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三日由堂交来单子三件,内系造办处盔头作承做活计:
硬盔头一全分
花罗帽杂色代玻璃镜四十顶
黄罗帽八顶
清罗帽八顶
军牢帽四顶
挽子盔四顶
打帽四顶
僧帽八顶
风帽十顶
孩儿发十顶
黄、黑老虎帽八顶
杂色大小鬅头二十顶
头发鬅头八顶
鬃帽八顶
蓝白毡帽头各样二顶
大小髯口一全分
杂色玻璃玉带一全分
甩发十个
翎子十五对
草帽圈四顶
狐尾十五对
缨刷二十把
软扎巾十五顶
诸葛扇二把
水旗八个
车旗四个
令旗二个
长短把子枪刀鸟枪一全分
公案一全分
手肘二个
藤牌四个
锁链子二挂
夹棍一分
枷男女共二面
拶子一分
追魂牌二面
金牌二面
虎头铡一把
大铡刀一把
大小梆子二个
扁担枪一根
韦陀牌一面
青、黄龙形各一个
黄、黑虎形各一个
九尾狐形一个
羊、狗形各一个
牙笏十五块
玻璃靠肚下甲四分
按:此档与四月初一日那份属于一批,同治十三年(1874)三月二十七日,总管太监孟忠吉口传圣旨为一案,都是奉旨,三月二十七日是派内务府造办处盔头作承做盔头、把子的旨意,四月的两份有附带的清单,从清单看这批活计的量并不大,最大者是罗帽一项,档案属于内务府堂经昇平署计开的活计档清单。
此内务府活计档清单,高二十二点七厘米,宽九厘米,折装,四开,半页六行,版心高十六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