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和所有(1 / 1)

漫步遐思 陈先达 317 字 1个月前

人们对所有制总有个错误的看法,以为凡是所有者必须是与“我”结为一体的,我看得见,我拥有,我能支配才真正是我的,因而只有私有者才是真正的所有者。这是囿于私有观念而产生的所有观念。马克思说:“私有制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拥有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它对我们说来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总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1]

其实,跳出私有制的观点来看待所有制,公有制也是所有制的一种形式,虽然它不是为每一个人所占有、所拥有、所支配,但每一个人作为社会整体中的一分子而与他人共同占有社会财富。这表现为社会财富为整个社会,为所有社会成员服务。

私有是个人占有。公有不是每一个个人占有的总和,不是平均占有,而是个人作为社会成员的共同占有。

每一种所有制形式都有与之相适应的观念。私有观念是与私有制相适应的。集体观念是与公有制相适应的。西方社会民主党力图用集体观念对待私有制,在保存私有制的前提下通过高额的税收来限制私有者,保障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这是一种改良主义的做法。而在我们社会中,有些人是以私有观念对待公有制,力图把公有财产化为私有,从消极怠工到盗窃国库。这种观念的错位极端危害公有制的存在和发展。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根本利益所在,是搞好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