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认识具有全方位性,不仅指向自然,也指向社会和人自身。过去的认识论研究不太区分不同的对象,研究对于一般对象的认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于社会的认识得以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而对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则相对滞后。随着社会实践的高度化和自觉化发展,对社会和人生的认识也走向了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这就要求哲学认识论的研究也要深化到对于社会的认识,这就催生了社会认识论这个认识论的新兴分支学科。
对“社会认识论”进行专题研究,实际上隐含着我们的如下理解:与一般认识论相比较,社会认识论具有特殊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或者说,社会认识论视域内的认识对象与自然认识论等传统理解的认识对象是有所不同的,由此也决定了社会认识论具有不同于一般认识论、自然认识论的特殊性质。我们认为,社会认识论是关于人们怎样认识社会的学说,它以人们认识社会的认识活动为对象,考察人们认识人文社会现象的特殊活动结构、进化过程和特殊规律。从另一角度看,人们认识社会,又是人类社会总体对自身的自我认识,因此,社会认识论又是对于人类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社会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新兴的分支学科,有别于历史唯物论,在认识论体系中有其独特的规定和地位。为了推进社会认识论研究,我们有必要对社会认识论的产生、发展、基本规定和结构体系等作一些专门的探讨。
id="heading_id_3"1.问题提出:社会认识论的时代生成
据研究,我们发现,国内外关于社会认识论的研究一开始是在不同社会文化和学术背景中相对独立地展开,因此各有不同的角度和思路。苏联学者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反映论的原则,批判资产阶级哲学尤其是反对新康德主义入手,并从社会事件的可知性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角度提出问题和展开思路。他们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入手,辨析社会认识与社会意识的异同,把社会认识作为社会管理的必要准备,从加强社会管理与控制的角度提出开展社会认识管理的必要准备,从加强社会管理与控制的角度提出开展社会认识问题研究的必要性。[27]相比之下,英国学者则更多受到大陆经验哲学传统的影响。安东尼·夫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版的《关于社会认识的思考》[28]一书实际上是他《关于认识的思考》一书的继续。他力图在自然与社会、自然事实与社会事实、自然试验与社会试验、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等的对比分析中,在对人的理性、人的行为、人的价值等的探讨中揭示社会认识的特点。他上承培根、休谟,中接康德、孔德、马克思,直面以波普尔为代表的现代思想家,力图对现代人类认识中的一些难题作出自己的回答。大概与其社会的科学与文化背景相关联,美国学者斯蒂夫·富勒[29]对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富于实证的色彩。他的《社会认识论》[30]一书从认识论的现代发展入手,在社会认识论与社会本体论的对比中立论,以西方社会中发达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现实为背景,在对现代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尤其是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等的具体考察中揭示人类认识的特点,对知识生产的社会组织和哲学在知识生产中的特殊作用作了全面具体的分析,在美国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笔者曾与他就社会认识论问题长期进行探讨,其成果编译成《关于社会认识论的对话》(上、下)分别发表在《哲学动态》1992年第4、5期。[31]从这些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于社会认识论的基本看法。
社会认识论这个概念在西方最早是由美国的图书馆学专家谢拉提出来的。“社会认识论是社会中对知识的研究……这门学科的关注点应该集中于所有社会构造中各种交流形式的生产、流动、集合以及消费。”[32]可见,他的主要兴趣在于把知识看作是社会中由多种方式来生产、分类和积累的商品来研究。通常认为,知识并不是那种很容易在财政预算表上以概念方式加以标识的东西。但当图书管理员进行图书采购和分类时,他被迫使之概念化。奥地利非经典经济学家弗里茨·马克鲁普(Fritz Machlup)在他的《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类》等书中,系统地沿着这种思路开展了研究。20世纪80年代,富勒将社会认识论这个概念由图书馆学和经济学引入了哲学和社会学。1978年10月出版的美国《综合》哲学杂志组织专辑就此进行了讨论。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哲学家发现社会认识论是一个与传统哲学概念相悖的概念。过去,作为哲学分支的认识论通常被看作是研究单独的个体如何得到关于世界的知识,至少从笛卡儿以来便是如此。而今天,社会认识论者对认识论的理解已经有了相当的变化。至少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种:(1)知识生产,尤其是科学知识的生产,需要一种与生产普通商品既相区别又相协调的劳动。因此,知识就是一种产品(商品,Commodity)。(2)尽管一个孤独的个体也可能有“信仰”或“意见”,但在相应的团体使之合法化之前,它们不会真正变成“知识”。所以,知识就是确认(Certification)。(3)我们并非先天地或自在地具有关于作为个体的知识;相反,我们必须向别人学习如何认识作为个体的自己。因此,知识是一种建构。(4)尽管一个团体的成员在许多问题的个人意见方面会有所不同,但他们在态度和信念方面仍然享有某些共同的确定的内核,以证明他们确属同一共同体的成员。因此,知识就是一致(Consensus)。以上几种理解并非完全一致,因为它们各自源于对知识的不同方面的理解,但它们都是社会认识论的合理含义。
在非常广泛的意义上,社会认识论起源于对知识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哲学思考,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这种思考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培养哲学王的特殊关注。此后两千多年来,知识与权力分离倾向日益增多,以致今日形成了两类相对独立的学科:一是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一是伦理学和政治理论。前者专门研究知识,后者专门研究权力。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运动在近代的兴起,可以看作这种分离的一个例证。在奥古斯丁·孔德和琼·斯图尔特·米尔这两位最早的实证主义者看来,有必要开展对知识的社会生产目的的专门研究。后来,鲁道夫·卡尔纳普等逻辑实证主义者重申为知识研究奠定中性的政治基础。结果,今天的社会认识论者不得不反复向他们的学术界同仁证明关于知识和权力的进程是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据我们已经接触到的材料看来,各国学者对社会认识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都是在尝试回答19世纪80年代英语世界哲学萧条状态的探索过程中开始的。尽管自从尼奇以来,人们不断地宣告着哲学的死亡,但在理查德·罗蒂1979年发表《哲学与自然之镜》之前,它并未实际地影响到美国的职业哲学家们。罗蒂宣称,哲学的所有传统任务都已被各种具体科学所接管,哲学家们的唯一任务在于继续沟通各种学科进行一种“人类的对话”。他的观点集中在“我们应当做什么”这类问题上,对任何志趣于登上古典规范的哲学之船的人来说,这都是一种悲观的信号。但是罗蒂是对的,理论的哲学已经理智地完成了它的使命,在重要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大多数是无用的经院哲学。不幸的是,今天的情况依然如此。而且,面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业和它们在国际事务中日趋重要的作用,系统的思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而这种思考正是一种哲学思考。因此,社会认识论不是局限于我们自己的领域,而是一种综合性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认识论正是在以下几个重要领域的哲学流派的综合:德国的历史决定论、英美的分析哲学、法国的结构主义社会学。但社会认识论的未来不会局限于历史学、哲学和社会学等传统学科,而是一个新的综合领域,可以把它叫做“科学与技术学”。这种研究在美国还刚兴起,但在西欧和澳大利亚却已经流行了二十多年。这种研究不仅关注学术和政策,而且注意培养广大观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科学家的公众意识。
我国学者对社会认识问题的关注尽管各有侧重,但把它作为哲学理论研究深化和深入当代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结合点,却是普遍认同的。从理论方面看,它意味着打破过去认识论研究与社会历史观研究相互隔离的状态,使之在新的层面上真正有机、合理融洽地内在结合起来。一方面,历史观的研究要关注人,关注人的活动和人的自我意识,在“自然历史过程”、“自主创造过程”和“自我意识过程”这三者的具体历史统一中理解人类社会的存在、活动和发展,真正揭示人类社会作为意识、能创造和善于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所特有的生机、活力与进化机制;另一方面,认识论的研究不仅要积极深入到个体认识活动的内在生理—心理机制,而且应当拓展到既是其对象又是其宏观背景的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层面,从而向着“对社会的认识何以成为可能和如何达到科学”的层次上有所前进、有所深化。从社会实践方面看,它意味着从科学地认识和合理地决策的角度重新审视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全球问题”与“个性问题”,沿着从认识和自我认识的非科学化导致决策的非科学化引出大量不合理实践这条思路去发掘和揭示当代活动造成大量反主体性效应的深层原因,寻根治本,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增强效益,自觉促进人类文明的加速度发展,快速高效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种意义上,开展和深化社会认识论研究,既有其深刻、充分的理论根据,又有其现实、紧迫的实践根据。
id="heading_id_4"2.社会认识论的学科定位
id="heading_id_5"(1)社会认识实质上是社会总体的自我认识
人们认识社会,实质上又是人类社会总体进行自我认识的实现形式,因此,社会认识论作为人类如何认识社会的学说,同时又是对于人类社会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它把人们认识社会的活动上升到社会总体自我意识高度来加以分析和理解,揭示其特殊的社会功能,同时又在无数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社会学说、观点等)通过一定的社会评价和转换机制而向社会意识的转化中,揭示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机制及其实现途径。
那么,人类社会作为人的一种总体性存在方式怎样认识自我?我们知道,人类社会运动既是一种基于生产力和经济运动之上的客观的、有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人们追求和实现自己目的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过程。客观性、规律性与目的性、自觉性的有机统一和内在结合,恰恰是人类社会作为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区别于其他运动形式的最本质规定。而这两个方面的实际统一和转换,在现实生活中是通过人类社会的意识和自我意识机制来实现的:生活在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不断地认识自己周围的自然、社会和自身,努力预测社会发展趋向和未来前景,探索历史运动的内在脉搏和基本规律,依据它们在观念中不断地建构起关于未来世界发展理想前景的诱人蓝图,并在实现它的多种可能途径中反复比较研究,力图依据主观需要与客观可能这内外两种尺度的内在统一,对自身行为作出合理的科学抉择和决策,然后据此去积极地发起一定的活动,并自觉地对这种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测、调节和控制,使得活动始终沿着合理化的目标前进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并争取最佳的效益……社会总体的客观运动过程,是在人们的自觉活动过程中得以展开和实现的。而人们的认识和自我认识则贯穿在这整个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并作为社会运动中的信息方面和调节机制,实现着客体的自发运动形式向人们的自觉活动模式的转换,促使个体行为向社会的总体运动规律靠拢与接近。正是由于这种意识和自我意识,人类社会才成为一种自我监测、自我调节、自我评价、自我定向、自我激励和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社会有机体才能以它所独有的以社会意识为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的自觉意识而区别于其他任何非社会有机体。
那么,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是怎样实现的呢?这只有借助于无数个体对社会的认识才是可能的。人类社会作为无数个体有序结合的总体性和关系性存在,除了其中存在的个体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及相关的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外,并没有任何其他的超人类的认识器官,因此,社会作为有机整体要认识自身,也不可能采取任何超人类的方式和手段,只能借助于构成自身的那无数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功能的个人来进行。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是社会总体借助于自身内部的无数个体(及相应的集团)对社会的认识及其成果 (关于社会的学说、观念)而实现的一种自我反思。
但是,现实中的个体认识社会,总是从特定方面和角度来进行的,因而总是认识社会的一定侧面或一定层次,不可避免地有其局限性。因此,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并非直接地等于社会的自我意识。只有当个体认识社会的观念成果 (一定的社会学说、观点、主张等)以某种方式为社会所承认,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时,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才能转化为社会的自我意识。这种转化能否实现,取决于它们能否通过社会的某种真理性判断和价值性评价与转换机制。这里的情况非常复杂,常常是在不同的层面和水平上进行的。一般说来,当一种个人意见经过一定的社会信息传播手段而为社会其他成员所了解并发生影响时,它便开始向社会意识转化。真正地和最终检验社会学说的是社会实践,一种社会学说、经验等都须以某种方式通过某种途径(如政策、法令、作为规范等)进入人们的实际活动,并得以实现和验证,才能真正证明其科学性和社会价值。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人类活动的选择性和历史过程的不可逆性等,社会知识的检验无疑要比自然知识的检验复杂得多。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社会科学的检验、评价与转换机制,是社会认识不断进步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认识研究的重要课题。[33]
id="heading_id_6"(2)社会认识论的性质是反思性、理解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在我们关于社会认识论研究对象的规定中,实际上已经包含和贯穿着我们对社会认识论性质的理解——社会认识是一门关于人的自我意识、自我反思的学问,其目的和宗旨在于促进人的自我理解、自我评价与自我规范。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社会认识论具有如下性质和特点。
第一,反思性。
作为人类社会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社会认识论实质上是一门反思的科学。黑格尔曾指出:“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哲学作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思考”,具有反思的性质。“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34]我们认为,黑格尔关于哲学的反思性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社会认识论。认识是主体以思想、观念方式接近和掌握客体的自觉活动。认识论的研究以认识着对象的认识、或思考着客体的思想为对象。因此,“认识论按其性质来说,是一门反思的科学”[35]。社会认识论作为认识论的一个分支,当然也不例外,而且作为一门反思的科学的性质更加明显和突出。认识社会,本身便包含着对人们的思想和一定思想支配下的行为与活动的认识,是一种社会总体的自我认识,从而也是一种反思性认识。而且社会认识论作为对于这种自我认识的认识,其本质是对反思的认识,或者也可以叫做对于反思的反思。因此,社会认识论可以看作更深程度或更高层次上的关于反思的科学。它以人类的进行着的自我认识为对象,是对认识着社会的认识的哲学认识,或对思考着社会问题的思想的哲学反思。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内,社会认识论的这种反思性具有不同于旧哲学的反思的新的特点,它竭力对原有认识和实践分别进行反身思考和反复思考,并强调联系人的生存发展价值进一步反省既有认识、价值观念和实践的理性根据及合理发展。它是后思,即对“思”的“思”,同时又隐含一定的理性预测;它重视反思对象的自在规定,却更强调反思对象的价值意义。因此,这种反思是后思性与前瞻性、反省性与为我性的统一,它是人们有可能正确地把握人文社会现象的意义、本质、发展规律及主体的认识能力和价值需求。
第二,理解性。
人类如何实现自我认识?在近代以来的人学史上一直存在着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争论。科学主义者主张对人文社会现象的科学研究应当采用研究自然现象一样的方式来研究人,“使人类科学具有实证性质,把它建立在观察基础上,并用物理学的其他部门采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他们认为应当在关于人的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寻求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实证性、可度量性,使人文科学像自然科学那样成为可以用经验和可检验的形式加以阐述的命题,成为自然科学那样的硬科学。人本主义者则突出强调人文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断然拒绝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应用,强调人的科学指向人自身,而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本身具有个别性、非确定性和非量性,不可能以自然科学的方式而被客观地加以描述和解释,因而只能通过理解才能把握。因此,理解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基本的方法论基础。在我们看来,由于人类位于宇宙生命进化的阶梯的最高台级,其生命活动奠基于包含了物质世界、生命世界的各种运动形式,服从于各个层次的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因此,对人及人类自我认识的科学研究,有必要通过各方面各层次的思路和方法来加以把握。因此,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用纯粹的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科学。正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不是截然对立、彼此隔绝的一样,自然科学方法与人文科学方法也不是相互排斥、水火不容的,而是相容的、互补的。它们各自有助于说明人类社会认识活动的不同方面,可以同时在社会认识论中得到运用,并帮助人们达到对于人类行为的全面完整的理解。不过这里尤需注意的是,从社会认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促进和提升人的自我理解出发,理解方法在社会认识论研究中占有尤其重要的地位。在社会认识论研究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典型的“怪圈”,或者说悖论性难题,即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自我相关,或社会认识研究者与其所研究的对象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因而他们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情感和价值取向转化为一种强烈的认知定势和理解模式而渗透到对于客体的观察、理解和解释之中,并进而对他们的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发生双向影响。一方面,如果他们的内在认知定势和理解模式不符合对象的本性和规律,而他们对此又缺乏足够的自觉和自律,则可能导致偏见、歧解以致谬误;另一方面,如果他们的认知定势和理解模式与对象的本性和规律相一致,又得到了适当、适度和适时的应用,则有助于对人的正确理解和真实把握。应当看到,人在活动中所特有的自觉性、价值性、个体性、情意性等特征,决定了理解方法在社会认识论研究中的特殊必要性,而且这种理解除借助于外部自然界来理解人以外,还需要借助于群体和类来理解个人,借助于类和个体来理解群体,等等。这种理解本质上是人的自我理解。正是个人、群体与类之间的相互沟通、内在交感和互为对照,使人的自我理解成为可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理解是社会认识论的又一重要特征。
第三,规范性。
社会认识论对于社会认识的特殊活动结构、活动方式、活动方法、进化过程和特殊规律等的反思,揭示出社会认识“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这使它对于各种具体的社会认识活动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从而使自己具有规范性。社会认识论研究能够促进人们达到深刻的自我理解,为人们提供关于人的全面理解图景,并对人的历史与现象、本质与表象、活动与技能、存在与发展等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在更高的层次上,它不仅说明人的历史的现状是如何,还要揭示人的现状和未来应如何,给出关于人的发展未来前景的理解图画,从而给人以目标、信念、理想,给现实生活以希望。更进一步则是要指出达到思想境界的道路和途径,解决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合理有效途径,为人们应当如何合理地行动提供借鉴、提供规范,这正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的最高社会功能。社会认识论研究为人们处理和驾驭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的现实活动建构起合理的社会历史观前提、社会认识方法论前提和价值观前提,并不断地对这些前提进行自我审视和批判,实现对这些前提的重构,从而对人们的社会认识活动和社会改造活动起着不可或缺的规范作用,促进着人们的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的合理化。[36]
第四,社会认识论与一般认识论的关系。
就社会认识论的归属而言,社会认识论属于哲学认识论,是其中的一个分支。但它又不同于一般所说的认识的社会性。认识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一般认识论在最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人类的认识活动,而社会认识论则在相对具体的层次上研究人们对一种特殊客体——社会历史——的认识活动。任何人类认识都是一定的社会人为了一定的社会目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借助于特定的社会性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对于与社会发生一定关系的客体的认识。因此,社会性是人类认识的一种普遍性本质和特征。社会认识作为人类社会的自我认识,当然也有社会性,而且更强烈、更集中。但使社会认识论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的,是它所特有的对象,这就是人们以社会为对象的认识活动。如果说,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论立足于一般意义上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之间通过中介的交互作用,以揭示人类认识的最普遍规律,社会认识论则立足于社会认识主体和社会认识客体通过一定中介的交互作用去揭示人们认识社会的特殊规律,揭示人类社会自我意识的特殊机制。
因此,社会认识论与认识论的关系,是特殊与普遍的关系,其差别是两个理论层次之间的差别。正是由于社会认识论以人们认识社会的活动为对象,因此它又与社会历史观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社会历史客体的特点要求人们对它的观念掌握要有自己的特殊方式、方法、活动过程和规律。因此,社会历史观对于人类社会存在特性的揭示当然构成了社会认识论研究所必不可少的本体论前提和对象性根据。而另外,社会历史观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以人类社会本身的存在和发展为对象,是社会历史运动及其规律的观念再现,而社会认识论则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认识论,以认识社会的活动及方法为对象,揭示社会认识活动的特殊方式、方法和规律。二者之间无论在研究的具体对象、思路、方法还是结果上都有所不同。当然,认识社会和社会的自我认识总归是人类认识的一部分,它是受制和服从于人类认识的一般原则和普遍规律的。因此,一般意义上的认识论原理也概括和包含了社会认识活动的普遍属性与一般规定,并对揭示人类社会自我认识的特殊规律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作用。另外,认识的一般规律和普遍原则又概括和提炼于各种特殊的认识规律,而对各种具体的特殊规律揭示得越充分、越深刻,一般规律越具有普遍性和科学性。因此,开展社会认识论研究,本身便意味着认识论研究的拓广、深化,它对于认识论的丰富和发展,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同等层次上,以社会客体为对象的认识是相对于以自然客体为对象的认识而言的。这二者之间,无论在主体、客体,还是活动方式与结果方面的区别都是相当明显的。在客体方面,自然客体主要是先在和外在于人的物质自然界,它们有其独立的存在形式和运动方式,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社会客体则是社会人的存在形式、活动方式及其产物,它不仅将社会认识主体包含于自身之内,而且受其所生产的社会观念的影响,是社会的本体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交互作用中的统一运动过程。在主体方面,自然认识主体是相对独立和外在于自然客体的人,在通过认识活动以观念方式掌握客体的同时,主体往往是作为某种异构的存在物而实际地对待于自然客体的,社会认识主体则实际地内在于自己所要认识的社会历史客体及其活动之中,他不仅与他们同构,而且只有自觉地深入到社会历史运动中才能真正理解和认识社会。在活动方面,认识自然客体,本质上是人们对一种外部对象的认识。作为一种对象意识,人们可以比较客观地根据客体本来的面目去描绘和理解它,而尽量排除自己的主观因素;认识社会的活动,直观地说是一种对象意识,本质上又是一种自我意识。人既要尽量排除内在主观性和个体片面性而以一定社会角色的姿态去客观地理解和认识社会,又要借助各种外部参照系来确认和肯定自我在社会体系中的位置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既要确认自我,又要超越自我。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意识与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的统一正是社会认识活动的特点,也是其难点所在。在结果方面,认识自然是在不改变客体现实存在状态的情况下以观念的方式掌握它,使客体的内容以信息的方式进入人们的头脑,成为思想和意识的内容。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借助于严格的实验条件加以检验,具有严格的精确性和确定性,社会认识的成果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过程中获得的,具体的社会认识主体的特殊的社会地位、知识背景和心理结构也作为一种认知定势而影响和渗入到认识的结果中,并且不断地参与到人们创造世界历史的活动之中。由于社会过程发展的不可逆性和社会认识主体所不可摆脱的历史制约性等,社会科学知识很难获得自然科学知识那样的精确性和唯一性。
在下一层次上,社会认识论直接面向各方面、各类型、各层次、各向度的社会认识活动,是对其中相对普遍、集中、共通和相似的那些认识方式、方法的概括、提炼和总结。“社会”不是一个抽象空洞内容贫乏的僵死概念,而是极为具体丰富生动活跃的有机生命体。就其内容而言,它包含着经济、政治、道德、宗教、法律等各个方面;就其内容而言,它包含着物质的、精神的、实践的、决策的、评价的、审美的等各种类型;就其层次而言,它包含着日常的、理论的、规划的、操作的各个层次;就其向度而言,它不仅有沸腾的现实,还有消逝中的过去和急速奔来的未来等各个向度,等等,它们都是社会认识的对象。社会认识的活动正是向着这些各方面、各层次、各向度的具体社会现象而以各种具体方式实际地展开的,并由此而使人类社会从总体到局部均显现出自觉性、目的性和方向性。相应地,社会认识论也正是在对这种种社会活动的全面系统的观念把握中获得自己的坚实基础和丰富内容。[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