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嘲笑旧唯物主义的话,但恩格斯自己并没有否认人存在兽性。他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1]这里所说的人的兽性,讲的是人的生物特性,即人与动物所共同具有的生存繁殖的要求。所以人的社会性与人的生物性的相互关系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
在社会中,人的生物性差异不能使一个民族或一个人比另一个民族或另一个人更优越。种族论是毫无根据的。人的进化不是生物进化而是社会进化。当经历了漫长的生物进化以后,人类社会的出现,使人的生物进化让位于社会进化。人不再是像形成中的人一样以生理的适应来求得生存和发展,而是以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发展来强化自己和推动社会发展。人甚至以生理能力和体能的某种退化作为社会进步的代价。
人的生物性因素是人的生活的本能,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方面。抹杀人的生物性因素、否定人的生物性需要是错误的。我们反对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因为它以理学来扼杀人的基本需要。但我们决不是放纵人的生命本能,而是以法律、道德加以规范。这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人的社会化,表明人是文化的产物。他们的行为不能以生命的本能为依据,而必须以社会法律道德为规范。在这两者之间,即人的社会因素和生物性因素之间可能发生矛盾,这就是阶级社会中统治者的法律道德剥夺了人的基本的合理的需要。这必然导致为人的生存而斗争的革命。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不是压制人的生物性需要,而是以合理的方式满足这种需要并不断提高需要的质量和水平。
人的生物性因素虽然是人的生命活动,但人的生命活动并非只是生物性的活动。人的生命活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这是马克思对人与动物区别的基本看法。过分看重人的生物性因素,就会导致混淆人与动物的界限。
动物的生命活动是一种本能活动。动物活动的内容方式决定于动物的本性,决定于由环境形成的动物的生理结构和机能。动物的行为方式是一种遗传,它的改变意味着动物自身的变化。动物与环境的关系是封闭的。动物永远束缚于特定的环境中。脱离了这个环境,就会由于不适宜生存而死亡。而且动物的规律是个体的规律,它的类的规律与个体的规律是同一的。
人不同。人的生物性行为如生命中的一些本能活动当然也不能离开人的生物特性。但人的活动最根本的是社会活动。它不是决定于生物因素而是由社会环境制约的。社会活动方式的延续不是经由生物学遗传,而是经由生产力积累、文化的传递以及各种社会组织来实现的。人的种族肤色与社会的发展无关。人的种族差异从来都不是发展的障碍。障碍来自社会。在当今世界中广大贫困国家的存在,除了自身国家的内在原因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来长期的掠夺所造成的恶果是不容忽视的。而且社会规律不同于生物学规律。生物个体与类是直接同一的。人的个体的生物学规律是相同的,可社会规律不是人的个体生物学规律的总和,而是根本不同于个体生物规律的社会规律,它的载体不是人的生物个体而是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从人与环境的关系看人也不同于动物。人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环境,不坚持固守原有环境。他在适应中改造,在改造中适应,不断地为自己创造环境。在全部生物中,只有人才是向世界无限开放的。
西方有些学者片面强调人的生物因素的作用,把种种社会现象,把整个历史过程生物化,认为社会发展首先取决于人的生物机体,取决于人的生物个性,动物行为乃是人类行为的原型,动物学规律就是社会规律。在他们看来,要说明人类社会组织的一般特征的发展和不变性,除了达尔文学说外,并不需要更多的其他理论。西方的社会生物学就是力图把社会科学放在生物学范围内来思考,战争、掠夺、利己主义,都被看成是人的永恒的生物特性。他们声称,在动物行为中,发现了人类一切行为的潜在因素。这种观点把人的生物性因素作为支配人从而支配社会的决定因素。人被降低为动物,社会变成作为生物个体的人的存在方式。唯物主义历史观为生物史观所取代。如果这样,已为马克思主义廓清迷雾的社会领域会重新为变形的历史唯心主义所霸占。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4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