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宇宙中的位置[1](1 / 1)

李伯杰译 刘小枫校

[1] 选自《舍勒全集》卷九。《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一书节选。——编注

一、引言:“人”的观念的问题

问起每一个受过教育的欧洲人,提到“人”这个词的时候,他有何感想,几乎总是有三个彼此完全不可调和的观念范围在他头脑里相互冲突:第一个观念范围是犹太—基督教传统的关于亚当和夏娃,关于创世、天堂和堕落等的思想范围。第二个观念范围是希腊—古典文化的思想范围;在这个思想范围里,世界上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的自身意识上升到了人的特殊地位的概念,并且归结在这样一个命题中,即人之所以为人,乃是因为人具有理性[Vernunft],即logos,phronesis,ratio,mens,[1]等等。——逻各斯在这里为了把握住一切事物的“本质”[Was],既指语言又指能力。与这种思想紧密相连的,是这样一种学说,认为有一种超人的“理性”为宇宙之基础;普天之下万物生灵中,只有人分享了这种理性。第三个观念范围是也早已成为传统的自然科学和发生心理学的思想范围。这种观点认为,人不过是地球发展的一个后起的最终结果,也就是说,人乃是一种存在物,与他在动物界中的前形式相比,只是在能量和能力的混合的复杂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在较人类低级的自然界中就已有这种能量和能力的混合出现。这三种观念范围之间,缺少任何一种统一性。由此我们便有一个自然科学的、一个哲学的和一个神学的人类学,这三种人类学互不相干。然而,我们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关于人的观念。研究人的各种特殊科学与日俱增,层出不穷,但是无论这些科学如何有价值,它们却掩去了人的本质,而不是去照亮它。此外,只要再用心思考一下,刚才提到过的传统的三个观念范围,今天已受到强烈的震撼。受到彻底震撼的,以达尔文主义关于人的起源问题的解答为最。故而可以说,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像当前这样,人对于自身这样地困惑不解。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才着手在最广阔的基础上,对哲学人类学作一个新的探讨。[2]接下来,我只想讨论几个涉及与动物和植物相比较而言的人的本质,以及人的形而上学的特殊地位的要点,并且点明一小部分我已得出的结论。

“人”这个词、这个概念,就已包含着一种扑朔迷离而且不易察觉的二重意义。不弄清这种二重意义,根本就不可能着手处理人的特殊地位的问题。这个语汇一则应说明人的形态上,作为脊柱—哺乳动物纲的一个亚类所具有的特征。不言而喻,如同这个概念的结果所一贯显示的那样,那个被称之为人的生物不仅从属于动物的概念,而且在动物王国里也只占据了按比例看极小的一角。即使我们如林耐[3]所云,把人称作“脊椎—哺乳动物系之冠”——客观地抽象地看,这个主法本身颇有争议——人的处境也仍然不变,因为这个冠一如任何一事物的冠一样,仍旧从属于它为之冠的那个事物。“人”的概念把人的直立行走、脊柱的改变、头盖内趋向均衡、大脑的高度发达,及由直立行走而引起的器官的变化(如腾出了大拇指可反扣的能抓东西的手,及颌骨和牙齿等器官的退化等)总汇为人的统一性。但是“人”这个词却又全然不受这个概念的整缚,在日常语言中,而且是在一切文化表达的民族里,它描绘着一种全然不同的东西。要找出第二个有类似的二重含义的词,在人类语言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人”一词应当说明人们用以与“动物”针锋相对的一切事物的总体概念,当然也与所有哺乳—脊柱动物截然相反;犹如纤毛虫之于吼猿,尽管毋庸置疑,被称作人的生物同黑猩猩在形态上、生理上和心理上的近似程度,远远超过人及黑猩猩同纤毛虫的近似程度。显而易见,“人”的第二个概念必定有着与第一个概念截然不同的含义,有着完全不同的起源;第一个概念仅仅说明脊椎动物门中一个小小的角落。[4]与这第一个自然系统论的概念相反,我要把这第二个概念称为人的本质概念。这第二个概念赋予作为人的人一个特殊地位,任何一种有生命的物种的任何其他特殊地位都无法与之比拟。这第二个概念究竟是否具有这样的权利——这就是我的报告的主题。

[1] 这几个词的意义相近,都表示理性、精神。其中logos为希腊语,意为世界的普遍规律性。phronesis是希腊语,意为“精神”。ratio为拉丁语,对应于希腊语的logos。mens是拉丁语,对应于phronesis。——译注

[2] 全书将于年内发表。

[3] 林耐(1705—1778),瑞典著名博物学家,双名法的创立者,对动、植物的分类学有极大贡献。著有《自然系统》、《植物属志》等。——译注

[4] 此外参见我的《论人的观念》一文,见拙著《价值的毁灭》(第一卷)中。该文证明了,“人”的传统概念是由与上帝的相似性设计出的,证明传统概念已经是以上帝的观念作为关联中心为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