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莱辛(1 / 1)

莱辛老奶奶终于获奖了!七月在成都的时候,我告诉安然我很偏爱这个人,而安公子说她不开阔,不能和奈保尔的广度类比。其实,我倒觉得她的问题,是太早加入了英国籍,失去了异域优势。不过我倒是蛮高兴的,洁尘说她喜欢一个比利时女作家,问了下闺蜜,发现人家都对这个人不太敏感。大喜,这种心态就像……女孩不喜欢和别人撞衫。我也是一样,比较乐意保留一两个私房作家,自己收在贴己小抽屉里的。现在她获奖了,为她高兴的同时,也失掉了那种捂着藏着的私有快感……我把莱辛那个小组给退了。

莱辛同库切一样出自南非这片英殖民地,但她是英国血统,属于母国边缘的原住民,而库切却是荷兰后裔的第二代移民,对母国更加疏远,是被放逐的遗世独立。我个人的浅见:殖民地作家和本土作家相比,语言风格往往比较清简,视角是那种旁观的抽离,注意力广度比较大,莱辛关心社会、政治问题,对人的问题尤其关心。她作品中的主题包括殖民主义、种族歧视、女性主义、政治、战争、社会福利、医疗、教育、艺术、成长过程、精神分裂、疯狂、梦、宗教神秘思想等。她曾热心研究马克思主义,研习伊斯兰教苏非(Sufi)教义,亲身经历荣格的心理治疗,甚至亲尝数日不眠不食陷入狂乱的滋味。

我私下以为:对于女作家而言,力度是比技巧更为难得的东西,所以也可以说,她对我的吸引是一种异质的吸引。她是这样一个作家:文字结实,有力,举重若轻,她是俭省到几乎不用形容词,直奔下文,从不在细节上纠缠,用日常化的语言推进日常化的逻辑,仅此而已。有时候我觉得她简直是一架食无不化、攻无不克的叙事机器,什么有意思的、没意思的事她都可以拿来写,而且可以把它写得好看。

《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这是莱辛书中我较中意的一本。我看的好像是台湾人的译本,里面收的小说,从各个维度探讨了“自由女性”这个莱辛很感兴趣的命题。印象较深的是《吾友茱蒂丝》,看了这篇,就知道莱辛对女人独立的一些理解。它根本不是一种坚硬的两性对抗,而是,“我懒得对你施力”。茱蒂丝很漂亮,她的朋友送了条裙子给她,一穿,很悦目,很出彩。她马上把它给脱了,换了自己灰暗破旧的旧袍子,把自己的好身材遮掩住。比起那种花数个小时穿衣打扮、以期夺目的女人,她才是真正的自我主义者。我约莫能明白她的想法:女人穿漂亮衣服,不外乎是悦人和自宠,我谁都懒得悦,怎么舒服我怎么来。埋没在人群里,没人注视我,失去一切外界评价的坐标,那更好了,方便我无痕地阅历大千世界。

她有一个男朋友,他根本也不关心她,把她理解得很肤浅,当作小甜点,还喊她“朱朱”。她也懒得向他诠释自己,互相陪伴而已,大家各自保留干爽的私人地带好了。他说要离婚去娶她,她说,“不用了,他和太太生活得很好呀,我也比较喜欢一个人在自己**醒来”。她去意大利度假,很为那种农业社会式的亲缘所动,想嫁当地的一个理发师,未果,因为对方把一只痛苦的病猫摔死了。“不是他做得不对,而是我没有办法那样直接地去处理什么。”真的,她自己也杀过一只猫,因为不愿意把它阉掉。她哭了很久。她是知识女性,学的是诗歌和生物,没有烟火气的专业,思路是被文明改造过的,她没法不附加任何思考,而只是直觉性地做什么了。家庭生活,就像那件别人给她的漂亮衣服,外人看着很适体,可她穿着觉得不自在。她才不会为了成全你的顺眼,牺牲她的自在呢。她的选择是,脱掉它。

我想起陈丹燕笔下,有个女人叫克里斯蒂,她自小和父母疏离,很没有安全感地长大,大学时正逢20世纪60年代的学生运动,就上了托斯卡纳山,自耕自食,过朴素的农牧生活。后来,她嫁了当地的一个农民,也过得很适意,因为她在亲人的环绕中,求安得安了。我在想,这也是“自由女性”的一种。她和茱蒂丝,其实是同根的。他们总是想多看点沿途风景,多经历一点人生的加减乘除。她们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能付出什么,都能做好这个收支。不负人,也不负己。最后,一个独身,一个家居,却都是忠于自己的。这样就好了。

还有一篇是《福特斯球太太》,故事的背景是这样:在一条破败的石子街上,有个三层的小楼,第一层是酒铺,第二层住着店老板夫妇和他们的一子一女,是姐弟俩,第三层住着福特斯球太太,一个暮年潦倒的暗娼,“以色事人者”。到了夏天,酒精的气味就氤氲地蒸上来,熏得大家意识模糊,姐姐长大了,先行步入了成年世界,弟弟生性敏感内向,只好在假想中浑噩度日,希望以此克制对姐姐的爱,混合着肉欲的那种爱。他跟踪她,看着她以一个他所不熟悉的成年女性的姿态去接近男人,过社交生活,他嫉妒得发狂。无意中他遇见了因为淡季生意不好没有接到客的福特斯球太太,他尾随她,并向她发出了性暗示,她稍稍抵挡了一下就顺势引他进了她粉红色的房间轻车熟路地挑逗他,他被她的老、丑及无耻激怒了,强忍着恶心感对她施了暴。

在我看来事情是这样的,姐弟俩自小共处一室,彼此一起长大,事实上已经结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他们一起去找朋友、逛街、看电影、去动物园,他们的体验是同步的。然后有一天,姐姐突然性意识觉醒了,毫无征兆地跨过了那条日与夜的界线,新生了,变成了一个用成人的语气、身体语言与他相处的人,他有被弃的羞愤,感觉被排斥在成年的盛宴之外,因而他对成年人的世界也是抵制的态势:那里有吃相像猪的母亲,常常偷酒并时不时请妓女喝上一杯的父亲,肉体衰败且散发恶臭的福特斯球太太,以及她灰白的体毛,还有老女人波纹状**开的皱纹。在他看来:成年人的世界是不洁、蛰伏,且让人昏昏欲睡的,活生生的日子上方,都有死亡的黑翼在盘旋,而与之对峙的青春期却是野兽凶猛:新鲜的肉体,未成形的欲望,被禁止说出口的爱情……这是这部痛感小说的第一个痛处,简直是蒙克《病中的孩子》的文字版,所以我不把它看作是爱情小说,也不看作社会小说,对我而言,它是一部成长小说、一部战斗小说,一个人拼命地要扼杀掉自己身体里的那个陈旧的、柔软的旧我,那个食草动物一般温驯的自我,他想变成利刃,天生有嗜血的本能,或者干脆做一块透视苦难的冰,以适应成年社会那个食肉的机制,他的挣扎,我想我是明白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