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向实践的飞跃,一方面,这是理论本身的要求。人的全部活动无非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成理性认识并不是认识的目的,它的目的是完成第二次飞跃,实现改造世界的任务。另一方面,由理论到实践也是实践本身的要求。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此外,在实践中获得的理论,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总之,无论是理论要服务于实践也好,实践要由理论来指导也好,都说明了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绝对必要和重要的。
理论回到实践的过程,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辩证发展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依据一定的理论,按照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工具作用于客体,引起对象的改变,实现一定的目的。在这里,不仅客体要按照主体的意志发生一定的变化,理论本身以及掌握和运用理论的主体本身,也要按照客体的要求和实践活动的要求发生一定的变化。而且可以说,客体的变化,不过是理论和主体变化的必然继续和最终结果。正是这多种因素在相互作用中有规律分阶段地运动、变化和发展,构成了理论回到实践的诸环节。只有全面地研究和整体地把握这诸多因素变化发展的诸环节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具体地说明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
第一,理论本身的变化和发展,这既是理论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主体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之具体性的客观要求。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继续和发展。作为这次飞跃起点的理论是第一次飞跃的结果和产物,它具有两个基本的特点:其一,就其内容来看,它具有创新性。新理论的产生往往是以人们对理论或实际生活中的难题进行攻关为发端的。这难题可能是历史上长期悬而未决的,如“哥德巴赫猜想”;也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新现象、新问题需要加以说明,如“飞碟之谜”;还可能是人们物质和精神的生产与生活中的某种新需要要求人们去加以实现,如生产巡航速度更快的飞行器或运算速度更快的电子计算机等。因此,新理论总是包含着对客观世界中新领域、新现象、新客体的说明,这是知识生产创新性的具体表现。其二,就其形式来说,理论知识具有抽象性,它往往以新概念、新范畴和逻辑体系的形式抽象地反映着客体的外部现象、内在本质、固有属性和运动规律等,是客观对象在观念中的再现。可见,将要回到实践的理论是创新性和抽象性的统一,是主体实践活动的客观依据。那么,这种理论能否直接地运用于实践,具体地指导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呢?不能,因为它不符合实践活动具体性的要求。
具体性是实践的基本特征之一,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实践的目的是具体的,即主体要通过实践活动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改变客体,引起客体的合目的的变化,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可见,实践目的不过是主体对自身需要的自我意识。既然如此,为了使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是真正有用于主体的,要求指导实践的理论在内容上不仅应有关于客体的知识,还应有关于主体自身需要的自我意识。不仅如此,实践又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直接的相互作用。客体能否按照主体的意志和愿望发生相应的变化,不仅取决于客体,也取决于主体的能力和力量。因此,实践目的的具体而又有效的实现,离不开主体对自身力量和内在可能的自觉意识。而上述这些都是关于客体的新理论中尚未能包括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其次,实践活动的形式和作用是具体的,是主体所从事的感性的、物质的活动,是通过特定的具体的形式与客体的直接的物质变换,因此,它直接地服从于和受制于主体所给予的具体的行动指令。所以,以抽象形式反映客体的新理论如不经过一系列的形式变换,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令和方法,则无法对实践活动提供具体的指导作用。由上可见,新理论要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实现自身,无论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必须经历一系列的变化和发展。
通常谈到理论的深化和发展,大抵总是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理论的内容向着客观对象的接近,从而越来越真实、正确、全面地反映客观对象,主观越来越符合客观。理论的内容越真实、越正确、越全面,则其水平越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认识发展的“真”的方面。其二是指理论的内容和形式向着主体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这个方面的发展,通过为实践活动提供目的和方法的途径,越来越直接地服务于主体的实践活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认识发展的“善”的方面。理论在“真”与“善”这两个方面的发展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真是善的基础。只有以真实地反映客体的理论为基础,主体的能动性才能得到正确地发挥,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另一方面,善是真的目的。正确地认识世界只是为了有效地改造世界,也只有在改造世界的过程和结果中才能检验认识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而真与善的结合与实现就是“美”。当主体按照客体的要求能动地再制或改造了客体,满足了自己的复杂需要,实现了善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美的要求。
理论在第二次飞跃过程中自身形态的变化,就是真与善这两个方面发展的有机统一。这个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理论具体化的过程。但在这里,“具体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理论在形式上的逻辑推演,而应看作理论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向着真实性和具性体这两个方面的丰富和发展。在现实生活中,理论具体化的进程表现为无数特殊的具体的形态。但从共性方面看,就其内容和作用而言,又可以大致地概括为三种基本形式:对象性知识、预见性目的和实施性方案。在这三种基本形式之间,有着事实的知识向价值的知识、理论的体系向具体的方法之间的两次转化。由两次转化贯穿起来的三种基本形式,可以看作理论具体化过程中的三个主要环节。
对象性知识是认识过程第一次飞跃的产物,又是第二次飞跃的起点,是主体对于客体的存在状况、内在本质、固有属性和运动规律及各种外部条件的反映。它主要地给予主体关于客体自在地是什么以及为什么那样的知识,向人们指示出客观对象存在与发展变化的具体事实,也可称为事实的知识。这种知识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实性,即要求人们“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3],而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在现实生活中,对象性知识往往以系统的理论体系的形式存在,常说的基础科学和基本理论等即属此类。
预见性目的是主体依据对客体的价值评价而作出的关于主客体关系和未来理想发展前景的预测和展望,是“人给自己构成世界的客观图画”[4],为自己规定的实践活动的预定目的。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科学、应用理论等即属此类。预见性目的的提出是主体实践活动自觉能动性的要求和表现。科学的预见性目的并不是主观自生的自由创造物,而是建立在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基础上的,是对主体和客体价值关系及历史发展的超前反映。与对象性知识相比,预见性目的不仅在内容上更丰富,形式上也更具体,从而可以直接地作为实践的基本要素之一参加到实践活动中去。它不仅给实践活动指引出正确的方向,而且作为美好的前景激励和鼓舞着人们为实现预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实施性方案是主体对实现目的的具体途径、所需手段和活动方式在观念中的模拟和规划,是在主体脑中建构的符合主体关系未来发展的主体的活动模型。它的范围很广,自然科学中的应用技术、设计规划、施工程序、工艺流程等,社会科学中的路线、方针、政策、方案、计划、条例、办法等均属此例。实施性方案是在已有全部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自己的现实的本质力量,认识各种客观条件,尽可能充分地考虑到各种偶然因素,并对实现目的所需主客观力量对比作出尽量准确的定量分析,制定出主体活动的多种具体方案,并将其加以分析比较,作出最优、最佳的选择,使主体的活动系列真正成为联系现实和未来的桥梁。因此它是理论具体化过程中一个更为重要也更为艰巨的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
第二,理论由对象性知识具体化为预见性目的和实施性方案,其内容和形式都接近或适应了主体实践活动的要求。但其仍然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仍然是一种观念的力量。它只有为实践着的人们所掌握,才能变为现实的力量,具有直接的现实性。马克思说:“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5]因此要宣传群众、武装群众和掌握群众等。对此大家是熟知的。但如果我们仅仅理解到这一步,还是远远不够的,还不能具体地说明理论究竟是怎样变为主体的活动而回到实践活动中去的。如果我们对主体作更深层次的考察就会发现,发展主体实践能力是理论回到实践辩证途径中的又一重要环节。
理论是通过引起主体能力结构由一般类型向专业类型的发展而回到实践中去的。按照能力与活动的关系,主体能力可以分为一般能力和专业能力。一般能力指主体从事一切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能力,如手脚四肢的正常活动能力,感觉思维器官的正常感知思考能力和正常的情感体验与意志能力等。它常通过一些单项能力表现出来,如观察力、注意力、思考力、想象力、记忆力、自制力以及学习掌握一般技能熟练的能力等。专业能力指人们从事特定活动所需要的特殊能力,如种田能力、做工能力、打仗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专业能力是一般能力在特定方向和领域中的综合、集中和强化。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在特定领域中从事着具有特定指向和特定方式的具体的实践活动,因而直接地总是表现出对专业能力的特殊要求。主体能力由一般类型向专业类型的发展,是通过主体能力内部要素和结构的一系列变化而实现的。与任何复杂事物一样,主体能力也有着自己的内部要素和结构。对于主体能力的要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劳动能力时指出它包含三个基本的方面:主体自然机体中潜在的特殊功能,即“人本身的自然力”;为主体掌握并直接进入主体活动领域的知识和得到自觉意识的实践目的与方法;对实现主体活动目的起积极作用的有目的的意志。正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知识和意志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主体任一自觉活动得以展开的内在要素,构成主体能力的动态结构。
主体能力由一般类型向专业类型的发展,因专业不同而有着无限多样的具体形式。但究其一般,大体包含着上述内在要素三个方面的变化。
主体知识结构的变化、主体专业能力的形成是以主体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为发端的。这种学习对特定主体来说具有双重的意义:其一是使主体的知识结构专门化。主体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总是包含着对前面所谈理论具体化过程中三个层次内容的学习。对象性知识使主体了解到特定客体的存在状况和客观规律,获得关于客体“是什么”的具体知识。预见性目的使主体认识到自身需要及与客体的关系,了解到客体的发展趋势“应如何”,从而明确自己活动的目标、结果和意义。实施性方案则使主体了解到自己活动的具体方式和方法,明确自己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应该“怎么办”。正是通过以上的学习,为主体按照一定的要求从事特定方式的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准备。其二是使个别主体社会化。新的知识理论,不管它们由谁生产,一旦产生并诉诸社会,便具有社会性,成为社会知识中的组成部分,成为人们重新学习和把握的对象。在这种意义上,个别主体对这种知识的学习过程,同时又是社会对特定主体的教育过程,这是一个统一过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其结果也是双重的:一方面是社会知识个体化,即社会知识为个体所掌握,成为个体能力结构中的新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个别主体社会化,即个别主体通过对社会知识的学习,把自己的能力提到特定形式的社会活动所要求的水平,成为社会能力的一部分。只是在这时,特定主体的个体实践才能成为社会实践的一部分,他的个别劳动才能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
主体自然素质的变化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工、掌握和运用是通过主体的各种器官来进行的,因而它必然给主体的自然素质即人本身的自然力带来相应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主体的感知思维系统的功能得到加强。首先是对特定对象的感知认识能力获得发展。专业知识的获得,必然增加主体对相关事物的感受力。其次是思维能力得到了发展。新的理论总是伴随着新的思维方式和说明方法,有着自己特定的内在逻辑。其二,四肢和运动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加强。这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是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由于对专业技巧和专业方法的学习和掌握,主体的肢体变得更加适应于具体的特定的活动方式,从而大大提高了实践活动的效率和效能。其次是新理论物化为新工具而在更高的程度上延长了主体的肢体和器官,从而大大地扩展了其活动的领域和范围,主体自然素质的变化,不仅使主体的活动方式专门化,而且增强了主体从事专业活动的能量,从而使新理论通过主体的专业实践而得到实现成为可能,是“理想的力量”转化为现实的力量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主体意志品质的变化、知识结构和自然素质的变化,必然同时给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意志品质带来相应的变化。其一,激起主体对新课题、新目标的热情和追求,从而增强主体完成实践活动、实现实践目的的自觉性。其二,坚定了主体对现实新理论、新设想的决心和信心。严格说来,决心和信心还有细微的区别。决心指主体对完成特定活动的积极愿望和坚定性。信心则还包含着对这种活动成功可能性的展望和自信。“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6]这种信念和气概只能建立在对客体发展趋势的充分认识和对主体自身力量与活动方式充分自信的基础之上。其三,表现为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顽强毅力和坚持精神。实践活动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直接的物质变换,不仅要求主体体力和脑力的持续的支出,而且要求主体一心一意全神贯注地按照规定的方式从事符合特定目标的活动。当实践活动不可避免遇到各种阻力、面临各种困难时,主体是否有足够的勇气正视现实,是否有足够的毅力与各种困难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把实践活动坚持到底,争取实践目的的最终实现,是对主体意志品质的最好检验。只有在对实践目的充分认识、实践手段充分把握、实践成果充分自信的情况下,主体才能排除内外干扰,把实践活动不断推向前进。
第三,主体能力内部三个基本要素由于对新理论、新技术的学习而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之有机统一和辩证综合,标示着主体专业能力的发展。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主体依据于一定的外部条件,运用一定的工具作用于一定的对象,便是主体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实践活动采取着无限多样的具体形式,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对这个过程,按其展开的范围和规模,大体可分为由点到面的三个基本阶段:典型试验、普遍展开、总结经验。对这三个阶段,不少论者已作过细致的考察,这里仅综合上述各点,对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从总体上作一些必要的说明。
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既离不开理论的具体化,又离不开主体能力的发展,更离不开实践活动的发展。当我们运用科学的抽象方法分别地考察了这几个方面之后,更重要的是从整体上把握其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
理论的具体化离不开主体能力的发展。理论具体化的过程,就其实质,是主体对客体、对主体的自身需要和自身力量,对主客体关系及历史发展的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认识的深化,离不开主体认识能力的发展;而又正是深化了的认识,为主体实践能力的变化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准备。
理论具体化的过程,也不是外在于主体活动的过程。理论的具体化,既是主体能动的认识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又只能在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中才能经受检验,得到实现并获得发展;而又正是在不断发展着的理论的指导下,人们的实践活动才能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地不断发展。
主体能力的作用与发展也离不开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主体的活动过程,是主体能力展开、实现和得到确证的过程。主体能力就其存在形式而言具有两种基本的状态:静态的和动态的。当主体能力以静态的形式存在于主体机体内部时,是主体从事一定活动的内在力量、潜在的可能性。而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主体能力则以动态的形式而存在,表现为一种现实的、可感的、具体的力量。它的形式是现实的,表现为具有特定形式的活动;它的作用是现实的,能够引起对象不同形式的变化;它的结果也是现实的,能够创造出现实的对象性产物,生产出物质的或精神的产品,使观念形态的理论得到客观的实现,而又正是在这种活动中,主体“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7]。总之,理论具体化、主体能力的发展与实践活动由点到面的展开这三个方面在时间上并不总是表现为严格的先后相继的诸环节,其间往往包含着空间上的并存,呈现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错综复杂的交织局面。正是这多种因素交互作用协调发展构成了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