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球环境问题带来的挑战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是一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战略要素。但是,能源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从能源资源的开采、运输到利用都对环境造成很大压力,引起局部性、地区性甚至全球性环境问题。煤炭的开采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岩层构造发生变化,甚至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石油在开采过程中易产生废渣、污水、漏油等污染物,如果是海上开采,石油泄漏将直接流入海洋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2010年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造成严重影响,被称为“生态‘9·11'”;而天然气则产生废气和污水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例如页岩气开采的水力压裂法造成的环境污染。从运输方面来说,能源资源在运输过程中易造成能源泄露或安全事故,2007年11月俄罗斯油轮“伏尔加石油139”号在刻赤海峡遭遇狂风而解体沉没,3000多吨重油泄漏,导致出事海域遭严重污染。再如,2002年利比亚籍油轮“威望号”在西班牙西北海域解体沉没导致至少6.3万吨重油泄漏,法国、西班牙及葡萄牙共计数千公里海岸受污染,数万只海鸟死亡。天然气虽然是管道运输,但是其存在的漏气现象给管道所经过的区域环境造成一系列危害。从开发利用方面看,能源资源的不合理的利用造成的环境危害甚于前者,例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利用造成大量温室气体排放,造成酸雨、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后果,对全球性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水能、地热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样给环境造成危害:水能的开发利用会造成地面下沉、地震,生态环境变化,地热则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再如核能的开发利用,发生在1986年4月26日的切尔贝诺利核事故,电站周围6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受到直接污染,造成的环境破坏需要几百年来恢复;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由能源问题所引发的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受国际社会的重视,同时国际社会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维护全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召开,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并成立了专门负责全球环境问题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时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大会最后发表的《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项紧迫任务。从此唤起世界人民对环境问题的普遍重视。1983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随后在东京召开的第八次会议指出:人类发展的总目标是,既满足人们当前生活的需要,又不损害下一代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环境与发展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1992年6月,被称为“二十世纪地球盛会”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大会提出了“人类要生存,地球要拯救,环境与发展必需协调”的口号,并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发表了《二十一世纪议程》,其核心内容就是可持续发展。全世界各国最高领导人作出政治性承诺,加强互相合作,共同解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问题。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发布,这是有关环境问题第一个写入数字并具有约束力的文件。2000年,正式将环境问题写入《联合国千禧年》。2005年,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主旨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标志着在治理全球环境问题上人类迈出重要一步。2008年12月,以“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绿色转变”为主题的首届世界环保大会成功举办,旨在传播低碳发展理念,引导世界各国向绿色生态发展模式转变,共同应对持续恶化的环境问题,进而实现推动国际环保事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积极目标。2013年2月4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以及泰国和日本政府在曼谷共同主办以减少亚太地区炭黑、甲烷等“短期气候污染物质”影响为主题的会议,这是亚太国家首次在区域层面上商讨如何应对短期气候污染问题。2013年10月在泰国曼谷召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二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各缔约方在公约和议定书的框架下为保护臭氧层、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取得巨大成果。蒙特利尔议定书是国际社会一致认可最成功的多边环境条约。2013年11月28—30日,以“迈向绿色低碳,深化产业变革,永续和谐发展”为主题的第六届世界环保大会将在北京召开。可见,国际社会为全球严峻环境问题的解决做出了重大
贡献。
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中国同样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为此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及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为促进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根据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65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794万吨。201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在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同时,环保部首次向社会公开征询对草案不足和缺陷的修改意见。2013年11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3年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12年以来,中国政府完成了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的目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也取得积极成效。到2012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与比2011年相比下降5.02%,中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2.7万亿人民币。另外,报告指出中国将继续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逐步降低传统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并且广泛参与国际双边和多边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国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将承担更加多的责任,在积极参加全球环境问题解决的同时,鼓励和带领其他国家共同推动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
目前全球治理呈现出六种趋势:民族国家依然是全球治理的主体,但是超国家组织的影响正在日益增大;全球治理的主体日益多样化,尤其是跨国公司和全球公民社会组织等行为体日益增多;全球治理使得主权国家的边界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模糊;全球治理的价值日益呈现出和而不同的面目,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涵义和表现;全球治理的规则对民族国家的约束力日益增大;全球治理正在重塑国家自主性。但是国际权力结构的不平衡导致全球环境治理进程发展缓慢,虽然在环境治理某些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从整体上看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即全球环境治理存在困境。
(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缺少战略互信,阻碍双方合作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治理领域存在重大分歧,集中体现在确认环境治理的主角是谁,如何进行治理。一方面,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上具有资金与技术优势,以及受环境影响较小;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目前,经济发展是发展中国急需解决的问题,环境保护处于相对次要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发达国家应该肩负起环境治理的重任,在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的同时为发展中国提供资金与技术,帮助后者进行环境治理。但是实际上,由于双方在战略互信上存在缺失,导致全球环境治理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试图通过援助来干涉他国内政的做法,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存在不信任,他们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上增强透明度,并接受其检查和监督。同时,发达国家推卸以往对环境造成污染而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另外,发达国家担心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促进其发展,反过来会威胁发达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缺少发达国家资金与技术援助的发展中国家仍沿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老路子。这一切表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缺少战略互信。
(二)全球责任意识的缺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互推诿
就目前经济能力和技术水平而言,发达国家有能力肩负全球环境治理的重任。有过以环境换经济的惨痛经历,发达国家有义务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避免发展中国家走发达国家曾走过的老路。但是,发达国家不但推卸和逃避责任,同时还将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责任,造成国际社会道德缺失。例如,发达国家经过产业结构升级,将重污染
、能耗高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严重。当然,某些发展中国家也借口发展经济而忽视环境,或者以自身资金与技术不足推卸对全球环境治理的责任。这些都说明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一定程度的全球责任意识缺失,从而加大了全球环境治理的困境。综上所述,当前全球环境治理的根源是“缺少信任”和“责任意识缺失”。因此,在治理环境问题的过程中,要增强各国战略互信、树立全球环境意识。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曾经在全球性公共事务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际安全和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出现,尤其是美国金融危机之后,以美国为核心建立的国际治理体系面临着越来越大困难。那么美国在未来的全球环境治理中应扮演什么的角色?有的学者认为,在符合自身国家利益时,美国会以全球治理为手段增强美国势力范围;有的则认为,美国应奉行孤立主义,减少参与全球环境事务,保存美国的实力;还有观点认为,美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阻碍了全球环境治理的正常发展。这些反映出美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角色定位的复杂性。
与美国相比,中国作为新兴崛起的经济体,面对全球性环境问题无法独善其身,应该在维护我国主权和核心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第一,中国既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主要的新兴经济体,应当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积极推动各国之间良性互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更多地参与全球事务,尤其是全球环境事务。但也存在许多掣肘的因素:一是西方欲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中国,东西方的价值观冲突对中国参与有所制约,二是作为新兴大国,中国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的角色,没有准备好参与到全球事务中。新的挑战需要中国扮演新的全球角色,这就是走出一条基于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不仅要成为全球经济的一个火车头,还要为保护人类的共同资源做出更大贡献。因此,全球治理是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中国需要继续壮大自己的力量,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全球治理中。
第二,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的基础上,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国际体制改革,提高全球环境治理的效率,增强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基本前提是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打着全球环境治理的旗帜干涉别国内政。积极推动现有国际体制的改革,使其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现有国际体制是在以发达国家为核心情况下建立和发展的,这必然损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甚至全球治理中处于不利地位。中国应当主动参与全球价值的建构、全球秩序的重构和全球治理规则的制定中来,同时还要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帮助和承担更多的全球安全责任,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强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发言权。从而改善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被动状态,把握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主动权,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将中国定位为一个新兴大国的角色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不仅对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有利,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世界。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要树立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即在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过程中既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又能保障自己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必须符合自身实际能力,承担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责任,为国际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迅速崛起的大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既是中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全球化发展赋予中国的历史使命。
总之,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能源格局,中国需要加强自身建设,以应对局势变化。因此,2014年中国在内部需要进一步完善能源方面的法律和机制,推动中国能源结构的升级优化,加强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和投资,开源与节流并重;在国际方面,积极实施中国能源外交战略,增加能源对外投资,加强与传统能源大国合作的同时,扩大与技术先进国在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方面的合作;强化与中东地区关系保证我国能源安全的同时,加强对同为中国能源对外合作重点地区的邻国的关注。2014年中国与邻国的关系需要进一步密切,与大国的关系将是合作与竞争并存,在全球性问题上承担更多的责任,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做一个负责任的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