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享受艺术家”(1 / 1)

最低级的位阶而又是纯位格类型的位阶属于“享受艺术家”。他的本质在于,对怡人事物的享用在他已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他的生存原则只有一条:舍不怡人者而取怡人者。他使一切价值,哪怕神圣者,尤其精神价值以及高贵者和不高贵者,都成为享受的对象;只有他如此行事所遵循的内在逻辑使他成为一个“纯粹的类型”(阿里斯提珀斯[Aristippos]语)。

他明智地认识到,感官之乐和感官上怡人者的原则必然会导致两种结果:第一、将个别人的最大快乐和最怡人的事物置于其他任何增益之上;第二、将毕生的快乐和怡人的事物置于瞬间的快乐和怡人的事物之上是荒唐的!

他明白,怡人的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基本呈点状分布,它的任何纯客观上的增加只可能是一种损失。

他的意义在于拒绝对于怡人事物的单纯依赖,拒绝象征性的价值。他并不要求得到快乐,而是要求“享受”。他是怡人事物新价值的发现者。

他正确地看到,怡人事物的价值并非刺激之结果,而是享受所得到的刺激之结果。因此,他使享受成为至上的艺术(苏格拉底和亚里斯提卜)。

他还正确地看到,只要实用者没有表现出一种高于怡人者的价值,便不可将它置于怡人者之上!

他清醒地认识到,哪怕最低的价值也是实在的。显然,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以其价值体系而必然会成为享受艺术家,只要他正确理解自己的话。

他明白,只要存在着高于快乐和怡人者的价值,固有价值的任何牺牲便是有意义的。他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因为怡人从其本质看便是一种本己价值。感官之乐只能为一个人独自感受到,这是其“定位”所使然。

享受艺术家归根结底是“非动物性的”:他的每一萌动都完全是有意识的。

正是他在快乐的土壤之上解释了文明与工作。工作要么是为了比感官快乐更高的价值,要么只是为了感官快乐。

与此相反,“功利主义者”患有最为奇特的障眼病。他不是为了更高的生活理想,成为享乐之奴仆,由此他为了遵从关于快乐的“指教”而放弃了感官的快乐。所以,享受艺术家之绝对的对立面是“庸人”,即十足的“道德迂阔病”的代表,这种人没有更高的价值,只知逸乐而又总是避开逸乐。他是与享受艺术家对立的永怀怨恨者类型的人。

由于享受艺术家的缘故,才有了我们称之为奢侈的东西。他扩大了奢侈,因为他发现了怡人事物之新的品质,这种品质随之又经由劳动而以某种方式表现为财富。但奢侈却是一切经济发展的出发点。每一种原创性的奢侈后来成为“需求”。因为需求只会产生在一种怡人事物最初表现为享受的时候。当今普遍享用的食物都曾一度是享受品。

享受艺术家采摘着领导精神之果。他这么做的同时,便在一个方面赋予领导精神以生存的权利。因为后者只是从原则上看是怡人事物终极状态的推动者(奢侈的角色)。然而,享受艺术家却处在进步领袖所造成的不安定之中,因为只有后者才使最高意义上的生活价值选择成为可能,即对最富于生育之生命活力者的选择,对他们治理国家的美德的选择——这就是说,为了使之达到最高度的表现和最大可能的行动——成为可能,而来自最富生命活力者方面的怡人事物的享受,才会成为可能。

“享受艺术家”为进步的精神规定了“目的”。但只有进步的精神才给予他此在的可能性。享受艺术家通过提高享受能力,进步的精神则通过它新造的刺激形式增加着刺激可能性。

享受艺术家是儿孙而非祖先(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