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在具体实践中,既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集体领导制度,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又要充分发扬民主,处理好民主集中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关系。
一方面,坚持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活动中最重要的原则和规律。对于集体领导来说,必须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原则;二是坚持讨论充分、表决慎重的原则;三是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要时刻牢记,决策的主体是集体而不是个人。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集体领导也要做到“三个杜绝”:第一,杜绝“资历决策”。要把握“党委成员在党内生活中一律平等”的原则,在党委内部,不管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年龄大小都是平等的一员,正副书记在主持党委讨论问题时,要淡化首长意识、权力意识、命令意识,防止把“班长”当家长,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坚决克服“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谁脾气倔谁说了算,谁分管的工作谁说了算”等不良现象。对凡属“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要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由党委集体决定,不能盲目决策、随意决策,更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第二,杜绝“随意决策”。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不能凭借个人好恶、主观印象来“拍脑袋”,应尽可能地减少主观因素的作用,把清楚客观的事实、干脆明白的原则作为决策的依据。是非面前,对要对得有道理,错要错得心里明白,班子成员要信服、群众要拥护。第三,杜绝“从速决策”。应尊重多数,重视少数。一方面,要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另一方面,对少数人的意见要进行具体分析,确有道理而且人数与多数人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定;部分合理的,把合理因素吸收到决议中去;不合理的,要进行分析说服,使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另一方面,在强调集体领导的同时,必须拥有个人分工负责这个基础。个人分工负责也要做到“三个界定”,即界定任务、界定职责、界定权力。只有把个人的职责界定清晰了,才能更有效地实施集体领导。党要保持团结统一,就要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原则基础上,做到“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
是我们党最重要、最基本的纪律。但要注意,“四个服从”的前提是党的决策必须是在充分发扬群众路线基础上的集中。
最后,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集体领导制度实践中,坚持群众路线是根本。如果脱离了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就没有了根基,既没有民主,更谈不上集中;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就难以走向深入,取得长久的实效。对此,我们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要做到:一要深入调查研究。要围绕工作意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尽可能多地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反映群众意愿和诉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基层的实际实践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发现倾向性问题,将从群众中获得的丰富认识进行集中和提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正确、科学决策打牢基础。二要适时汲取民智。要善于集中群众意见和智慧,善于把群众的集体意志转化为科学领导力和执行力,做到既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民意,又能正确“集中”,从而最大限度地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构建有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确保“集中”的科学性、长远性和规范性。
此外,在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集体领导制度的具体实践中,还必须把握着力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和班子成员的个体素质这个关键,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的质量。具体说来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内生活原则性。一些单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好,突出表现为党内生活原则性不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关系到个人健康成长,关系到班子建设和党的事业的发展,既是思想境界的内化与修炼,又是精神世界的提升和改造,更是实践层面的锤炼与锻造。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始终站在党的事业和班子建设的高度思考问题、发表意见、履行职责;要在各种干扰和不良风气面前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要把握好坚持追求卓越与脚踏实地相统一、个人进步与成就他人相统一,自觉以立党为公的情怀看待政绩、以执政为民的态度谋求政绩、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创造政绩。要恪守道德底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清清白白做官。要拨开思想迷雾,坚持原则、敬畏法纪,真正从思想根源得到教育、从灵魂深处受到触动,增强职业敬畏感。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能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坚定的重要标准;把能否虚心接受批评监督,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党性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准。
二是要提高班子成员的能力素质,确保民主决策的科学性
。民主集中制的本义,就是要把正确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形成决策和方案。如果在实施决策时,党委班子成员对有关情况不熟悉、不了解,对有关知识不学习、不掌握,就不可能提出正确的意见建议,那么贯彻民主集中制也就失去了依托和支撑。对任何事情的正确判断、科学决策,都建立在丰厚的知识储备基础之上。党员干部应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工作状态、一种生活方式,坚持边思考、边实践、边总结,在常学常用中提高,在常学常用中增知,以此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素质。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主集中制理论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经常性组织生活,组织班子成员系统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熟悉掌握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以经常化制度化学习提高“党委一班人”贯彻执行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要培育民主作风,杜绝专断。实践中,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存在几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作决策唯上、唯名、唯利的形式主义;个别人独断,片面强调集中的官僚主义;面对矛盾绕道走、面对情面抹不开、面对压力顶不住的好人主义;执行决议打折扣、贯彻落实作风飘浮的“差不多”主义。针对这些问题,班子正副书记必须发挥好“领头羊”作用,勇于刀口向内,带头纠正自身的错误,把班子团结建立在坚强的党性原则之上。在组织实施中,要采取操作性强、直击要害的措施办法,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不断突出原则性战斗性,树立和强化依法办事意识。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强化班子成员议事决策的民主意识,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不能借口分工负责,搞“个人说了算”“一言堂”,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防止职务、资历、感情等因素的干扰。要强化班子成员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注意把自己的荣辱、得失放在全局利益、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中去衡量,自觉跳出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小圈子,摆脱名利思想的束缚。要强化党委一班人始终把为群众服务、实现和维护集体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改进作风,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上,多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用好的作风铺垫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之路。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是集体领导制度,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要始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同时又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确保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始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党组织始终保持凝聚力战斗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