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发生了分化。这种分化又主要表现在以下维度上。
第一,文学理论主导范式消失,学术共同体出现“分化”,难以再用一种主导范式加以概括了。其中一个较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建设方案,如理论的批评化、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马克思主义文论的中国化、西方文论的中国化、文化研究、文化诗学、政治批评等。当下,很少有新的方案出现了,人们似乎对寻找这样的方案不太感兴趣了,以至于我们可以感觉到文学理论没有“热点”了,甚至没有能够引起学术共同体的兴趣的话题了。说得更夸张点,文学理论研究恐怕到了不知道要研究什么、该研究什么以及怎样研究的地步。熟悉文学理论学科的人对此难免感到失望。学人们似乎普遍感到,文学理论已然从光荣与梦想的时代进入黯淡与无序的时期了。其实,这是分化所导致的一个效应。
第二,从文学理论的知识形态看,也出现了分化。相对而言,这些形态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研究文学理论学科本身的文学理论。基于此,文学理论主要研究文学理论的学科特性与自身建设等思想与学术问题。比如,怎样建设文学理论学科,文学理论学科有什么用,等等。第二类是研究“理论”的文学理论。基于此,文学理论主要研究文学的学术思想,以生产基本观念为要旨。比如,什么是文学,什么是作家、作品、读者,某一文学作品有没有“原义”,等等。第三类是具体研究“文学”的文学理论。基于此,文学理论主要研究文学的知识与方法。比如,文学创作的过程怎样,文学作品的结构层次怎样,如何从事文学批评(文学批评的模式建构),等等。值得提及的是,文学理论知识形态的分化还有更为剧烈的表现,那就是基本上不以研究文学为旨归,而仅将文学视为通向解决其他问题之路的“文本”。例如,某些文化研究就有这样的倾向和做法。这类文学理论知识形态,基本上是要改名为“文化理论”了。
第三,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发生了“分化”。与文学理论的知识形态分化一致,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也发生了分化。有研究文学的文学理论,有研究学科的文学理论,有研究理论的文学理论,而且这几种研究对象自身还出现了更细的分化。比如,从文学形态看,有大众文学、精英文学、主导文学和民间文学的分化。这是文学理论的直接研究对象,或者说,这是研究文学的文学理论其研究对象所发生的分化。这种研究对象的分化导致了文学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的分化。例如,文化研究主要以研究大众文学/文化为旨趣,文化诗学更多则是对精英文学感兴趣。
需要强调的是,研究文学理论学科的文学理论,将文学理论自身作为研究对象,极具反思性,可谓“文学理论学”。[1]自文学理论学科建制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学科建制的切实执行,这种文学理论越来越受重视。但往往是“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2]。不过,它对于文学理论的学术自觉而言,是有意义的。因此,陶东风写道:“通常人们把文学理论定义为研究文学活动规律的知识体系,但与其说文学理论是研究文学活动规律的,不如说它是研究文学活动的规律是如何被建构的,谁在建构这种‘规律’,为什么建构这种‘规律’,通过什么媒介建构这种‘规律’,这种建构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3]这也就是说,文学理论不是关于文学的知识,而是关于某一文学的知识是怎样生产出来的知识。由此可见,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的确有文学与文学理论之别,这也是一种越来越明显的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