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美学的当代使命[1](1 / 1)

环境美学自20世纪末在西方首先出现后,很短的时间就在全球引起高度关注,笔者20世纪90年代末也进入这个领域。[2]如果说,20世纪环境美学在中国还很陌生的话,那么,在21世纪,尤其在最近几年,它不仅为美学界许多学者所热衷,而且也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一些城市如武汉、长沙、宁波、杭州、郑州、太原、重庆、兰州、西安、中山都曾举办过环境美学论坛或环境美学的讲演。环境美学之所以受到欢迎,原因很简单,它是一门切合时代需要的理论性兼应用性的学科。虽然,环境美学的建构,目前尚不能说完善,即使首先提出这门学科的西方学术界,对这门学科也处在探索的阶段。到今天为止,到底环境美学研究什么,什么是环境美,也没有一个权威的统一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人在《环境美学》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环境美学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能不能获得学术界的认同,尚需时日。下面,我就环境美学的当代使命,谈谈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同仁。

一、环境与资源

长时期来,环境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概念,但是,当环境成为环境学科诸如环境生态学、环境保护学、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的研究对象时,它就成为一个科学的概念。作为科学概念的环境,它的外延与内涵是需要界定的。

首先是环境与人的关系。将环境作为一般性概念,环境是环人之境,它是外在于人的。然而,将环境作为科学概念,它能外在于人吗?不能。环境与人有着血缘关系,美国学者阿诺德·伯林特说得好:“环境并不仅仅是我们的外部环境。我们日益认识到人类生活与环境条件紧密相连,我们与我们所居住的环境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在我们呼吸时我们也同时吸入了空气中的污染物并把它吸收到了我们的血流之中,它成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3]不仅人的肉体与环境密不可分,是环境造就了人的肉体,而且人的精神与环境也密不可分,是环境造就了人的精神。

这里,首先涉及自然与自然环境之分。环境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我们这里主要说的是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不是自然?是自然。但是,自然作为环境与自然作为其自身是完全不一样的。自然作为其自身,是以自己为本位的,它与人无关。而自然作为环境,它就失去了自己的本体性,成为人的价值物。一方面,它是人的对象,相对于实在的人,它外在于人;但另一方面,当它参与人的价值创造时,就不是人的对象,而是人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人的另一体。此时,环境中有人,人中有环境。在这个意义上,环境与人不可分。

自然当其作为人的价值物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作为资源,二是作为环境。同一对象,既可以看作资源,也可以看作环境。它们都是人的价值物。资源主要为两类,一类为生产资料,一类为生活资料。生产资源为人的生产活动提供原料,生活资料直接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人要生存,要发展,必须要向自然获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按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必须有个限度,超出限度,竭泽而渔,就可能造成两种情况:一是整个生态平衡严重破坏,二是某些资源枯竭。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反过来给人造成严重危害,危及人的生存。

资源与环境的根本区别是,资源是人掠夺的对象,而环境是人的家园。从自然界掠夺资源,不管手段如何,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而将自然界看成环境,不管这里的自然条件如何,人总是力求实现与自然的和谐。资源是经济的概念,它的价值是可以用金钱换算的;环境,从本质上来看是人文概念,它的价值是不可以用金钱来换算的。

对于自然界,我们过去比较重视的是它作为资源的价值,将征服自然看得高于一切,套用一句名言:“欲与天公试比高”。科学技术的使命是为人提供征服自然的工具、武器,还有理论、方法。这样做的结果,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人对自然狂暴地掠夺,固然为人类增加了不少的财富,在相当程度上也推动了人类的进步,但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当然,即使在今天,我们仍然需要从自然界索取,也就是说,征服自然的工作不能停,但是,这一工作却不是没有约束的。

对于当今的人类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将自然看成我们的家。家,不只是生活的概念,还是一个深刻的哲学概念。家也不只是物质性的概念,还是精神性的概念。环境美的根本性质是家园感,家园感主要表现为环境对人的亲和性、生活性和人对环境的依恋感、归属感。

环境作为人的家园,既是空间的,也是历史的。这历史既是自然史,更是人文史。人类现在的环境,既是自然变化的产物,也是文化发展的产物。现实存在的任何具体环境,无不是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结晶。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作为人的家,既是温馨的,也是崇高的。环境美学的当代第一使命,就是确立环境作为“家”的概念。过去那种将自然界一味看成资源的观念应该有所转变,我们只能适度地开发自然资源,而应高度重视保护好自然环境,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家。

二、宜居与乐居

家的首要功能是居住。居住,就不只是住着,还有生活着。居住可以区分成三个层次:

(一)宜居:宜居关乎人的生存。宜居,首先指环境的生态质量,生态关系人的健康;其次是社会安全系数,社会安全系数关系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二)利居:利居关乎人的发展。利居一是指生活方便,二是指创业方便。人们选择一座城市作为自己居住地,是有诸多原因的,其中利益的因素最重要。不同的人选择的城市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追逐的利益不同。利益是复合的,也是变化的,住在某地终生不搬迁的人现在是越来越少了。

(三)乐居:乐居关乎人的生活质量。环境能不能让人乐居,主要有四点:第一,生态优良,景观优美,气候宜人。第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第三,个性特色鲜明。第四,能满足居住者独特的情感需求。情感需求对于许多人来说极为重要。人的情感力量是很大的,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超越理性而成为决定人行动的首要的心理因素。真正乐居的城市一定是让人情感上认同的。情感上认同意味着这座城市很有人情味,温馨、可人。自然让人愉悦,文化让人迷醉,情感让人流连。

以上说的城市居住功能三层次中,宜居是基础,立足于生存;利居,侧重于创业,立足于发展;乐居则侧重于生活,是前二者的综合与提高。

虽然利居与乐居,存在不统一的一面,但是,人们获利的最终目的,还是生活,创造价值的最终目的还是享受价值。因此,归根结底,乐居是人类对环境的最高追求。环境美学将乐居看作环境美的最高功能。它的重要价值在于确立人类对环境建设的最高目标。

宜居,重在环境保护,它虽然也是环境美学所肯定的,也是环境美学研究的内容之一,却不是环境美学的特殊性所在。利居,重在环境开发,仍然没有摆脱将环境当作资源的观念,明显地在利用环境,而环境一旦成为利用的对象,它与人的关系就存在某种对立。只有乐居,人与环境的关系才不是对立的,而是高度和谐的。

乐居所要求的人与环境的和谐不是一般的和谐,它具有“三性”:亲缘性、情感性、文化性。亲缘性,说明环境与人具有共生的关系,不只是环境影响人,人也影响环境。人与环境命运相共,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情感性,说明环境与人的内在心理结构有着直接联系。众所周知,情感是人的内在心理结构中最为深刻的心理因素,是人之为人之根本。环境不仅直接影响人的情感,作用于人的情感,而且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人的内在生理——心理结构的塑造,影响着人的气质、才华、人格。不同的居住方式对于环境有不同的要求,也决定着不同的居住品格,宜居重在生态,利居重在功利,只有乐居,才重情感。文化性,说明乐居具有丰富而又深刻的文化意味,它建立在人类创造的全部文明的基础上,而且它浓缩提炼了人类文明的精华。在某种意义上,乐居这一概念是与幸福概念相通的,而且它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人性化,或者说以人为本,在环境建设上如何落实?笔者认为,就要落实在乐居这一层面上。宜居、利居,均是以人为本的,但不是最高层面,因为在宜居和利居的层面上,人性没有被充分地肯定,只有到达乐居层面,人性才获得充分的肯定。人在环境方面的全面需要才得以满足。

从以人为本的维度来看环境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是最能满足人性的,而且也是最能让人乐居的环境。山水园林城市因为自然山水较一般城市要多,要优秀,因而能较为充分地满足人们对自然的需求。山水园林城市中的山水一般是经过人艺术性地加工过的,因而一座城市就好像一座大园林。这种艺术加工是必要的,但是,千万要尊重原有的地形地貌,艺术性加工要适可而止,要恰到好处,而且一定要保留一部分原生态的山水。美国华盛顿、芝加哥市中心的森林是接近原生态的,枯木朽枝都不做清理。要知道,对于高度现代文明的城市,这种原生态何其可贵!

历史文化名城以历史文化遗存丰富且质量很高为标志。人是这个地球上唯一有历史感的生物。人也是进化的,亦如别的生物,只是别的生物的进化是自然行为,进化是被动的,而人的进化是自然与文明合力所致,其进化(步)也是自己选择的。人凭着历史感自觉地建设现在,有目标地走向未来。人类进化(步)的历史,不只是用文字记载的,还用实物来记载。历史文化名城之所以有名,就因为它保存了比较多的历史实物。丰富而又精美的历史实物——历史遗存,正是这座城市魅力所在。

将环境美的本质定位为家园感,将环境建设定位于家园建设,将家园建设定位在最高目的——乐居上,许多矛盾均可以在这一总的指导思想下得到合理的妥善的解决。比如,现在不少城市在搞景观工程,其出发点是旅游,旅游当然重要,但是,如果它跟家园的建设发生了矛盾,具体来说,它影响到市民们的生活质量,这旅游工程就值得考虑了。再比如,各地都在发展房地产,不少城市将城市中风景最好的地段给地产商,这就很不对。城市风景是全体人民首先是全体市民所有的,凭什么让少数人独享?

生活,是环境建设唯一目的。生活,指的是全体市民的生活,而不是少数人的生活。生活质量,宜居是基础,乐居是最高境界。

三、工程与景观

工程与景观的关系,涉及环境建设与环境美化的关系。人在环境中生活,不能不对环境进行建设,人类的任何建设都可以算作工程,人类的工程除了纯艺术性的外均是功利性的。诸如城市中的建筑、马路、高架路、立交桥、下水管道、高压线等。无疑,这些工程给人类生活带来诸多的福祉,但是,这些工程也给人类带来一些麻烦,这些麻烦有属于生态方面的,也有属于能源方面、卫生方面、经济方面的,它们不同程度地对环境有所破坏。

环境美学也许更多地关注工程外观对环境的影响。应该肯定,设计合理、创意新颖的工程外观,不仅不是对环境的破坏,反而是对环境的美化。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实际上诸多工程是对环境审美的严重伤害。

工程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是环境建设;另一方面它又是环境的破坏。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它的破坏,或者不破坏甚至转变为美化呢?

从环境美学的角度,笔者试提出一个观点:“化工程为景观。”何谓“景观”?环境是一个科学概念,景观则是一个美学概念。景观的构成,一是景,一是观。景有自然之景,也有人工之景。而观,不只是指人生理和心理上的感觉,而且是指人的多种因素特别是审美因素的参与。按环境美学的观点,环境美在景观。

景观作为美学概念,相当于艺术中的意象。“将工程化成景观”,要求在工程规划中加入美学理念,让工程既有利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又有利于人们的审美。这里,牵涉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问题。工程建设有两种理念在指导,一是功利原则,如何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功能性;二是审美的原则,如何让工程成为一道景观。这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有人提出:功能第一,审美第二。笔者认为不妥。这个提法问题有二:第一,将功能和审美看成两个东西,将它们完全对立起来了。不错,功能与审美有对立的一面,但是,也还有统一的一面。问题是我们是否找到了这统一的一面。第二,虽然这一主张兼顾了功能与审美,貌似全面,但因为有第一、第二之分,在实践中,其后果多是功利唯一,审美缺失。因为许多设计者只要第一,而放弃了第二。市政建设上不宜提功能第一、审美第二的口号,这里应不存在第一、第二之分,它只有一个原则:功利与审美两者统一,功利即审美。

在此有必要强调一下“审美主导”。为何不提功利主导而提审美主导呢?道理很简单,功利主导总是导致审美的缺失;而审美主导则一定会将功利包容在内,因为功利是审美的重要内容或者灵魂,怎么能缺失呢?

功利与审美是美学基本问题之一,它在环境美学中的体现,就是工程与景观的统一。

四、环境保护与环境美学

有人可能认为,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环境保护,谈环境美学不是时候。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实则糊涂。

环境美学不只是环境的美化学,它也是环境的保护学。环境保护,一是需要科学技术,二是需要理念。环境美学提供的正是环境保护的理念。我们上面说的环境美学的一些理念对环境保护难道没有指导作用吗?比如,资源与家园的概念,资源要开发,家园要珍惜。正是出于对家园的热爱,我们才要重视环境保护,而环境美学讲的正是家园的概念。又比如,生态与文明的关系,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有二:生态主义与文明主义,是两者的统一,而不是两者的分立。这就与环境保护有关,环境保护无疑需要重视生态,但生态平衡实现到什么程度,关系到现在的文明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现代文明的水平决定了现代生态平衡的水平。唯生态主义实际上是行不通的。以人为本与以生态为本是可以也应该统一起来的。

在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理念中,环境美学处于较高的层面。它虽属于环境哲学,但它比一般的环境哲学要具体一些,对现实指导作用相对来说较为切实。环境美学比城市规划学、环境艺术学、园林学、园艺学要抽象,要高。它是城市规划学、环境艺术、园林学、园艺学的理论指导。没有环境美学作指导的环境工程往往是不到位的,或者说是不够理想的。

这里,笔者试提出“审美的环境保护”这一概念。环境保护有两种理念:一种是科学的环境保护,另一种是审美的环境保护。两者均需要且必须统一。从理论上讲,它们是可以统一的。这牵涉对真与美关系的理解。关于真与美的关系,科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以彭加勒、韦尔、海森堡为代表,彭加勒等认为美比真更本质,美的必定是真的。“美”是“真”的充分条件,而“真”是“美”的必要条件。另一种看法以爱因斯坦为代表。爱因斯坦认为,“真”的必定是“美”的,而“美”的不一定是“真”的。“真”是“美”的充分条件,“美”是“真”的必要条件。

这两种看法貌似对立,其实是相通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彭加勒说的“美”只有一种,它的实质是真,所以美的必定是真的。而爱因斯坦说的“美”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形式美,它缺乏“真”的内容,这种“美”当然不是“真”的。正是因为有这种“美”存在,所以爱因斯坦说“美”的不一定是“真”的。爱因斯坦说的另一种美,就是彭加勒说的那种以真为内容的美。这种美,因为内容“真”而“美”,所以说“真”的必定是“美”的。虽然科学家们的具体说法有些不同,但是,都坚持真与美的一致性。

将真善美的观点用到环境保护上来,我认为善是根本目的。这里说的善,是指人的生存与发展,真与美则分别指环境保护的两种不同理念。“真”的保护指科学的保护,它以生态平衡为最高原则,当然也还有一些别的原则。“美”的保护,按照美的必定是真的观念,它必包含有真,也就是说,生态平衡是它题中应有之义。但是,“美”的保护还有“真”的保护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美的规律。美的规律是丰富的,它包含“物种的尺度”与“人的尺度”两者的统一。它既有形式美的规律,也有诸多的人文内涵包括艺术的品位,同时也有科学的含量。它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它的效应具有高审美的品位,但绝不只是审美的,也是高功能的。

环境保护有消极的保护也有积极的保护。消极的保护有时未必能做到长久的保护,或者未必能做到全面的保护,往往是保护了这一块,又损害了另一块。积极的保护则立足于长久的保护、全面的保护,它要求相关的事物处于良性的互动关系之中。这其中就包括环境美学研究的问题,因为环境美学所看重的美总是立足于生命、生态的,它是动态的,发展的。

现在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之所以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不是科学技术水准达不到,也不都是不重视,而是思想认识达不到,也就是说观念上出了问题。这方面,我愿意向读者推荐美国环境设计师帕特丽夏·约翰松的创造。约翰松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环境艺术设计师,她做的园林总是恰到好处地将环境保护与环境审美统一起来,正如《艺术与生存——帕特丽夏·约翰松的环境工程》一书的《概论》所说的:“生态系统是约翰松工作的模本,生存是她的主题,她对此非常熟悉,从而能够深刻体验,灵活运用。在生活和艺术中,耐心和灵活都是非常有用的技巧。通过对植物与动物生存策略的探索,并揭示出不同的艺术处理方式,从而她的艺术可以被用来恢复生态。但她绝不会放弃美。她很清楚美所具有的促进生态复原的特性。”[4]这里,使我们惊奇的是最后一句话:“美所具有促进生态复原的特性。”约翰松的环境工程其生态性和人文性、生活性和艺术性实现了真正的统一。她的理念值得我们借鉴。

环境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教育不只是环境保护的教育,还有环境美学的教育。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环境审美的意识也很薄弱。环境美学所要担当的,不仅是环境保护的教育,还有环境审美的教育,这方面环境美学的使命更是任重道远。

原载《学术月刊》2010年第7期

[1] 此文为2010年1月22日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的讲演稿。

[2] 笔者于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环境美学领域,1998年在成都的全国美学会议上发表论文《培植一种环境美学》,2003年承担教育部“环境美学基本问题研究”课题,并开始招收环境美学专业方向的博士生。2005年,在武汉、长沙、张家界相继主持或参与主持环境美学方面的国际会议。2006年出版了由笔者与阿诺德·伯林特联合主编的《环境美学译文丛书》,该年主持由哈佛大学敦巴顿橡树园高级研究中心与武汉大学联合主办的“绿色的盟约——城市与园林”国际会议,2007年出版了《环境美学》专著,此书获第五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3] [美]阿诺德·伯林特:《生活在景观中》,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8~9页。

[4] [加]《艺术与生存——帕特丽夏·约翰松的环境工程》,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