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制度与区域文化的发展》序(1 / 1)

本书是在志平当年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扩展而成的。论文选题出自我的建议;初稿出来后,我又逐字逐句跟他一起讨论、修改,这样定下来的内容有6万多字。他毕业后,出于客观需要,我们合署发表过两个单篇。现在以专著形式出版,自然未便单署他的名字。尽管那以后他独立做过不少后续工作,现在也收在这本书里面。

最先注意到学额问题,是在我博士毕业后不久。在读《曾国藩家书》时,咸丰八年八月十四日给曾国荃一函的附片引起了我的极大关注:

次青一军欠饷二十万,断难弥补。次青乃设一绝妙之法,捐十万两请增广平江县文武学额各十名,又捐五万两请增广岳州府文武学额各五名。盖咸丰三年新例,捐银万两者,除各该捐生家给予应得议叙外,其本县准加文武学额各一名。去年今春,湖南办捐输加额一案,长、善、阴、浏、潭、醴六属各加学额十名(捐银至十万以上者,加额亦以十名为止)。湘乡加三名,平江加一名。盖湘乡仅捐三万,平江仅捐一万,为数甚少也。次青以此项应得之口粮银出捐,加县学十名、府学五名,真可俎豆泮宫,流芳百世。各勇闻可刊碑泐名于学宫,亦皆欣然乐从。此事若成,诚为美举。前此咸丰三年,平江以团防出力,加文武学额各三名,系次青所办,余咨(抚、学)而成者。五年,湘乡援平江之例亦加额三名。弟营现在欠饷若干?若欠至七八万以上,则与各哨弁勇熟商,令其捐出。捐得七万,可增文武学额各七名,合之今春新增之三名,亦为十名,与长、善、阴、浏、潭、醴六邑相等,合之五年特奏增额之三名,则共为十三名矣。弟若办成此事,亦可俎豆泮宫,流芳无既。若弟营不能捐出许多,则或倡捐二三万,余再劝迪、希、浚、凯、玉班诸君子各捐若干万两,凑成七万之数,亦可办成此事,不让次青专美于平江也。

从中不难看出,曾文正对于为乡邦捐广学额一事极为重视。三天后,他又追加一函,称:

近来因学额一事,反复细思,若不趁此军务未竣、皇恩浩**之时协力办成,将来即捐十万、二十万,欲求增一名学额,恐不可得。湘乡近年带勇剿贼,立功各省,极美极盛,而广额反不如长、善、阴、浏、潭、醴、平江之多,亦不可谓非一阙典。

心情如此急迫,学额作为一种社会文化资源的稀缺性毕显无遗。

之前在研究历代科举人物地域分布差异时,对于其地域差异形成的原因总觉得很难分析透彻,至此突发奇想:很可能与学额不无关系。

两年后的一个中午,与学兄曹树基教授在校园附近的小面馆里畅谈,我向他汇报了这一想法。他很有感触,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当年投考谭其骧先生的博士生时,因为他是江西人,先生在面试中问了他一个问题:宋代江西、福建文化极盛,但到了明清江南兴起后,江西、福建都衰落下去了,这是怎么回事?他说那之前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仓促之间回答得不好;现在想来,应该就是“额”在其中起到了作用。

我感觉很对,这就是传统中国作为农业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蛋糕就这么大,你切多,我就少了。民歌里传唱了几百年的“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家飘零在外头?”反映的也正是这么一个现实。

前些年不少人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灾害与社会,颇有人认为中国传统的灾荒文化是守望相助、全社会动员。我不否认确实有这个层面存在,但我同时也注意到另一个层面,那就是每当灾害来临,中国历史上首先开演的往往是一些以邻为壑,甚至趁火打劫的惨剧。——近数十年来,由于一些有志之士致力于将中国传统文化的老根刨掉,传统农业社会的特征正在弱化,文化中的这些消极因素连同积极因素一道都在被慢慢扬弃、改造,这是令人五味杂陈、不知何从自处的。

且不管那么多,却说我发现这个问题后,多少年腾不出手来收拾它,直到志平来跟我读研。

志平本科毕业于湖北大学政教系。我认为这样的背景对于研究历史上的定额问题是极有帮助的。事实证明,把这个课题交给他实在是找对了人。

志平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他善于将任务分解成一个个具体步骤,然后分而治之。这一点,在他做博士论文的过程中表现得最充分,但这方面的能力早在他做硕士论文时就已经初露端倪。他具有很强的自我完善能力。刚开始这一工作时,不要说对学额,就是对长三角的历史地理背景都了解不多;他从最基本的历代政区沿革摸起,各方面扩充自己的专门知识,包含制度的、文献的、分析工具方面的。他绝不满足于仅仅从方志、政书中抄录一些数字,列表统计一下了事;他还积极搜寻当事人留下的一些回忆录,力求从运作层面把握一个制度的实态。在这样的基础上,再考量统计结果、各因子之间的相关性等较宏观的问题。

他的工作虽然以长三角为空间范围,但目光绝不局限于长三角。我跟他在讨论时,他常举出一些其他地区的例子,尽量避免从局部经验事实出发,产生过于偏颇的结论。

我常感慨,一个研究生要想在科研上做出较大成绩,应该选一个导师有感觉,但并没有做过的题目。不然就很难做出独创性较强的工作。谭其骧先生当年指导博士生,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而题目确定后,是机械地完成任务了事,还是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将自己带入到研究者的角色,这中间的结果差天远地远。志平从一名生手,到积极参加科举学界的学术活动,并自主地做出一些后续研究,这种工作态度是我感到十分欣慰的。

当初我意识到学额问题的重要时,对它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从学术上相当于一种假设。现在这一假设通过本书已得到初步验证,在此无须赘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国的疆域如此广阔,各地社会文化状况千差万别,同一种制度在不同地域的运作效果绝不可能等同,希望将来能有其他地域的同类研究成果出现,以期得出更全面的结论。

此外,我还有另一个期望。近年来,我常痛切中国文化正在走向一个与传统偏离相当大的方向,在这过程中,基本上就是“文”的东西越来越少。以致有些人将今证古,以为在古代已然如此。其实不然,我们中国本是一个有“文”化的国家。不管做什么,我们都要有所讲究——要有说法、有依据,而且还要尽可能地说得漂亮。这就导致事实与表达往往形成不同的系统,在制度文化层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唐代的行政制度在大部分时间里是州县制,只在玄宗天宝(742—756)至肃宗至德(756—758)年间更为郡县制,但在载籍中,称州与郡完全等效,一视行文需要而定。到了明清,高层政区本来无“省”,但民间习称为“省”,因而也就沿元代之旧而不改。至于各省的专名,更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只要不生误解就行。例如,“陕西省”亦可称“西安省”,“湖南省”可简称为“湘”、为“楚”,这些称呼均可施之于正式文书,换在今天,简直不可思议。

我希望将来能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这种基于中国独特文化制度的研究,从一些具体而微的事实出发,寻绎其中的精神实质,并考量其在不同地理条件、不同社会环境中的变化,如果能得出一些合乎人情事理的认识,无疑将大有助于重新认识中国文化传统的价值。

原载《定额制度与区域文化的发展:基于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学额的研究》,漓江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