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的纪元_■ 开国奠基(1 / 1)

六、新的纪元

■ 开国奠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事件,也是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历史事件之一。这一天,新定为首都的北京有30万军民在天安门隆重举行庆祝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毛泽东主席庄严宣告中央人民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他亲自按动电钮,升起共和国的第一面五星红旗。

开国大典过后,中央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原华北人民政府各机构的基础上,整建制地建立起来,并立即开始工作。政府机构负责人员的选定,都经过各方面的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它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海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等许多方面的优秀代表人物、知名人士和专家,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统一战线政权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封建统治者压迫剥削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使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成为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它结束了自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到国民党政府统治下内外战乱频仍、国家四分五裂的历史,使中国成为以人民民主为基础的新国家。它在一个人口占全人类近四分之一的大国里,冲破帝国主义的东方战线,改变了国际政治格局,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胜利,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胜利。这个胜利,使毛泽东思想成为人民共和国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

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考验。军事上,解放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国民党还有上百万军队在西南、华南和沿海岛屿负隅顽抗;在新解放区,大批国民党残余力量同当地恶霸势力相勾结,以土匪游击战争的方式破坏人民政权。经济上,新中国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工农业生产萎缩,交通梗阻,物资匮乏,民生困苦,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仍然困扰着经济生活。随着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成为在全国范围执掌政权的党,不仅要在全新的任务面前学会全新的本领,更重要的是在执政和从事和平建设的全新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继续保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被权力、地位和资产阶级的捧场所腐蚀,这对党的队伍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面对复杂形势和困难,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确定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领导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努力医治战争创伤,为巩固新生政权、建设新中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

遵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要求和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解放军以穷追猛打的磅礴气势,向国民党残余军事力量展开了最后的围歼。到1950年6月,共歼灭残存的国民党正规军128万余人,收编改造170余万起义投诚人员,使整个人民解放战争消灭国民党军队的总数达到807万余人,实现了除西藏、台湾、香港、澳门和少数几个海岛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的解放。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在各新解放区迅速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为临时的过渡性政权,接管国民党的一切公共机关、产业和物资,镇压反革命的破坏活动,组织恢复生产,并组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新区地方人民政府一经建立,就与人民解放军一起进行了大规模的剿匪作战,到1950年6月,共歼灭国民党土匪武装近百万人,初步稳定了社会秩序。

中国革命的胜利,结束了百余年来旧中国的屈辱外交史,使中国以独立自主的崭新面貌出现于世界。按照建国前夕中共中央制定的新中国对外政策的原则,新中国坚定地站在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战争政策;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也不急于取得帝国主义国家对新中国的承认,而是坚持必须在同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的前提下,并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外国政府谈判建立外交关系。1949年10月到195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与苏联和欧亚十多个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经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访苏,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解决了两国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并用法律的形式把两国的同盟关系固定下来。中苏结盟是新中国成立后采取的重大外交行动,对当时的国际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1950年至1951年,新中国同印度等四个亚洲民族独立国家以及瑞典、丹麦、瑞士和芬兰四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通过与这些国家建交,新中国向周边国家传达了睦邻友好的信息,向世界昭示了“一个中国”的原则,迈出了打破美国遏制和孤立新中国的重要一步。

在废除帝国主义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基础上,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有秩序地进行了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的工作。首先收回了外国帝国主义曾拥有的海关管理权、在华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这三项权利对中国主权的损害最大,是中国半殖民地社会的象征。1949年10月,中国海关总署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新的海关税则,并由国家管制对外贸易,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中国海关由此完全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1950年1月至9月,北京、天津和上海先后收回或征用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在该地的兵营。外国在华军事特权被全部取消。 1950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航运管理的指示,规定外轮一般不准在内河航行,同时对在华外轮公司实行逐步接管。中国领水主权

也全部恢复。对于外国政府、私人和团体在中国设立的宣传机构,在城市接管中即开始清理;随后,中国政府宣布不允许外国人继续在中国兴办报纸和杂志,停止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外国通讯社和记者的活动。对于外国人经办或接受外国津贴的文化、教育、卫生、救济等机构,暂时允许它们在遵守中国政府法令的前提下继续存在。

为使新生人民政权在经济上从而在政治上站住脚跟,建国伊始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制止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稳定经济形势,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秩序,形成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基本经济格局。随着对城市的接管,各地军管会采取“自上而下,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办法,共没收2400多家官僚资本银行和2858个官僚资本企业归国家所有,随之建立起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经济事业,已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基本掌握在国家手中,成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国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人民民主国家主要的经济基础,为国家调节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组织恢复生产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手段,并决定着社会经济的性质和发展前途。

建国初,新解放地区工矿企业大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给生产事业的恢复带来极大的困难。党要求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为恢复生产而奋斗。国营工矿企业一经建立,就站到了恢复生产事业的第一线;具有光荣斗争传统的中国工人阶级,成为恢复工业生产的主力军,担负起建设新中国的重任。与此同时,党和人民政府精心领导了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的重大斗争。进城之初,人民政府即发布以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严禁金条、银元、外币自由流通的法令,但许多投机资本家置若罔闻,继续扰乱金融市场。上海的投机商甚至扬言:解放军进得了上海,人民币进不了上海。为此,各新解放城市首先进行了取缔银元投机的斗争,上海市军管会果断地查封了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武汉、广州等城市也严厉取缔所谓银元兑换店或地下行庄,沉重打击了破坏金融的非法活动。紧接着,不法投机商又大量囤积粮食、棉纱、棉布和煤炭,哄抬价格,扰乱市场。有的国民党特务叫嚣:只要控制了两白(米、棉)一黑(煤),就能置上海于死地。为此,中央人民政府精心部署了“米棉之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粮食、棉纱、棉布、煤炭的大规模集中调运,当物价上涨最猛的时候,全国各大城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敞开抛售,使物价迅速下跌;同时收紧银根,使投机商因资金周转失灵而纷纷破产。由此,党和人民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限制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反限制斗争的第一个回合的胜利。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初步取得稳定市场的主动权。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通货膨胀、稳定物价,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同时,政府还采取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节约开支等措施。自3月以后,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膨胀停止,物价日趋稳定。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的工作是新中国成立后在财政经济战线上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从此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代自抗战以来连续十二年使人民深受其苦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高涨的局面,也结束了旧中国几十年财政收支不平衡的局面,为稳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个胜利,使国内外那些怀疑共产党能否搞好经济的人们不能不表示敬佩,叹为“奇迹”,从而证明中国共产党不仅在军事上是无敌的,在政治上坚强的,在经济上也是完全有办法的。

1950年6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作了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这也是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的当前阶段的中心任务。会议指出,我国财政经济状况已经开始好转,但这还不是根本的好转,要获得根本的好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造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毛泽东在会上还作了《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他指出:我们目前面临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必须处理好同各阶级、各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以便孤立和打击当前的主要敌人,而不应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的不利局面。必须使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不反对我们。会议批评了那种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思想,指出这是不适合我们国家情况的错误思想。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行动纲领和策略路线。

按照七届三中全会的部署,从1950年下半年起,在广大新解放区有领导、有秩序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旧中国以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导的土地制度,严重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造成国家贫困落后的主要根源,是中国实现工业化的根本障碍。为在中国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公布实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组织了土改工作队,分批深入各地农村,发动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同地主阶级作坚决的斗争。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涉及几亿人口的广大新区农村轰轰烈烈地展开。为了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各地的土改运动一般在冬春的农闲时节进行。

新区的土地改革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和分配土地财产。最后是进行复查,动员生产。根据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中心任务和解放后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这次土地改革在政策上与解放

前有所不同:对富农,由过去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改为保存富农经济;对地主,限制了没收其财产的范围;对小土地出租者,提高保留其土地数量的标准。实行这些政策,为的是更好地保护中农,有利于分化地主阶级,减少土地改革运动的阻力,并有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归根到底,是为了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到1952年底,全国大陆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基本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国家从经济上对翻身农民给予支持,宣布实行低农业税率,公粮一律按常年产量计征;组织国营贸易公司和农村供销合作社,及时收购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供应农民急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向农民发放各种农业信用贷款。广大农民在确定地权,获得土地和生产资料后,掀起群众性的生产**。以农民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像千年古树开新花”,一般在土地改革完成后的第一年就获得了丰收。如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1951年比1950年分别增长8.6%、44.8%、21.8%;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别增长14.1%、26.5%、15.8%。增长幅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历史时期。

在约有30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结构、政治状况和社会历史条件有许多不同于汉族地区的特点,土地关系中存在复杂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央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坚持民主团结、慎重稳进”的方针以及更加缓和的步骤和政策,使少数民族地区陆续实现了民主改革。考虑到西藏地区历史与现实的复杂情况,中央决定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同意西藏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年)仍可以不进行民主改革。后来由于1959年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发动武装叛乱,中央在平叛过程中,应广大农奴和上层爱国人士的要求,才开始在西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于1960年10月基本完成,消灭了中国大陆上最后残留的封建制度。

全国范围内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消灭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地主阶级,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摆脱了千百年来封建宗法的人身束缚,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土地改革作为亿万人民群众争取民主的伟大运动,为新中国逐渐走向进步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历史性界碑。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党和人民政府还在全社会范围领导开展了包括社会生活许多方面的民主改革。解放初期,国民党留在大陆的一大批反革命分子还在进行各种颠覆活动,他们破坏工厂、铁路,烧毁仓库,抢劫粮食、财物,以至组织骚乱,残杀革命干部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另外,旧中国遗留下来的黑社会组织,如“一贯道”“九宫道”等反动会道门,也大肆活动,散布谣言,离间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些猖獗的反革命活动,给社会安定和生产恢复带来极大的危害。

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压反革命的工作。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各地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坚决镇压。从12月开始,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一场镇压反革命的运动。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运动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全党动员、群众动员,使公安、司法机关同广大群众相结合,并且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加。在处理中,强调要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反对草率行事,反对逼供信。1953年秋,镇压反革命运动全部完成,基本上扫除了国民党反动派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曾经猖獗一时的匪祸,包括旧中国历代都未能肃清的湘西、广西土匪,以及许多城市的黑社会势力,基本被肃清。镇压反革命的胜利,使我国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原来直接骑在人民头上的“东霸天”“西霸天”被彻底扫除,有力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土地改革和生产建设的积极性。

随着国营企业陆续建立起党、团、工会组织,从1950年起,国营工矿交通企业逐步开展民主改革。各厂矿废除了工人群众深恶痛绝的封建把头制和侮辱工人的搜身制等,清除了隐藏在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加强了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并吸收工人参加工厂管理,逐步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通过民主改革,广大职工群众“搬掉了头上的石头”,真正翻身做了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大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

涉及全社会的一项民主改革,是改革旧的婚姻制度。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保障男女婚姻自由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结合《婚姻法》的公布,全国城乡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封建包办婚姻和压迫摧残妇女的现象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全社会的谴责。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伟大变革,也是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在一个方面的深入,有效地推进了占我国人口一半的妇女的解放。

取缔旧社会遗留的卖**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各种丑恶现象,当时也带有民主改革的性质。经过两三年的努力,这类旧中国的不治之症、在西方国家也屡禁不绝的社会祸害,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基本上被禁绝。新中国匡正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的有力举措和显著成绩,获得社会各界的拥护和称赞,称之为“古来稀事”,许多国外人士也深表赞佩。经过民主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工厂、学校到社会各界、各阶层人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反映了从旧中国到新中国的深刻社会变革,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