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译文学”是一个文学类型概念(1 / 1)

“翻译文学”是一个文学类型的概念。“翻译文学”的概念的成立与文学类型的划分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

文学类型多种多样,类型的不同取决于划分的依据、标准和方法的不同。假如将这些形形色色的文学划分的方式方法加以综合分析,就会发现其中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式:一种是“例举式”的划分;一种是充分的、或称“完全式”的划分。当根据某种标准划分文学类型时,所分出的文学类型实际上是难以穷尽的,只是举例式的罗列。这种划分就是“例举式”的划分,如根据文学的题材、主题划分文学类型时,由于题材与主题是无限的,因而题材主题的类型也是无限的。我们可以举出历史小说、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神魔小说、科幻小说等不同的题材类型,也可以举出复仇文学、荒诞文学、女权主义文学等不同的主题类型,但我们难以胪列出所有题材类型与主题类型的文学,而只能做到“例举”。另一种情况则是,有的文学类型虽然可以完全胪列,但数量过大,如根据某种语言种类来划分类型时,可以划分为英语文学、法语文学、西班牙语文学、汉语文学等;但由于世界上的语言有两千多种,而有多少语言几乎就等于有多少不同的文学,这种划分虽然可以穷尽,却因过于繁杂而缺乏文学类型的概念所应有的概括性,因此我们在谈到这些文学类型时,往往也只是例举。

当我们根据某种标准划分文学类型时,所分出的文学类型是有限的,可以“充类至尽”,这就是充分的、完全式的文学类型划分。例如:

从地域和空间角度,可以划分为欧洲文学、美洲文学、亚洲文学、非洲文学等;

从时间演进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等;

从文学思潮史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人道主义文学、古典主义文学、浪漫主义文学、现实主义文学、自然主义文学、现代主义文学、后现代主义文学等;

从宗教与世俗关系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宗教文学(或僧侣文学)、世俗文学;

从文体的角度,可以划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

从传播学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口头文学、书面文学、网络文学等;

从社会阶层的角度,可以划分为文人文学、民间文学、市井文学、宫廷文学;

从跨越民族语言文化的角度,可以划分为本土文学、翻译文学、外国文学。

……如此等等。

一般地说,例举式划分和完全式划分,其在理论上的价值有所不同。例举式划分所得到的文学类型的概念,常常具有不充分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其学术的价值是有限的;完全式的划分所得到的文学类型的概念,则具有充分性和确定性,是形成文学研究中的基本概念和术语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可以成为文学理论中的关键词,成为文学研究的基本的层面和基本的切入点。其中,我要特别指出“本土文学”、“翻译文学”、“外国文学”这三种相关的文学类型的概念及其价值。它是以跨文化跨国界为依据对文学类型所做的一种充分的、完全的划分,也是文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层面和重要的切入点,因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作为文学类型的概念,“本土(中国)文学”、“翻译文学”、“外国文学”具有相互关联而又独特的内涵与外延。

“本土文学”或“某国文学”之类,在现代学术研究中是常识性的词汇,但作为一种观念及概念,它的产生却是各国文学之间深入交流以后的事情。如果没有国别文学间的交流,没有跨文化跨语言的视野,这些概念就不会产生,也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例如,当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写他的《诗学》的时候,他所知道的除了古希腊文学之外,不可能有其他民族的文学。所以他也没有建立“希腊文学”这样的概念,他的《诗学》才着重讨论古希腊文学最重要、最发达的史诗和戏剧,他的所谓“诗”及“诗学”就是他心目中的一切的“诗”和一切的“诗学”。就中国文学而言,尽管其传统源远流长,在世界文学中独成体系,但在中国文学及文论史上,却没有“汉文学”、“中国文学”这样的概念,这是因为没有对等的外来文学体系的比较参照,就谈不上本国文学或外国文学;中国文学史上没有一个外来文学体系与中国文学分庭抗礼,所以不可能产生“外国文学”之类的观念或概念。同时,尽管中国文学中也通过佛经翻译引进了印度文学,也就是说,我国在古代早就有了“翻译文学”,但翻译文学是在宗教的框架内运作,而非独立进行,所以也就不可能有“翻译文学”这样的概念。与中国不同的是,在日本和朝鲜,近古时代就有了“国文学”的概念。“国文学”指的就是日本或朝鲜本国的文学,日、朝“国文学”概念的早成,当然与“汉文学”在他们国家曾一统天下,后又一直占据着半壁江山有关。所以在概念上,日、朝学者就自然而然地从跨民族和跨国界的角度,区分出“国文学”和“汉文学”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三个不同的例子说明,“本土文学”、“翻译文学”、“外国文学”这样的概念,其本身就包含了跨文化的世界文学的观念,“他者”文学的观念,更包含了文学的民族意识、国别意识。

从文学研究角度来看,没有这三个文学类型的概念,就不可能形成从“本土文学”、“翻译文学”、“外国文学”的角度成立的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更不可能形成相关的学科门类。以我国为例,近代以前,我们的文学研究缺乏整体的民族文学、国文学的自觉意识,只有具体的作家作品和具体文学样式的研究,如《诗经》研究、楚辞研究、戏曲研究、诗学、词学等,却没有“汉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近代以来,“外国文学”(西洋文学、东洋文学等)这样的术语被频繁地使用,在大大强化了人们的世界文学观念的同时,也大大地强化了人们的民族文学、国别文学意识,并有助于“中国文学”观念的形成。当我们有了世界文学、外国文学的视野之后,才形成了将本国文学置于世界文学的格局中,在外国文学与本国文学的关联中确认本国文学独立性的“中国文学”(汉文学)的研究,并逐渐成为一门繁荣的学科。因此,所谓“中国文学”总是与“外国文学”相对而言,才有必要和价值;“中国文学研究”与“外国文学研究”总是相互对视,相互参照,才有意义。

在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文学类型概念中,“本土(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这两个概念形成较早,两者的类型的划分也基本不存在争议,而且作为文学研究的领域和学科,早已形成了相当可观的规模。而“翻译文学”这个概念,提出较晚。我在一篇文章中曾指出:“‘翻译文学’这个汉字词组,是日本人最早提出来的。起码在本世纪(20世纪)初就有人使用这个概念了。受日本文学影响很大的梁启超,在1921年就使用了‘翻译文学’这个概念。战后,日本对翻译文学的研究更为重视,出版了不少研究成果。如川富国基在1954年发表了《明治文学史上的翻译文学》,柳田泉在1961年出版了《明治初期翻译文学的研究》。在50至60年代日本出版的各种文学工具书,如《新潮日本文学小辞典》《日本近代文学大事典》《比较文学辞典》等,都收录了‘翻译文学’的词条。而在西方,都是一直使用一个涵义比较宽泛的概念——‘翻译研究’。”[1]当然,也就不会有作为独立的文学类型概念的“翻译文学”概念。在我国,翻译虽然已有一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但翻译中的“翻译文学”只是近百年来才逐渐成为翻译的主流,大量的翻译作品在我国沉淀的时间尚短,人们对它的本质属性的认识还有待深化。特别是由于从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我国的翻译文学研究长期停滞或中断,人们对“翻译文学”的认识难以到位,将“翻译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类型来看待,在我国学术界直到如今仍没有被普遍认同,作为文学研究的一个独立领域也尚待开发。因此,要在这里说明“翻译文学”是需要与“本土文学”、“外国文学”相提并论的文学类型,就有必要首先区别、廓清它与“文学翻译”、与“本土(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等几个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