题的提出,都不可能纯然是某个人的独出心裁。例如,王夫之的“现量”说从印度因明学中借鉴而来,王国维的“境界”说与传统文论中的“意境”论密切相关,但这并不影响“现量”说和“境界”说的独创性。同样,严复的“信达雅”与中外译论都有关联,这只能说明严复在提出“信达雅”时是兼收并蓄的。这种兼收并蓄强化了“信达雅”的文化包容性,丰富了它的内涵。同时,严复自己的创造也包孕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