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自由(1 / 1)

漫步遐思 陈先达 263 字 1个月前

自由不是人固有的。人不是实现自由,而是不断获得自由。这个获取自由的过程,就是人的文化进步的过程。恩格斯是把自由与文化联系在一起考察的。他说:“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创造了文化,相应地也获得了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某种自由。文化的进步和积累,意味着人类行动自由的增加。

人的自由,当然与人的生理结构有关。人的大脑是能思维的大脑,人的手是适宜劳动的手,人的神经系统和各种感受器官,使人能有效地反映世界。因而有的学者把人的获得自由的能力称为潜能,认为自由是人的潜能的实现。其实这只是偏重人获得自由的可能性而忽视了自由的真谛。人,尽管生理不发生变化,但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历史证明,人的自由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积累的。一个更高的社会形态的出现,是文化的进步,也是自由的扩展。这里所说的自由,不是政治意义上的公民权,而是人类作为能动主体而必须具有的选择和决断能力。自由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可以消失,而自由作为人的能力是越来越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历史就是走向自由。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4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