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价值创造和实现中的矛盾及异化问题(1 / 1)

价值创造和实现过程中充满了各种矛盾,正是在这些矛盾的推动下,在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人们提高了价值创造的效率,使价值分配和享受更加趋于公正合理,使价值实现能够相对比较顺利地进行下去。但如果有些矛盾长期得不得解决或长期处理不当,矛盾的对抗性就日益突出,成为一种异化现象,影响着价值创造的效率,造成价值实现的困难。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几种常见的也是比较重要的矛盾。

第一个矛盾是代价与收益的矛盾。代价和收益,用日常所用的语言,相当于得失,代价是失,收益是得。但这里的得失是一种总体性的,是各种得失加和的结果。用价值论的规范语言讲,代价和收益,就是负价值和正价值。任何价值创造、价值选择,总要使正价值大于负价值,得大于失,否则就是不划算,不值得。代价和收益的矛盾是价值创造过程中一个基本的矛盾,后面要讲到的一些矛盾都是从这个矛盾中派生的,也是围绕着这个矛盾而旋转的。

主体在创造价值之前,总得对自己创造的结果有一种预估,这个预估,主要就是对得失有一个预先的评价和估计,得越是大于失,就越值得去做,若是失大于得,便不值得去做。这在确立目的和选择手段时都是一样的,在任何层面的主体都是相同的,没有人愿意做那种得不偿失、失大于得的事情。人们平时说谁做了“傻事”,这个“傻”,基本意思就是得不偿失,不值得做,不应该做。谁都不愿做傻事,可谁都免不了做傻事,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就在于,是由于情况和条件的复杂性,由于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个预估工作很难进行得合理和顺利,很难预估得准确无误。

首先是眼前的得失和长远的得失之间,这一方面的得失与那一方面的得失之间,往往难以作到很精确的评价和估计。

其次是许多得失之间不只是量的差别,而且是质的不同,因此难以比较和换算。比如说道德上的得与功利上的失,宋襄公坚持道德原则,觉得在敌人没有渡河完毕,没有摆好阵势之前就去进攻,即使胜利了那也胜之不武,结果丧师败绩,落了个“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名声。这自然是个极端的例子,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在道德上的得失与功利上的得失之间进行权衡,确实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

最后是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的问题。主体面临着多种可能,选择了一种可能,就等于了关闭了其他的可能,其他未实现的可能所具有的价值,就是选择这种可能的“机会成本”。主体实现这种可能,也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这则是实际成本。实际成本与机会成本,都属于代价,所获得的收益只有超出这些代价,行为才算值得,也就是得大于失。即使已经选择的这种可能,在未实现之前,也有一定的风险,还有一个风险成本的问题。由于这些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都是未实现的,所以如何评价和预估也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正是由于这些矛盾,使主体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总难做得十分合适和恰当,总会遇到许多困难和困惑,要想很满意实在是很难的。

第二个矛盾是主要价值和非主要价值的矛盾,重点领域的价值与非重点领域的价值的矛盾。一定的主体,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去创造价值的,而需要有优势需要和非优势需要之分,前者是比较迫切的需要,后者则不太迫切,前者往往形成注意中心或兴奋中心。按照马斯洛的说法,优势需要就是在“所有需要中占绝对优势”的需要,是那种最为强烈的需要,如果它没有得到满足,就成为主宰机体各种活动的动机,其他需要或退居幕后或全然消失。比如人在绝对饥饿时对食物的需要就是一种优势需要,这时,整个机体的“意识几乎完全为饥饿所控制”,“全部能力都投入到满足饥饿的活动中去”。“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写诗的冲动,买汽车的欲望,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对一双新鞋的需求等等,都被忘记,或者变得只具有第二位的重要性了”。[1]当然这是极端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在一般情况下,基于优势需要形成了主要价值,基于其他需要形成的则是非主要价值,也可以说,与前者相关是重点领域的价值,其余则为非重点领域的价值。

对一个生计问题尚未解决的人来说,解决吃饭问题自然是第一位的,其余的都是第二位的;对一个经济比较落后、人民还没有达到温饱的国家来讲,经济问题自然也就是绝对第一位的。这里就存在着矛盾。比如发展经济与保护文物之间的矛盾、经济价值与环境价值的矛盾、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等等。

这是就国家来说的,就个人和家庭来说,挣钱吃饭和供子女读书受教育的矛盾,保住饭碗与独立意志、人格尊严的矛盾,生计压迫和发展个人特长、兴趣的矛盾,等等。这就形成一些现实的价值冲突,一般情况下,主体很容易采取这样的策略,即为了解决主要问题而忽视次要的问题,人穷就自然容易志短,家贫就往往使子女辍学,穷国往往也难以重视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工作。我们过去的毁林开荒,毁草种地,围湖造田,从今天的观点看,这些都是一些愚蠢的举动,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当时的情况是,饥饿是一种优势需要,一切都为了增加粮食产量,再加上当时的认识局限,这些愚蠢的举动也是有其原因的。

总之,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找出一种合理的解决办法,不致再犯这些愚蠢的错误,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我们今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记住历史的教训,注意对精神价值、文化价值、环境价值等等都予以适当的重视。邓小平多次强调要两个文明一起抓,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科学发展观提出要统筹兼顾,这些实在都是非常正确、非常有远见的,问题在于如何将之真正贯彻到各项政策和制度之中,不只是仅仅作为价值导向,而且成为制约各级决策者形成合理的价值取向的规范。

第三个矛盾是竞争与合作的矛盾。人们创造价值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然遇到与他人的关系问题,遇到与别人竞争和合作的问题。竞争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会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造成相互对立、摩擦以及资源浪费,降低和妨碍了价值创造的效率。另一方面,它则能够给各种主体造成一种压力,进而转化为一种动力,迫使人们极力去创新,去降低成本,去挖掘和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价值创造的效率。

这两方面就是矛盾的,我们过去更多地看到和强调竞争所造成的不利的方面,而没有充分注意到它的有利的方面,或者说,认为竞争弊大于利,对竞争采取一种贬抑的态度。我们的传统文化总体上就是贬抑竞争,高扬忍让、谦让、谦虚、自贬,尽量弱化甚至泯灭人的竞争精神,以维持一定的合作和秩序。竞争与合作之间确实会有矛盾,竞争性强就容易破坏合作,使一些合作难以持久地进行下去,所以为了进行合作就要求限制竞争,钝化竞争的程度,限制竞争的范围。许多人只看到这一点,但只把竞争看作是消极的有害的,将合作看作是积极的有利的,赞成合作而反对竞争。

其实这是一种简单化片面化的观点,是没有看到竞争的积极作用的观点。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一种竞争的经济,是一种依赖于竞争而发展的经济,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就是一个竞争的社会,是寻求合理竞争和合理合作有机结合的社会。只有建立在竞争基础上的合作,建立在承认竞争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前提下的合作,也即是承认各个主体的独立性和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依赖于法制的权威性保持在法治框架内的合作,才能建立起持久的争而不乱的秩序。相反,一味贬抑竞争,认为合作就是要消除和反对竞争,这种合作就会造成主体在勇气、能力和独立性等方面的萎缩,依赖性增强,影响社会总价值的创造和增加。

第四个矛盾是平等和效率的矛盾。这主要是一个社会问题,但在个人主体也有一个如何看待,认同什么的问题。现代经济学认为,平等和效率之间是具有一定的冲突的,人们的天赋不同,家庭条件不同,即使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其结果也必然是不同的,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又具有一种累加效应,最后就出现较大的不平等。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发展的起点上也自然是不平等的。不平等特别是较大程度的不平等既违反一定的伦理原则,也容易造成一定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会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

如果过分强调效率,会加剧社会不平等,造成社会冲突和价值的浪费,如果过分强调平等,采取平均主义的政策,劫富济贫,那么必然会挫伤发达地区和较富裕的人们的积极性,造成了效率的降低。社会在这个两难选择面前,要么选择多一点的平等而牺牲效率,要么选择多一点的效率而牺牲平等。鱼与熊掌不得两全,只能从中择一。我们过去的平均主义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平等绝对优先的抉择。实践证明这种方略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适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的,它对于提高价值创造效率造成了很大的阻碍和损失,是一种得不偿失的政策,结果是国家的落后局面长期得不到改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长期得不到较大的提高。邓小平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否定了一切不符合中国实际、不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大胆地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先富起来,就具有带动效应,而且还会拿出力量帮助落后的地区和贫穷的人。这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效率优先兼顾平等,在发展中逐渐缩小差别,逐步实现平等。

总的说来,人们创造价值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无数个人形成了群体,如民族、阶级、国家等,彼此的利益又经常处于对立状态,对此是得,对彼就是失,造成了各自利益诉求的不同。直到目前为止,人类发展仍然还是一部分的发展以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为条件,人们创造出来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公正的分配,这是无法回避又无法克服的真实矛盾。资本主义国家是如此,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如此,各个国家的利益与人类总体利益之间也是如此,当然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式会有所差别。作为国家,如何缓解和平衡这些矛盾,使得价值创造、价值分配、价值享受和价值实现之间能够尽可能地顺利过渡,矛盾的双方不至于因为冲突而导致秩序混乱和共同体的毁灭,始终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异化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是这些矛盾没有得到较好解决而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

我们知道,异化理论是马克思的一个重要理论,也是影响很大的一种分析现实问题的范式。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主要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述的,后来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又得到完善和深化,《手稿》在20世纪30年代初发表之后,在西方引起了一股“异化热”。西方马克思主义用异化理论解释和批判现代资本主义,也取得了不少积极的成果,包括对文化工业和消费异化的解释和批判。20世纪80年代前后,中国理论界在实践标准讨论所引发的思想解放运动中,深刻反思“大跃进”、“**”的惨痛教训,对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也存在着尖锐的争论和对立。中国价值论研究的兴起,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与此有一定关联的。事过几十年,当我们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公案的时候,可以看出,当时许多人的思想还是受着历史悠久的“左”的思潮的严重禁锢的,认为异化问题只是与私有制、剥削相联系,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存在异化问题,认为异化只是马克思早期的不成熟的思想,不具有普遍性意义,都是其具体表现。现在看来,异化问题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它的初级阶段,也是存在着异化现象的,尽管说这种异化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有着重大的不同。把异化问题与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联系起来,或者说,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角度看待异化,研究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异化问题,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异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的。在马克思那个时代的国民经济学看来,私有财产是一个既定的事实,是分析经济运动的前提,而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的异化的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和异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马克思是从劳动出发而看待各种私有财产,把它们看作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一些人占有了另一些人的劳动的关系。劳动的发展要求分工,分工使人们从事不同的劳动,因此需要交换和交往。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随着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一些人既有了占有多余的产品的动机,也有了占有这些产品的机会,于是逐渐演化出了私有制。分工和交换使得劳动和劳动者、劳动产品与劳动者出现了一定隔离,也即是说,使得价值创造和价值消费之间出现了一定的中间环节,要通过这个中介价值实现才能成为现实。

私有财产的运动到了资本主义达到了最高阶段,它作为生产的前提,也是分配和消费的前提。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相分离,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分离,只有通过私有财产,它们才能结合起来,劳动生产过程才能运行。正是因为这种条件,才出现了马克思所指出的这种“经济事实”,“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这个事实表明,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东西,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同劳动者相对立。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而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劳动者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为对象所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劳动产品的异化引起了劳动本身的异化,劳动者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在劳动中感到乐趣,而是感到痛苦,在劳动中感到自己不是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己是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劳动不是为自己而劳动,而是为别人劳动,是一种奴隶式的劳动。

异化不仅表现在物质劳动领域,而且表现在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原本作为社会管理机构的组织变成压迫人的政治组织即国家,本来是调节人与人关系的道德却成了束缚人的工具,宗教原是苦难生灵的叹息后来却成为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货币是为交换的方便而设计的,是为了人的生活而使用的,可它却成了人的生活的目的,如此等等。无论是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都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也是人对自己的本质的占有,而异化则表现为对象化活动、活动的结果都成为一种与人相对立的压迫人的东西,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丧失,对象化表现为非对象化,表现为人失去了作为目的性存在的资格,他的活动、他的生命、他的存在都成为一种单纯的手段,是为了另外的目的而存在的手段。人受着自己所创造的力量的压迫和奴役,处于一种不自由的被奴役的状态。不仅工人、穷人不自由,富人、资本家同样也不自由,他们同样是金钱的奴隶;不仅是小人物不自由,大人物也不自由,他们为名利所困,成为名和利的奴隶,所谓名缰利锁,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之所以产生这些异化现象,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角度看,原因就在于分工造成了价值创造主体和价值享受主体的不同一和分裂,造成了价值创造和价值享受的分裂。在商品经济时代,一切都要通过市场交换而进行,市场运行的规律、价值规律成为一只“无形的手”,它在操纵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操纵着一切人的命运,货币成为社会财富和价值的一般符号和代表,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们创造了价值,自己却失去了价值;人自身的价值本来是一种目的性价值,现在却变成了一种手段性价值,一种要通过货币来衡量的价值。消费本来是满足人的需要的途径,可现在则成了证明人的价值的一种方式,谁的钱多,谁消费得多,谁就越有价值。异化使得一切都颠倒了,目的成了手段,手段成了目的,形式成了内容,内容则成了形式,物化变成了人化,人化则成了一种物化,人的存在、活动、产品、消费都成了资本运行的一个环节,资本逻辑遮蔽了生存逻辑。这一切都说明,市场确实是一柄双刃剑,它在促使人们提高各种效率的同时,在促使个人成为社会的个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创造活动来证明自己的价值的同时,也存在着使一切包括人自己都商品化的倾向,存在着使人片面化发展的倾向,存在着大众化庸俗化的倾向,存在着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只要有市场,只要有货币,就会存在异化现象,这是不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必然性的东西,是历史发展和人的发展必须要经过的一个阶段。

过去我们研究和理解异化现象,更多的主要的是从所有制关系的角度来进行,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但受还原论思维方式的影响,却把它看作只是与私有制相联系的,把市场经济也看作是私有制的高级形式,只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因此,总认为消灭了私有制,不搞市场经济,就可完全消除异化,消除一切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我们过去搞计划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在理论根源上,就是与市场经济对着干的。我们脱离自己国家的国情,要求建立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主义的政治、社会主义的文化,要求人们不能有一点私心杂念,竭力批判名利思想,反对发财致富,反对成名成家,反对享乐思想,以这种“左”的理论为指导而制定的政策,与人民群众造成对立,挫伤人民群众进行生产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逐渐学会实事求是地看待市场经济,学会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异化现象,开始承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社会财富还没有充分涌流、劳动还是人们的谋生手段的时候,必须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尽管它会带来一定的异化现象。

我们更应该看到,在中国,由于封建社会持续的时间格外长久,影响十分深远重大,又没有经过完整的市场经济阶段,许多本该在资产阶级革命中就破除的东西,本该经过市场经济的实践就被消灭的东西,都还存在着、保留着。因此,在中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异化现象,有些就带有前市场经济时代的特征,或者是封建时代的弊病与资本主义时代的弊病的一种叠加和综合。比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就既败坏着政治秩序,又扰乱着经济秩序,一些人疯狂地攫取社会财富,为掩盖自己的罪行,整治甚至谋杀敢于揭露他们罪行的证人。他们掌握着一个方面的权力,利用这种权力肆意贪污,其实也就是抢掠人民创造的财富和价值。像成克杰、胡长清之类的大贪污犯,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可以这么说,在我们国家,目前最大的异化是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是社会权力的异化问题,比起一般的金钱拜物教来,社会权力的异化更具有危害性,是我们必须下大气力解决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就在这里。

[1] [美]马斯洛:《动机与人格》,4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