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创始人的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实际所是,通常都说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以及领导人的许多言论中也都提到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然而对于究竟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历来有着不同解释。例如,党内的各种机会主义(特别是“左”倾思潮)往往都声称拥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他们的理论观点实际上偏离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人们是否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由他们是否在字面上表示赞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判断。与此相关,近些年来在学术讨论中有的专家主张在指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也可使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使用的其他一些名称,例如“新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或者说“唯物史观”、特别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些名称本身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无原则区别,人们对它们也有不同解释。因此,最重要的并非使用哪一个名称,而是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通过实现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所建立起来的新哲学的根本意义,这也就是理解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所在。只要对上面这些名称的解释适当,能准确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意义,它们都是可以使用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概念。这个概念是普列汉诺夫等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为概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的基本观点而提出的。在列宁的《唯批》等著作中这个概念一再得到确认,其后一些苏联哲学家又纷纷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做了很多论证,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的理论框架,它们在马克思主义队伍中很是流行,对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和传播起过积极的作用。关于这段历史,黄楠森教授做过非常认真和可信的考证。我个人很是受到他的启发。不过我还是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概念虽不是斯大林首创,但它获得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几乎同义、甚至排他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斯大林以经典作家的权威地位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1938)4章2节中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正是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称既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含义,又可能因对它的片面解释而偏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意义。因此人们既完全可以继续使用它,又不应当把它当作是一个排他性的概念,更为重要的是要对它做出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际所是、特别是其根本意义的解释。这要求我们更为深刻地认识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根本意义。
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革命变更究竟是什么样的变更?这可以从阶级基础和理论形态两方面来思考。前者主要表现为由资产阶级世界观转变为无产阶级革命世界观。在这点上大家似乎没有明显的分歧。我们在此略而不论。分歧主要在后者。按以往最流行的说法: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摈弃了其唯心主义;批判地继承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近代唯物主义,摈弃了其形而上学,由此建立了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统一成为一个整体的唯物辩证法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我个人从来没有怀疑过这种说法的正确性。
然而我认为,至此为止还没有完全澄清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深层意义。我们还应当进一步追问:他们是怎样实现上述批判继承并将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统一起来的。历史和理论的考察使我们明白,这个变更的决定性环节在于,他们通过批判地总结近代哲学陷入困境和危机的教训,特别是他们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对无产阶级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意义的深刻分析和总结而由此摆脱了抽象思维和感性直观、绝对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等的界限,强调了现实生活和实践在哲学中的决定性作用。他们对以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为基础的无产阶级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意义的深刻分析使他们对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了与以往资产阶级哲学家根本不同的认识。这突出地表现在,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都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联系起来。这一点,从马克思的《提纲》第一条中的那段话就可看出。其中讲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
马克思在此指出,以往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在于不是从人的感性活动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去看事物、现实,这明白无误地证明他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特点是从感性、实践的观点去看事物。他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不是离开实践的纯粹的、自在的物(自然),而是与物发生关系的人的现实的实践。肯定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当然是唯物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但这条原则得以确立又必以人的感性活动、实践为前提和中介。因为不与人发生关系的纯粹的、自在的物本身不可能与意识、精神发生关系,当然也谈不上存在对意识、精神的先在性的问题。马克思就此指出:“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2]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一再明确地指出,他不赞成那种脱离人的实践的纯粹自然主义的、或者说抽象的唯物主义,并认为后者实际上不能坚持唯物主义,反而会落入唯灵论等形式的唯心主义。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说:“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3]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谈到法国唯物主义被德国唯心主义所战胜的原因时也指出,正是由于法国唯物主义之停留于自然主义水平。总之,不是从纯粹的、抽象的物出发、而是从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人的感性活动)出发,这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区别的根本之点。相对于旧唯物主义之为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而言,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的辩证法不仅与以黑格尔为最大代表的唯心辩证法根本不同,也与以往某些唯物主义哲学家的理论体系中存在的辩证法因素不同。这种不同的根本之点同样在于,马克思是通过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即客观的实践来理解辩证法的,因而既能揭示主观的辩证法,又能揭示客观的辩证法,并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主客观辩证法的统一。正是这种统一使马克思的辩证法具有充分的现实性和具体性。在马克思哲学中,通过感性活动、实践对辩证法的揭示与通过感性活动、实践对物质的客观性和先在性的揭示是统一的。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而他的唯物主义则是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黑格尔等唯心主义哲学家阐释的辩证法,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丰富性和系统性,并因此而受到马克思恩格斯及其他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高度肯定。但由于他们“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不会通过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实践去理解和揭示辩证法,因而他们的辩证法必然带有浓厚的思辨性,无法达到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统一,无法使辩证法具有现实性和具体性。正因为如此,黑格尔等唯心主义哲学家尽管能胜过旧唯物主义而发展了辩证法这个能动的方面,但他们“只是抽象地发展了”。17、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虽然肯定了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和先在性这个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但由于他们不是从社会化的人的感性活动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去看物质世界,自然无法理解和揭示物质世界的辩证法的意义。尽管有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的思想中可能包含某些辩证法的因素,它们也只能是直观的、素朴的(如早期希腊哲学家)或者思辨的(如斯宾诺莎),最后必然被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所取代。费尔巴哈比以往唯物主义者高明之处在于,他肯定了对物质的先在性的肯定要通过人的感性直观。他由此把17、18世纪的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改造为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但他把人的本质看作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未能将其看作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尽管他“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4]。这样他实质上还是停留于以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为特征的旧唯物主义的范围。
上述马克思的观点实际上也正是恩格斯和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坚持的观点,只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使他们对这种观点阐释的方面和方式与马克思有所不同,甚至因此产生了许多误会和扭曲,这点我们下面将要具体谈到。
总之,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是整个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点。它不仅因强调人的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而具有认识论意义,而且还因强调人的实践使物质、自然的存在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存在而具有存在论(生存论)意义。不管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是用其他名称来指称马克思哲学都不能离开现实生活和实践的观点,否则都会划不清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等人的辩证法的界限,都会偏离马克思哲学的真实意义、偏离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的真实意义。
值得提及的是:马克思在哲学上对社会化的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强调体现了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种趋势意味着西方哲学的发展必然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与马克思大致同时代的一些西方哲学家也在以他们特有的方式,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致力于实现这种转型。而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比任何其他西方现代哲学流派更为明确、深刻地揭示了这种趋势,更为全面、彻底地实现了这种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