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自我就是孝的自我,即以孝顺父母作为自己想问题、办事情的标准。第四讲说的“中国人是他父母的儿子而不是他自己”,就是孝的自我的极端形式。
当前我国青少年孝的自我的一般情形是怎样的呢?我们首先介绍Zhang和Fuligni的研究(Zhang & Fuligni,2004)。他们的研究对象是山东省济南市以及附近农村的高中生700名(高一学生平均年龄16.6岁,高三学生平均年龄18.9岁)。研究人员首先将孝道分为三部分,第一是学生们现在对家庭的协助(做家务,协助照顾祖父母,花时间与家人一起,等等),第二是他们现在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尊敬(尊敬他们,顺从父母对他们结交朋友和选择大学主修科的意愿等),第三是他们未来对家庭的支持(供养父母,与他们同住直至成婚,当他们老迈时会接他们来同住等)。研究结果显示:① 城市的男生比城市的女生和乡镇的男女生在三个部分都表现较差,反映出男性和城市环境这两个因素相加起来会减弱青少年对孝道和家庭关系的承传。②研究人员还发现这两个因素也影响着青少年其他的家庭关系。城市的男生较城市女生和乡镇的男女生期望更早会有自主的空间(例如,自己做主决定看多长时间的电视,选择自己喜欢的发型,选择自己想买的衣服,等等),较少和父亲倾谈,与母亲的关系较疏远。以上是性别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③城乡男女学生在孝道和家庭关系三个部分上的比较。总体而言,城乡学生在孝道和家庭关系的第三部分的表现较第一部分为高,显示出他们对自己在长大为成人后对父母的承担,是远超过他们现时的表现。他们在第二部分的表现与第三部分的表现同样高,显示出他们对长辈的尊敬和顺从,与他们对自己在长大为成人后对父母的承担是同样的坚定。这说明,现时我国青少年仍然愿意践行传统的孝道。
另有研究(张文新等,2006)表明,我国男女青少年对与母亲发生分歧的接受性都极其显著高于对与父亲发生分歧的接受性。换句话说,男女青少年与母亲的亲合关系比与父亲的亲合关系更深,因此遇有与母亲的分歧更易解决。这是根据对城乡704名高一和高三学生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下面介绍的一项研究说明了我国青少年孝的自我的发展(张坤等,2004)。研究对象是山东济南市以及附近农村的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城乡男女中学生共885名。对他们进行传统孝道态度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四个部分,每一部分包括数量不等的句子请中学生回答每个句子,完全赞同的给5分,完全不赞同的给1分,不同程度的赞同给2、3、4分,以下是调查的四个部分及其例句。
1.敬爱祭念
子女不应做危险的事,主要是避免父母担忧。
无论父母为人如何,子女都一定要尊敬他们。
如果妻子和母亲发生争执,做丈夫应该劝导妻子听从母亲。
做子女的,无论如何都要服从父母。
2.抑己顺亲
子女选择结婚对象,不必听从“父母之命”。
做父母的,不应干涉子女选择职业的自由。
3.荣亲留后
“养儿防老”不应再是生儿育女的主要目的。
传宗接代并不是结婚的主要目的。
4.随侍奉养
如果有理由的话,可委托养老院供养年老的父母。
为了尽孝,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
以下两项结果说明我国青少年孝的自我的发展变化。
第一,传统孝道态度的代际差异
在问卷调查中,不仅让中学生回答自己对各项行孝做法的赞同程度,也让中学生估计他们父母对各种行孝做法的态度。这部分结果是,在问卷总分以及荣亲留后,抑己顺亲,敬爱祭念三方面,青少年的赞同程度显著低于其父母。举例来说,当父母认为“养儿防老”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的青少年不这么认为;当父母认为,做子女的无论如何都要服从父母,但现在的青少年不这么认为;当父母认为,子女选择结婚对象,要听从“父母之命”,但现在的青少年不这么认为;等等。
第二,传统孝道的年龄差异
在问卷总分以及荣亲留后,抑己顺亲两方面,初三学生对传统孝道的赞同程度显著高于高中三个年级的高中生。举例来说,初三学生赞同“扬名声,显父母”是努力求上进的最主要原因,但高中生不这么认为;初三学生赞同“子女有事一定要请教父母,不可自作主张”,但高中生不这么认为;等等。
另外,有研究表明:①高中三年级青少年与父母的冲突次数和强度显著少于并低于高一青少年,这是因为高三和高一学生分别处于青少年晚期和中期,与青少年中期相比,处于青少年晚期的个体的观点采择与自控能力都更为成熟,因此更能冷静、客观地处理亲子之间的矛盾,减少和避免冲突的发生。②高三青少年与母亲的亲合显著高于高一青少年,但与父亲亲合无显著年级变化,这表明由于父母家庭角色和权威的不同,青少年与母亲和父亲的关系表现出不同的变化特征。从高一到高三,母子间主要表现为冲突减少,亲密程度增加,而父子间主要表现为渐渐相安无事。这是根据对城乡704名高一(15,77岁)和高三(17,86岁)学生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张文新等,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