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党的基层组织 和党员的日常监督_一、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1 / 1)

第九章

党的基层组织 和党员的日常监督

《监督条例》提出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监督职责;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监督义务。这是保持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能力提高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党内监督明确了方向和路径。

一、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

《监督条例》遵循党章基本精神,将党的基层组织承担的八项任务中有关监督职责的部分予以具体化,并在第三十五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章明确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生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在组织生活中必须坚持的基本要求,是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资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区别 。政治性是党的组织生活的本质属性。党的基层组织在开展组织生活时,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的贯彻执行。思想性是组织生活的重要特征。党的组织生活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党组织内部的思想交流,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实现党在思想上的统一。原则性是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党组织在处理党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党内的各种矛盾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思想原则、组织原则、纪律原则、党性原则等。在原则是非面前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定。

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委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能推迟。坚持党日制度。党日制度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周期性地安排特定时间,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以及新党员履行入党手续的制度。坚持党日制度,有利于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的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三要创新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一般应遵循几个原则:要发挥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形式要服从和服务于内容;要从实际出发,不搞

形式主义,提升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富有感染力、吸引力,提升组织生活的生动性和时效性。在互联网时代,要借助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手段,在活动内容、组织实施、活动形式等方面全方位发挥党员的智慧,探索和丰富组织生活的手段。可以运用新兴技术改进组织活动,探索党员QQ群、微信群、博客等新媒体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新方式。

四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解决党内矛盾、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当前,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讲得少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起来,民主生活会很多成了评功摆好会,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往往是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之所以如此,原因固然很多,但党性原则不强,为私心所扰、为人情所困、为关系所累、为利益所惑是主要原因。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 ,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方面,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触及思想和灵魂,既红红脸、出出汗,又明确整改方向;另一方面,也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注意方法、讲求效果,做到既严肃认真、不虚不空,又心情舒畅、解决问题,真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干部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搞无限上纲、人人自危。不搞“鸵鸟”政策,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对批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决不能用批评抵制批评,搞无原则的纷争。

第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党员是构成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组织的各项目标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全体党员能否切实履行义务。基层党组织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最关键的就是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情况,通过党员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采取相应奖励、教育、惩处等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在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过程中,要重视对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对党员群众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第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党章从八个方面规定了党员所享有的权利。在这些权利中,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其核心权利。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首要的就是保证这三方面的权利。为此,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党务公开是党员享有知情权的前提和基础。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要按照规定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要素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向党员公布。本级党组织制定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规范党务公开程序,创新党务公开形式,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员信息质询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制度,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

二是完善党代会常任制

和党代表任期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参与党内生活和党内事务是党员自身不可剥夺的民主权利,也是党员主体地位最直接、最主要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是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广大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和党内事务、最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途径和载体。实践证明,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不仅保障了各级党代表开会期间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而且确立了闭会期间行使权利的主体资格,为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提供了制度性支持。但党代会常任制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许多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完善。

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党员享有监督权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行党内民主监督的前提。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首先是要建立健全党内批评制度,把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制度化、法规化,使每一个党员真正“有充分的便利和保证,可以及时地无所顾忌地批评上级机关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其次是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信访制度,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对党员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应认真及时办理并给予满意的答复,让广大党员愿意监督、敢于监督、乐于监督、善于监督。

第四,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这一性质与地位决定了党的基层组织要定期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这是落实党内监督中自下而上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

一方面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的意见。保障党员表决权、建议权和倡议权,是充分尊重党员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根本体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可以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建议或倡议的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同时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提出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 者奖励。

另一方面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既是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又是党组织了解群众愿望、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十八大报告就曾指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要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首先,要直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其次,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组织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将群众的要求、意见、愿望和期待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去,并对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方面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最后,要扩大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了解社情民意。

第五,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能从建党之初仅有57个党员的小党,到如今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大党,从一个带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到如今已经执政67年的大党,靠的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严明的纪律。而严明的纪律,要靠440多万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才能得以保证。

首先,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党纪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理、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监督,把他律要求转化成内在追求。其次,要从严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基层党组织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要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抓早上下功夫,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做到动辄则咎,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最后,要做到防微杜渐。任何违纪行为的发生,都是从小问题逐渐发展起来的。基层党组织在维护和执行纪律中,要对“小事小节”及时提醒、警示,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一变多、局部变全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