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养礼俗(1 / 1)

生养礼俗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其一是祈求怀孕、孕育、诞生及其围绕这些环节而派生出的种种民俗事象;其二是指新生命出生后的养育长大及其派生出的许许多多带有文化意味的实际生活行为;其三是以寿诞礼仪为主要环节的尊老、养老风俗。概而言之,其包括的内容有:原始的**及**崇拜及求孕的各种祈求习俗;中国人传统的生育观及强烈的祈男习俗;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人们对胎神的信仰与祭祀、孕妇的行为规范、胎孕保健,以及预测男女的方式;长期延续的催生礼俗和分娩习俗;婴儿降生后的诞生礼与“月子”期间的哺乳;幼儿的满月、周岁的庆贺方式及各种纳吉习俗与给孩童取名的礼俗;在孩童成长过程中一系列的灵物崇拜和镇鬼祛病的辟邪行为,以及民间护儿的宗教仪式;民间护理婴幼儿的科学做法;民间教育儿童的内容和措施、儿童游戏;成年礼仪等。

一、执著的求生意识

在中国人的生命历程中,没有比家庭、家族更重要的东西了,人们的一切喜怒哀乐,都与家庭、家族紧紧联系在一起。传统社会中,人生最重大的事是成家立业;最大的欢乐是合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最要紧的事是养家糊口,发家致富,光宗耀祖。而要达到这些目的,首先应重视“生”和“养”。“生”和“养”是我国传统家庭、家族乃至国家所关注的大事。这也是因为,为人父母既是新组合的家庭成员期待的人生重要历程之一,又是社会组织为了维持国家、地区发展必须具备的由人口自身再生产所带来的人力资源而对家庭的一种分工和要求,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构成最基本的社会组织细胞,它强调家族至上,家族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家族利益的代表——家长。因此,生儿育女以延续家族在历史长河的绵延不断的存在,就成为家庭和家族成员关心的焦点。

国人对“生”和“养”的关注还源自传统的生命理念。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生命意识,哲人们率先将这种意识升华为一种生命的理论,又经许多智者,尤其是《易传》的沉思和阐释,终于形成内蕴丰富、特色鲜明的中华民族的生命哲学。《易经·系辞上》又云:“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天地的盛德就在于富有万物并且不断地创生新的事物,所以,“生生”即为“易”,即为宇宙大化的本质。这些构成了中华民族较完整的生命哲学,其要义为:生生不息、新陈代谢乃宇宙之本质;人类之生命与自然万物之生命皆宇宙之本质的体现,故而融通为一。这种生命哲学在中华民族漫长的生养活动中,引申出强烈的珍惜生命的意识和伦理。中国人把生儿育女视为人生最重大的事情,因此而有了民间生育过程中一系列的求孕及生育的礼俗。

中国人独特的生命意识最初的体现,是对生殖的顶礼膜拜。据考古材料证明,中国初民最早的生殖崇拜对象往往是**与**。在辽西东山嘴地区出土了距今已有五千多年的用于祭祀的无头女陶像,在下**位刻有一个三角形记号,这是十分明显的**生殖性崇拜。在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上的图案,一般由抽象的花朵组成,而尤其凸显花心的部位,如在花瓣上画一条叶脉纹,中间用较浓重的墨彩显示出“花心”的部位。这表明先民已认识到**在生殖过程中的重要性,而且以花喻**,显然是人类性禁忌出现后在文化上的进步。

中国古人强烈的生命意识还特别体现于对新生命的爱护与教育上。因为生命的求取(祈孕)只是“生生”之德的初始表现;只有让一个个新生命健康地诞生和成长,才是天地有“好生”之德的圆满实现。

“多子多福”一直是生育价值取向,这使早生早育的生育观大行其道。传统生育观念受到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传统的深刻影响,尤其是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小农生产方式等的直接渗透,以“早生”、“生男”、“多生”为基本特征,由此派生出千奇百怪的求男法术。中国古代民间有“五子登科”之追求,“五男二女”被视为最理想的生育性别比和生育数。百姓们喜闻乐见的戏剧《无双谱》中的唐汾阳王郭子仪,有七子八婿,举世皆羡慕其富贵寿考冠绝古今。这种追求使中国古代民间祈男之风兴盛,遍及城乡,从皇族高官到街肆乡野僻里,人人盼生贵子,由此派生出数不清的祈男法术。民间有许多求男胎的做法。西晋张华《博物志·杂说下》中载:“妇女妊娠未满三月,著婿衣冠,平旦左绕井三匝,映详影而去。勿反顾,勿令人知见,必生男。”怀孕妇女着男装在特定时间绕井三圈,水中映出男性影子,就可以生男。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但这类神秘性的祈男术在古代中国却到处可见。还有求子的巫术活动,典型的是妇女们去遍及大江南北的娘娘庙求子。一般的娘娘庙中都供奉观音菩萨,观音座前的供台上摆着许许多多或坐或爬的小泥娃娃。求子妇女先对神像默默祷告,说明自己的心愿,然后则用一根红线拴住泥娃娃的脖子,名曰“拴娃娃”,迅速地揣入怀中,口中念叨着:“儿子跟娘回家。”转身直奔家中,撬下泥娃娃的“阴茎”,和水吞服,再用泥巴补回原样,藏于卧室中。

二、呵护婴儿民间手段

中国古人有着强烈的生命意识和家族观念,故而对新生命的孕育及保护异常重视,由此产生出对胎神的顶礼膜拜,对孕妇言行举止有着严格的规范。

怀孕期间孕妇会产生各种生理反应:头晕、呕吐、偏食、倦懒、无力、浮肿……用怎样的方式才能保护胎儿,使之安全降生,这是孕妇及其亲属十分关心的问题。古人认为有一些掌管妇女胎孕的神灵,称做“胎神”。在红纸上书“胎神在此”,贴在胎神所在的相应位置,可以使胎神安于所处,不去伤害胎儿。但如果已经触犯了胎神怎么办呢?那就必须请来法师书“安胎符”、“煞符”、“镇煞灵符”、“保胎灵符”等,或火化此符调水服下,或将符贴在触动了胎神的地方。

为确保家族香火的旺盛、婴儿的顺利成长,就需要制订种种旨在保证家庭平安的措施。首先在生育的时间上民间有自己的规定。中国传统生育活动中所谓“不举之月”的禁忌,即认为在正月、五月或七月出生的婴孩非常不吉利,会导致产妇甚至全家的灾祸,因此要尽量避免这几个月生产,甚至产下的婴儿要弃之不育。《风俗通义》说,正月和五月生的“子”会克父母的命,因为,“夫正月岁始,五月盛阳,子以此月生,精炽热烈,厌胜父母,父母不堪,将受其患。”正月和五月均为阳气特盛之时,此时出生的婴儿也会阳气炽烈,从而会对父母乃至全家造成危害。《后汉书·张奂传》更载有:“(武威)其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月产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本来婴儿何时产出与产出时的月份等的性质并无关系,但受直观类比联想思维方式控制的古人则认定有关,设若此时间婴儿出生,那只好采取“悉杀之”的惨烈措施。除有“不举之月”的习俗外,中国古代民间对一胎多子、连体或畸形胎儿、难产的婴儿等都有“不举”之风。

在中国传统的养育习俗中,满月礼俗、周岁的庆贺仪式及纳吉的操作也是不容忽视的部分。新生儿的满月及周岁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也是先民们异常重视的两个时间段。由此而派生出许许多多的生育活动、庆典、仪式等,它们或多或少都蕴涵辟邪求吉纳福的意义在内。给婴儿取名这一古老的风俗是与某种特定的动物及纳吉避祸的追求糅合在一起,形成了中国生养风俗的浓郁特色。

幼儿周岁时要举行一个颇具神秘意味的“抓周”仪式。《颜氏家训·风操》云:“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宋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卷五》中对“抓周”也载之甚详:“罗列盘盏于地,盛果木饮食、官诰笔研笄秤、经卷针线等应用之物,观其所先拈者以为征兆,谓之‘试晬’。此小儿之盛礼也。”小儿取“官诰”便预兆将来当官;取秤者则今后必经商;取食物者长大后家境富裕等,若以现代科学思维来观察,小儿取何物完全是一种刺激反应,多属偶然。但在中国传统神秘思维来看,小儿取何物与今后其发展趋向是密切相关的。不能漠视这种传统生育文化中做法的意义和影响,在数千年的漫漫历史发展中,有许多人在周岁“试晬”之后,父母就刻意在某物预兆的方向上培养幼儿,其结果不是精力与钱财的浪费,便是果然应验了预兆,该儿真的成了大器。

民间广泛地推崇众多的护儿神灵,如床公床母、痘神、碧霞元君、七娘妈等。在中国南方地区,百姓一般认为,床母对婴儿的保护无微不至。婴儿晚间熟睡时的微笑、皱眉、嘟嘴、动手动脚等都是因为床母在教导他,此时忌讳唤醒睡梦中的婴孩,否则有可能长大后变成痴呆。有时床母一高兴,还会带着睡着了的婴孩魂魄四处观光,所以忌讳在孩子的脸上涂抹颜色,否则当孩子魂魄回来时认不出自己的躯体,这就出大事了。人们又相信,床母十分嗜酒,祭祀床母时不可用酒,因为床母一喝醉,就忘了履行护儿的职责,婴儿就可能从**滚落而受伤,等等。

中国百姓为祈求幼儿平安,顺利成长,还有一套十分奇特的纳吉操作,比如送孩子到寺庙道观中做寄名和尚或道士。此时孩子并非真的出家,而是请和尚为孩子取个僧名或请道士给孩子取个法号,拜其为师,祭祀一番,取回一些小饰物即可。民间普遍相信,这样做了之后,就会有法力无边的神佛保护幼儿。此外,又有为孩子拜干爹干妈以求吉的风俗,有给孩子戴“长命锁”、穿“百家衣”、吃“百家米”,或戴各种各样的护身符等以保孩子健康成长的民俗。可以说求吉驱邪的操作虽然复杂无比,但贯穿于其中的,则是芸芸众生、人间之父母虔诚地希望通过这些费钱费时的活动,获得某种冥冥中的神灵垂青,成为护佑孩子的超人间的力量,以让孩子远离灾祸,得吉获福。

中国传统的启蒙教育、家训和幼儿游戏也是生养民俗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翻开卷帙浩繁的古代蒙童教材和渗透了至深父母之爱的家训,人们便会惊叹于古人对孩童启蒙的重视和细心。为了把幼儿培养成人,教育成一个能自主生活、在社会中游刃有余的人,中国古代的长辈真是费尽了心血,其中有许多是现代人可以汲取的养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