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与物化时间的计量(1 / 1)

资本论的哲学 仰海峰 2024 字 1个月前

前面我们从社会存在论的视角讨论了量化时间的社会前提,这是通过分析商品及商品交换得到的理念。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与商品交换只是资本逻辑的现象界,资本生产的过程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所在。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在商品生产中,资本家关心的是以下两点:第一,生产出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出用来出售的商品;第二,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预付的价值总和,即生产出剩余价值。[11]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中,存在着两种形式,即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两种方式都涉及对量化时间的规划与榨取,也正是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中,可计算的时间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意义才充分显现出来。我们主要以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来加以分析。

根据上面的论述,生产劳动的过程实际上包含着两个层面:一是生产出每件商品特有的使用价值,二是生产出所有商品都共有的价值,前者只是后者的载体,后者才是目的。在后一种生产劳动中,劳动的质,即劳动的性质与内容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劳动的量,即由劳动时间所标示的价值量。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原则,价值增殖就可以通过劳动时间的分析而展现出来。

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劳动力能制造棉纱或皮靴的有用属性,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劳动必须以有用的形式耗费,才能形成价值。但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这就是资本家希望劳动力提供的独特的服务。[12]

这个3先令的剩余价值,正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即延长了半个工作日得来的。

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体现了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中,劳动过程的实质在于生产出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而价值增殖过程,则体现出劳动的量的方面,“所涉及的只是劳动操作所需要的时间,或者说,只是劳动力被有用地消耗的时间长度”。这里,我们再一次遭遇马克思思想中的双重逻辑问题,即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问题。只有当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时,劳动的量的规定性才成为劳动过程的主导因素。这时,生产过程变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这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只有当劳动的量成为主要因素时,劳动过程才可能按照量化的时间来计算、来比较。“它们只是作为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来计算。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者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都只按时间尺度来计算。它等于若干小时、若干日等等。”[13]

复杂的劳动需要更多的生产费用,因此具有较高的价值。但复杂的劳动也可以换算成简单的劳动,因此珠宝细工的劳动与简单的纺纱劳动在质上没有完全的区别。“在这两种场合,剩余价值都只是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来源于同一个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的延长。”[14]

在上述的讨论中,虽然揭示了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源自于劳动时间的延长,即超出了补偿工资的劳动时间的延长,但在具体论述中,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具体要素都被看作是量化的存在来分析的,类似于本篇一开始讨论劳动过程时讨论其构成要素一样。比如在棉纱的生产中,我们关注的是物化在棉花中的具体劳动时间,支付劳动工资的具体劳动时间,然后计算出未付工资的劳动时间。按照这个思路下去,要想取消剩余价值,最好的方法就是以等量劳动来交换等量劳动。这是蒲鲁东在《贫困的哲学》中想出来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他的构成价值的基础,就是等量劳动的相互交换,也就是以等量的劳动时间来交换。

实际上,在上述的分析中,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盲区。正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逻辑需要在资本逻辑的统摄下才能得到理解一样,上述量化意义上的分析也有其存在的前提,那就是需要以资本这一社会关系为基础。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时就曾指出,蒲鲁东想以等量劳动换取等量劳动,以同等劳动时间来对等同等劳动时间,“时间就是一切,人不算什么的;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体现。现在已经不用再谈质量了。只有数量决定一切:时对时,天对天;但是这种劳动的平均化并不是蒲鲁东先生的永恒的公平;这不过是现代工业的一个事实。”[15]也就是说,如果只看到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一种时间的延长,只是从时间等量的角度来解决问题,而没有理解造成这种延长的背后原因,依然没有击中问题的要害。从价值增殖的视角来看,这种物化的时间,是以商品普遍化为前提的,商品的普遍化实际上就是资本的普遍化。根据马克思的讨论,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能够以时对时、天对天作为衡量劳动的标准,在其具体表现上就是以钟表时间为计量标准,这是以社会关系的全面资本化为基础的,在此基础上,才有时间的全面物化。因此,如果不能从社会关系的资本化视角来分析剩余价值的形成,而只是单纯的时间比较,并不能通达问题的本质。所以,马克思完成了从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相统一的视角来分析剩余价值的时间性后,接着就从资本的视角展开了分析。这不只是一种问题的进一步细化,而是一种新的分析路径,就像以资本逻辑来分析生产逻辑一样。

在分析一般劳动过程时,马克思曾指出其有三个简单要素:“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16]购买这些要素需要预付货币,从资本和价值增殖的视角来看,购买劳动力的货币即为可变资本,购买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货币即为不变资本。这样,适用于一切劳动的要素,在资本主义社会变成了价值增殖过程中的资本,因此,关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讨论,是一种视角的转换,而不是问题的细化。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劳动一方面创造新价值,另一方面将不变资本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虽然这个过程有赖于追加劳动的特殊的有用性,即“劳动作为这种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纺纱、织布、打铁,只要同生产资料接触,就使它们复活,赋予它们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的因素,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但“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加进价值,并不是由于他的劳动是纺纱劳动或木匠劳动,而是由于他的劳动是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劳动;他加进一定的价值量,并不是因为他的劳动具有特殊的有用的内容,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持续了一定的时间”。[17]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在同一时间内产生出双重结果:“新价值的加进,是由于劳动的单纯的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旧价值在产品中的保存,是由于所追加的劳动的质。同一劳动由于它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不同的现象上。”[18]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二重性,从根本上保证了从计量时间去计算剩余价值的可能性。反之,如果工人不能保存旧价值,也就不可能加进新劳动。

从价值增殖的过程看,劳动时间改变了事物的存在方式。对于劳动力而言,在现代社会,只有价值增殖意义上的劳动才能使劳动力得以保存与延续,人类最初的自我保存的本能变成了资本自我保存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可以理解尼采对人类自我保存观念的批判。对这种自我保存观念的反思,也是《启蒙辩证法》的一个重要主题。从不变资本的构成来看,原材料与附料随着劳动时间而消失,其原来的价值也随之消失,但这种消失是为了重生,并以新的使用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原材料与附料的价值以及新加进的价值,都通过新的使用价值的载体而呈现自己。这是一种否定,但这种否定并不是全部抛弃,而是变形与重生。劳动资料如机器、厂房等,则在一定的周期内实现自身价值的转移。不能重新进入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上述排泄物,则成为废物。这种废物不仅包括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而且包括不能重新进入劳动过程的劳动力,所以马尔萨斯把不能劳动的工人作为废物一样的东西来处理,从资本逻辑的视角来看,这是可以理解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曾以此批评资产阶级经济学是非人的学说。这当然是一种价值层面的批评。在现实层面,这种把人非人化,合乎现代社会的原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意识到这两个层面的区别,从而不再以价值层面的批评替代历史层面的科学分析。在这个层面上,阿尔都塞的“断裂说”有一定的道理。从根本上说,与剩余价值生产相关的这种计量时间,是最合乎物的时间。这种物不是有其自身物性的物,而是处于剩余价值生产图景中的物,是可以按照计量时间来计算其价值的物,是实现剩余价值的载体。

根据上面的论述,一定时间内的劳动的凝结成为价值的来源,新产品的价值可以用如下的公式来表述:产品价值=C+V+m。C即不变资本,V即可变资本,m为剩余价值。如果我们以12小时为一个工作日,其中6小时为支付工人工资的必要劳动时间,那么,m就为6小时劳动的凝结物的价值,而C的价值,则在劳动过程中转移到新产品了。结合前面所举的例子,我们可以用具体的数字来表述上述公式:

30先令的棉纱价值=24先令(C)+3先令(V)+3先令(m)

这里的时间还是从计量的、可直接分解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按照这种解释,就会产生一种假象:只有在后面的6小时里,才存在着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而在前6小时里,工人则在生产出自己的必要生活资料所体现的价值。正是根据这种计算方式,西尼尔在经过一番计算之后认为,英国棉纺业工厂主的纯利润及其在世界市场中的地位,取决于“最后一小时”。如果以12小时为一个工作日,假如前11小时都用以抵消已经消耗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那么这最后一小时才是创造利润的劳动时间,如果将这一小时取消了,那么棉纺业就不可能获得发展。“最后一小时”的论证当然有其特定的背景,即与当时工人争取缩短劳动工作日的时间有关,但如果从计量时间的角度来看,这种算法似乎又是合情合理的。

我们知道,这种算法当然是错误的。根据前面的讨论,在每一个单位的劳动时间内,都存在着旧价值的转移与新价值的创造,这也意味着,在每一个单位的劳动时间内,都存在着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价值转移与新价值的生产是同时进行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计量时间合乎资本逻辑的内在要求,但计量时间在一定的意义上又可能成为遮蔽资本逻辑的烟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