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上级党委应当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考核具体工作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部门参与。那么,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如此关注考核、奖惩机制呢?
第一,考核的内涵。
考核是率先在企业组织中发展并不断完善起来的。考核通常被称为绩效管理,是一种被验证的企业管理和组织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对组织内成员进行评价与激励,在增强组织的活力和竞争力,促进组织发展和提高组织声望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组织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任何组织的关键问题都是在人的管理,绩效考核是组织有效管理组织成员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现代国家中,政党组织考核制度是指政党依照自身组织原则,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所确定的考核原则与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程序对所属组织成员进行的考察与评价制度。
我国对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考核的制度是:上级党委应当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考核具体工作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部门参与。
第二,对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考核的意义。
考核的目标是充分开发和利用每个组织的价值来达到改善组织绩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管理活动。通过对被考核者的日常组织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并在事实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目的进行评价。其最终目的是
通过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推动组织成员为组织目标的实现发挥最大力量。
组织考核是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激励组织成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组织成员素质提高的重要办法。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组织的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组织成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素质和工作水平,从而有利于发现、选拔优秀人才,有利于改进干部作风、转变职能、创新干部考评机制、完善干部考核体系、以实现组织的有效领导和科学领导。
在我国,对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考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认真考察了解党的地方委员会的能力水平、并给予相应的奖惩,以充分调动地方委员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这正是对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考核的应有之义。对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考核,也是做好监督的必要手段。党的地方委员会是人民的公仆。接受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保证依法履行公务,防止消极怠工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是其根本义务。而最必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施考核。通过科学、客观的考核,客观公正地评判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履行职责和依法执政的情况,才能了解他们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才能做到奖优罚劣和优胜劣汰。因此,考核在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对党的地方委员会奖惩的基础和依据,是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的重要武器。
第三,考核的运用。
科学、公正的考核,能够使组织成员的成绩得到充分的肯
定,将能最大限度的挖掘出组织成员的潜力。因此,西方各国不仅设置了合理考核等级,而且还对获得不同考核等级的公务员进行了相应的奖惩。在美国,考核结果为优的,提薪一级,并拥有优先提职的机会,考核结果为满意的提薪一级,考核结果不满意则酌情减薪降级或免职。在英国,内阁办公室把评估标准分为五个级别档次,当年评为一级的,在第二年加薪1000英镑,二级的加薪500英镑,三级的加薪100英镑,四、五级的不能加薪。在法国,对公务员奖励机关行政首长可直接以“红包”形式奖励下属,此类“红包”系非法定给予,故以个别、秘密方式交付,但预算上承认该项开支。在德国,考核合格的,每2至4年按期晋档,优秀人员可提前1至2年晋档,考核成绩很差的公务员,相应滞后1至2年调整工资档次。由于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使之成为促使公务员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的一大杠杆。
当前,我国对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考核,亟待科学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如何不让老实人吃亏,是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必须引起重视,必须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先进的地方委员会及核心成员进行科学的激励,对不合格的地方委员会和相关成员进行对应的惩处,都需要更加细化、可执行的、体系化的制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