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照镜(1 / 1)

我喜欢汪曾祺的作品,

他的笔让人对这个大千世界、不同生活中的人,

起了一种透过“应该可以了解”的感情,

那种温柔不是漂浮于论断层面的心情,

而是内在的情感与力量。

王安忆分析汪曾祺的小说时写道:“汪曾祺老的小说,可说是顶顶容易读的了。总是最最平凡的字眼,组成最最平凡的句子,说一件最最平凡的事情,轻轻松松带了读者走一条最最平坦顺利简直的道路,将人一径引入,人们立定了才发现:原来是这样。诱敌深入一般,坚决不竖障碍,而尽是开路,他自己先将困难解决了,再不为难别人,正好与如今将简单的道理,表达得百转千回的风气相反,他则把最复杂的事物写得明白如话,他是洞察秋毫便装了糊涂,风云激**过后回复了平静,他已是世故到了天真的地步。”

我读了不少汪曾祺的小说跟他的散文杂记,他什么题材都写,而写的东西都有深入研究,不是道听途说、现买现卖。他可以把所有自己懂得的东西自然地安放在他小说布局中,让读者学到许多知识。师承沈从文对汪曾祺一定有很深远的影响,但他一生如风浪般的经历,与随着经历所到的许多地方,在所到之地遇到的人物情事,应该才是他的小说总能引人入胜的原因;但他说,他并非有闻必录,因为美化是创作所必要的。

我曾想,为什么王安忆说汪曾祺的小说“容易读”?是不是因为他很擅长为读者解决阅读“背景知识”不足的为难。我们读书,即使文字全懂但背景知识不足,阅读的过程上就会感觉困扰,好像在思路上“卡”了一下才能决定过得去或过不去,这“卡”住的感觉,教科书的做法是在一篇文章的文句之间加注,但注释因另立在外,就很难有一气呵成的愉快。汪曾祺的小说每到担心读者会有疑虑,或怕读者忘了先前已经提过的前因,总是很自然地岔出说故事的原路,先说分明或俏皮地提醒,然后再折回。他的出与入都不让人感觉引路向导的离开,读者只管在故事的大路上直视前方,或被引导时依照所指示的细节左顾右盼,就能不费劲地以目光深入浅出地看遍一路的风光景致。

沈从文教汪曾祺写作要“贴到人物来写”。作为一个能力普通的读者,我的确从汪曾祺的小说中读到他从恩师的指导中青出于蓝的技巧。也许,多读几篇沈从文的小说与汪曾祺的作品之后,我们也会同意他在许多篇章中有更胜于蓝的人物描写了。读他的小说,每一个人物都“有型有款”,那“型与款”从具体的外貌用语,到抽象的价值理念都栩栩如生,无论是君子、痞子、垮子,读者绝不会感到混淆。

汪曾祺曾以老师沈从文的小说《萧萧》为例,说明他所了解的“贴着人物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自己注意到沈从文绝不会让一个乡下童养媳用城里的语言,也不会用“天真”“浑噩”来描述萧萧,只说:“萧萧十五岁时已高如成人,心却还是一颗糊糊涂涂的心。”我在汪曾祺的小说中也常读到他贴着人物写出一个时代,或一个地方所养成的人的价值观,微妙地与社会学的观察相呼应。比如:《大淖记事》中的:“巧云三岁那年,她的妈莲子,终于和一个过路戏班子的一个唱小生的跑了。……巧云的妈跑了,黄海蛟倒没有怎么伤心难过。这种事情在大淖这个地方是不值得大惊小怪。”另一篇小说《八千岁》里描写米店陈列的货品时说:“头糙卖给挑箩把担卖力气的,二糙三糙卖给住家铺户,高尖只少数高门大户才用。一般人家不是吃不起,只是觉得吃这样的米有点‘作孽’。”如果少了后两句,那些文字就只是图样的描述,但多了这层日常消费的心理,故事地点所在的居民与他们的生活价值就清清楚楚了,这份清楚才能衬出几个主角的鲜明性格。

对我来说,看汪曾祺的小说除了故事之外,文字的趣味更是一大享受,他用字很省,一两个句子就已经把很多复杂心理下的复杂状况都写齐了。写八千岁与他的孩子:“他的令郎也跟他一样,这孩子才十六七岁,已经很老成。孩子的那点天真爱好,放风筝、掏蛐蛐、逮蝈蝈、养金铃子,都已经教严厉的父亲的沉重巴掌收拾得一干二净。”说到他的乡人对他的想法时,也只是三句话:“八千岁那样有钱,又那样节省,这使许多人很生气。”生什么气,为什么这能让旁人感到生气,他不多加探讨窄化读者的观点,但三句话已让人闻到人之常情的酸不溜丢。

汪曾祺也能画,他画过一套没有出版的《中国马铃薯图谱》原稿,本来存在张家口的农业科学研究院,可惜在**中被毁了,连自称“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的记忆都一起消逝了。因为能画,他也会用文字帮助读者看到一个实际的景物与人物,而且那些物都带着生动的情。我曾看过一位睫毛很长的编辑,她的样貌使我立刻想到汪曾祺的文字:“她的睫毛很长,因此显得眼睛经常是眯缝着,忽然回头,睁得大大的,带点吃惊而专注的神情,好像听到远处有人叫她似的。”经他一形容,出现的不只是一双眼睛一张脸,而是这张脸在生活中流转的表情,他只用旁观的笔写这长相的一个直视与一个回眸,完全不涉及喜怒哀乐,就引发读者在这样的脸上想尽所有的神韵。

被引动的除了实景的想象之外,还有感情,而且在读后常常忍不住发笑:还是说《八千岁》吧!小说中描写到虞小兰时,他这样写:

虞小兰有时出来走走,逛逛宜园。夏天的傍晚,穿了一件剪裁合体的白绸衫裤,拿一柄生丝团扇,站在柳树下面,或倚定红桥栏杆,看人捕鱼采藕。她长得像一颗水蜜桃,皮肤非常白嫩,腰身、手、脚都好看。路上行人看见了,就不禁放慢了脚步,或者停下来装作看天上的晚霞,好好地看她几眼。他们在心里想:这样的人,这样的命,深深为她惋惜;有人不免想到家中洗衣做饭的黄脸老婆,为自己感到一点不平;或在心里轻轻吟道:“牡丹绝色三春暖,不是梅花处士妻。”情绪相当复杂。

读到“相当复杂”这四个字时,我为那简单到说不清楚的、没有恶意的人情之常笑了起来;汪曾祺的小说中处处挂着这样的人生照镜。我们虽不像阿Q这么惨,但也常常需要一点精神上的胜利。

汪曾祺的小说或散文,读后常让人温习久未想起的诗句。比如说,写虞小兰出门,行人为看她而装模作样地看天看云(想当然尔,这些需要装样的应是男性行人,女人大概只会评头论足或争睹风采,而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指明醉翁之意不在婆,在酒),读完这一段,就让人想起“芙蓉花发满江红,尽道芙蓉胜妾容。昨日妾从堤上过,如何人不看芙蓉”。他的文章就是这样,不一定直接看到镶嵌的诗句,但处处有诗的光泽。

我喜欢汪曾祺的作品,无论是收在《大淖记事》以故里杂记为材料的小说,或者是散收在不同集子的故事,他的笔让人对这个大千世界、不同生活中的人,起了一种透过“应该可以了解”的感情,那种温柔不是漂浮于论断层面的心情,而是内在的情感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