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四日
一件,为每月朔望大戏应领年节银一百五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宁寿宫正月初一日大戏银二百二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由颐和园抬运各项灯支脚银六百四十五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海内正月十五、十六、十九等日承应灯差银六百六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四件撤回。
五月二十八日
一件,为每月朔望日大戏应领端阳节银一百五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颐和园承差雇觅人夫车辆,需银六百六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七月十五日
一件,为皇上万寿排演切末银一千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上万寿承应大戏银三千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九月初五日
一件,为每月朔望承应大戏中秋节银一百五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一件撤回。
十月二十五日
一件,为皇太后万寿承应大戏银三千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太后万寿排演切末银一千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太后万寿承应灯差银二百二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由宁寿宫抬运灯支运往颐和园脚银六百四十五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四件撤回。
十二月初十日
一件,为皇太后十二月十二日还宫,抬运切末脚银,照例六百六十两,按八成核实五百二十八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太后驻园加添大戏四十天,照例每天饭食银二十两,按八成核实六百四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按:这是一份昇平署工程处领款档报销清单的登记簿,『昇平署工程处』相当于现代后台的舞美化装部门,它虽隶属昇平署,但人员多为内务府三旗吃俸禄者。这份档案反映了昇平署自光绪三十年(1904)二至十二月每月承应演戏后台舞美所支银两之概况。从档案中亦能清楚地了解昇平署后台参与承应大戏排演、演出的状况。此档不列细目,应为工程处存留的底账。
此档高二十七点三厘米,宽二十三点五厘米,线装,只一页有档,封面记有光绪三十年二月昇平署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