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史部的分类与重新估价(1 / 1)

我国史部的书籍,约分两种:

(1)编纂 已编成的历史书籍。

(2)搜集 保存历史材料之书籍。

第一种书籍,因为有范围之限制,在此范围内,事实的调查,材料的搜集,不特完善,并且较为正确。

第二种书籍,没有一定范围,对于材料不加选择,对于某种事实之记载,亦可记其一瞥,亦可详详细细记其全体,首尾具备,而全不负编辑的责任,不过将这种历史的事实记载下来,专待后来研究历史的人,把它整理出来。

这两种书籍,第一种比较的有系统,我们看了以后,容易得到历史上普遍的知识,所以看历史的书籍,应当从第一种书籍下手,以后再读第二种书籍。我国历史往往记载一种太没有意义的事实,就像“邻家昨夜生一猫”……相关的话,这种记载,实在没有一目之价值。

我国闭关时代,历史上对于外国史实的记载,视为无价值,不大乐意记载。如匈奴辽金等,在我国过去历史家的眼中,比较的还重要一点。但是这类事实,在今日视之,却是重要得了不得。历史这类事实,可是不胜枚举的。所以历史上的事实没有绝对的价值的存在,要历史家用时代的眼光去鉴别它有没有价值。

我们现在的学术界,是处在什么样的时代呢?是处在无论哪一件事情,都要重新估定其价值的时代。所以我们研究历史,不论第一种第二种,都可以拿它当作史材。不管它是古代曾经重视的而现在不重视的,或者是古代轻视的而现代重视的,都该不分高低一律平等看待。待搜集齐全了,再经过我们的整理,然后重新去估定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