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我手头有一本高特舍特翻译的贺拉斯的《诗艺》。他阐述了一个我们经常碰到的,由亚里士多德为戏剧提出来的理论问题:
“你必须吸引与赢得读者的心灵,
与笑者同笑,也把泪珠儿流淌,
倘若别人悲伤。要让我哭,
先让我看见你眼泪汪汪。”
高特舍特在这个有名的段落,立刻提到西赛罗,他在撰写演说术的时候,谈到过表演艾莱克特拉哭兄长的那个罗马演员波鲁斯。因为他唯一的儿子刚刚死掉,他把儿子的骨灰壶抱到舞台上,说出那段相应的台词,“以一种深刻的切身体验,他自己的损失使他流出了真实的眼泪。在场的人谁都抑制不住泪水。”
这的的确确应该说是一个残忍的例子。
W:就像扮演奥赛罗的演员,为了给我们提供怜悯的乐趣,用刀刺伤自己一样!更省事的办法是,他在上场之前不久听到赞扬一个同行的评论,这样我们也许会产生那种讨人喜欢的情绪,而无法抑制我们的眼泪。
B:其用意当然是为了让我们尝尝随便一种什么痛苦的味道,这痛苦是可以随便搬来搬去的,这就是说,可以离开它的原因,完好无损地派给另外一个什么原因。作品本来的故事将像肉一样消逝在一锅经过精心调制的,具有其种特定味道的菜汤里。
P:好吧,就算高特舍特在这方面是残忍的,西赛罗也同样。可贺拉斯指的却是一种真实感受,它是由被表演的事件引起的,并非一种隐蔽的感受。
W:他为什么说:“要让我哭…… ” (Sivis me flere)?在眼泪“夺眶而出”之前,我应该把它压在心头呢,还是把这些事件表演给我看,使我变得温柔,从而产生慈悲心肠?
P:你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呢?假如你看见一个人处在痛苦之中,而且你又有同情心?
W:因为我必须知道,他为什么而痛苦。以波鲁斯为例。也许他儿子是个坏蛋。尽管如此,他会感到痛苦,可我为什么要这样呢?
P:你可以就他在舞台上表演并运用了自己的痛苦的那出戏,来确定这一点。
W:只要他容许我。只要他不强制我沉浸在他那无论如何也要让我感受的痛苦之中。
B:打个比方:妹妹为哥哥投军而哭泣,这是农民战争,他是个农民,跟别的农民一起去投军。我们应当完全沉浸在她的痛苦里呢,还是干脆不?我们必须既能又不能沉浸在她的痛苦里。我们的真实的感情活动必须产生自对于这种分裂的事件的认识与感受。
非亚里士多德式戏剧学,是一种表现矛盾并从这些矛盾中获得享受的戏剧学。亚里士多德不是不懂辩证法的思想家,但是他的辩证法是单线的。例如他举了鸟的例子,它们飞到绘制的葡萄上。因为这些葡萄画得跟真的一般。当然,相似是必要的,但不相似也是必要的,典型的不总是(不只是)相似的。比较一下马林科夫所说的典型的概念,比较一下生物学里的造型的概念,亦即可能形成某种东西的物象。相反,今天的观众总是喜欢“爱因斯坦,这个急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