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活动是有目的的。目的,是人对自身利益和需要的一种追求。可是每个人的目的之间,个人的目的与目的的实现之间,都是充满矛盾和冲突的。社会和自然的发展,是实现哪个人的目的呢?由于各种目的之间是如此千差万别,自然和社会是不会听命于任何人的目的的,它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行。人的目的能否实现在于这个目的在何种程度上符合规律。目的这个范畴的重要作用,就在于教育人们要正确制订自己的行动计划,而不是恣意妄为。恩格斯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从马克思的观点看,整个历史进程——指重大事件——到现在为止都是不知不觉地完成的,也就是说,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事件的参与者要么直接希求的不是已成之事,要么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预见到的后果。”[1]
人的目的是在实践中不断校正误差来实现的。误差借以校正的标准是事实而不是目的。我们只能修改目的以接近现实,而不能否定现实以将就目的。就改造社会而言,人的目的出现的误差更大。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以及“**”莫不如此。如果社会按目的运行,王朝的盛衰兴亡就是无法理解的。要使目的有实现的可能,则目的大体必须符合实际。列宁说:“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它为前提的……但是人却以为他的目的是从世界以外拿来的,是不依世界为转移的[2]。”只有以事实为基础,以规律为依据的目的才是可行的。现在到处流行的所谓“心想事成”,从哲学上说是完全荒谬的,最多只能看成一种祝福话,类似恭喜发财一样是不能认真看待的。说者无心,听者高兴而已。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9卷,4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2] 列宁:《哲学笔记》,209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