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传教士在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和经历后,才艰难而真实地认识到中国语言的真实复杂情况,并且肯定了方言白话在圣经翻译方面的特殊价值和意义。当时中国社会的国情和语文状况中,存在“文白异读”,存在“言文不一致”,存在大量多种方言口语,存在文言文和白话文两种文体。他们熟悉了解的罗马字拼写方式,在中国这个始终没有文字拼音化的国家里,完全没有发生过。中国语言文字的复杂情况远远超过传教士所熟悉的欧洲语言文字。
所谓言文不一致,即口语和书面语的不一致,当时又被称为“文话不一致”“字话不一律”等。千余年来,中国一直通行两套语言体系:一是文言文,即书面语,主要被官府和知识分子使用,属于正规语言;二是各种口语组成的白话体系,主要是一种日用语言或者民间语言,即由知识分子和民间百姓在日常中使用。
在中国,最早提出“言文一致”的人是黄遵宪,即学人常用的“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他于1887年完成的《日本国志》,也最早将欧洲中世纪早期由拉丁语演成各民族语言,导致文学兴盛的历史经验介绍给国人,并指出西方各国以其母语翻译《旧约》《新约》导致基督教流行,从中提取出“盖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语言与文字合,则通文者多,其势然也”的主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