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科尔纽的观点之前,我想先对赫斯在思想史上的主要贡献及其思想特质作一个简单的概括:第一,受费希特和切什考夫斯基[4]的影响,赫斯给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加进了“行动”和“实践”等要素,试图将它改造成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思想主要反映在《人类的圣史》(1837年)和《欧洲三头政治》(1841年)以及《行动的哲学》(1843年7月)之中。第二,将费希特的“精神实践”及其支流鲍威尔的“自我意识”与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概念改造成德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并试图将它与法国社会主义结合起来,获得了“德国社会主义之父”的美称。这些思想主要反映在《欧洲三头政治》、《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中的三篇论稿、《共产主义信条问答》(1844年)以及《最后的哲学家》(1845年5月)等文章之中。所谓《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是指1843年7月在格·海尔维格出版的一个文集,在这部文集中刊登了赫斯的三篇匿名论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行动的哲学》和《唯一和完全的自由》。第三,将费尔巴哈的异化理论应用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对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批判。这一思想主要反映在《论货币的本质》(大约写于1843年10月—1844年2月之间)当中。这其中,《行动的哲学》和《论货币的本质》是赫斯的两大代表作。这两篇论文不仅在写作时间上与马克思的《巴黎手稿》比较接近,而且还曾在《巴黎手稿》中得到过马克思的直接指认。[5]故在这里,我们将《行动的哲学》和《论货币的本质》作为基本文献来讨论。
赫斯本人是一个富有灵感和创见的哲学家,这源于他思想背后的深厚的德国古典哲学传统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发展逻辑,特别是在1841年到1845年赫斯思想最为活跃的时期,费希特的实践哲学和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曾对他的体系构建发挥了关键作用,堪称是赫斯思想体系的两块基石。
众所周知,费希特是德国古典哲学中非常强调主体创造精神的哲学家,其哲学的核心概念“自我”和“实践”虽然具有明显的主观唯心主义色彩,但却是包括鲍威尔(“自我意识”)和赫斯(“行动的哲学”)等人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的直接思想来源。因为,在费希特那里,“非我”只不过是“自我”的设定;“自我”通过自己的“实践”打破“非我”对自身的限制,最终实现“自我创造”。这一逻辑中包含了高扬个人自由和反对一切外在限制的自由主义倾向,这种倾向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宗教批判和政治批判的价值取向不谋而合。而费尔巴哈则是青年黑格尔派中极为独特的一员。他关于神是人的异化的宗教异化理论、“人对人来说是上帝”等人本主义思想,同样与卢格和马克思等人的“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主张密切相连。譬如,马克思就曾在《德法年鉴》中提出了与费尔巴哈相似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6]命题;同时,与费希特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个体的自由不同,费尔巴哈将它归结为带有共同体特征的“类”,这也为后来赫斯等人批判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主张以“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道路。总之,费希特的实践哲学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基础。而赫斯则无疑是试图结合这两者,并在此基础上创立德国社会主义理论的优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