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爱过的杜拉斯(1 / 1)

一年之内,这是我第三次谈起这个女人,每次的视角都在转动,其中当然混合着我自己的成长。事实上,如果一个人能够糅合进你的成长,那你就很难对她有个固定的态度。让我想一想,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应该是十三四岁吧。逃学的午后,冬天,微雨,空气中充斥着湿答答的雨鞋气味、书店里骑马钉的铁锈味,只记得雨中一切都很安静,行人穿越马路的身姿都严肃许多,我怀抱着那套书,心里充满了安全感。很多年后,贝娄在书里帮我析出了这种情绪流的逻辑:“看见书架上的新书,就好像看见某种充实生活的保证。”我心想,是了,这就是了。那是作家出版社的一套作家参考丛书,有米兰·昆德拉等人,还有她,杜拉斯。记得那本书是六块六毛五分钱,那是一个价格有耐心精确到“分”的时代,我想,杜拉斯其实与那个时代倒还合辙,这真不是可以被速读的女人。

那本书叫《情人·痛苦》,后来被借丢了,但心里一直惦念着,封面是黄绿色的——刚腌的雪里蕻,未煮开的第一浇中药,秋日最后一茬割过的衰草,就是那个颜色。摊在我的手里……什么是幸福?就是掌握一本比16开略小、200页左右的书时,那种真理在握的踏实手感。我一直觉得幸福是实感,而且是低级感觉,按丰子恺老先生的归类法,凡与肉身直接接触的均为低级感觉。我的幸福是:黄昏归家时的饭菜香、婴孩抱在怀里的重量、一线似有似无的乳香、熟悉的烟味混合熟悉的肉体、抚摩一本旧书的手感——结论就是我的幸福比较低级。

心里就这么为她留白着,像为浪子等一扇回家的门,我知道它一定会回来,你说我盲信也可以,反正所有的痴情说到底,也就是心有不甘而已。当你一切在握后,所谓忠贞也不过是彻底的疲劳感嵌着怯怯的道德自律。然而我对她到底是有一点真心的——杜拉斯热兴起的那几年,别转头去;在每一个提及她的声音面前,别转头去;在南大的许钧教授组织出版杜拉斯文集的时候,别转头去。水深静流,不动声色地等待,等待所有人都路过以后,等这个名字慢慢降温以后,等待她最终属于我一个人的时候。直到前年,我去南京图书馆找一本关于司法解释的书,也是别转头去,却在尘封的小角落里的一堆书里,又看见那本书,那时的感觉是,蓦然回首。

晚上洗漱干净了,手指甲也剪过了,还在那里磨蹭着,惆怅旧欢如梦不难,旧欢新交倒比较困难,再去读的时候,记忆中的字句就跑到眼睛前面去了:“你被押解出境已经月余,但我一直感觉你就在我身边,面朝着壁炉,面朝着电话机,右边是客厅的过道,你坐在那里,烟头的红光明明灭灭,我无法克服你的在场感,我常常失声叫出你的名字。你没有理由不回来,盟军终于越过了莱茵河、阿尔萨斯、洛林、阿夫朗什。防线终于被摧毁。德军终于撤退。感谢主,我终于活到战争结束。”

我闭上眼睛,阿尔萨斯、洛林、阿夫朗什……感谢主,这么多年,记忆像水洗一样,所有的字句还是一样地历历在目,色泽如新。天哪!我想这就是所谓忠贞。“你此去经年,我心内成灰”,如果哪天我的那本《情人·痛苦》辗转到你手上,在这页的页脚上,你可以看到我少年强识愁滋味的这句注脚。少女时代就读过杜拉斯的人,这一生怎么可能再有波澜壮阔的爱情呢?所有的常规峰值在她面前都微不足道,这些间接经验的累积、过度发达的触媒、对爱情的臆想,是她头顶张开的一把伞,它隔绝了新鲜的光影与色彩,她只能活在它的荫蔽之中,体验第二轮的**。爱的代价是什么?这就是。

《痛苦》是杜拉斯的战时日记,当时她的丈夫被关押在德军集中营里,她和她的情人,一起等待着他的归来。几乎是在百分之一的概率里,她的丈夫获救了,180厘米的人,体重只剩下80多斤,骨头嶙峋突起,肘部几乎成了锐角,这个锐角眼见着要刺破皮肤;整夜的噩梦,流汗,辗转,哭泣……这一切——一个人复活的显微记录,也是另外一个人崩溃的病理切片,更是一段爱情被消耗完的账单,都被一双忠实的眼睛复制成文字,广为传播,包括进食初期,排泄物的颜色,杜拉斯写道,“是微绿的,不相信人居然能排出这样颜色的粪便”。当他彻底醒后,他说“谁再和我说起上帝,我就呸他”,而她则说“我爱过你,可是我现在不能再和你生活在一起”。同年她生下一个男婴,这个孩子在伦理上叫让·安泰尔姆,在生理上叫让·马斯特罗,前者是杜拉斯丈夫的姓,后者则是因为她的情人——她是无比忠实于自己的女人,爱情自有其生命周期,会死掉才是它活过的唯一证据。而她的选择是,放弃这个尸体,换个山头,寻找新的峰值,而不愿意让它苟存于婚姻的掩饰下。她像孩子一样任性,像她的作品一样坚强。她跋涉在漫长的艳史中,不断走向新的身体,破坏欲如同一种思想牢牢地扎根在她的欲望重心,而快乐只是接近这个重心,却永远无法抵达。做完爱后,她翻身说:“完了。”最重要的是,她是宣布终结的那个人。

她的聪明不外乎是常识和本能——肉体先于一切存在。更进一步说,人类一切念头都只是从黏糊糊、软绵绵的肉中生发出来的,轻视肉体的倾向是十足幼稚的。所以尼采才会说:“你肉体里的理智多于你的最高智慧中的理智。”她的本能总是比她更清楚她需要什么,但问题是:节约亦是必须的,短暂的欢乐是容易的,但持久的、高强度的、有质量的生活,必须小心经营才能够获得——人们必须小心不能饕餮,那将使味觉退化……活下去,在平淡乏味的一天又一天里,保持着对生命的强烈渴求与**,才是真正考验人的事情。而她,真的像孩子一样任性地纵欲,从不考虑爱能被耗尽的一日。所以,在她晚年支离破碎的脸上,我们看到的是欲望透支后留下的废墟。

这是个线形的女人。另外一些女人,比如萨冈,则是横向的。我看杜拉斯的天赋不及萨冈,但是萨冈却始终无法突破她最初的格局,她的天才最后成了她终身制的行李箱,时而满载,时而空洞,全看她多大程度地在利用这个容器。而杜拉斯,看她最早的作品《厚颜无耻的人》,一开局四个主角就无层次地奔涌出场,形势混乱之极,任杜拉斯的一股子蛮力,也无法把他们调停到位。再看她后来写《琴声如诉》时的节奏和控制力,就能看出这个人是如何吸收了外界的光和热,艰难地成长。

一般人以为写《情人》的杜拉斯大胆冶艳,其实想想,多少过气影星为了力保江湖地位,高龄之下以走样身材出演裸片,与她们比就觉得杜拉斯这只是个微弱的小手势,她最大胆的其实是突破了血亲的界限,把亲情混在男女之情、肉体之情里去写。杜拉斯写的亲情少有同向,几乎都是对位的,比如母对子,父对女。看《琴声如诉》《昂代斯玛先生的午后》,前者是写母子,母亲对孩子贴心贴肺贴肉的爱——除非大胆或诚实如托尔斯泰,才敢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写安娜重重抚摩儿子的肉感镜头,杜拉斯笔下的妈妈却是为这种临界的爱,心虚着,战栗着,背过脸去;后者是写父女,昂代斯玛先生睡着他长长的、怎么也睡不完的午觉,实际上他是在假寐,他心醉于女儿在长廊上赤脚跳舞的嗒嗒声,“他听得清清楚楚,每次他都觉得他的心在狂跳,每次他都觉得目眩神迷,心跳得快要死过去”。青春的巨大的**力,像桥下阴影中的河水一样拥有秘不告人的欲望,在桥上走过的女儿却一无所知,就像《心是孤独的猎手》里,那个咖啡馆老板对米克秘密的洛丽塔情结一样,它浮出水面,在日光之下的形态却是仇恨。杜拉斯不肯定,也不否定,事实上,她所有的作品根本也不是写爱情,只是在探讨爱的可能性。

她晚年的书,几乎是谋杀,双重的,先杀完自己的闲时,再杀别人的。在她积极建设了一辈子的爱的可能性上,破坏着,谋杀着。在《埃米莉·L》里,她把减法做到了极致,埃米莉·L眼中的爱情只剩下了“前方的一片空白地带,可以爱,可以不爱”。在纪录片里,她披着那件巫婆式的“杜拉斯”坎肩喃喃自语,她生得娇小,坐在圈椅里像深草丛里的一只孤独的鹭鸶。每一句话一经说出,也像一只孤独的鸟一样,直飞上天,阴翳的话语像翅膀一样掠过,这只鸟有体温吗?被它的翅膀擦过的人都不能肯定。她讥笑所有在日光下结结实实生活的人;而她自己呢,就整日龟缩在黑暗的壳中,伴随着酒精的致幻效果,自说自话。

这是一个何其专制的女人,她和那个年龄不及她一半的男孩在一起生活了16年,不知道他爱吃什么菜,因为她从来没有把菜单递给过他一次。16年啊,这是怎样的强权与独尊?死之前她已经不能说话,却挣扎着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然而成就杜拉斯的,也正是这种混合气质:暴力与柔情,专制与宠溺。她没有也不需要交流的通道,因此她无可救药的孤独感,以及无法痊愈的绝望,就没有被稀释和冲淡的机会,也就继续时不时地发作,继而滋养着她遗世独立的、像她一样孤独的作品——看看那些微观情绪波动被放大的倍数,就知道一个人可以寂寞到什么程度。杜拉斯其实采用了非常不健康的一种写法,她比麦卡勒斯的神经质走得更远,麦卡勒斯还算是一种直觉写作,只是把心里的水纹描摹下来而已。杜拉斯却近乎一种自残,曼涅托说,“她是以伤害自己的一部分,去滋养另外一部分”,深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