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黑格尔本人没有使用过物象化一词,但它所代表的思想却无论如何都必须要追溯到他,尤其是他的《精神现象学》“理性章”中的“物象本身”(die Sache selbst)概念。在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我们曾分析过,所谓“物象本身”作为与人相分离的对象世界,虽然是无数个体共同创造的产物,但却不属于任何个体;而且,由于个体之间只有通过它才能发生社会关系,结果它反而拥有了支配个体的权力。这与马克思的物象化概念的含义颇为一致。
马克思是物象化概念的提出者。马克思使用物象化一词的最著名的例子是《资本论》第1卷第3章“货币和商品流通”一节中的“物象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象化”[2],但是人们对其概念的规定往往使用第1章“商品”的“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节中的以下论述:“对生产者来说,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联系(Beziehung)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格在自己劳动中结成的直接的社会关系(Verh?ltnis),而是表现为人格和人格之间的物象的关系(sacliche Verh?ltnisse der Personen)以及物象和物象之间的社会关系(gesellschaftliche Verh?ltnis)。”[3]此外,人们在界定物象化时,还往往使用1857-1858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类似规定:“人格和人格之间的社会联系(Beziehung)转变成了一个物象和物象之间的社会关系;人格的能力转化成物象的能力(Verm?gen)”[4](《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还有一个特征:人格和人格之间的社会联系(die gesellschafte Beziehung der Personen)可以说是颠倒地表现出来的,就是说,表现为物象和物象之间的社会关系(das gesellschaftliche Verh?ltnis der Sachen)。”[5](《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这些定义来看,所谓物象化,就是指(1)人格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单纯的物象之间的关系;(2)人格和物象之间的主客关系发生颠倒,物象成为主体,人格反倒成为客体。
与物象化直接相关的概念是拜物教。在“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节,马克思这样写道:“商品形式(Form)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对象的(Gegenst?ndlich)性质,反映成这些物(Ding)的社会的自然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对象与对象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颠倒(Quid pro que,又可译为‘误认’),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ein sinnlich übersinnliches Ding)或社会的物(Ding)。……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Ding)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Fetischismus)。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6]
从这段论述来看,所谓拜物教,就是指这样一种状态:物所具有的像神一样的魔力,完全是由其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劳动的社会性质所赋予的;但是人们却将这一魔力“误认”(Quid pro que)为物本身的属性,反而向物顶礼膜拜。从这一定义来看,拜物教的定义是以物象化概念为基础的,它也是指人与物之间的颠倒关系。正是因为如此,在很多物象化论者譬如广松涉那里,拜物教就被直接等同于物象化。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对比,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
(1)拜物教更偏重揭示物拥有“物神性”(Fetisch)——“Fetischismus”本身就可以翻译成“物神崇拜”——的原因。物以及物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具有远超过物本身的能力,成为“可感觉而又超感觉”,具有了“谜一般的性质”,“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7]的物,仅仅是因为其背后的“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的结果。如果在这些关系之外,像货币(纸币)这样的物只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
(2)拜物教更强调物表现出来的“物神性”只是一种“假象”(Schein),而且这一“假象”之所以在日常意识中被当成了事情的“本质”是由于人们的错觉,或者说是因为“误认”所造成的。当然,之所以会发生“误认”也不是偶然的,它来源于物象化结构本身。正如广松涉所说:“人与人的关系以外观相异的,物质的关系、性质、形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个事态,从学理反省的见地来看,的确是误视、误认,然而那绝不是偶然的、肆意的妄想性的幻觉。说那是在所给条件下理当出现的误视,是人们的日常意识‘必然’陷入的误认,也不过分。”[8]因此,拜物教的产生,不仅在于物象之间的关系对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遮蔽,还在于人们的日常意识本身无法识破这一假象。
尽管“拜物教”有上述特点,但这些特点都是从人格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物象之间的关系这一物象化的基本含义中引申而来的。因此,我们可以将拜物教和物象化归为同一类,如果用一个图示来表示,物象化和拜物教的结构以及关系如下:
一般说来,人们往往从国民经济学的批判角度来强调物象化概念的意义,即通过物象化和拜物教概念,可以更好地揭示商品、货币和资本的虚假本质、市民社会中人与物象之间的颠倒本质以及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的非合理性和非人性。关于这一点可参考本章后面的附录“从马克思的物象化理论来看**易”。但是,这里我想着重强调,物象化概念对于马克思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也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物象化,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虽然变成了物象之间的间接关系,但是反过来说,这也意味着对人及其社会的界定不能由人本身,而是要由人之外的物象及其物象之间的关系这一外部中介来说明。在黑格尔和马克思之前,人们对人及其社会的解释往往诉诸人的内在精神要素,譬如理性、自由、直观、情感、心理、自由意志、实践等,与此相适应,出现了“人是自由的存在”、“人是实践的动物”、“人的相互承认来源于人的理性的自制能力”、“人选择社会契约是因为对自己不能持存的恐惧”等命题。我把这种无中介的、依人的内在因素来解释人和社会的做法称作内在原则路径。而黑格尔和马克思则彻底颠倒了这一路径,正像我们在物象化结构图中所看到的,他们将对人和社会的解释依据从人之内转移到了人之外,诉诸物象以及物象之间的关系。譬如,所谓“现实的人”实际上就是指拥有物象的以及物象之间关系的人。当物象是单纯的劳动产品时,那他可能是古代原始社会或者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人;当这一物象是资本时,那么他可能是资本家,由此而形成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我把这种从外部物象来解释人及其社会的做法称作外部原则路径。物象化结构的出现,意味着德国观念论对人及其社会的解释原则的转变,即从内在原则转变为外部原则,或者说从“唯心”原则转向了“唯物”原则。从哲学史来看,这无疑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