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往异化是不是一种新的异化(1 / 1)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评价这场“早期马克思论争”?评价这场论争的关键显然在于下面这个问题,即《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是不是有别于异化劳动?或者换言之,交往异化是不是一种有别于“自我异化”的新的异化逻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决定了我们对广松涉和望月清司的评价。

关于交往异化概念,我曾经在第十章中作过详细的规定,这里我想仅从它与异化劳动的差异角度再作一些分析。根据《穆勒评注》,所谓交往(Verkehr)是人格与人格之间不借助于中介的、直接的关系,属于“人的真正的共同存在性”(Gemeinwesen)[59]。但是,在市民社会中,人格之间的交往只有借助于私人所有和货币这样的中介才能完成,结果使人格与人格的关系表现为物象和物象之间的交换关系。这种状态显然不是真正的交往,而是一种交往的颠倒状态,或者说人被物象奴役的非人状态。由于这种颠倒和非人状态与异化规定颇为相符,故才被马克思称为“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60],简称交往异化。

如果认真辨析可以看出,交往异化与异化劳动是不同的。首先,在交往异化中登场的人的性质和数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异化劳动中登场的是一个孤立的“劳动者”,其本真形态是带有人道主义色彩的、具有类本质的“人”,异化是指这种“人”的异化;而在交往异化中登场的则至少是两个对等的“私有者”(Privateigentümer),或者说是“现实的人”,其逻辑出发点是“以作为私有者同私有者的关系的人同人的关系”[61]。其次,异化主体的这一变化使异化论的理论重心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异化劳动所揭示的是人与对象或者人与自然之间的纵向关系,那么交往异化所揭示的则是“两个私有者的社会联系或社会关系”(Die gesellschaftliche Beziehung oder das gesellschaftliche Verh?ltniβ der beiden Privateigenthümer)[62]这样的横向关系。前者可称作以主客关系为基本结构的劳动或者生产的视角,而后者则可称作社会关系视角。或许有人会反驳说,马克思在《穆勒评注》中不是也涉及了劳动等内容了吗?但是,此时的劳动已经不再是《第一手稿》中的异化劳动,而是指私有者的“营利劳动”,这种劳动的本性是要通过交换而营利,因此它也是以两个私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为前提的。最后,社会关系视角的出现使《巴黎手稿》的理论场景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就是它所描绘的舞台,不再是异化劳动所反映的那一以劳动和资本的对立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的直接生产过程,而是以分工和交换为核心的、由众多私有者共同构成的交往异化的世界。如果说异化劳动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最初的抽象,那么交往异化则是对市民社会现实的揭露;如果借用第四章介绍的日本经济史中的相关讨论,前者属于“资本关系逻辑”,而后者则属于“商品=货币关系逻辑”。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青年马克思而言,发现“资本关系逻辑”相对容易,而要认识到“商品=货币关系逻辑”的意义则相对困难,因为《第一手稿》水平上的“资本关系逻辑”是可以从马克思的思想母体即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中推导出来的;而要认识到“商品=货币关系逻辑”的意义则需要马克思彻底超越自己原有的理论框架,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国民经济学批判领域。这一进入是从哲学理想主义向严肃的经济科学的思想转变,可称得上是一次质变。因此,交往异化在理论层次上高于异化劳动,它是马克思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关节点。

总之,在《穆勒评注》中,马克思对异化的说明的确出现了一个与“自我异化”不同的视角,即交往异化,这一变化,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自我异化不仅以自我异化的形式而且以相互异化的形式表现出来”[63],而“相互异化”的出现,不仅使马克思的异化论变得纵横立体,而且使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认识得以深化。这是我对《穆勒评注》交往异化问题的基本结论。如果这一结论属实,那么我们就可以对广松涉和望月清司的论争作出评判了,即:广松涉所理解的异化仅仅是异化劳动而无交往异化,这种异化论理解是片面而又狭隘的;望月清司所理解的异化是异化劳动加交往异化,这种异化论理解才是完整而又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