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念化的本质认识作为精神的基本行为(1 / 1)

我们如果想逐一弄清我们称之为“精神”的东西的特点和特性,我们最好结合一个特定的精神的行为,即观念化的行为(Akt der Ideierung)来进行。这个行为是一个与所有技术性的理智完全不同的行为。理智的问题之一或许是这样的:现在,在此地我的手臂痛,疼痛是如何产生的,怎样才能消除之?确定这个问题,大概相应的是实证科学的任务。而我却可以把这个疼痛理解为下面这个极其罕见、极其奇异的本质事实的例证,即这个世界就是为疼痛、恶俗和不幸所覆盖的。然后我将换个方式来问:暂且不论我现在在这里感到疼痛,只问疼痛本身是什么——以及万物的原因究竟处于何种状况之中,以致诸如疼痛等事物究竟如何成为可能的?著名的佛陀圆觉的故事为这样一种观念化行为提供了绝妙的佐证。王子[1]在父王的宫殿中被隔绝于一切消极的印象多年之后,一天他看见一个穷人、一个病人和一个死人;而他立刻把那三个偶然看到的、“此时此地以此方式”存在着的事实,理解为从这些事实中可以得出的本质的世界状况的佐证。笛卡儿想用一块蜡来弄清实体及其构造的本质。这就是精神如何以精神的身份提出的那些问题。全部数学为这类问题提供了最贴切的例子。人能够使3作为3个事物的“数目”脱离这3个事物,用3这个“数”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按照这些对象的顺序的内部制作法则来运算。诸如此类的东西,动物是一点不会的。所以,观念化就是,不依赖我们所作的观察的数量,不依靠归纳的结论,从一个有关的存在域得出世界的本质的构造形式。我们这样获得的知识,无限广泛地适用于这种本质的一切可能的事物,并且完全不依赖我们的观察所具有的偶然的感官及其兴奋性的种类和程度。[2]我们以这样的方式得到的知识,其有效性超出了我们感觉经验的界限。我们用学院派的语言称之为apriori[先验地、演绎地、从纯理性出发地、纯概念地]。

这些本质认识履行两个大相径庭的职能:其一,它们为所有实证科学给定了最高的各种公理,是这些公理通过理智和逻辑思考最先给我们指明了卓有成效的观察、归纳和演绎的方向。哲学形而上学的终极目标,是认识绝对地存在着的存在。如黑格尔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这些最高公理对于哲学形而上学来说,构成了“进入绝对的窗户”。因为每一个理性在世界上找到的真正的本质,或“某个”这类本质的此在(Dasein),都不能用有限种类的经验原因来解释。这个本质只能作为超单数地存在着的Ens a se(事物自身)的修饰语,为唯一的超单数的精神所有。这个把本质与此在分离开的能力,构成了人的精神的根本特征。这个根本特征乃是人的精神一切别的特征的基础。人的本质不在于他有知识,如莱布尼茨早已说过的,而是在于他有先验知识,或者说他有能力取得这种知识。康德设想的存在一种“不变的”理性组织,是不存在的;相反,这个组织在原则上服从于历史的变化。只有理性自身作为禀赋和能力,通过把这些本质观点变为功能,不断创造和塑造新的思维与观照形式,以及爱与价值判断的形式,才是不变的。

如果我们想从这里出发,更深入地闯进人的本质中去,我们就必须设想行为的构造导致观念化的行为。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实施着一种可尝试着形容为现实性格的扬弃的技巧。动物完全生活在具体之中,生活在现实之中。空间中的任何一个位置和时间中的任何一个位置,即任何一个“现在”和“这里”,此外,任何一个偶然的具体存在,都与所有现象相联结,如从任何一个“方面”来看存在的感性知觉一样。“是人”,就是说,给这种现实回敬了一个强有力的“非也”(Nein)。佛陀领悟了这一点,所以他说,旁观任何一个事物,都是极其愉快的;而是任何一个事物,则是可怖的。柏拉图领悟了这一点,所以他把理念概观与灵魂对于事物的感性内容的拒绝联系起来,与灵魂进入自身联系起来,以便找到事物的“起源”。胡塞尔为得出世界中事物的“本质”,而把理念认识与一种“现象学的还原”,即对世界中事物(偶然的)此在系数进行“删除”或“加括号”的做法,也正是这个意思。尽管我对胡塞尔的还原理论在具体问题上不敢完全苟同,但可以承认,这个还原实际上就是指正确定义人的精神的行动。要想知道还原的这个行为是如何发生的,就必须知道我们的现实体验存在于什么之中。对于现实印象不存在一个特殊的可称谓的感觉(如蓝色的、坚硬的,等等)。知觉、回忆、思维及所有可能的由感觉引起的行为,不能给我们造成这个印象;这些行为所给予的,只是事物的所在(Sosein),而绝非其此在(Dasein)。此在给予我们的,却是对已开发的世界范围的抵抗体验——而抵抗只对我们追求着的、对我们的集中的生命欲存在。本真的现实体验作为“对世界的抵抗”的体验,先于一切意识,先于一切想象、所有知觉。最惹人厌烦的感性知觉,也绝不仅仅是以神经系统中的刺激和正常进程为条件的。一个冲动的馈赠,不论是要求还是厌恶,即便其使命只是达到最简单的感受,也必定同样存在。力量中心和场——“感官图像”本身完全不起作用——构成周围世界的实体面貌的基础,它们对我们的生命欲实施抵抗。因为,我们的生命欲的冲动,是所有可能的知觉不可或缺的共同条件。这些抵抗可能在某个正在变化着的可能的感知的时间过程的某一个地方受到体验,而在这个地方还没有达到有意识的图像知觉。所以实在体验不是后于,而是先于我们对世界的所有“想象”而存在。那么我说过的那个强有力的“非也”又意味着什么呢?把世界非现实化或“观念化”,又是什么意思呢?它并非如胡塞尔所说,是表示抑制存在判断;相反,它的意思是尝试着扬弃现实因素,把现实因素非虚无化(annihilieren),把那个完整的、未分开的、强大的现实印象用与它的情感相关联的东西——即那个“对尘世的恐惧”消除掉。如同席勒[3]语重心长地所说的那样:恐惧只“在纯形式居住的地方”才“消除掉”。如果说,此在就是“抵抗”,那么这个从根子上说是非现实化的苦行行为只能存在于那个生命欲的扬弃之中,存在于对它的力量的剥夺中。与这些生命欲相比,世界首先显现为“抵抗”,而同时,抵抗也就是一切感性地感知偶然的此时—此地—此种方式的条件。而这个行为只有我们称之为“精神”的那个存在才能完成。我们是把感觉欲求的中心作为通向现实事物的现实存在来认识的,这个中心的非现实化则只有处于纯“意志”形式中的精神才能完成。

如此看来,生命是艰难的,令人毛骨悚然;而人就是以苦行的方式来对待这个生命在原则上能够表现得犹如在履行苦行一样的那种生物——压制、排挤自己的本能冲动,通过知觉图像和想象断绝本能冲动的营养!动物对现实存在的唯唯诺诺,即便在它厌恶逃跑时,仍然只能对现实存在说“是的”;与动物相比,人是“能说非也者”,是“生命的苦行者”,是永远在反对一切单纯现实的抗议者。动物的此在是形象化了的小市民气;与此相比,人是永恒的“浮士德”,是bestia cupidissima rerum novarum[所有新事物中最好奇的动物],与包围着它的现实永不休战,永远在想方设法打破他的此时—此地—此种方式的存在和他的周围世界的樊篱,其中也包括他自己当时的自身现实。弗洛伊德在他的《超越快乐原则》中,认为人是“抑制本能者”,也正是这个意思。并且,只是因为人是“抑制本能者”,人才能够通过一个观念的思维王国来构筑他的知觉世界,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个方法,人才能给栖居于他身上的精神源源不断地输送现在被排挤开的本能的能量。这就等于说:人能够把他的才能中的能量升华为精神的行动。

[1] 相传佛祖释迦牟尼出家前是古印度北部迦毗罗卫国(在今尼泊尔南部提罗拉科特附近)净饭王的太王。——译注

[2] 也就是说,人很可能具有那个“原型”。康德认为它只是“边缘概念”,否认它的存在——而歌德则极力承认它。

[3] 这里指的是德国18世纪诗人席勒。——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