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英、俄帝国主义的大博弈和西藏“主权”之争(1 / 1)

从表面上来看,眼下“西藏问题”主要的关节点是西藏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政府一贯强调,也一再要求外国政府公开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之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并将其与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流亡政府及其支持者之间的冲突定性为“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再三声明在“西藏问题”上除了“独立”以外,可以与达赖喇嘛及其支持者们讨论其他所有一切问题。[5]然而,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迄今为止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和政府公开否认过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否认西藏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即使是已经流亡海外五十余年的前西藏地方政府首脑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也一再公开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宣称他诉求的并不是西藏的独立,而是西藏的自治,以及西藏传统民族文化的延续。如此说来,若说“西藏问题”的关键是西藏的主权归属问题的话,那么,看起来它不过是一个莫须有的伪问题,换句话说,实际上它根本就不存在。

可是,从另一层面说,达赖喇嘛的支持者们公然声称西藏是一个被占领的国家,西藏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政体,西藏人拥有行使民族自觉的权利等等,世界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的“自由西藏”运动常常以抗议中国占领西藏为名组织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显然,在西方国家的政府和民众之间对西藏的主权归属问题存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看法。那么,这种互相对立的态度和看法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对此我们不妨对历史略作回顾,从中我们或可明显地看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近代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对西藏的殖民侵略的直接后果。有关西藏的主权归属的争议首先是由英帝国主义对西藏直接的军事侵略挑起的,而它最后形成今天这样的结局又是英、俄在欧亚地区争夺主导地位的“大博弈”所塑定的。换言之,20世纪初大英帝国对西藏的殖民企图是形成国际化的“西藏问题”的开始,而它在与俄国“大博弈”背景下对西藏主权问题所采取的所谓“战略性的虚伪”(strategic hypocrisy)对日后的“西藏问题”,特别是西藏主权的归属问题的争论设定了基调。[6]

就像民族、国家、民主、自由等词汇和观念一样,主权、独立等词汇和概念也都是近代西方政治的产物。亚洲各民族和国家出现主权、独立等意识,并为之奋斗都是受到西方殖民侵略的刺激才开始的。清政府以及随后的中华民国政府对它们在西藏的主权的强调和维护无疑是英帝国主义对西藏的军事侵略行为的最直接的反应和后果。而在西藏地方政府高层和知识精英中出现独立、自决的观念和意识无疑也与清、民国政府与英、俄帝国主义就西藏主权归属的长时间的争议紧密相连。眼下中国政府为了强调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往往诉诸历史,坚称“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个部分”。从亚洲各国反抗西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历史来看,面对西方帝国主义的强权和军事优势,亚洲被殖民的民族和国家为了争取其民族和国家利益的有限度的维持而可以诉诸的工具似乎唯有其悠久的历史。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近代处于半殖民、半封建时代的积贫积弱的中国之所以能够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之下维持了对西藏的主权,它所依靠的除了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顽强斗志以外,显然不是我们言之凿凿的历史依据,而是上述西方列强在西藏主权问题上所玩弄的所谓“战略性的虚伪”策略。

人们常常喜欢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者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此或即是说,任何一段历史都可以被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选择不同的历史资料而予以截然不同的解释。借古讽今,借助历史来为现实政治服务虽然是人们在国际政治和外交争夺中常用的一种“斗争的武器”,但要实现这样的目的从来就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它也不可能在国际外交冲突和斗争中真正成为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因此,要借助历史资料和事实来说明西藏或者是,或者不是中国领土的一个组成部分,无疑都很不容易。例如,当我们声称“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之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势必面临着一个解释学上的难题,即我们若要证成这个结论之正确就必须首先要预设“中国”和“西藏”都分别是自古以来就存在,而且一成不变的地理概念或者政治实体,而这样的“中国”和“西藏”自然都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我们要讨论历史上的西藏是否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首先要给我们讨论的这个历史上的“中国”和“西藏”做出明确的定义。可是,不管是“中国”,还是“西藏”,它们在历史上都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地理名称或者政治概念。不管是作为地理区划,还是作为政治实体,它们都无法与今天我们所说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藏”(西藏自治区,或也包括中国其他省区内的藏族地区)等而视之。

虽然古代的秦、汉、唐、宋、元、明、清等历代中原王朝都与今日的“中国”有直接的关联,都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不可割裂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和今天的“中国”又绝对不是同一个概念。同样,虽然古代的“吐蕃”或者“西番”等与今日的“西藏”有密切的关联,但不管是作为地理概念,还是作为政治名词,二者也均不可同日而语。有鉴于此,我们实际上无法抛开中国古代历史上各个具体朝代的历史而来笼统地讨论历史上的西藏是否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我们只可能客观地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时期西藏地方与历代中央王朝之间的相互关系。

尽管作为唐朝之统治者的李氏家族实际上有明显的胡人(突厥)血统,绝不能算是纯粹的汉人,但中外史学家们似乎都已经习惯于将盛唐视为汉族文明的全盛时期和高峰。然而,同一时期的吐蕃却才刚刚开始其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西藏文明还处在其发展的源头时期。崛起于今西藏山南地区的一个小邦——雅砻悉补野家族很快征服、兼并了其周围的许多其他部落和小邦国,建立起了一个强盛的吐蕃王朝,并渐渐发展成为一个堪与大唐分庭抗礼的大帝国,与唐朝争夺于广大的西域地区的统治长达近百年之久。就在吐蕃成为大帝国的同时,很多著名的小国,如女国、附国、羊同、苏毗等却一个个地消失了。在当时代的汉、藏文文献中,唐与吐蕃的关系常常被描述为“甥舅关系”,作为两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唐蕃双方间的关系显然是一种平等的亲戚关系,而不是互相隶属的关系,故说吐蕃即是唐代中国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免牵强。

蒙古人征服了世界,当然也征服了西藏,继大蒙古国而起的大元王朝有效地统治了西藏地区近百年之久,对西藏历史今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毫无疑问,西藏曾经是元朝版图之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今日被人称为“西藏三省”(bod kyi chol kha gsum),或者说“大藏区”(the greater Tibet)者,实际上指的就是元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地区设置的“吐蕃三道宣慰司”,它们都是元朝中央政府直接统治的领土,是整个西藏地方隶属于元朝的有力证据。[7]古代的西藏史家对“吐蕃三道宣慰司”未能正式成为元朝的一个行省而耿耿于怀,他们甚至提出因为它们是帝师的故地和释教兴盛之地,故其地位实际上等同于行省而聊以**,一厢情愿地将“吐蕃三道宣慰司”列为元朝的第十一个行省。[8]显然,声称“西藏自元朝以来成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比声称“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更容易在历史教科书中找到令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证据和解释。

但是,即使是对“西藏自元朝以来成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的说法也照样有人提出异议,当代的流亡藏人史家和西方学者都更乐于将元朝中国与西藏的关系说成是蒙古大汗和西藏喇嘛之间的纯属宗教性质的私人间的“施供关系”,否认元朝于西藏之统治的事实及其政治意义。[9]更有甚者,则干脆否定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是“中国”,否认元朝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因此,即使元朝切实地统治了西藏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这也不能成为“自元朝以来西藏成为中国领土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理由,因为元朝是蒙古人统治的王朝,它不是中国。这样的观念甚至连被称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当年也未能幸免,他好读书,喜欢随便翻翻,“到二十岁,又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直到今年八月里,因为要查一点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罗思’,侵入匈奥,还在征服全中国之前,那时的成吉思还不是我们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资格比我们老,应该他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国,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的”。[10]可见,即使在鲁迅先生的眼里,成吉思汗也不是中国人的汗,蒙古人在中国建立的征服王朝也不能算是“中国”。时至今日,持这样观点的西方人依旧大有人在,在他们看来,即使蒙古人统治了西藏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也难以成为“西藏自元朝以来成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的理由。可是,如果我们必须把蒙古人统治的元朝历史从中国历史中割裂出去,那么,这岂不是说中国只能是汉人建立和统治的国家,中国历史只能包括那些汉人建立的王朝的历史吗?如此说来,连唐朝历史或也不能算作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了。那么,我们口口声声所说的这个“中国”究竟是什么呢?显而易见,历史是不能被如此随意地割裂开来的,严格说来,一个纯粹由汉人组成的中国在历史上就不曾存在过,历史上的中国应该就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国家。

与元朝的情形相类似的还有清朝,他们都不是由汉人建立和统治的王朝。西方人同样无法否认清朝有效地统治和管理了西藏地方的历史事实,但他们同样认为清朝不是汉人,而是满族人建立的王朝,故也不应该称满清政权为中国,不能在大清帝国和中国之间划等号,所以,清朝对西藏的有效统治同样也不能成为西藏是中国领土之一部分的历史依据。如此,满清王朝的历史同样也被从中国历史中割裂了出来。可是,当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时,西藏与清帝国内其他各省区一样宣布独立于满清王朝的统治,自此至1951年间,西藏地区与推翻满清王朝后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关系若即若离,西方史家因此而乐于称此时的西藏享受了“事实上的独立”。殊不知,这个“事实上的独立”从理论上说它只是表明当时的西藏和中国其他各省区一样要独立于被认为“不是中国”的清朝,它甚至不是独立于随之而起的中华民国,更不能说是独立于“中国”。可见,用清末西藏地方政府一度宣布“独立”于满清王朝作为西藏曾经“事实上独立”于“中国”的证据相当牵强,同样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十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就是在这段对于中华民国政府而言内外交困、腹背受敌的时间内,中国对于西藏拥有“宗主权”这一观念却成了以英、俄为代表的西方帝国主义列强们的共识,中国因此而至少在名义上保全了对西藏的主权拥有。[11]

将“中国”狭隘地理解为一个纯粹由汉人组成和统治的国家显然与中国古代历史的实际不相符合,将元帝国和清帝国均因此而排除于“中国”之外,将元朝、清朝的历史从中国历史中割裂出来,然后来讨论历史上的西藏是否为中国领土的一个组成部分无疑是一种非历史的做法。如前所说,“主权”概念是一个近代才出现的西方政治概念,要在前近代的中国历史上为一个近代的西方政治概念作注脚,这也不是严肃的历史学家能够做得到的事情。从不同的立场出发,以不同的视角来看待同一段历史,就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在今天的西方学界我们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说由于汉人建立的明朝没有像元朝和清朝一样拥有无比强大的军事力量,它没有能力征服和统治西藏,所以,明朝中国和西藏并没有发生实际的关联,换言之,西藏并不是明朝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的说法事实上毫无依据,完全是无知者的信口开河。就因为明朝和元朝、清朝不同,它不具备足以征服世界的军事力量,即假说明朝没有征服西藏的军事力量,这无疑只是一种想当然的臆测,完全不符合当时的历史事实。试想明朝的永乐皇帝有力量派郑和七下西洋,难道他的朝廷竟然连征服一个完全非军事化的西藏的军事力量都没有吗?客观地说,军事占领西藏至少对于永乐年间的明王朝而言并非一件难事,只是明朝没有需要对西藏动武的理由。我们在明代藏文历史文献中多次见到了这样一则故事: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权势和军事实力的帕木竹巴万户长扎巴坚赞(Grags pa rgyal mtshan,Phag mo gru pa khri dpon)听到传言说大明永乐皇帝对他的行为极为不满,即将发兵进藏讨伐,于是他惊恐万状,到处央求诸派上师能为其作保,并携其侄子入朝,代他向永乐皇帝效忠和求情。[12]这则故事充分表明,即使明朝从未在西藏动武,但明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有着强大的政治和军事威慑力。事实上,明朝建立初期完全接管了其前朝在西藏的各种统治制度和设施,恢复了元朝时期的全面的官僚统治。只是那个时代的汉藏关系并不以确立明王朝对于西藏的隶属关系,或者说主权统治为目标,他们一定还不知道“主权”为何物,所以根本不需要为维持对西藏的主权而煞费苦心。对于明朝廷来说,能够维持一个相对松散的统属关系、维持汉藏边境的安宁就是其最主要的目标。相反大量来自西番的喇嘛和权贵们却纷纷以能够进京入朝为荣,十分热衷于得到明朝廷的册封,以取得朝廷命官身份,故十分踊跃地进京朝贡和来内地从事商品贸易。当然,他们同样不明白,也不在乎明朝和西藏之间的主权归属问题。事实上,自9世纪中吐蕃王朝崩溃以后,西藏地方再没有实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自从西藏成为元朝治下的“吐蕃三道宣慰司”以后,长期以来也没有出现过激烈的以“独立”为诉求的军事行动。真正严重影响了明代汉藏关系的反倒是汉人传统的“夷夏”观念,明代汉族统治者常以“怀柔远夷”的心态来对待西藏这样的边疆民众,而不真正把远夷看作是他们应当一视同仁的子民,其结果是将本来已经是大明的“编户齐民”的西番民众重新推回到了化外边民的地位。[13]

显然,对于20世纪以前的汉、藏两个民族的人来说,“主权”和“独立”等都是十分陌生的概念,据说在20世纪以前的藏文文献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独立”这样的词汇。西藏人第一次正式对外宣布“独立”,应该就是前述辛亥革命后与内地各省一起宣布独立于满清王朝的统治。但是,辛亥革命后不久孙中山先生创立了中华民国,并立即宣布“五族共和”,理论上西藏很快又被纳入了中华民国的统治版图之内,尽管中华民国内忧外患,除了通过艰苦的外交努力,积极维持在西藏的主权要求以外,很难对西藏实施直接的军事控制和官僚统治,西藏处于“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状态将近四十年之久。当然,西藏终究未能获得真正的独立,当50年代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入藏,西藏获得和平解放,它重又被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而此时尽管西方世界反共、反华的浪潮甚嚣尘上,却没有任何一个西方国家,甚至包括曾经军事侵略过西藏的大英帝国,站出来支持西藏的独立,相反他们都承认中国对于西藏拥有主权,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个组成部分。

那么,为什么在当时西方世界十分仇视共产主义和新中国的国际大背景下,西方列强居然没有一个站出来支持西藏独立呢?显然,这不可能是中国人的历史诉求,即对历史上汉藏关系的叙述说服了西方列强,让他们接受了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的说法。于此起关键作用的真正的原因即是前述大英帝国,或者说其代表者英属印度政府在西藏问题上所采取的一贯的“战略性的虚伪”(strategic hypocrisy)政策。所谓“战略性的虚伪”简单说来就是英印政府对待西藏所采取的“中国宗主权和西藏自治”(China Suzerainty and Tibet Autonomy)的政治模式,并将此作为西藏之地缘政治认同(geopolitical identity)。此即是说,英印政府表面上,或者说在外交层面上,承认中国对于西藏拥有“宗主权”,但在实际层面上又让西藏享有充分的自治,在它与西藏的实际交涉中几乎视西藏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此即是说,英印政府表面上承认的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的做法,是一种“战略性的虚伪”,只不过是为了外交上的方便而与中国政府虚与委蛇的一种做作,这在它当时与中国,以及西藏地方的实际交涉中并没有实际的约束力。

回顾西方世界与西藏的交往可知,在20世纪以前,真正到过西藏的西方人极少,对于整个西方世界来说,西藏还是一块“空白地”(blank space)。虽然,在1774-1775年有George Bogle,1783年有Samuel Turner,1811年有Thomas Manning等西方人分别出使过西藏,但它们都没有取得实际的结果。整个19世纪,西藏地方政府采取闭关锁国政策,故西藏对于西方世界来说是一个禁区(Forbidden Tibet)。英帝国主义曾经尝试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打开西藏的大门,特别是曾经企图通过满清政府的干预而与西藏地方当局发生关系,但均告失败。与此同时,当时的达赖喇嘛却与俄罗斯沙皇的使臣、布里亚特蒙古人德尔智(Agvan Dorjiev,1854-1938)交往甚密,引起了英国人的警觉。为了在“大博弈”中不居于俄罗斯之后,英国政府决定率先出手,单方面对西藏采取直接的军事行动,以殖民征服的手段来夺取英帝国主义在西藏的主导地位。1904年,荣赫鹏(Frances Younghusband,1863-1942)率英印军队入侵西藏,开始了对西藏直接的军事和殖民行动。

英帝国主义在西藏的直接的军事行动不但引起了满清政府以及随后的中华民国政府在西藏主权问题上的觉醒,而且也引起了俄国政府的强烈反应,导致了“西藏问题”的前所未有的公开化和国际化。不少以前可以模糊过去的问题现在都需要有明确的答案,例如“何谓西藏?”“谁在主宰西藏?”“西藏地缘政治的边缘又在哪里?”等等。首先,英国对西藏采取的直接的军事行动剧烈地改变了中国人的西藏观,对于在西方殖民侵略日益迫近和加剧的国际背景下正在努力构建民族国家的中国来说,清帝国对于西藏的传统的十分松散的政治控制已经越来越不再可以被接受了,中国必须明确其对西藏的主权要求,为此民国政府开始了长期和艰难的外交努力,竭力保全中国对西藏的主权。而为了尽可能地不激怒中国政府,同时又和俄罗斯维持在“大博弈”中的均势,英帝国主义者创造出了一种在处理“西藏问题”上的独特的政治术语/模式,即“中国主权和西藏自治”。

为何英国人在西藏问题上采取的这种政治模式被学者称为“战略性的虚伪”呢?这或与有人曾将“主权”称为“一种有组织的虚伪”(an organized hypocrisy)有关。按照西方国际关系学和政治学家们的观察,国家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有主权,综观历史,驱动统治者们的动力常常是一种把守住权力的欲望,而不是对某些国际原则的抽象的坚守。有组织的虚伪,即那些常常被违背的永久的规范(longstanding norms)的存在,是国际关系中的一个持久的特征。[14]而“主权”实际上就是一种常常被违背,但继续作为国际关系的永恒原则而长期存在的规范。英帝国主义者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明显是它当时在处理与中国、俄罗斯等国之关系时采取的一种障眼法,是一种宪法式的虚构和政治做作,所以说它是“一种战略性的虚伪”,因为它仅仅是为了外交双方的便利而做出的一种政治上的伪装,在当时的背景下对于英帝国主义者而言它并没有实际的意义。可是,就是当时制定这一政策的英帝国主义者大概也没有想到,这种政治术语/模式却持久地塑定了今后“西藏问题”的特征和发展趋向。由于他们将“中国”和“西藏”的关系确定为“宗主权”和“自治”,而不是“主权”和“独立”的关系,所以,从1904年以来的清和随后的民国政府与英国,有时也包括西藏地方当局作为第三方的一系列谈判和签订的种种不平等条约中,英国都坚持给与中国以对西藏的“宗主权”。这样的政治术语,不但为日后保全中国对于西藏的主权提供了有力的帮助,而且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阻止了西藏地方当局的“独立”诉求,甚至也对今天的达赖喇嘛无法公开寻求西藏独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藏地方政府只是在1948-1950年间才开始认真地寻求国际社会对其独立的承认,但这样的诉求不是被忽略,就是被西方阻止了。而当1948年印度取得独立以后,英国对待西藏所采取的这种“战略性的虚伪”对于保障英属印度之安全的目的变得不再重要,英国政府从此不再积极地支持西藏的“自治”,更不要说支持其“独立”了。而它对于“中国宗主权”的肯定则对中国于西藏的主权拥有的保持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从来就将本来定义暧昧不明的所谓“宗主权”一律解读为直接的“主权”。而当直接的、物质的殖民主义时代结束之后,即在去殖民化之后的国际社会中,本来定义不明确的“宗主权”就变得毫无意义,成了“主权”的同义词,或者干脆被“主权”所代替。在殖民主义时代或可有“宗主国和自治”这种形式存在,到了后殖民主义时代,“主权国家”的原则便成为处理国际政治关系的唯一方式。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西藏地方当局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在很大程度上再次确认了英帝国主义确立的这种“宗主权和自治”模式,只是其中的“宗主权”被明确地改变成了“主权”。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确切地说是英帝国主义者,在设定现代西藏之地缘政治认同的基调时,即为中国与西藏的关系设定为“宗主国与自治”的模式时,实际上已经充当了今后的中国政府借用“主权”这一西方现代政治术语,确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这一事实时的同盟军。不管是英帝国主义者当年对西藏的直接的军事侵略,还是日后他们与中、俄等国开展的一系列外交谈判,其首要的动机都是为了维持英、俄两国在“大博弈”中的均势和主导地位,而不是为了帮助西藏脱离中国而获得独立,相反他们在外交上所玩弄的“战略性的虚伪”的伎俩,实际上为中国今后确保对西藏的主权拥有提供了直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