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清宣统三年(辛亥)的四川保路风潮,是盛宣怀的铁道国有政策所激起的反动。至于铁道国有政策实施,又是渊源于外力的侵逼。自日本于光绪三十一年战胜俄国以后,威望激增,加入世界帝国主义的队伍之中,以其有近水楼阁的利便,很想执着中国问题的牛耳。于是尽力与西方列强调整关系,合以谋我。故1905年有日英同盟的改定;1907年有日法协约及日俄协约之成立;1908年亦有日美照会的宣布。当时美国眼见日俄两国,在满蒙各地进行侵略计划最为积极;因此列强提出“满蒙中立案”,欲加牵掣,但结果无成,反而促进日俄二国于1910年再次缔结协约。美国无法,乃转变态度,乃采一种联合投资政策。此时中国政府因为要粉饰新政,需钱甚亟,所以也特别欢迎。于是便在“利用外资,开发实业”的大好题目之下,大借外债。在辛亥这一年的春夏几个月中,就骤增二万万元之多;其最著者为:三月十七日成立的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币制借款一千万镑,即合一万万元;同月二十四日成立的日本铁道公债一千万元;此外又是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川汉、粤汉铁道借款六百万镑,合六千万元。
当时清政府的行政首脑就是贪而且蠢的庆亲王奕劻,主持这些借款的重要人物就是度支部大臣载泽和邮传部大臣盛宣怀。盛宣怀在当时是以办新政的有干才而飞黄腾达大发其财的人。他为了投合皇族内阁的心理,一面既可巩固政权,一面又能扩充私囊,遂因御史石长信之奏提出一种铁道国有政策。在表面上他的论据当然亦是振振有词的,他上清帝的奏疏说:中国幅员广袤,边疆辽远,必有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利行政而握中枢。从前规划未善,致路政错乱纷歧,不分枝干,不量民力,一纸呈准,辄请商办。乃数载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账甚钜,参追无从;湘鄂则开局多年,徒供坐耗,循是不已。恐旷日弥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应请定干路,均归国有,枝路任民自为。晓谕人民,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应即由国家收回,亟图修筑。悉废以前批准之案,川湘两省租股,并停罢之[1]。于是国有的上谕,就在四月十一日发布出来;起用端方以候补侍郎充任督办粤汉、川汉铁道大臣。盛宣怀并于同月二十二日与英、美、德、四银行签订川汉、粤汉借款之约。
在清季,由于政府的贪庸,以及丧权辱国,在国民心里早已推卸信仰;如今滥借外债,自然又会引起全国士民的不满。不过英、美、德、法四国的币制借款,同日本的铁道借款,尚与民间无直接的利害。现在清廷宣布了铁道国有政策,又借一笔川汉、粤汉铁道借款,忽然单方面的撤销已经批准的商办权利,自然不免有大风潮起来反抗。原来汉粤铁道曾由美国合兴公司承办,后由人民争回,政府划归商办。川汉铁路亦于光绪二十九年由川督锡良请准川人筹款自办,盖清末各列强皆以借款为饵,以为伸张势力,施行侵略之实。故光绪帝至此纳御史黄昌年之言,而首许粤汉铁路应由粤、湘、鄂三省集股兴修,用以保护利权。《清史稿·交通志》云:“自明诏严禁借债修路,而商部复有限制借款之条,各省人士亦以外人谋我之亟,咸谋铁路自办,以杜外患。鉴外债受亏之钜,争欲招集股款,自保路权,此为官办改为商办之由来也。”但是商民的力量,除广东等省较为充足外,如川、湘等省,股本实难招足,因此在川、湘等省有抽收租股及米盐捐、房捐等办法。粤省早已修筑,川汉铁路宜万一段亦已开工;一旦忽然取消商办,收归国有,把权利送给外国,牺牲各地商民的利益,焉有不生反响之理呢!当时不特地方绅商大声疾呼,力图反抗,而且留京的各省官商也是一致行动;不徒国内反对,国外的侨民也指斥政府措施的不善,共同加以声讨。例如日本留学界援助商民,主张“路存与存,国亡与亡”之说;美洲粤侨开会集议,语尤愤激。一则曰:“政府借债筑路,名曰国有,直为各国所有;自弃其人民以与各国,乱命万难盲从。”再则曰:“粤路股银,皆人民血汗,当执定成案,有劫夺商路,格杀勿论。”这“格杀勿论”四个字,本是清廷用以威压人民的反抗而下的命令,现在民间也以为言,可见愤懑到甚么程度了。
在这民情激昂的时间,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在北京,曾一度出面调停,提出折中的办法;但是清廷昏庸,盛宣怀意在把持,不予容纳,丝毫无效。其另一结果,就是四川的风潮便越闹越不可收拾了。