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鲜半岛
朝鲜半岛约在汉末引入汉字,东晋末年汉字已经流行,此后成为当地的正式文字。据统计,现代朝鲜语词汇中,汉语借词约占60%。
1444年(明英宗正统九年),李朝世宗大王颁布《训民正音》,即谚文。谚文长期只是非正式文字,地位不高,主要在民间、妇女间流传——谚文的意思是“俗字”,另有称“妇女文”的;1894年政府才允许作公用文字。
1945年日本投降后,朝鲜半岛分为北部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南部的大韩民国。北方从1948年开始,在一般出版物、公文中几乎完全停用汉字,但往往难免夹注汉字。出于实际需要,从1953年开始,又在初中、高中教授汉文课,初中学600字,高中学1200字。
南方的韩国同样有很多激进的文字改革者,不过实际上一直沿用汉字与谚文混用的传统至今,也有小说等文学作品和书报刊纯用谚文的。在总统朴正熙的积极推动下,20世纪70年代前半期曾一度终止汉字教育。1992年中韩建交后,汉字教育有较大发展,韩国高中生需要掌握1800个汉字,法律专业人士则需要通过汉字能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